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還(1677年—?),字素亭,福建同安人[1],漢軍正白旗人。康熙己卯舉人,庚辰聯捷進士。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任廣東肇慶府開平縣知縣,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因母喪回鄉守孝。雍正元年(1723年),由兩廣總督鄂彌達推薦任督標前營參將。[2]
- ^ 《泉州府志》卷五十二:「陳還,號素亭;同安人,永華孫。由正白旗應順天鄉試,登康熙庚辰進士;授開平令。有廉能聲,丁內艱。數月而開平山寇竊發,勢方熾;制軍楊公亟召還往撫之,不旬日而平。
- ^ 《法國漢學》叢書編輯委員會 (編). 法国汉学.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7.
- ^ 江日昇. 台湾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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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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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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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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