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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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康(?年—?年),字仲真勃海重合縣(今山東省樂陵)人,[1]東漢八及之一。

生平[編輯]

苑康年輕時在太學學習,與郭泰友好。後舉孝廉,遷潁陰,任內表現優秀。升任太山太守。郡內豪族大多不遵守法令,苑康一上任,對此震怒,於是馬上頒佈嚴格法令,沒有人敢犯法。從前侵佔他人田地住宅的,也都歸還地主。[2]

山陽張儉常侍侯覽的母親,苑康調查侯覽母親的黨羽,有的藏匿在太山境內,苑康厭惡宦官,因此將他們全部逮捕,沒有漏網之魚。侯覽因此痛恨苑康,誣諂苑康與兗州刺史第五種都尉壺嘉上偽報欺騙朝廷賊人投降,於是徵召苑康到廷尉審訊,減死罪一等,流放到日南潁陰人和太山羊陟等人到朝廷爲苑康申訴,得以從輕發落,送回本郡,苑康後來在家裏去世。[3]

東觀漢記》記載他擔任司隸校尉,務大綱,性節儉,常臥布被。

評價[編輯]

張儉岑晊劉表陳翔孔昱、苑康、檀敷翟超八人,人稱八及,即能引導他人追隨眾人所宗仰的賢人。[4]

東漢八及 張儉 · 岑晊 · 劉表 · 檀敷 · 陳翔 · 孔昱 · 苑康 · 翟超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後漢書/卷67》,出自范曄後漢書

參考資料[編輯]

  1. ^ 後漢書·苑康傳》:苑康字仲真,勃海重合人也。
  2. ^ 後漢書·苑康傳》:少受業太學,與郭林宗親善。舉孝廉,再遷潁陰令,有能跡。遷太山太守。郡內豪姓多不法,康至,奮威怒,施嚴令,莫有干犯者。先所請奪人田宅,皆遽還之。
  3. ^ 後漢書·苑康傳》:是時山陽張儉殺常侍侯覽母,案其宗黨賓客,或有迸匿太山界者,康既常疾閹官,因此皆窮相收掩,無得遺脫。覽大怨之,誣康與兗州刺史第五種及都尉壺嘉詐上賊降,徵康詣廷尉獄,減死罪一等,徙日南。潁陰人及太山羊陟等詣闕為訟,乃原還本郡,卒於家。
  4. ^ 資治通鑑·卷五十六》:張儉、翟超、岑晊、苑康及山陽劉表、汝南陳翔、魯國孔昱、山陽檀敷為八及,及者,言其能導人追宗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