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郡,是漢代畿郡、名郡,位於今日河南北部、河北南部和山東西部,今河南省。
中國古以黃河以北為河內。戰國時河內為魏國領土。秦末民變時司馬卬被項羽封為殷王,都城在河內。漢高祖即位時設置殷國,次年改名為河內郡,位於太行山東南與黃河以北。與河東郡、河南郡合稱三河,領縣十六:汲縣、共縣、林慮縣、獲嘉縣、修武縣、野王縣、州縣、懷縣(郡治)、平皋縣、河陽縣、沁水縣、軹縣、山陽縣、溫縣、朝歌縣、武德縣。漢武帝時,河內郡守王溫舒「令郡具私馬五十疋為驛,自河內至長安」[1],可知河內當時有大量養殖牲畜。
西漢官員在河內推動了許多防洪工程。西漢末期,中國的經濟重心和基本經濟區,已從關中轉移到河內一帶。漢光武帝劉秀起兵,把河內委託給最信賴的部下寇恂,令他準備和轉運軍糧。[2]
晉朝皇族河內司馬氏世居在該郡轄下的溫縣。
參考文獻[編輯]
- ^ 《漢書》卷90.
- ^ 冀朝鼎 著,朱詩鰲 譯:《中國歷史上的基本經濟區與水利事業的發展》(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pp. 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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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中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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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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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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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漢以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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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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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模板依五十四郡說列出秦郡。此外皆列入待考一欄。下劃線者為 前221年秦代的36個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以其最後使用的名稱為準,並在()中註明曾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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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漢 炎興元年( 263年)、孫吳 天紀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証的郡、國。標「*」者為曾置後廢的郡、國。標「#」者為特殊政區。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註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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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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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註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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