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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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蘭王國
Kingdom of England
927年-1707年
英格蘭王國皇室徽章 (1399−1603)
皇室徽章 (1399−1603)
1558-1707年的英格蘭王國
1558-1707年的英格蘭王國
地位護國公時期(1649年—1660年)
首都溫車士打 (927−約1045)
倫敦 (約1045−1707)
 - 西敏(行政)
 - 倫敦市(商業)
常用語言英語[a]
威爾斯語[b]
康和語
古羅富語
(至11世紀)
金巴倫語
(至11世紀)
盎格魯-諾曼語
(11世紀–15世紀)
拉丁語[c]
宗教基督教
政府君主專制貴族封建制(927-1649,1660-1688)
單一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1689-1707)
君主 
• 927年–939年
埃塞爾斯坦(首任)
• 1702年–1707年
安妮(末任)
立法機構英格蘭國會
貴族院
平民院英語House of Commons of England
歷史 
• 英格蘭統一
10世紀(傳統稱927年)
1066年–1088年
1535年–1542年
1603年3月24日
1688年12月11日
1707年5月1日
面積
1283年–1542年估計145,000平方公里
1283年145,000平方公里
1542年145,000平方公里
1542年–1707年估計151,000平方公里
1707年151,000平方公里
人口
• 1283年
500000
• 1542年
3000000
• 1707年
5750000
貨幣英鎊
前身
繼承
韋息士王國
威爾斯公國
頓諾尼亞王國
大不列顛王國
今屬於 英國
英格蘭歷史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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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蘭王國(英語:Kingdom of England;927年—1707年5月1日)是西歐歷史上的一個國家,地處大不列顛島南部,包含現今的英格蘭威爾斯。皇室的首要居所原本是衡州郡溫車士打,但倫敦告羅士打被授予同樣的地位——特別是倫敦,從1066年開始已經成為英格蘭王國以及1707年聯合法令生效以來的英國事實上的首都。

歷史[編輯]

盎格魯-撒克遜時期[編輯]

英格蘭王國沒有清晰的成立日期,其明確的歷史從七國時代開始。這七個小國家分別是根德東盎格利亞諾森布里亞麥西亞雅息士修適士韋息士[1]

8世紀時,韋息士王國從眾小國之中脫穎而出。國王阿爾弗雷德反抗維京人侵略,率先以「盎格魯-撒克遜人的國王」自稱。阿爾弗雷德之子長者愛德華繼承父業,繼續對維京人用兵,使英格蘭大部分地區重歸盎格魯-撒克遜人的統治。918年,愛德華的姐姐埃塞爾弗萊德去世,半年後,愛德華便從外甥女埃爾夫溫手中奪取麥西亞王國的統治權。愛德華死後,其子埃塞爾斯坦於公元927年攻滅維京人掌控的諾森布里亞王國斯堪的納維亞約克),徹底統一六國。

阿爾弗雷德大帝

韋息士王朝[編輯]

埃塞爾斯坦於927年成功征服了斯堪的納維亞約克的維京人,使其成為了整個英格蘭的第一位統治者。在他的統治期間,皇室一直是英國的中心。皇位由他同父異母的兄弟埃德蒙一世繼承。在接下來的幾年裏,盎格魯人和維京人間發生不計其數的戰爭,直到954年韋息士王國將斯堪的納維亞約克吞併,戰爭才暫告一段落。

丹麥王朝[編輯]

公元10世紀末,丹麥維京人再度侵犯英格蘭。1002年,英格蘭國王埃塞爾雷德二世下令屠殺境內的維京人,結果激怒丹麥國王兼挪威國王八字鬍斯韋恩。斯韋恩前後四次對英格蘭用兵,最終1013年擊敗英格蘭國王埃塞爾雷德二世,入主英格蘭王國。自此開始以英格蘭國王自稱,可惜次年便告病逝,由兒子克努特繼承皇位。1016年,埃塞爾雷德二世病逝,其子剛勇者埃德蒙無法再跟克努特爭勝,協議共治英格蘭。當年11月30日,埃德蒙二世死去,英格蘭完全由克努特統治,是為丹麥王朝。

丹麥王朝的統治直至1042年6月8日哈德克努特逝世為止,他是克努特大帝與埃塞爾雷德二世前妻、寡婦諾曼第的埃瑪的兒子。哈德克努特沒有自己的繼承人,由埃塞爾雷德二世的兒子懺悔者愛德華繼位。韋息士王朝復辟,重新拿回英格蘭王國。

哈羅德二世是最後一個無爭議的盎格魯-撒克遜時代的英格蘭國王

諾曼王朝(征服者威廉)[編輯]

1066年1月4日/1月5日時,懺悔者愛德華駕崩,他並沒有留下任何子嗣,皇位由他的皇后的兄弟哈羅德二世繼承。而懺悔王愛德華的表弟諾曼第公爵威廉立即宣稱自己擁有皇位繼承權。威廉率領一支由諾曼第與其他法國邦國組成的大軍,開始入侵英格蘭,並且在1066年9月28日在修適士地方登陸。哈羅德二世與他的軍隊在約克斯坦福橋戰役獲得勝利(1066年9月25日)。他們行軍穿過整個英格蘭來對抗諾曼第公國的入侵,兩軍在喜士定戰役取得重要的勝負(1066年10月14日)。哈羅德二世不幸兵敗陣亡,及其兩位弟弟也戰死沙場。威廉獲得最後的勝利,自此韋息士王朝滅亡。諾曼地公國征服英格蘭,威廉一世在1066年12月25日加冕為國王,建立諾曼王朝。

威廉一世即位後,在政治上依附法國,下令編輯末日審判書,相當於現在人口、財產普查,透過此書他可以得到甫征服的國家的資訊,以便日後管理英格蘭。為了鎮壓國內盎格魯-撒克遜人的叛亂,威廉一世引入歐洲大陸的分封土地制度,將英格蘭的五分之一土地作為自己的領地。同時藉由領主效忠、強化英格蘭皇權。引入了法語和法國的生活習慣,諾曼人的征服整個改變了英格蘭的文化,甚至是其語言、習俗。

獲得英格蘭後,威廉並沒有計劃將王國與諾曼第公國合併一起。諾曼第公國仍是法國國王的附屬國,不過身為諾曼第公爵,威廉仍然缺乏對法王腓力一世有效忠之心。獨立的英格蘭王國可以讓他的統治不受到干擾。

金雀花王朝[編輯]

1135年英格蘭國王亨利一世駕崩外甥史蒂芬繼位,安茹帝國的國王若弗魯瓦五世遂宣稱其妻瑪蒂爾達皇后有權繼承英格蘭皇位 ,此後,兩人在各自勢力支持下掀開了為時19年的皇位爭奪戰,英格蘭陷入無政府狀態 ,兩派之間各有輸贏,1153年,兩派達成協議,英格蘭國王史蒂芬死後由兒子亨利繼承。

1154年,史蒂芬去世,依約由當時安茹帝國的國王亨利二世繼位,開創了得名於若弗魯瓦的帽飾的金雀花王朝。並掌有諾曼第公國與安茹帝國,在法國的大片領土。

英格蘭王國與諾曼第公國在1204年仍然保持着共主邦聯的模式。直到英格蘭國王約翰失去掉整個諾曼第公國在法國的廣大領地,公國領土只剩下海峽群島,而廣大的法國安茹領地則由法王腓力二世兼併。之後,英國數次以收復失土的名義向法國開戰。

1214年7月,約翰在攻法國的戰役中失利,他被迫向法國支付賠償金。約翰仍然保有阿基坦公爵的封號以及領地,但國王聲勢權威淪喪。他的孫子愛德華一世在1282年擊敗威爾斯末代王子盧埃林,但是仍然未征服威爾斯。他在1301年將威爾斯親王的封號賜給他的長子愛德華二世,從此以後,「威爾斯親王」成為英格蘭王子的封號。

1328年,法國由瓦爾德克伯爵接掌皇位,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三世依母親血脈聲稱有法國皇位繼承權,成為開啟百年戰爭的引信。

金雀花王朝最後的君主是理查二世,1399年,他在遠征愛爾蘭時,被蘭加士打公爵亨利奪去皇位,最後被囚禁至死。

英法百年戰爭[編輯]

愛德華三世為了爭奪法國皇位的繼承權,而引發百年戰爭,這場戰爭從1337年至1453年,這場戰爭最後的結果是英國在法國的領地只剩下加萊市,法國收復其它所有領土。

薔薇戰爭[編輯]

英格蘭在戰後尚未恢復元氣,緊接着為了皇位爭奪戰的玫瑰戰爭(或薔薇戰爭)爆發(1455年-1487年)。這是一場以蘭加士打家族約克家族的支持者為了英格蘭皇位而發生的內戰,而且這兩個家族都是金雀花王朝的分支。造成蘭加士打王朝約克王朝兩朝不斷反覆輪替。1485年,來自德赫巴芙王國的亨利·都鐸率軍擊敗了約克王朝的英格蘭國王理查三世。這場內戰的結果是蘭加士打家族的女系男性後裔亨利·都鐸與約克家族的長女約克的伊利沙伯結婚而結束戰爭。亨利登基後稱為亨利七世,開創了都鐸王朝。

1499年,亨利處決了約克王朝乃至於整個金花雀家族最後的合法男系成員第十七代和域伯爵愛德華,從此地位得到穩固。

都鐸王朝[編輯]

來自德赫巴芙王國的亨利七世與她的皇后約克的伊利沙伯是英國都鐸王朝的創始者,都鐸王朝統治王國的時期是1485年到1603年。期間,威爾斯保持由13世紀晚期愛德華一世設立的一個獨特法律與行政系統。都鐸王朝的第二位國王亨利八世因為離婚問題和羅馬教廷鬧翻,於是成立英國新教,自己當教主,開始在全國強推宗教改革,查抄了全英格蘭800多個教區,以改革的名義搗毀教堂,還通過圈地和圍田或侵佔民用耕地,積累財富,有了併入其他王國的資金。亨利八世以《1535年—1542年威爾斯法案英語Laws in Wales Acts 1535-1542》將威爾斯併入英格蘭。從此,威爾斯再不成為英格蘭國王的個人采邑,而被併入英格蘭,並派遣威爾斯代表參加英格蘭國會

在亨利八世統治期間,1541年愛爾蘭國會宣佈亨利八世為愛爾蘭國王,這也為愛爾蘭王國與英格蘭王國形成共主邦聯的形式。

亨利八世的長女、瑪麗一世統治的時期,吉斯公爵於1558年1月7日佔領加萊。1603年3月24日都鐸王朝最後一位女皇伊利沙伯一世逝世,都鐸王朝完結。她的繼承人是蘇格蘭的占士六世,登上英格蘭皇位稱為占士一世。英格蘭及蘇格蘭兩個王國仍然維持共主邦聯的關係,直至1707年。

斯圖亞特王朝[編輯]

英國斯圖亞特王朝首任君王為占士一世,其母遭蘇格蘭貴族驅逐,流亡英格蘭,後來因為暗殺伊利沙伯女皇一案被處死,占士不譴責女皇,反而討好伊利沙伯。在伊利沙伯女皇死後,在沒有繼承命令下成為英國國王,是為斯圖亞特王朝。占士一世死後,其子查理一世任內發生清教徒革命,最終被當眾處決。

在1707年,英格蘭及蘇格蘭兩個王國在《1707年聯合法案》通過後,共組大不列顛王國(1707年-1801年)。而在1714年,安妮女皇駕崩,斯圖亞特王朝宣告滅亡。安妮女皇是英格蘭王國的最後一位女皇,亦是大不列顛王國的第一位女皇。英格蘭與蘇格蘭的議會亦合併成大不列顛國會英語Parliament of Great Britain,議會位於倫敦西敏市西敏區。在這個時候,英格蘭王國終止以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存在,從此再沒有國立的政府。但是在法律上,大不列顛王國的司法權只能管轄英格蘭威爾斯(因為蘇格蘭仍然繼續擁有自己的法律和法庭),於1800年後所組成的大不列顛與愛爾蘭聯合王國之後仍然如此。

共和時期與護國公[編輯]

英格蘭王國自從927年到1707年聯合法案通過後一直都是君主專制的國家,除了在1649年到1660年中間這11年,因為英國內戰的關係,英格蘭王國出現短暫的共和體制。

在國王查理一世被處死後,英格蘭成為共和政體,這段期間稱為「英格蘭聯邦」(1649年-1653年)。共和時期有位顯著的將軍奧利弗·克倫威爾設法將英格蘭共和政府的統治權擴張到愛爾蘭與蘇格蘭。

在成功的佔領蘇格蘭愛爾蘭後,克倫威爾實際掌握大權,他解散國會,並任命自己為護國公,1653年,奧利弗·克倫威爾解散殘餘國會,自任為護國公,其任期為終身職,在這段時間他實施獨裁統治,改國號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聯邦(Commonwealth of England, Scotland and Ireland)。直到1658年9月3日克倫威爾過世後,由兒子理查·克倫威爾接任護國公之職。然而,理查無法控制政府,只好宣佈辭職黯然下台。共和政府再度成立,但是無法有效的控制整個國家。只好在1660年將亡命法國的查理·斯圖亞特召回倫敦即位,為查理二世斯圖亞特王朝復辟

註釋[編輯]

  1. ^ 古英語(至1066年)
    中古英語(1066年–1550年)
    現代英語(1550年–1707年)
  2. ^ 古威爾斯語(至12世紀)
    中古威爾斯語(12世紀–14世紀)
    現代威爾斯語(14世紀–1707年)
  3. ^ 拉丁語廣泛用於行政和禮拜。至15世紀,中世紀拉丁語已為文藝復興拉丁語所取代。

參考文獻[編輯]

  1. ^ 錢乘旦; 許潔明. 第二篇第一章. 英國通史. 中國大陸: 江蘇人民出版社. 2016-10-01. ISBN 9787214175434.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