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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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時

大明南京刑部尚書
籍貫 直隸廬州府舒城縣
字號 字宗良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弘治十二年(1499年)
出身
  • 景泰二年辛未科進士出身

鄭時(?—1499年),字宗良直隸廬州府舒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景泰辛未進士,弘治朝官至南京刑部尚書

生平[編輯]

少時隨伯父游京城,景泰二年(1451年)中式辛未科進士。授山東道監察御史、巡按湖廣、江西。天順三年(1459年)謫河南內鄉縣知縣[1]。經都御史王竑力薦,升福建延平府知府[2]。因丁憂去官。歷官四川左參政,按察使。成化十七年(1481年)任湖廣左布政使。十九年,擔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按陝西。成化末,因上疏責備內璫梁芳,忤上意,謫貴州布政司參議。

弘治元年(1488年),召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弘治三年(1490年),擔任兵部左侍郎。弘治四年(1491年),升南京刑部尚書。弘治六年(1493年),退休還鄉。卒贈太子少保,賜祭葬[3]

參考資料[編輯]

  1. ^ 《內鄉縣誌》:鄭時,字宗良,安徽舒城人,進士。任監察御史,巡按江西,不畏強暴,不謀私利,廉潔公正,風裁凜然,為用事者所忌。
  2. ^ 編纂委員會.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2001年. 
  3. ^ 光緒《續修舒城縣志·卷三十三》人物誌 名臣:鄭時,字宗良,天性孝友,爲人簡重寡言。景泰辛未進士,授山東道監察御史。上疏陳四事,多為用事者忌。謫河南內鄉令。三載,都御史王竑力薦之,遷延平守,有異政。以憂去。民爲立去思碑。父母喪皆廬墓三年,有白兔繞塋,白鵲巢樹。有司上其事,時追止之。歲饑,發廩煮粥以活饑者,里有貸悉焚券。服闕,擢都御史,巡撫陝西。陝大饑,奏請蠲逋租、停雜派,又以時言詔湖廣米十萬石銀二十萬兩往賑民大蘇。陝多山,故患礦盜出沒無定,兵民皆苦。奏設甯羌等處巡司,寇皆遁去。成化末,有挾左道得幸者,上疏論之,陳利國保民五事,直切忤旨,謫貴州布政司參議。陝中老幼號泣遮送至灞橋者萬計。宏治改元,嘉其忠,召為左副都御史,進兵部侍郎。厯南刑部尚書,致仕歸,家無餘財,仍舊居茅屋蔽風雨而已。卒贈太子少保,賜祭葬,崇祀河南南陽府、陝西西安府名宦祠,並祀鄉賢祠。江南通志通志宦績
官銜
前任:
孟釗
福建延平府知府
成化初任
繼任:
馮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