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蔡京
北宋政治人物書法家
蔡京
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
太宰兼門下侍郎
太師中書門下尚書三省
國家
元長
出生慶曆七年正月十七日(1047年2月14日)
福建路興化軍仙遊縣(今福建省莆田市
逝世靖康元年七月二十一日(1126年8月11日)(79歲)
荊湖南路潭州

蔡京(1047年2月14日—1126年8月11日),元長福建路興化軍仙遊縣(今福建省莆田市仙遊縣)人。北宋時期書法家、政治家,先後四次任宰相,掌權共達十七年之久。民間稱其為「六賊」之一[1]

生平[編輯]

少年美丰姿,器量宏遠,工書法,少時即書法名家。熙寧三年(1070年)與弟蔡卞同科進士及第,調錢塘尉,舒州推官,累遷起居郎(階官,從六品上)。早年任地方官,後任中書舍人(階官,正五品上)。[2]早年支持王安石變法[3]

元祐元年(1086年),改龍圖閣待制(職,從四品),知開封府事(差遣)。元祐更化時,司馬光盡廢王安石新法,大臣皆言不可,唯蔡京於五日內在開封府改募役差役法,受到司馬光的稱讚。[4]

紹聖元年(1094年)任戶部尚書(職事官,從二品),章惇秉政,蔡京積極贊助章惇,恢復免役法。宋徽宗時,無端受彈劾奪職,罷為端明殿(職,正三品)、龍圖閣兩學士,知太原府事,皇太后命帝留京畢史事。逾數月,諫官陳瓘論其交通近侍,瓘坐斥,京亦出知江寧府事,蔡京此時對宋朝官場風氣黑暗頗為失望,遷延不之官。御史陳次升龔夬陳師錫交論其惡,奪職,提舉洞霄宮(祠祿官),閑居杭州,後結交童貫以重新受用,擢右正言(職事官,從七品),知定州事。

崇寧元年(1102年),徙大名府,並排擠掉韓忠彥,復用為翰林學士承旨(職事官,正三品),後拜尚書左丞(職事官,正二品)。二年正月,進尚書右僕射(宰相,正一品),崇寧二年(1103年)正月,進尚書左僕射(宰相,正一品),累轉司空(加官,三公,正一品),封嘉國公(爵,國公,從一品)。五年,進司空、開府儀同三司(文階,第一階,從一品)、安遠軍節度使(階官,從二品),改封魏國公,大觀元年,復拜左僕射。以南丹納土,躐拜太尉(加官,三公,正一品),受八寶,拜太師(加官,三師,正一品)。為相期間,設「西城括田所」 貢獻花石綱。蔡京改革茶法,在荊湖、江、淮、兩浙、福建等七路實行復榷制,確立了以引榷茶的茶引法。二年(1103年),鑄當十大錢以及「當二」、「當五」夾錫錢。[5]三年,蔡京建議宋徽宗設置漏澤園,以官地收葬無主及窮乏骸骨。由於宋徽宗對蔡京恩寵有加,將公主茂德帝姬嫁給他兒子蔡鞗,結成親家。

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創行鹽引法,以官袋裝鹽,並限定斤重。盡改鹽法茶法[6]蔡京主持大規模的經濟改革,以強化禁榷制、改革幣制、完善市舶制等措施,使得政府的財政收入劇增,支撐了宋徽宗一朝對外的大規模軍事行動。蔡京的經濟改革最大的問題在與民爭利,使得商人破產、百姓困苦不堪。[7]

蔡京創「豐亨豫大」之說,宋徽宗喜歡石頭,蔡京在蘇州設立「應奉局」,專門在東南一帶搜尋奇花異石,工役故而繁重。欽宗即位第三日,太學生陳東上書,稱蔡京、童貫等人為「六賊」,蔡京更為六賊之首。

蔡京支持宋徽宗宣和年間對遼國的進攻,但是他反對任命童貫為主帥。[8]其後在宣和四年進攻遼國戰爭中,蔡京和童貫被宋徽宗下詔指揮,但是最終戰敗[9]

蔡京長子蔡攸得徽宗恩寵,曾在他險被罷官時入宮求情保住蔡京官職,但後來蔡攸受任領樞密院事,獲賜官邸後,就與蔡京各立門戶,父子若仇敵。一次蔡京正在會客,蔡攸來了,蔡京讓客人迴避,喊蔡攸入內。蔡攸剛入坐就替蔡京把脈,說蔡京心跳太慢了,問蔡京是否有病,蔡京說沒有。蔡攸就託言宮中有公事而離去。客人瞧見,便問蔡京何事,蔡京說:「這傢伙是想以我有病為由,罷我的官。」數日後,蔡京果然被迫致仕。[10]

宣和七年蔡京又復出政壇,蔡京另一子蔡絛擅權用事,蔡攸嫉妒,聯合白時中李邦彥告發蔡絛,竟要求徽宗將其處死。蔡攸更隨同童貫上門索要辭表,逼蔡京辭職,蔡京卻說,「京衰老又生病,是應該退休了,因為主上深恩未報,我不忍心辭職,這種心情二公是可以理解的。」[11]左右見蔡京竟然連自己兒子也一併尊稱為「公」都笑了。

宣和七年(1125年)十二月,欽宗即位。靖康元年(1126年)二月,責授中奉大夫、秘書省監、分司南京致仕、河南府居住。三月,責授崇信軍節度副使、德安府安置。四月,移衡州,再移韶州。七月,移儋州。是月,病死於潭州(今湖南長沙)城南五里東明寺,遂草殯於觀音殿。[12]南宋乾道四年(1168年),蔡京後裔把其骸骨遷回仙遊楓亭故里今莆田仙遊縣楓亭鎮溪南村安葬。[13]

蔡京生於慶曆丁亥年壬寅月壬辰日辛亥時(慶曆七年正月十七日晚上21點到23點間),其生日,天下郡國皆貢獻禮物,號「生辰綱」。蔡京祖某、父准及京,皆以七月二十一卒,三世同忌日。蔡京死後四十二年遷葬,皮肉消化已盡,獨心胸上隱起一「」字,高二分許,如鐫刻所就。

書法[編輯]

蔡京工書法[14]初與其弟蔡卞蔡襄書法,中進士官授錢塘縣尉時因神宗喜愛徐浩書法,當時士大夫紛紛學之,蔡京也與被貶在錢塘的蘇軾一同學習徐浩書法,後學沈傳師歐陽詢,「字勢豪健,痛快沉着。迨紹聖間,天下號能書,無出公之右者。」[15]接着又學二王(王羲之父子),最終自成一家、為海內所宗,米芾曾表示自己的書法不如蔡京;此外蔡京極善臨摹,其臨摹水平可與原版如出一轍。北宋有「、蔡」四大書法家,蔡原為蔡京,但後世認為蔡京人品奸惡,遂改為蔡襄[16]

正面評價[編輯]

蔡京書《鶺鴒頌跋》

蔡京的藝術天賦極高,素有才子之稱,在書法、詩詞、散文等各個藝術領域均有輝煌表現。存世書跡有《草堂詩題記》、《節夫帖》、《宮使帖》。 蔡京和其弟弟蔡卞(王安石的女婿)都是王安石變法的堅決擁護者和得力幹將。在宋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變法順利推行,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保甲法等一一面世。[17]

蔡京死後,其門人呂川卞老(呂辨)醵錢以葬,曾為蔡京寫墓誌,有「天寶之末,姚、宋何罪」之句,指後人不會將唐玄宗末年發生的安史之亂責任歸咎於唐玄宗初年的賢相姚崇宋璟呂川卞認為金兵入侵亦不能全歸罪於蔡京。南宋人葉適說:「宋財賦之入比唐增倍,熙豐以後又增數倍,『而蔡京變鈔法,以後比熙寧又再倍矣。』」[18]明代初年設立鹽法,「置局設官,令商人販鬻」。都是蔡京鹽法的延伸。王夫之亦稱:「方臘之反,毆之者朱動花石之擾,非新法迫之也。」

宋孝宗即位,在蔡京逝世35年後與岳飛等同一詔書平反昭雪。岳飛追諡武穆、追贈太師。蔡京回復原職,追贈魯國公。[19]

負面評價[編輯]

宋史》將蔡京列入《奸臣傳》,大加貶斥。[20] 認為在位期間為朝廷搜刮民間財富,導致大量民眾破產。並且貪污腐敗,販賣官職,導致朝政敗壞。

在民間對蔡京的印象相當惡劣,將其列入六賊之一,曾流傳這樣的歌謠:「打破筒(童貫) ,潑了菜(蔡京) ,便是人間好世界。」[21] 民間傳說中,蔡京是在潭州被當地居民拒絕販賣食物後餓死[22]

蔡京參與制定了導致北宋滅亡重要因素之一的海上之盟[23]

民間藝術[編輯]

家族[編輯]

蔡准,官位為侍郎。葬在杭州臨平山。育有兩子:長子蔡京,次子蔡卞

蔡卞。是王安石女婿,官至樞密使,擢尚書左丞,封為少保。

子女

蔡京生有八子,有六子五孫均是學士。

  • 長子,蔡攸(1077年—1126年),字居安,曾任宋朝領樞密院事,後與蔡京不睦。靖康元年(1126)賜死。
  • 次子,蔡鯈(音同條),早卒。
  • 三子,蔡翛(音同消),曾任宋朝禮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靖康元年(1126)賜死。
  • 四子,蔡絛(音同濤),字約之,官至徽猷閣待制,後貶死於白州,。
  • 五子,蔡鞗(音同條),迎娶宋徽宗的女兒茂德帝姬趙福金為妻,成為駙馬。官宣和殿待制。靖康元年因為靖康之變隨妻子被擄至金國,著有《北狩行錄》。
  • 七子,蔡脩,靖康元年與父在潭州崇教寺暴病而亡。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閱讀此作者作品維基共享資源閱覽影像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宋史·卷472》,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1. ^ 大宋宣和遗事. : 利集. 
  2. ^ 《重刊興化府志·蔡京傳》記載,蔡京「調錢塘尉,舒州推官,累遷起居郎。使遼還,拜中書舍人。時弟卞已為舍人,故事入官以先後為序,卞乞斑京下,兄弟同掌書命,朝廷榮之」。
  3. ^ 《鐵圍山叢談》寫道:「王舒公介甫,熙寧末復坐政事堂,每語叔父文正公曰:『天不生才且奈何!是孰可繼吾執國柄者乎?』乃舉手作屈指狀,數之曰:『獨兒子也。』蓋謂元澤。因下一指,又曰:『次賢也。』又下一指,即又曰:『賢兄如何?』謂魯公。則又下一指,沉吟者久之,始再曰:『吉甫如何?且作一人。』遂更下一指,則曰:『無矣。』當是時,元澤未病,吉甫則已隙雲。」
  4. ^ 弘治《重刊興化府志·蔡京傳》說:司馬光執政後,復差役法,為期五曰,「京獨如約,悉改畿縣差役,無一違者。詣政事堂,白光,光喜曰:『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已而,台諫言京挾邪壞法。出知成德軍…」
  5. ^ 《宋史·食貨志下二·錢幣》記:崇寧二年,「五月始令陝西及江、池、饒、建州,以歲所鑄小平錢增料改鑄當五大銅錢,以『聖宋通寶』為文。繼而並令舒、睦、衡、鄂錢監用陝西式鑄折十錢。」這些制度隨蔡京的起霸,時罷時復。陳均《九朝編年綱目備要》載:崇寧二年五月,宋廷「令江、池、饒、建、舒、睦、衡、鄂八州將每年上供小平錢減萬數增例鑄當五大銅錢,其背鑄「當五」二字。」《宋史·食貨志下二·錢幣》記:「蔡京復得政,條奏廣、惠、康、賀、衡、鶚,舒州昨鑄夾錫錢精善,請後鑄如故。廣西、湖北、淮東如之。且令諸路以銅錢監復改鑄夾錫,遂以政和錢式頒焉。」
  6. ^ 宋會要》食貨二五之二四稱:「崇寧初,罷官,賣鹽以利天下……行之二十餘年,客人有倍稱之息,小民無抑配之害。至於億萬之利。」「異時一日所收不過二萬緡則已,詫其太多,今日之納乃常及四五萬貫。」
  7. ^ 《宋史》記載:「是時天下財用歲入,有御前錢物、朝廷錢物、戶部錢物,其措置裒斂、取索支用,各不相知。天下財賦多為禁中私財,上溢下漏,而民重困。」朱熹《朱子語類》卷130亦提及蔡京的鹽鈔法,造成「鈔法之行,有朝為富商,暮為乞丐者。」王明清《揮麈後錄》記載當時商人:「家財盪盡,赴水自縊,客死異鄉。孤兒寡婦,號泣籲天者,不知有幾千萬人。」
  8. ^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 : 卷36. :「蔡京、童貫力主之,以圖取燕」
  9. ^ 靖康稗史笺证. : 卷2. :「是年三月,詔童貫、蔡京攻遼,敗績」
  10. ^ 趙與時《賓退錄》卷五:「蔡京、蔡攸父子俱貴,權勢日相軋,輕薄者互煽搖以立門戶,由是父子遂為仇敵。攸別賜第,嘗詣京,京方與客語,使避之,而呼攸入。甫就席,遂起握父手為切脈狀,曰:「大人脈勢舒緩,體中得無有疾乎?」京曰:「無之。」攸曰:「禁中適有公事,不得留。」遂去。客竊窺得其事,以問京。京曰:「君不解此,此輩欲以吾疾罷我也。」居數日,京果致仕。又以季弟絛鍾愛於京,數白徽宗,請殺之。徽宗曰:「太師老矣。」不許,但削絛官而已。此四臣者,卒皆貽家國之禍。」
  11. ^ 續資治通鑑》卷九十五
  12. ^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巻四十九:「蔡京於德安府被南遷之命,七月甲申到潭州。據隨行幹當人魏覿狀:蔡京鄂州扶疾前來潭州,沿路大暑,愈覺羸困,昏臥不省,粥食不進,乞差醫職前來看治。州差醫助教譚從義、易緩看醫。是日,管押官修武郎監德安府稅趙康轉申:蔡京於此日為患身故。州差保義郎城東巡檢王從禮、迪功郎長沙縣權縣事董陟前去審實,得在崇教寺因患身故。州司於崇教寺之側拘葬。」王明清《揮塵後錄》記載:「初,元長之竄也,道中市食飲之物,皆不肯售,至於辱罵,無所不至,遂窮餓而死」。
  13. ^ 據鄭秋鑒、吳松江《蔡京史事年表》說:「宋孝宗乾道三年(1167),蔡京死後42年,蔡京骸骨由潭州(長沙)遷葬仙遊連江里(楓亭)埔縫村。」
  14. ^ 陶家儀《書史會要》曾引當時評論者的話說;「其字嚴而不拘,逸而不外規矩,正書如冠劍大人,議於廟堂之上;行書如貴胄公子,意氣赫奕,光彩射人;大字冠絕占今,鮮有儔匹。」
  15. ^ 《鐵圍山叢談》
  16. ^ 王芝於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跋蔡襄《洮河石硯銘》墨跡中說:「右為蔡君謨所書《洮河石硯銘》,筆力疏縱,自為一體,當時位置為四家。竊嘗評之,東坡灝流轉神色最壯,涪翁瘦硬通神,襄陽縱橫變化,然皆需以放筆為佳。若君謨作,以視拘牽繩尺者,雖亦自縱,而以視三家,則中正不倚矣。」《水滸傳》第三十九回說:「吳用已思量心裏了。如今天下盛行四家字體,是蘇東坡、黃魯直、米元章、蔡京四家字體。蘇、黃、米、蔡,宋朝『四絕』。」王紱在《書畫傳習錄》卷三中說:「世稱宋人書,則舉蘇、黃、米、蔡,蔡者謂蔡京也,後世惡其為人,乃斥去之,而進端明書焉。端明(蔡襄)在蘇、黃前,不應元章(米芾)之後,其為京無疑矣。」
  17. ^ 北宋奸臣蔡京曾推广福利制度 坚持王安石新政-中新网. www.chinanews.com.cn. [2022-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20). 
  18. ^ 《水心集》卷4《財總論二》
  19. ^ 蔡氏宗親網. 廈門驚現蔡京神廟. 蔡氏宗親網. [2020-05-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3). 
  20. ^ 《宋史》評價:「京天資凶譎,舞智御人,在人主前,顓狙伺為固位計,始終一說,謂當越拘攣之俗,竭四海九州之力以自奉。帝亦知其奸,屢罷屢起,且擇與京不合者執政以柅之。京每聞將退免,輒入見祈哀,蒲伏扣頭,無復廉恥。燕山之役,京送攸以詩,陽寓不可之意,冀事不成得以自解。見利忘義,至於兄弟為參、商,父子如秦、越。暮年即家為府,營進之徒,舉集其門,輸貨僮隸得美官,棄紀綱法度為虛器。患失之心無所不至,根株結盤,牢不可脫。」
  21. ^ 郝, 水; 曾, 憲錄; 朱, 筱娟; 宋, 朝霞. 细胞核内肌动蛋白及其功能研究进展. Chinese Science Bulletin. 2004-06-01, 49 (11). ISSN 0023-074X. doi:10.1360/csb2004-49-11-1031. 
  22. ^ 有感于贪官的饿死_检察文化_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检察院. www.lnsjcy.com. [2022-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31). 
  23. ^ 宋金“海上之盟”:加速辽国和北宋灭亡(图)(2)——中新网. www.chinanews.com.cn. [2022-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17). 

來源[編輯]

  • 黃純艷《論蔡京茶法改革——兼論宋代茶法演變的基本規律》
前任:
曾布
北宋尚書右僕射中書侍郎
1102年—1103年
繼任:
趙挺之
前任:
韓忠彥
北宋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
1103年—1106年
1107年—1109年
繼任:
何執中
前任:
-
北宋太師領三省事
1112年—1120年
1124年—1125年
繼任:
-
宋四家
蘇軾 | 黃庭堅 | 米芾 | 蔡襄(或蔡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