工人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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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委員會是一種經濟合作組織形式,是指在一個單獨的企業或工作環境(如工廠、學校或農場)中,當地工人集體管控這一實體。形式的核心即是通過臨時且可隨時撤換的代表管理。在這擁有臨時代表的體制內,工人們自行決定工作日程以及工作需求。他們也授權臨時代表發佈日程和督促追趕進度。臨時代表由工人群體選舉而出,當被認為有悖於授權人時可被隨時替換。代表通常被視為應隨時更換的。體制內不存在經理,所有決定權和組織都基於這一授權系統。諸如安東尼·潘涅庫克羅莎·盧森堡等社會主義者都曾提倡過工人委員會制度。

在現代歷史上,工人委員會或類似的形式曾多次出現過。儘管實際上許多情形下,委員會並沒有完全掌握權力且受制於種種外部勢力。最早即出現在1871年法國的巴黎公社。隨後,在1905年和1917年的俄國出現過,俄語音譯即為「蘇維埃[1]德國在1918年的革命中也大量出現工人委員會。意大利都靈1919年至1920年愛爾蘭1920至1921年期間,中國在1926至1927年期間,西班牙在1936年西班牙革命期間,匈牙利1919年1956年,法國在1968年,智利在1973年,伊朗在1978年至1979年[2]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Maurice Brinton, pseud. (Christopher Agamemnon Pallis). The Bolsheviks and Workers' Control. (Orig: Solidarity UK, London, 1970), The Bolsheviks and Workers' Control introduction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 ^ Poya, Maryam. IRAN 1979: Long live the Revolution! ... Long Live Islam?. Colin Barker (編). Revolutionary Rehearsals. Chicago: Haymarket Books. 2002: 143–9 [1987]. ISBN 1-931859-02-7.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