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藥物濫用和非法販運國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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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6月26日被定為禁止藥物濫用和非法販運國際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常稱國際禁毒日

特點[編輯]

1987年6月12日至26日,在奧地利維也納召開了由138個國家和地區的3000名代表參加的「麻醉品濫用和非法販運問題」部長級會議。 這次會議通過了《管制麻醉品濫用今後活動的綜合性多學科綱要》,向各國政府和有關國際組織提出了在今後的禁毒活動中開展綜合治理的建議,並提出了「愛生命,不吸毒」的口號。同時,為了進一步引起各國、各地區對毒品問題的重視,號召全世界人民共同抵禦毒品的侵襲,與毒品犯罪活動作堅決的鬥爭,也為了紀念這次意義重大的國際禁毒會議,大會結束時,與會代表一致建議,將每年的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這項建議被聯合國採納。同年召開的第42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正式確定每年的6月26日為「反麻醉品的濫用和非法販運國際日」[1][2]

中國清朝官員林則徐主導的銷毀鴉片行動「虎門銷煙」始於公元1839年6月3日,結束於1839年6月25日,是一次有歷史意義的禁煙禁毒事件。因其結束日期與國際禁毒日日期相鄰,在中國,人們常常將該事件與國際禁毒日聯繫到一起,紀念英雄,增強對毒品的打擊防範意識。

參考[編輯]

  1. ^ 盧昌義著. 现代环境科学概论. 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 2014.08: 317. ISBN 978-7-5615-5174-5. 
  2. ^ 公安部政治部編. 禁毒学总论. 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2015.05: 128. ISBN 978-7-5653-1985-3.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