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紹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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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紹蘭(1760年—1835年),畹馨,又字南陔晚號晚聞居士浙江紹興府蕭山縣人,清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編輯]

少年好學,家貧,以教書所得奉養母親,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拔貢,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三甲進士,任福建屏南縣知縣閩縣知縣、泉州府知府、福建按察使,累遷福建布政使嘉慶十九年(1814年)任福建巡撫,主要從事福建之軍政事務。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因審案有誤,與汪志伊誣陷福建布政使李賡芸,致李賡芸自縊亡,朝廷追究此案,後罷官歸里,居鄉十九年,閉門著述。道光十五年(1835年)逝世。

著作[編輯]

著有《周人說經》8卷、《周人禮堂集義》、《漢書地理志校注》2卷、《管子地員篇注》4卷、《說文段注訂補》6卷、《董仲舒說箋》、《古文尚書逸文考》、《思維居士存稿》等。

參考文獻[編輯]

  • 《清史稿·卷359》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1992年。

外部連結[編輯]

官銜
前任:
張萬書
福州府屏南縣知縣
乾隆六十年-嘉慶二年
(1795-1797年)
繼任:
楊發和
前任:
吉壽
福州府閩縣知縣
嘉慶二年-六年
(1797-1801年)
繼任:
葉紹棻
前任:
馮國柄
福建泉州府知府
嘉慶七年-十二年
繼任:
房永清
前任:
房永清
攝理福建泉州府知府
嘉慶十二年七月-十月
繼任:
金城
前任:
陳預
福建巡撫
嘉慶十九年(1814年)上任
繼任:
史致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