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爾 (1955年)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重新導向自巴特尔 (中国官员)
巴特爾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任期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
現任
就任日期
2018年3月14日
主席汪洋 王滬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任期
2016年4月28日—2020年12月26日
總理李克強
前任王正偉
繼任陳小江
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副部長
任期
2016年4月8日—2020年12月26日
部長孫春蘭 尤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
任期
2008年4月3日—2016年3月30日
前任楊晶
繼任布小林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55年2月(69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省康平縣
籍貫中國遼寧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學歷
經歷

巴特爾漢語拼音Bātè'ěr蒙古語ᠪᠠᠭᠠᠲᠣᠷ,轉寫:Baγatar[轉寫種類不明]西里爾字母баатар;1955年2月),蒙古族遼寧康平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副國級領導人復旦大學政治經濟學碩士。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六、十七屆中央紀委委員,第十八十九屆二十屆中央委員。曾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副部長。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

生平[編輯]

從政經歷[編輯]

巴特爾早年畢業於海拉爾蒙古族師範學校蒙文大專班。1973年1月參加工作,任職於內蒙古自治區的基層黨務部門。198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10月,出任共青團呼倫貝爾盟委書記;一年後,晉升為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委副書記;1986年5月,任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委書記。

1989年11月,巴特爾被派赴日本東京研修中心,學習經濟管理。回國後,曾在北京市朝陽區政府掛職,任區長助理。一年後,回到內蒙古的巴特爾即被任命為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副書記;兩年後晉升為市委書記並出任市長。

烏海市工作七年後,巴特爾於1999年被提升為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紀委書記;三年後,升任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2008年4月3日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代主席。2009年1月當選為內蒙古自治區主席。

2016年3月30日,在內蒙古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巴特爾辭去內蒙古自治區主席職務[1],改任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黨組書記[2]。2016年4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上,被任命為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3]。2018年3月,當選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4]

參考文獻[編輯]

  1. ^ 巴特尔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职务,布小林被任命为代主席. 澎湃新聞. [2016-03-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1).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新華網. [2016-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11). 
  3. ^ 内蒙古原主席巴特尔履新国家民委党组书记、中央统战部副部长. 澎湃新聞. [2016-04-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3). 
  4. ^ 张庆黎等当选全国政协副主席. 鳳凰網. [2018-03-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4). 

外部連結[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王正偉
(回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2016年4月28日-2020年12月26日
繼任:
陳小江
前任:
楊晶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
2008年4月-2016年3月
繼任:
布小林
中國共產黨黨徽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王正偉
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副部長
2016年3月-2020年12月
繼任:
陳小江
中共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黨組書記
2016年3月-2020年12月
前任:
尤仁
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1999年12月-2008年4月
繼任:
張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