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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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會(英語:Dating,粵語:拍拖)是指預先約定時間地點會面的活動。在日常生活中通常指,至少一人爲求結婚戀愛或尋求精神共鳴浪漫甚或性交的二人之間的交往活動,有時會有他人隨行。在英文中可指,雙方尚未達成長久關係,而考察可否達成長久關係的一段探索時期。以求偶爲目的的約會中,可以評估對方是否適宜成爲自己的伴侶配偶,並培養感情。約會及其分際在不同的文化風俗中大相徑庭,不再約會的處理手法和同時期約會人數尤有爭議。此外,非屬開放式關係的已婚者若與配偶以外的人約會,常會遭受譴責。

日本情侶在海灘上牽手

目的和功用[編輯]

戀愛約會是人類求偶活動其中一環,藉相處交談而了解對方,找出配合度,用作考驗及選擇出一位作為配偶,過程中亦同時培養並鞏固愛情

單身者一般要經歷多次約會,方會成功選擇或被選擇成為配偶。婚後伴侶間的約會用作以促進雙方感情、促進了解,因為人是不斷成長和改變的。婚後若與其他人約會,則屬於精神外遇,常會受到道德譴責,不受社會認同。但要注意的是普通朋友或有業務往來的人單獨會面亦可稱為約會(appointment)。部份人亦會參加快速配對(speed dating)增加與異性約會機會。[來源請求]

活動內容[編輯]

通常是在工餘(下班後、放學後、週末及假期)進行雙方均有興趣的活動,例如逛街、看電影、唱卡拉OK、吃喝玩樂、郊遊等,藉相處及交談而瞭解對方。

有一部份人認為 有些情侶未瞭解清楚對方就開始有親密行為,如接吻,以至性行為,有可能對雙方關係有反面的影響,後者會令伴侶關係變成「炮友」,即是單純肉體上的伴侶,通常並不持久,也有人在親密過後促進了雙方的了解,加深彼此之間的感情,也有些則發展為包養關係。但是也有些人最初接近的目的即是為了定期性行為,屬於所謂「性夥伴」(或稱「砲友」)關係,通常不會成為現實伴侶,只止於滿足雙方對性的需求而已。[來源請求]

約會成功後的下一步[編輯]

如果兩人互相喜歡配合度又高,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及了解後,就視乎情況而選擇訂婚結婚。也有人選擇同居不結婚,原因可能是婚姻制度及註冊法律會反而阻礙他們關係的發展,或認為沒有必要結婚,擔心即使結婚後,將來亦會有分居及離婚的可能性。[來源請求]

分手[編輯]

莎士比亞的作品《羅密歐與茱麗葉》中兩人於陽台幽會

分手原因[編輯]

情侶之間不再約會,可能有以下原因:

第一,開始關係時過於魯莽,導致雙方不了解形成期望落差。例如大學生為了趕快「出pool」(即脫單)而缺乏對伴侶的認識,深入了解,發現對方性格、興趣等並不適合。

第二,背叛、「劈腿」。即發現對方與第三者苟合,或發現苟合的線索,源頭社交應用程式(例如WhatsApp、微信、LINE等)上可疑的信息等。

第三,情侶雙方對於結婚上的爭議。此議題一向是導致分手的主要原因:男方通常被指拖延結婚時間,或對此態度敷衍,處處尋找藉口避忌;女方則希望在認定情侶後儘早結婚,以確保安穩的生活。此立場的分別主要源於女性30歲後外貌開始衰老,而男性卻正值壯年。[來源請求]

分手後[編輯]

分手後雙方關係可分成以下類別:

第一種,和平分手。雙方分手時可能源於雙方不了解、性格不合、厭倦等原因,使雙方於分手時未有令其關係惡化。情侶雙方或會維持朋友關係或分手後不再來往與聯絡。

第二種,不歡而散。雙方分手時可能源於背叛等道德上較為難以接受的原因,導致一方或雙方心理、情緒上受到很大打擊。[來源請求]

花費議題[編輯]

多年來,約會花費由哪一方支付一直備受大眾熱議。[1]付費方式包括AA制(指平均分擔賬單或各自付各自的)、輪流支付、全由一方付費。不過,付費方式亦取決於雙方的相對經濟能力。或出於性別偏見,部分女性或會認為此乃男方的責任,有香港男性指責要求男方付費的女性為「港女」。分佈在緬甸東部及泰國西部的克倫族女人要寫情詩和送禮物,來追求男人[2]

參見[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研究:男人希望女人分攤約會花費. 地球圖輯隊. 2013-08-18 [2017-03-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04) (中文(臺灣)). 
  2. ^ Phan, Zoya. Little Daughter: A Memoir of Survival in Burma and the West. Simon & Schuster. 2009.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