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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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毛氏汲古閣刻本《歐陽修五代史》,此頁為卷三·梁本紀第三。
二十四史列表
次序 書名 作者
姓名 時代
1 史記 司馬遷 西漢
2 漢書 班固 東漢
3 後漢書 范曄 劉宋
4 三國志 陳壽 西晉
5 晉書 房玄齡
6 宋書 沈約 蕭梁
7 南齊書 蕭子顯
8 梁書 姚思廉
9 陳書
10 魏書 魏收 北齊
11 北齊書 李百藥
12 周書 令狐德棻
13 南史 李延壽
14 北史
15 隋書 魏徵
16 舊唐書 劉昫 後晉
17 新唐書 歐陽修 北宋
18 舊五代史 薛居正
19 新五代史 歐陽修
20 宋史 脫脫
21 遼史
22 金史
23 元史 宋濂
24 明史 張廷玉
相關 東觀漢記 劉珍 東漢
相關 十國春秋 吳任臣
相關 新元史 柯劭忞 民國
相關 南明史 錢海岳 共和國
相關 清史稿 趙爾巽 民國
相關 清史 張其昀 民國
相關 點校本二十四史 顧頡剛 共和國

新五代史》,原名《五代史記》,北宋歐陽脩撰,是二十四史唐代以後唯一私修正史

修書過程[編輯]

景祐元年(1034年)五月,歐陽修和尹洙共同擔任館閣校勘,預修《崇文書目》、撰寫《十國志》。[1]兩人更打算合撰《新五代史》,[2]但因史觀不同而作罷,尹洙後來獨撰兩卷的《五代春秋》。[3]宋仁宗皇祐五年(1053年)《新五代史》成書,[4]取名為《五代史記》,因是私撰,故藏於家。歐氏去世後,其家人才上呈於朝廷。

乾隆年間,因薛居正舊五代史》列為正史,歐史改稱《新五代史》。共七十四卷,本紀十二卷、列傳四十五卷、三卷、世家年譜十一卷、四夷附錄三卷。記載自後梁開平元年(907年)至後周顯德七年(960年)歷史。

景祐三年(1036年)前後,歐陽修開始撰寫《新五代史》,[5]增加了《舊五代史》所未能見到的史料,如《五代會要》、《五代史補》、《五代史闕文》、《九國志》等,因此《新五代史》在《舊五代史》的基礎上更加詳實。如王景仁、郭崇韜、安重誨、李茂貞、孔謙、王彥章、段凝、趙在禮、范延光、盧文紀、馬胤孫、姚顗、崔稅、呂琦、楊渥等傳內容都有補強。但《新五代史》對舊「志」部分大加繁削,則不足為訓,故史料價值比《舊五代史》要略遜一籌。

體例[編輯]

《新五代史》其中的列傳實為「類傳」,採用類比方式,最有特色,有:《家人傳》、《臣傳》、《死節傳》、《死事傳》、《一行傳》、《唐六臣傳》、《義兒傳》、《伶官傳》、《雜傳》等,然其《死節傳》僅湊得三人,《死事傳》十一人,遠少於《冊府元龜》所載人數;又如《唐六臣傳》皆唐末助朱溫篡唐者,雖名為唐臣,諷刺意味深遠。

《新五代史》改「志」為「考」,因為歐陽脩認為五代的典章制度一無可取,故將「志」刪除,僅有《司天考》、《職方考》二考,相當於《舊五代史》的《天文志》和《郡縣誌》。

《新五代史》新增史料最多的是《十國世家》。十國稱為〈世家〉,並有《十國世家年譜》,載有吳、南唐、前蜀、後蜀、南漢、楚、吳越、閩、南平、東漢等十國。《十國世家》的初稿是根據與尹洙合撰的《十國志》刪成。《四夷附錄》相當於《舊五代史》的《外國列傳》。

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明令立《新五代史》於學官,從此大行於世,於是「薛史」漸湮不傳。歐陽脩的學生徐無黨曾為《新五代史》作注,多闡述微言大意。但是《新五代史》的史料價值比《舊五代史》要少一些,這主要是歐陽脩在刪繁就簡時,將不少具體資料也一併刪去。另外,歐陽脩寫《新五代史》時,踵孔子的《春秋》筆法,[6]為尊者諱,寓褒貶,重議論。並強調君臣倫理思想,史論常用「嗚呼」二字發端,發表感慨議論。[7]例如,《新五代史·張憲傳》載:「憲出奔忻州,亦見殺。」薛史元稱張憲為朝廷「賜死於晉陽之千佛院」,歐史則稱其為亂兵殺害,歐陽修認為:「憲初節甚明,但棄城而走,不若守位而死,已失此節,則見殺與賜死同爾。」

評價[編輯]

顧炎武錢大昕等學者對《新五代史》都有批評,認為歐陽修迂腐,既著史書,卻不重視史實的探討,好發議論,愛說空話,讀來令人生厭。章學誠譏稱:「只是一部弔祭哀輓之集,如何可稱史才?」

宋人亦對歐陽脩的史學有所批評。《宋稗類鈔》中引劉敞「好個歐九,極有文章,可惜不甚讀書」之語[8],《苕溪漁隱叢話》亦引王安石的「歐九不學」的話。一日,劉攽問歐的弟子焦千之說《新五代史》有為韓通立傳嗎?焦說沒有,劉攽大笑說:「如此,亦是第二等文字耳。」[9]

王鳴盛高度評價《新五代史·職方考》:「五代土地,梁爲最小,晉、漢差大,周又大,而唐爲最大……觀歐《職方考》自明,此考雖簡略,然提綱挈領,洗眉刷目,此則歐公筆力非薛《史》所能及。」[10]趙翼亦稱:「卷帙雖不及薛史之半,而訂正之功倍之」。[11]

當時學者吳縝撰《五代史纂誤》三卷,是糾舉《新五代史》謬誤的專著。清代吳蘭庭撰《五代史記纂誤補》六卷,乃吳縝《纂誤》之續作。彭元瑞劉鳳誥有《五代史記注》。

內容[編輯]

本紀[編輯]

  1. 梁本紀第一- 太祖
  2. 梁本紀第二 - 太祖下
  3. 梁本紀第三 - 末帝
  4. 唐本紀第四 - 莊宗
  5. 唐本紀第五 - 莊宗下
  6. 唐本紀第六 - 明宗
  7. 唐本紀第七 - 閔帝廢帝
  8. 晉本紀第八 - 高祖
  9. 晉本紀第九 - 出帝
  10. 漢本紀第十 - 高祖隱帝
  11. 周本紀第十一 - 太祖
  12. 周本紀第十二 - 世宗恭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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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梁家人傳第一 - 王皇后張皇后朱全昱朱友諒朱友能朱友誨朱存朱友寧朱友倫朱友裕朱友文朱友孜
  2. 唐太祖家人傳第二 - 劉皇后李克讓李克修李克恭李克寧李繼岌李繼潼李繼嵩李繼蟾李繼嶢
  3. 唐明宗家人傳第三 - 曹皇后魏皇后李從璟李從榮李從璨李從璋李從溫李從敏
  4. 唐廢帝家人傳第四 - 劉皇后李重吉李重美
  5. 晉家人傳第五 - 石敬威石敬贇石敬暉石重英石重信石重乂石重睿石重杲石延煦石延寶
  6. 漢家人傳第六 - 劉崇劉信劉承訓劉承祐劉承勛
  7. 周太祖家人傳第七 - 柴皇后
  8. 周世宗家人傳第八 - 柴守禮劉皇后符皇后柴誼柴誠柴熙讓柴熙謹柴熙誨
  9. 梁臣傳第九 - 敬翔朱珍龐師古葛從周霍存張存敬符道昭劉捍寇彥卿
  10. 梁臣傳第十 - 康懷英劉鄩牛存節張歸霸王重師徐懷玉
  11. 梁臣傳第十一 - 楊師厚王景仁賀瓌王檀馬嗣勛王虔裕謝彥章
  12. 唐臣傳第十二 - 郭崇韜安重誨
  13. 唐臣傳第十三 - 周德威符存審史建瑭王建及元行欽安金全袁建豐西方鄴
  14. 唐臣傳第十四 - 符習烏震孔謙張延朗李嚴李仁矩毛璋
  15. 唐臣傳第十五 - 朱弘昭馮贇劉延朗康思立康義誠藥彥稠
  16. 唐臣傳第十六 - 豆盧革盧程任圜趙鳳李襲吉張憲蕭希甫劉賛何瓚
  17. 晉臣傳第十七 - 桑維翰景延廣吳巒
  18. 漢臣傳第十八 - 蘇逢吉史弘肇楊邠王章劉銖李業聶文進後贊郭允明
  19. 周臣傳第十九 - 王朴鄭仁誨扈載
  20. 死節傳第二十 - 王彥章裴約劉仁贍
  21. 死事傳第二十一 - 張源德夏魯奇姚洪王思同張敬達翟進宗張萬迪沈斌王清史彥超孫晟
  22. 一行傳第二十二 - 鄭遨張薦明石昂程福贇李自倫
  23. 唐六臣傳第二十三 - 張文蔚楊涉張策趙光逢薛貽矩蘇循
  24. 義兒傳第二十四 - 李嗣昭李嗣本李嗣恩李存信李存孝李存進李存璋李存賢
  25. 伶官傳第二十五 - 周匝敬新磨景進史彥瓊郭從謙
  26. 宦者傳第二十六 - 張承業張居翰
  27. 雜傳第二十七 - 王鎔羅紹威王處直劉守光
  28. 雜傳第二十八 - 李茂貞韓建李仁福韓遜楊崇本高萬興溫韜
  29. 雜傳第二十九 - 盧光稠譚全播雷滿鍾傳趙匡凝
  30. 雜傳第三十 - 朱宣王師範李罕之孟方立王珂趙犨馮行襲
  31. 雜傳第三十一 - 氏叔琮李彥威李振裴迪韋震孔循孫德昭王敬蕘蔣殷
  32. 雜傳第三十二 - 劉知俊丁會賀德倫閻寶康延孝
  33. 雜傳第三十三 - 張全義朱友謙袁象先朱漢賓段凝劉玘周知裕陸思鐸
  34. 雜傳第三十四 - 趙在禮霍彥威房知溫王晏球安重霸王建立康福郭延魯
  35. 雜傳第三十五 - 華溫琪萇從簡張筠楊彥詢李周劉處讓李承約張希崇相里金張廷蘊馬全節皇甫遇安彥威李瓊劉景岩
  36. 雜傳第三十六 - 盧文進李金全楊思權尹暉王弘贄劉審交王周高行周白再榮安叔千
  37. 雜傳第三十七 - 翟光鄴馮暉皇甫暉唐景思王進常思孫方諫
  38. 雜傳第三十八 - 王峻王殷劉詞王環折從阮
  39. 雜傳第三十九 - 朱守殷董璋范延光婁繼英安重榮安從進楊光遠
  40. 雜傳第四十 - 杜重威李守貞張彥澤
  41. 雜傳第四十一 - 王景崇趙思綰慕容彥超
  42. 雜傳第四十二 - 馮道李琪鄭玨李愚盧導司空頲
  43. 雜傳第四十三 - 劉昫盧文紀馬胤孫姚顗劉岳馬縞崔居儉崔梲李懌
  44. 雜傳第四十四 - 和凝趙瑩馮玉盧質呂琦薛融何澤王權史圭龍敏
  45. 雜傳第四十五 - 李崧李鏻賈緯段希堯張允王松裴皞王仁裕裴羽王延馬重績趙延義

[編輯]

  1. 新五代史考第一 -
  2. 司天考第二 -
  3. 職方考第三 -

世家[編輯]

  1. 吳世家第一 -
  2. 南唐世家第二 - 南唐
  3. 前蜀世家第三 - 前蜀
  4. 後蜀世家第四 - 後蜀
  5. 南漢世家第五 - 南漢
  6. 楚世家第六 -
  7. 吳越世家考第七 - 吳越
  8. 閩世家第八 -
  9. 南平世家第九 - 荊南
  10. 東漢世家第十 - 北漢
  11. 十國世家年譜第十一 -

附録[編輯]

  1. 卷七十二 四夷附錄第一 契丹
  2. 卷七十三 四夷附錄第二 契丹
  3. 卷七十四 四夷附錄第三 吐谷渾 達靼 党項 突厥 吐蕃 回鶻 于闐 高麗 渤海 新羅 黑水靺鞨 南詔牂牁昆明 占城
  • 卷七十五 五代史記序

參見[編輯]

註釋[編輯]

  1. ^ 歐陽修《與尹師魯書》其二:「前歲所作《十國志》,蓋是進本,務要卷多,今若便為正史,盡宜刪削,存其大要。」
  2. ^ 《澠水燕談錄》卷六說:「天聖中,歐陽文忠公與尹師魯議分撰,後師魯別為《五代春秋》,止四千餘言,簡有史法,而文忠卒重修《五代》。」
  3. ^ 尹洙《河南先生文集》卷二六、二七
  4. ^ 皇祐五年(1053),歐陽修在給梅堯臣的信中說:「閒中不曾作文字,只整頓了《五代史》,成七十四卷。」又云:「此小簡立焚,勿漏史成之語。惟道意於君謨,同此也。」(《歐陽修全集·書簡》卷6,《與梅聖俞》)歐陽修編撰《新五代史》的時間沒有明確記載。從他給尹洙、梅堯臣等人的信件看,在景祐三年(1036年)之前,已着手編寫,到皇祐五年(1053年)基本完成。
  5. ^ 歐陽修《答李淑內翰書》道:「問及《五代》紀傳,修曩在京師,不能自閒,輒欲妄作,幸因餘論,發於教誘,假以文字,力欲獎成。不幸中間,自罹咎責。」(《歐陽修全集·居士外集》卷19)
  6. ^ 歐陽發《先公事跡》曰:「先公既奉敕撰《唐書》紀、志、表,又自撰《五代史》七十四卷,其作本紀,用《春秋》之法,雖司馬遷、班固皆不及也」。
  7. ^ 章太炎評《新五代史》曰:「歐陽脩作《五代史記》,自負上法《春秋》,於唐本紀大書契丹立晉,為通人所笑。此學《春秋》而誤也。《春秋》書法,本不可學,『衛人立晉』云者,晉為衛宣之名,今契丹所立之晉,國名而非人名。東家之顰,不亦醜乎?」
  8. ^ 《諫書稀庵筆記》:「濰有李星南行九,長者見之,呼曰李九;少者見之,亦戲呼李九。李九怒甚。予為之解紛曰:宋名臣歐陽文忠公,爵位功業,暄赫一時。當其幼年,群戲之曰:『好個歐九,可惜不讀書。』歐曰:『歐九書已讀熟矣,莫笑我歐九也。』文忠且自稱歐九,人呼李九,又何傷?」
  9. ^ 周密:《齊東野語》
  10. ^ 十七史商榷》卷九十六〈五代土地,梁最小唐最大〉條,頁1101。
  11. ^ 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二一《歐史不專據薛史舊本條》

參考書目[編輯]

  • 柴德賡:《論歐陽修的〈新五代史〉》,《人民日報》1965年7月2日。
  • 陳光崇:《尹洙與《新五代史》小議》,《遼寧大學學報》,1991年第2期

外部連結[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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