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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中國/特色條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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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 是一種通過考試來選拔官吏的制度。它是古代中國的一項重要發明。科舉始於605年時的隋朝,發展並成熟於唐朝,一直延續到清朝末年才在1905年被廢除,持續了整整1300年。科舉對中國社會和文化產生了巨大影響,直接催生了不論門第、以考試產生的「士大夫」階層。鄰近中國的亞洲國家如越南日本朝鮮也曾引入了這種制度來選拔人才。現代社會選拔公務員的制度亦是從科舉制間接演變而來。

科舉制度在中國實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對中國以至東亞、世界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隋唐以後中國的社會結構、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舉的影響。科舉原來目的是為政府從民間提拔人材。相對於世襲、舉薦等選材制度,科舉考試無疑是一種公平、公開及公正的方法。最初東亞日本、韓國、越南均有效法中國舉行科舉,越南科舉的廢除還要在中國之後。16至17世紀,歐洲傳教士在中國看見科舉取士制度,在他們的遊記中把它介紹到歐洲。18世紀時啟蒙運動中,不少英國法國思想家都推崇中國這種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國在19世紀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務員敘用方法,規定政府文官通過定期的公開考試招取,漸漸形成後來為歐美各國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國文官制所取的考試原則與方式與中國科舉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納了科舉的優點。故此有人稱科舉是中國文明的第五大發明。今天的考試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舉制度的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