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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切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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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導向自薩婆多
紹托爾佛寺英語Tapa Shotor中說一切有部的坐立佛陀像,成於公元2世紀[1]

說一切有部梵語天城文:सर्वास्तिवाद,IASTsarvāsti-vāda巴利語Sabbatthivāda,音譯為薩婆多部),簡稱為有部一切有部,是部派佛教先上座部分出的一部。

名稱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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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文Sarvāstivāda,分為三個部份:sarva(一切),asti(有)與vada(說),說一切有部這個名稱,最早可考見於呾叉始羅考古發現的古代銘文中,年代約在西元前一世紀,顯示這個部派的名稱在此之前就已經形成。根據《異部宗輪論》,在釋迦牟尼佛佛滅第三百年初,即二百餘年後,上座部分裂,根本上座部轉名雪山部,此時就出現了薩婆多尊者開創的說一切有部[2]。學術界目前無法確認,說一切有部這個名稱最早在何時開始使用。

貴霜王朝時,說一切有部中的迦濕彌羅僧團造《大毘婆沙論》,認為自己的理論為最正統的學說,在《大毘婆沙論》自稱應理論者應理論宗,批評其他宗派,如譬喻師分別說部等。在《阿毗達磨俱舍論》(簡稱俱舍論)等著作中稱之為毘婆沙師毘婆沙宗

根本宗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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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座部佛教

國家和地區
佛教大綱英語Outline of Buddhism 佛教主題

在論書中後世學者試圖歸結出說一切有部學說的最根本宗義。

十二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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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中,一切(Sarvā)指的是十二處[3]。《俱舍論》引用此段來說明,一切就是十二處,十二處就是一切,因此一切有(Sarvāsti)是指,一切法中唯有十二處是存有[4],餘法為假名有[5]。說十二處有,這仍屬於除一說部說出世部說假部外的佛教部派共同的傳承[6]

三世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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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切有部,最主要的獨特教義就是認為三世實有[7][8],與認為現在實有、過去未來無的分別說部,形成上座部的兩大派系[9]。印順法師認為,在分別說部從上座部分化出來後,原先上座部成員,可能就開始使用「說一切有」來自稱。但一直到《發智論》時代,說一切有部這個名稱才開始被發揚[10]

法體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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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正理論》主張,除了三世實有外,三無為法也是實有[11],不認同這個主張的皆非一切有部[12]

《異部宗輪論》認為,此派立「有為無為一切諸法之體實有」為宗,故稱為說一切有部,且一一說明其因由,又名說因部[13]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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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本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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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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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切有部僧團,以釋迦佛的大弟子阿難為傳承的起源,在摩偷羅國發展,七百集結前的西方比丘為其前身。在第二次結集之後根本上座部分化為以阿槃提國為中心,尊優婆離為始祖的分別說部和以摩偷羅國為中心的「先上座部」[14],先上座部後來成為說一切有部的前身。

先上座部在阿育王時代前,就開始由摩偷羅國往西北印度發展,其早期大師,如商那和修優波鞠多英語Upagupta,都有至罽賓修行或傳教的傳說。在阿育王時代,身為摩偷羅國僧團領導者的優波鞠多英語Upagupta,受到阿育王的尊崇[15]。另一個早期大師,末田底迦犍陀羅國(西漢至晉初時稱為罽賓)、迦濕彌羅國(南北朝時稱為罽賓)傳教,被尊為罽賓佛教的始祖[16],他們及其弟子將先上座部逐步推廣到整個西北印度。

秣菟羅發現的獅子柱頭銘文中,內容記載布施土地與財物給說一切有部寺院及僧人,年代約在西元10年。在獅子柱頭銘文中,也提到大眾部的名稱,記載這兩個部派在當地的競爭,也提到說一切有部的中心在今阿富汗賈拉拉巴德地區,即《大唐西域記》中的那揭羅曷國貴霜王朝佉盧文銘文說,說一切有部的建立,在阿富汗、現巴基斯坦境內旁遮普西部地區和信德省地區。由考古證據,可知說一切有部在西元1世紀時,已經深入西北印度地區。

在此階段,在上座部中已經出現各種不同的論書,但以解釋契經為主,主要教義也尚在發展中,並不明顯。如《法蘊論》、《集異門論》、《舍利弗阿毘曇》等,都被認為可能出自這個時期。先上座部與分別說部共同承認自己的傳承來自上座部,但在教理上,因為對於「世與行體同異」和「過去未來體相實有與否」的問題有不同見解,已經與分別說部相對立[17]

七論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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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發展地區不同,先上座部內部出現兩大傳統:以摩偷羅為中心的僧團,以《法蘊論》、《集異門論》、《施設論》三論為摩呾理迦[18],此派後來形成了說一切有部;此外,以跋蹉國(Vatsa)都城憍賞彌為中心的僧團,則與分別說部共同尊奉《舍利弗阿毘曇》為其摩呾理迦,形成犢子部的前身[19]

其他還有一些失傳的論書,如優波毱多的《理目足論》,都在此時期出現。堅持只承認這些古傳論書者,後來被稱為舊阿毗達摩論者。

佛滅後第三百年初[20](有說五百年中[21]),迦旃延尼子尊者造《發智論》,《大毘婆沙論》稱此時他住在恆河流域某地[22],也有說法稱他是在西北印所寫。他改造並完備了說一切有部論義,拋棄了舊有的釋經形式,直接以討論法義為主。在其書中,不但整理與歸納了舊有阿毗達磨論的內容,也相當程度的吸收了當時的新學說[23],將其熔鑄為為一體。由迦旃延尼子建立的新說,此後成為說一切有部的中心教義。在罽賓的一些先上座部成員,固守先上座部學說,不認可《發智論》,移居雪山[24],因住地而稱為雪山部[25]。在跋蹉地區的先上座部僧團,雖然接受了大部份的《發智論》學說,但在少部份教義上,仍然堅持自己的傳統,形成犢子部

受《發智論》的啟發,犍陀羅國迦濕彌羅國的論師,修改了舊有三部論書,增編《五法論》(《五事論》)為《品類論[26]並撰寫了《界身論》。提婆設摩尊者於憍賞彌以北的鞞索伽國編寫了《識身論[27],此論先批判「分別論者」為「誹謗、違越、拒逆世尊所說契經」,再自稱「性空論者」[28]而批判了「補特伽羅論者」,形成了部派之間不可調和的分歧。舊有三部(《法蘊論》、《集異門論》、《施設論》),與新的四論(《發智論》、《品類論》、《界身論》、《識身論》),形成七論體系,確立了說一切有部的宗義。在此時,其他六論雖然受到《發智論》新義的影響,在大體上仍然是獨立發展的,在彼此間並沒有從屬關係,也尚未出現獨尊《發智論》的風氣。

中印法難[29]後西北印成為佛教中心,在西北印研習《發智論》蔚然成風,其中以大德法救覺天世友妙音這四大論師為首,後人更將一些重要著作歸為世友尊者或「世友菩薩」所作[30]

諸大論師在《發智論》的啟發下,對於法相、法義的討論,越趨於精密,但也出現許多分歧。如《發智論》就出現了多種誦本,大體上內容是一致的,但有少部份文句有出入,比如「無學慧蘊」就有多達五個版本,這也成為爭論的焦點之一。在《發智論》之外,其他學說也同時併存在說一切有部的傳統下。一般認為,大德法救覺天,以及脇尊者馬鳴童受等論師,是持經的譬喻師。他們仍然秉持着舊有釋經的傳統,以解釋與傳播修多羅為主,被認為是經量部的前身。此外,被稱為「譬喻者」的說轉部的理論也業已成型,另一個小流派瑜伽師也已出現。此時,這些學派仍然被含攝在說一切有部中,雖尚未獨立出來,但與迦濕彌羅地區發展出的教義不同。

在此時期,新說輩出,異說雜陳,莫衷一是。

印順法師早年認為,從馬鳴[31]大莊嚴論經》的皈敬偈[32]對上座部三大系都表示了尊重[33],顯示在當時上座部僧團內部仍然未因教義不同,而至水火不容的地步。

毘婆沙宗與經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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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了西北印三惡王滅法[34],佛滅六百餘年後[35],在貴霜帝國迦膩色伽一世[36],在迦濕彌羅的論師,為了齊一學說,編寫出《大毘婆沙論》。《大毘婆沙論》的編成時間,現今有許多不同看法,木村泰賢印順法師認為,《大毘婆沙論》應在迦膩色迦王之後,龍樹之前編成,約在西元150年前後。而且其編寫曾有多個不同版本。

迦濕彌羅僧團認為,其宗派因為反對大天五事[37]而從摩揭陀國遷至迦濕彌羅國[38],沿用「五師付法」傳說[39]來暗示自身為嫡傳正宗[40]。將《發智論》等同佛說[41],並認為以迦濕彌羅所傳的《發智論》版本為最正確版,其他傳承為次要。

迦濕彌羅系統的主流《大毘婆沙論》,以《發智論》教義為核心,評判各種不同見解。在闡述《發智論》教義時,以四大論師為準則,而四大論師中,則認定世友尊者的說法是最正確而權威,其他不同意見則只列為參考。將七論中的《發智論》為視為「身論」,其他六論被降為「足論」,形成一身六足的體系。其他六論與《發智論》不同的見解,不是加以修改,重新闡述,否則就是直接忽視不談,一切以《發智論》為主。

大毘婆沙論》中,其編著者自稱為應理論者、應理論宗,其意為遵從正確理論的人。將尊奉舊有論書者,如尊奉《舍利弗阿毘曇》的犢子部[42],稱為舊阿毘達磨論者[43],駁斥其教義[44],此外也批評了分別說部與大眾部的理論。同屬說一切有部的其他教義傳統,對《發智論》的不同見解,因為不同於他們認可的《發智論》體系,《大毘婆沙論》編者分別將他們歸納為「西方諸師」、「健馱羅國諸論師」、「外國諸師 」、「譬喻者」、「經部師」等,詳細條列,一一駁斥,將《發智論》教義嚴格的體系化。迦濕彌羅僧團,因《大毘婆沙論》,而被稱為毘婆沙宗。

周柔含研究[45],在《大毘婆沙論》中,提到最多的異議者,是譬喻師,共提到90次,其次則是分別論者,共53次;以「止他宗」而提出的批判對象中,次數最多的是譬喻者,共48次,其次則是分別論者,共23次。譬喻師中,最富勝名的大德法救,其見解雖被納入書中,但又被列為參考異說[46]。顯示《大毘婆沙論》的編著者,對譬喻師雖看似尊重,但對其主張之觀點則徹底否定,甚至將他們與分別說論同列,稱為譬喻者分別論師。《大毘婆沙論》的編著,主要的目的就在於宣揚迦濕彌羅僧團認定的《發智論》教義,壓制譬喻師的異論。

非主流的西方師論師,在迦濕彌羅系《大毘婆沙論》之外,發展出《甘露味論》、《阿毘曇心論》、《雜心論》等論書。說一切有部中原有的譬喻師,反對《大毘婆沙論》,認為它的觀點與契經所說不同,分化為經量部,徹底與說一切有部分開。經量部論著中曾引用過優波笈多尊者的《理目足論[47]

說一切有部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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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毘婆沙論》被視為是說一切有部的巔峰之作,但是說一切有部的發展也趨於停滯。在此時期,包括說一切有部和經量部在內,佛教部派分裂為十八部或二十部甚至二十餘部,此外,還有各種新興的未具名學派以及大乘佛教出現。學派之間的辯論風氣盛行,舉例而言,龍樹在其著作,如《中論》等,對許多說一切有部的見解就提出反對意見。世親《俱舍論》中,歸納了《大毘婆沙論》的內容,但或明或暗引用經量部的看法來進行批評,似乎有意為說一切有部的學說尋找新方向;眾賢作《順正理論》來維持舊有論說,不過也無法發展出新說。說一切有部的論義,慢慢喪失活力。

在受到罽賓滅法[48][49]的打擊後,說一切有部慢慢衰落,末期主要以傳授戒律為主,最終在印度消失。

漢傳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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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佛教

最初僧伽
 大眾部
 ├ 一說部
 ├ 說出世部
 ├ 灰山住部
 ├ 多聞部
 ├ 說假部
 └ 制多部
 上座部
 ├ 雪山部
 ├ 說一切有部
  ├ 說轉部
  └ 經量部
 ├ 可住子部
  └ 正量部
 └ 分別說部
  ├ 化地部
  ├ 法藏部
  ├ 飲光部
  └ 赤銅鍱部

佛教大綱英語Outline of Buddhism 佛教主題

最早傳入漢地的說一切有部經典是東漢安世高譯《阿毘曇五法行經》、《道地經》,曹魏時代譯《阿毘曇甘露味論》,西晉竺法護譯《修行道地經[50];有系統的傳譯始於東晉十六國時期,符秦僧伽提婆竺佛念譯《阿毘曇八犍度論》,符秦僧伽跋澄譯《鞞婆沙論》(14卷),姚秦弗若多羅鳩摩羅什譯《十誦律》,北涼浮陀跋摩道泰等譯《阿毘曇毘婆沙論》(存60卷)[51]東晉僧伽提婆慧遠譯《阿毘曇心論》,東晉佛陀跋陀羅譯《修行方便禪經[52];後來南北朝時期,劉宋求那跋陀羅菩提耶舍譯《眾事分阿毘曇論》,劉宋僧伽跋摩等譯《雜阿毘曇心論》,高齊那連提耶舍譯《阿毘曇心論經》。

南北朝時《十誦律》曾流行於江南地區,僧侶學習說一切有部的論典,在當時極為興盛,被稱為毗曇宗,又稱因緣宗。研習毗曇最著名的是梁代的慧集,弟子僧旻、法雲;與慧集同時,在北方講習毗曇的,以慧嵩、志念最著名。後被俱舍宗所吸收。

唐朝玄奘重新翻譯了《發智論》、《大毗婆沙論》(200卷)和《品類論》,並翻譯了重要的早期基礎論著《法蘊論》、《集異門論》、《界身論》和《識身論》,晚期的申辯論著《順正理論》和《顯宗論》,和入門論著《入阿毘達磨論》,這使得說一切有部的學說體系幾乎完整的保存在漢傳佛教三藏中。義淨翻譯了《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

其他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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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義淨在《南海寄歸內法傳》中記述部派分佈時說:

藏傳佛教採用根本說一切有部戒律。藏傳佛教中,《四部宗義》稱其為毗婆沙宗。

重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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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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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說一切有部阿毘達磨內容及作者的最早記載是龍樹大智度論》:

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論書為兩組:

重要的阿毘達磨論書還有:《甘露味論》、《心論》、《雜心論》。另有秉承大德法救宗旨的《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56]。還有當《俱舍論》以經量部觀點對說毘婆沙論師有所評破後,作為反擊的《順正理論》和《顯宗論》。

律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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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奈耶》、《十誦律》,現存漢譯本。

基本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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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切有部提出了綱領性教義:三世實有、剎那起滅、時分緣起因果相續、實有法我。說一切有部把世間一切假有現象分析至不可再分的實有自性的五位七十五法,其中色法都是由極微所積聚而成[57];在此五位法基礎上建立了著名的四緣六因學說。

三世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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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是過去、未來和現在[58],但說一切有部與分別說部的解釋有所不同[59][60]這個概念在《大毘婆沙論》中粗分為「實物有」和「施設有」,或「相待有」、「和合有」和「時分有」[61],細分為:

  1. 名有,謂:龜毛、兔角、空花鬘等。
  2. 實有,謂:一切法各住自性
  3. 假有,謂:瓶、衣、車乘、軍、林、舍等。
  4. 和合有,謂:於諸蘊和合施設補特伽羅
  5. 相待有,謂:此彼岸、長短事等。

說一切有部認為,三世之一切法[62]之體都屬實有[63],而補特伽羅[64]則是施設的假名[65]。說一切有者開宗立派的理據是《雜阿含經·七十九經》中的特有文句[66]

四大論師的三世觀各有特色,《大毘婆沙論》稱世友尊者位異說為最正確。

剎那起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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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多衍尼子尊者《發智論》提出有為法剎那起滅[72]理論:

據《大毘婆沙論》記載:「百二十剎那成一怛剎那。六十怛剎那成一臘縛,此有七千二百剎那。三十臘縛成一牟呼栗多,此有二百一十六千剎那。三十牟呼栗多成一晝夜」。推知一剎那的時間長度是1/75(約為0.013)。

因果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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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多衍尼子尊者《發智論》提出了心相續[78],欲有相續、色有相續和無色有相續[79],自相續和他相續。

依據《大毘婆沙論》,相續有五種:

  1. 中有相續者。謂死有蘊滅,中有蘊生。此中有蘊,續死有蘊。是故名為中有相續。
  2. 生有相續者。謂中有蘊滅、或死有蘊滅,生有蘊生。此生有蘊,續中有蘊、或續死有蘊。是故名為生有相續。
  3. 時分相續者。謂羯刺藍[80]乃至盛年時分蘊滅,頞部曇[81]乃至老年時分蘊生。此頞部曇乃至老年時分蘊,續羯刺藍乃至盛年時分蘊。是故名為時分相續。[82]
  4. 法性相續者。謂善法無間,不善法、或無記法生。此不善法、或無記法,續前善法。不善法、或無記法無間,廣說亦爾。是故名為法性相續。[83]
  5. 剎那相續者。謂前前剎那無間,後後剎那生。此後後剎那,續前前剎那。是故名為剎那相續。[84]

說一切有部認為假必依實,離開了假法所依的實性,假法不能建立[85]假無自性,假有法絕無自性,它只是在實法和合下發揮其活動作用,成為剎那展轉的因果相生相續[86][87]

時分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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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多衍尼子尊者《發智論》提出時分緣起,《大毗婆沙論》還稱之為分位[88]遠續[89]緣起[90]

大毘婆沙論》將其解釋為三世二重因果:

大毘婆沙論》提出緣起十二位各具五蘊

大毘婆沙論》將《品類論》的緣起法稱為的剎那連縛緣起[90][95],《雜阿毘曇心論》等解釋了「連縛」[96]

大毘婆沙論》還記述了設摩達多尊者的一心剎那緣起[97]和《識身論》的多心相續緣起[98]

實有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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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所譯《大毘婆沙論》記載了實有法我的主張[99],後世判教的時候,據此稱說一切有部為「法有我無宗」[100]

印順法師認為,說一切有部將存在的一切法,區分為世俗與勝義二者。世俗法是假想施設,而非真實,而佛所說的法,則是勝義有,是實存的[101]

學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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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村泰賢認為,在有部盛行的時代,印度的實在論思想極為發達,其中,與有部思想相近的,有吠陀六派中的文法派(Mīmāṃsā)哲學。此外,勝論派與說一切有部的極微學說相近[102]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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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Vanleene, Alexandra. The Geography of Gandhara Art (PDF): 158. 
  2. ^ 毘尼母經》:「尊者薩婆多說曰:『若比丘,得世俗定,從四禪起;天魔作女形,惑亂其心,此比丘即共行不淨;行已即悔,無覆藏心,念念相續,無一念隱,亦心中不樂捨法服;如此人者,應當從僧乞滅除波羅夷羯磨;僧與此人白四除波羅夷罪羯磨,此人得戒已,如僧告勅:盡形奉行,不得作和尚阿闍梨,不得作教授尼師,僧集時不得說戒,一切法事得聽,在大僧下坐,不得與僧連草食。』」
    異部宗輪論》:「如是傳聞,佛薄伽梵般涅槃後,百有餘年,去聖時淹,如日久沒。摩竭陀國,俱蘇摩城王號無憂,統攝贍部,感一白蓋,化洽人神。是時佛法大眾初破,謂:因四眾共議大天五事不同,分為兩部,一大眾部,二上座部;四眾者何?一龍象眾,二、邊鄙眾,三、多聞眾,四、大德眾。……後即於此第二百年,……如是大眾部,四破或五破,本末別說合成九部。……其上座部經爾所時,一味和合。三百年初,有少乖諍,分為兩部:一、說一切有部,亦名說因部;二、即本上座部,轉名雪山部。……至第四百年初,……如是上座部七破或八破,本末別說成十一部。」
  3. ^ 《雜阿含經》卷13〈319經〉:「時,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共相問訊,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所謂一切者,云何名一切?」佛告婆羅門:「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若復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我今捨,別立餘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時,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奉行。」在〈320經〉〈321經〉提到「一切有」、「一切法」文句類同。
  4. ^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0:「若欲善說一切有者,應如契經所說而說。經如何說?如契經言:梵志當知,一切有者,唯十二處,或唯三世,如其所有而說有言。」
  5. ^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然諸有者,有說二種:一實物有,謂蘊、界等。二施設有,謂男女等。」
  6. ^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所以,佛說「一切」、「一切有」、「一切法」,只是現實的一切。十二處是一切,一切有的;離了十二處,就沒有什麼可知可說,可修可證的。那些離十二處而有所施設的──超經驗的,形而上的,在佛看來,那是戲論,是無關於實存的幻想,佛總是以「無記」去否定他。然而,這樣的「一切」,「一切有」,是佛法的根本立場,也是一切部派所共同的。
  7. ^ 《俱舍論》卷20〈分別隨眠品〉:「若自謂是說一切有宗,決定應許實有去、來世,以說三世皆定實有故,許是說一切有宗,謂:若有人說三世實有,方許彼是說一切有宗。若人唯說:有現在世及過去世未與果業,說無未來及過去世已與果業,彼可許為分別說部,非此部攝。」
  8. ^ 《順正理論》卷51:「信有如前所辯三世,及有真實三種無為,方可自稱說一切有。」
  9. ^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分別說系──化地、法藏、飲光(部分取一切有說)、銅鍱,對三世取分別的看法,主張現在實有,過去未來是無的,這應該是以「分別說」為部名的本意吧!分別說部脫出以後的上座部 ──先上座部,及從此而分出的說一切有部,犢子部,都是於三世有作平等觀的,三世都是有, 這是說一切有系。所以從部派的大系來看,「分別說」,「說一切有」,是根本上座部中,兩大思想對立的標幟。」
  10. ^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說一切有」與「分別說」對舉時,阿毘達磨論者,都是依三世的有無而說。所以, 「說一切有」,被作為法門的標幟來宣揚,應在上座部分化,與分別說對立的時代。在阿育王時,明顯的見到分別說者的存在;說一切有者,也就已經存在了。但當時,二派還都以上座部自居 。等到迦旃延尼子造論,廣開三世論門,分別成就不成就等。三世有的立場更明朗化,才以說一切有部為名而發揚起來。
  11. ^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51:「諸有處俗及出家人,信有如前所辯三世,及有真實三種無為,方可自稱說一切有。以唯說有如是法故,許彼是說一切有宗。」
  12. ^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51:「餘則不然。有增減故,謂增益論者,說有真實補特伽羅及前諸法。分別論者唯說有現,及過去世未與果業。剎那論者唯說有現一剎那中十二處體。假有論者說現在世所有諸法亦唯假有。都無論者說一切法都無自性皆似空花。此等皆非說一切有。」
  13. ^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說一切有者,一切有二,一有為,二無為。有為三世,無為離世,其體皆有,名一切有。因言所以,此部說義,皆出所以,廣分別之。從所立為名,稱說一切有部也。」
  14. ^ 被認為屬於說一切有部傳承的漢譯《雜阿含經》中,特別強調摩偷羅國的特殊地位。迦旃延尼子也被認為居住在東方五河之地,即摩偷羅至摩揭陀一帶。
  15. ^ 阿育王傳》:「佛於摩突羅國告阿難言。我百年後摩突羅國有毱多長者之子名優波毱多英語Upagupta。教授禪法。弟子之中最為第一。雖無。化度如我。我涅槃已後當大作佛事。其所教化阿僧祇眾生皆令解脫。……復告阿難言汝今見是青樹林不。唯然已見。阿難此是優留慢荼山。我百年後有比丘名商那和修。於優留慢荼山當作僧房。而度優波毱多。……佛語阿難汝捉我衣。即便捉衣。遂即相將向罽賓國。到罽賓已佛告阿難。此地平正甚大寬廣。阿難白佛言如是。世尊復告阿難。我百年後有比丘名摩田地。當安佛法於罽賓國。此罽賓國多饒房舍臥具。坐禪第一。佛從是漸進向拘屍那城。佛欲般涅槃告摩訶迦葉言。於我滅後當撰法眼。使千年在世利益眾生。迦葉答言。請受尊教。……佛勅摩訶迦葉、釋提桓因、四天王等已。便至拘屍那城娑羅林中雙樹間宿。涅槃時至告阿難言。汝於娑羅林中北首敷置。我於今日中夜當入涅槃。而說偈言:『諸有皆迴覆。生老如波浪。度死之大海。捨身如棄唾。至無畏涅槃。死魔竭大怖。三有海淵廣。解脫師能度。』說此偈已即入涅槃。」「尊者迦葉集修多羅及阿毘曇毘尼已訖。……重作思惟。我極年邁身為老壞臭爛之身甚可厭惡。涅槃時到。尊者迦葉以法付囑阿難而作是言。長老阿難佛以法藏付囑於我。我今欲入涅槃以法付汝。汝善守護。阿難合掌答尊者言。唯然受教。時王舍城有一長者生一男兒。合衣而出衣名商那。即名此兒為商那和修。以漸長大將入大海。迦葉語阿難言。商那和修發意入海得寶來還欲作般遮於瑟。若作會已汝度令出家以法付囑。」「尊者阿難語。言世尊以法付囑於我而入涅槃。我今亦付囑汝之佛法而入涅槃。汝等當於罽賓國中竪立佛法。佛記:我涅槃後。當有摩田提比丘。當持佛法在罽賓國。」「尊者阿難語商那和修。佛以法付囑尊者迦葉。迦葉以法付囑於我。我今欲入涅槃。汝當擁護佛法。摩突羅國有優留曼荼山。當於彼立塔寺。時有長者兄弟二人。一名那羅。二名拔利。佛說此二檀越。當於此優留曼荼山造僧房阿練若處。摩突羅國有長者名毱多。當生一子名優波毱多英語Upagupta。汝好度使出家。佛記此人我百年後當大作佛事。」「商那和修優波毱多英語Upagupta言。如來以法付囑尊者摩訶迦葉。迦葉便以付囑我和上阿難。和上以法付囑於我。我今以法付囑於汝。此摩突羅國有善男子。名提地迦。汝當度使出家付其佛法。」「(優波毱多英語Upagupta)語提多迦言。子佛以法付囑迦葉。迦葉以法付囑阿難。阿難以法付我和上商那和修。商那和修以法付我。我今以法付囑於汝。」
    阿育王經》:「(佛)至摩偷羅國。於彼國告阿難言。於此摩偷羅國我入涅槃百年後。當有賣香商主名笈多。有兒名優波笈多。無相佛當作佛事。教化多人證阿羅漢果。……阿難當知。我後教化弟子優波笈多最為第一。阿難。汝今見彼遠青林不。阿難答言。已見世尊。佛言。彼山名優樓漫陀。如來入涅槃百年後。當有舍那婆私比丘於彼山起寺。又說法教化優波笈多。令其出家。……爾時世尊語阿難言。汝當捉我衣角。時世尊將阿難身昇虛空往罽賓國。至已語阿難言。汝見此處多山林不。阿難答言。已見世尊。復告阿難。此罽賓國我入涅槃百年後。當有末田地比丘。於此土立罽賓國。乃至佛次第行到拘屍那城。涅槃時至。告長老摩訶迦葉。我今欲入涅槃。汝當聚集法藏令住千年。為攝受眾生故。摩訶迦葉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教。我當奉行。」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尊者(阿難)報(末田地那)言。子世尊以教付迦攝波然後涅槃。大迦攝波轉付於我我今付汝。所有教法當善護持。世尊記曰:『迦濕彌羅國。床臥之具所須易得。與定相應最為第一。』佛復記汝:『我涅槃後滿百歲時。有一苾芻名末田地那。令我教法流行此國。』是故汝今應可於彼宣揚聖化。」「時具壽阿難陀。告奢搦迦苾芻曰。尊者大迦攝波。以世尊教付囑於我已般涅槃。我今轉付於汝。而取滅度汝可守護。當於末度羅國有牟論荼山可造住處。於此國中有長者子。世尊已記當為寺主。又此國內有賣香人名曰笈多。當有一子名鄔波笈多。汝度出家。世尊記:『彼名為無相好佛。然我涅槃百年之後大作佛事。』」「(奢搦迦)告鄔波笈多曰。汝今應知。如來大師以其教法。付囑大迦攝波便入涅槃。時大迦攝波亦以教法。付我鄔波馱耶(和尚)而入涅槃。鄔波馱耶以法付我亦入涅槃。我今以法付囑於汝當般涅槃。汝今宜於聖教。當善護持勿令虧滅。佛所制者皆應奉行。」「爾時鄔波笈多。以法付囑具壽地底迦(此云有媿)。此既弘通正法教已。轉付具壽黑色(梵云訖里瑟拏)。次復轉付具壽善見(梵云蘇跌里舍那)。如是等諸大龍象皆已遷化。大師圓寂佛日既沈世無依怙。如是漸次至一百一十年後。爾時廣嚴城諸苾芻等。作十種不清淨事。」
  16. ^ 大唐西域記·迦濕彌羅國》:「國志曰:國地本龍池也。昔佛世尊自烏仗那國降惡神已欲還中國。乘空當此國上告阿難曰:『我涅槃之後有末田底迦阿羅漢。當於此地建國安人弘揚佛法。』如來寂滅之後第五十年。阿難弟子末田底迦羅漢者。得六神通具八解脫。聞佛懸記心自慶悅。便來至此於大山嶺。……時阿羅漢既得其地。運大神通力立五百伽藍。於諸異國買鬻賤人。以充役使。以供僧眾。」
  17. ^ 唐朝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復有三法,謂過去、未來、現在法。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故,謂或有執:『世與行異。』如譬喻者分別論師,彼作是說:『世體是常,行體無常。行行世時,如器中果,從此器出,轉入彼器;亦如多人,從此捨出,轉入彼舍;諸行亦爾,從未來世入現在世,從現在世入過去世。』為止彼意,顯世與行體無差別,謂世即行,行即是世。……復有愚於三世自性,謂撥無過去未來,執現在是無為法。為止彼意,顯過去未來體相實有,及顯現在是有為法。」「一補特伽羅,於此生十二支緣起,幾過去、幾未來、幾現在。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正義故,謂或有執,過去未來體非實有,現在雖有而是無為。為止彼宗,顯過去未來體是實有,現在是有為,世所攝故。或復有執,緣起是無為,如分別論者。問:彼因何故作如是執?答:彼因經故,謂契經說: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性,佛自等覺,為他開示,乃至廣說。故知緣起是無為法,為止彼宗顯示緣起是有為法,墮三世故,無無為法墮在三世。」
    北涼浮陀跋摩譯《阿毘曇毘婆沙論》「三法,過去法、未來法、現在法。云何過去法?答曰:過去五陰。云何未來法?答曰:未來五陰。云何現在法?答曰:現在五陰。問曰:何故作此論?答曰:為止併義者意故,如譬喻者,作如是說:『世是常,行是無常。行行世時,如物從器至器;猶如多人,從一舍至一舍;諸行行世,亦復如是。』為止如是說者意,亦明:行即是世,世即是行。……復有說者,所以作論者,為止言:無過去未來於世中,愚說:現在是無為法者意故,亦明:過去未來是實有相。」「一人此生十二支緣,幾在過去、幾在未來、幾在現在。如是章及解章義,此中應廣說優波提舍。問曰:何故作此論:答曰:為止他義故,如毘婆闍婆提,說緣起是無為法。問曰:彼以何義故?說緣起是無為法。答曰:彼依佛經,佛經說: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界,如來成等正覺,為他顯現,乃至廣說。彼以是義故,說緣起法是無為。為止如是說者意故,緣起法墮在世中。若墮在世,當知緣起法定是有為,非是無為,所以者何,無有無為法墮在世中。」
  18. ^ 《順正理論》卷1:「四念住……及集異門,法蘊,施設,如是等類,一切總謂摩呾理迦。」
  19. ^ 龍樹《大智度論》:「有人言:佛在時,舍利弗解佛語故,作阿毘曇。後犢子道人等讀誦,乃至今名為《舍利弗阿毘曇》。」
  20. ^ 玄奘譯《異部宗輪論》:「其上座部經爾所時一味和合。三百年初有少乖諍。分為兩部。一說一切有部。亦名說因部。二即本上座部。轉名雪山部。」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此即第二至三百年因諍分部。此中或說二百年餘。第三百年之首。故言三百年初。」
    真諦譯《部執異論》:「至第三百年中。有小因緣分成兩部。一說一切有部。亦名說因部。二雪山住部。亦名上座弟子部。」
    失譯《十八部論》:「至三百年中。上座部中因諍論事。立為異部。一名薩婆多。亦名因論先上座部。二名雪山部。」
    玄奘大唐西域記》:「至那僕氐國。……大城東南行五百餘里至答秣蘇伐那僧伽藍(唐言闍林)。……釋迦如來涅槃之後。第三百年中。有迦多衍那(舊曰迦旃延訛也)論師者。於此製發智論焉。」
  21. ^ 真諦譯《婆藪槃豆法師傳》:「佛滅度後五百年中有阿羅漢。名迦旃延子。母姓迦旃延從母為名。先於薩婆多部出家。本是天竺人後往罽賓國。罽賓在天竺之西北。與五百阿羅漢及五百菩薩。共撰集薩婆多部阿毘達磨。製為八伽蘭他。即此間云八乾度。伽蘭他譯為結。亦曰節。……亦稱此文為發慧論以神通力及願力。廣宣告遠近。若先聞說阿毘達磨隨所得多少可悉送來。……迦旃延子共諸阿羅漢及諸菩薩簡擇其義。若與修多羅毘那耶不相違背。即便撰銘若相違背即便棄捨。是所取文句隨義類相關。若明慧義則安置慧結中。若明定義則安置定結中。餘類悉爾。八結合有五萬偈。」
  22. ^ 大毘婆沙論》:「尊者造此發智論時。住在東方。故引東方。共所現見。五河為喻。」
  23. ^ 例如菩薩等,在其書中也被加以討論。見《發智論》卷18:「齊何名菩薩?答:齊能造作增長相異熟業。得何名菩薩?答:得相異熟業。」
  24. ^ 法顯高僧法顯傳》:「蔥嶺山冬夏有雪。又有毒龍。若失其意則吐毒風。雨雪飛沙礫石。遇此難者萬無一全。彼土人即名為雪山也。」
  25. ^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上座部本弘經藏以為上首以律對法為後弘宣。非是不弘律及對法。然不以為首。至三百年初。迦多衍尼子出世於上座部出家。先弘對法後弘經律。既乖上座本旨。所以鬬諍紛紜。名少乖諍。不同大天大乖諍也。又解。未必此時迦多衍尼子生。但執義不同。遂為乖諍。且如大天五事上座猶行。此時之中。有不許者。既乖本旨。所以遂分兩部。」「其本共大眾部之時。傳承迦葉之教上座部者。轉名雪山部。上座弟子本弘經教。說因部起多弘對法。既閑義理。能伏上座部僧說。因時遂大強。上座於斯乃弱。說因據舊住處。上座移入雪山。從所住處為名稱雪山部。」
  26. ^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此本論中說異生性,非異生法?《品類足論》說異生法,非異生性耶?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復次此彼皆是有餘說故。復次此彼二論各說一種,互相顯故。復次異生性勝,非異生法,此本論中且就勝說;此論已說異生性故,《品類足論》不重說之,此論未說異生法故,《品類足論》說異生法,此顯彼論在此後造;有作是說,彼論已說異生法故,此不重說,彼論未說異生性,故此論說之,此顯彼論在此先造。」
  27. ^ 玄奘大唐西域記》:「憍賞彌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三十餘里。……伽藍十餘所。傾頓荒蕪。僧徒三百餘人。學小乘教。天祠五十餘所。外道寔多。……城西南八九里毒龍石窟。……龍窟東北大林中。行七百餘里渡殑伽河。北至迦奢布羅城。……自此北行百七八十里。至鞞索(山格反)迦國(中印度境)。鞞索伽國。……伽藍二十餘所。僧眾三千餘人。並學小乘正量部法。……城南道左有大伽藍。昔提婆設摩阿羅漢。於此造《識身論》。說無我人。瞿波阿羅漢作《聖教要實論》。說有我人。因此法執遂深諍論。」
  28. ^ 增一阿含經·六重品·七經》:「世尊告曰。彼云何為名第一最空之法。若眼起時則起。亦不見來處。滅時則滅。亦不見滅處。除假號法、因緣法。……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起時則起。亦不知來處。滅時則滅。亦不知滅處。除其假號之法。彼假號法者。此起則起。此滅則滅。此六入亦無人造作。亦名色、六入法。六入亦無人造作。由父母而有胎者亦無。因緣而有。此亦假號。要前有對。然後乃有。猶如鑽木求火。以前有對。然後火生。火亦不從木出。亦不離木。若復有人劈木求火亦不能得。皆由因緣合會。然後有火。此六情起病亦復如是。皆由緣會於中起病。此六入起時則起。亦不見來。滅時則滅。亦不見滅。除其假號之法。因由父母合會而有。」
  29. ^ 阿育王傳》:「(阿恕伽王)於是氣絕遂便命終。諸臣乃以轉輪王法種種莊嚴供養殯葬。立貳摩留為王。……貳摩留子名耆呵提。耆呵提子名弗舍摩。弗舍摩子名弗舍密哆。弗舍密哆共諸臣議言。云何當使名字流佈於世耶。……有邪見輔相言。修福作惡二俱得名。先王能起八萬四千塔名德久流。汝若壞之名流後世。弗舍密哆便集四兵向雞頭摩寺欲壞寺門。爾時寺門有師子吼。王大恐懼不敢入寺復還歸來。如是三返猶不得入。後乃使人喚諸比丘而語之言。我欲壞佛法。汝等比丘欲留浮圖為留僧房。比丘答言欲留佛圖。於是密哆殺害眾僧毀壞僧房。如是次第至舍伽羅國而作募言。有得沙門頭來者當賞金錢。時彼界內大浮圖中有阿羅漢。化作數萬沙門之頭。告諸人民使持與王。王聞是已欲殺羅漢。時此羅漢入滅盡定不能得殺。王即捨去往至偷羅厥吒國欲破佛法。其國土中有護佛法神作是思惟。我受持佛戒不能作惡。云何當得護持佛法。禁密舍鬼昔求我女。以彼行惡故我不與。今為佛法當與彼女。以是因緣偷羅厥吒有大鬼神為作擁護。弗舍密哆無所能壞。於是菩提鬼神誘進守王。鬼神將至南海。禁密舍鬼擔大石山而壓殺王及諸軍眾。此處即名為深藏摩伽提。王種於是即斷。」
  30. ^ 大毘婆沙論》:「《品類足論》作如是言:『云何緣起法。謂一切有為法。』問:此與彼論所說何異?答:此說不了義。……如契經說:『彼告苾芻。吾當為汝說緣起法及緣已生法。』問:緣起法與緣已生法差別云何?有作是言:無有差別,所以者何?《品類足論》作如是言:『云何緣起法。謂一切有為法。云何緣已生法。謂一切有為法。』故知此二無有差別。……尊者妙音作如是說:『過去二支唯名緣起法。未來二支唯名緣已生法。現在八支亦名緣起法。亦名緣已生法。』……《集異門論》及《法蘊論》俱作是說:『若無明生行。決定安住不雜亂者。名緣起法。亦名緣已生法。若無明生行。不決定不安住而雜亂者。名緣已生法。非緣起法。乃至生除老死。應知亦爾。』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若法是因名緣起法。若法有因名緣已生法。復次若法是和合名緣起法。若法有和合名緣已生法。復次若法是生名緣起法。若法有生名緣已生法。復次若法是起名緣起法。若法有起名緣已生法。復次若法是能作名緣起法。若法有能作名緣已生法。』大德說曰:『轉名緣起法。隨轉名緣已生法。』尊者覺天作如是說:『諸法生時名緣起法。諸法生已名緣已生法。』契經所說緣起法緣已生法。如是差別。」
    玄奘大唐西域記》:「健馱邏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八百餘里。東臨信度河。國大都城號布路沙布邏。周四十餘里。王族絕嗣。役屬迦畢試國。……僧伽藍千餘所。摧殘荒廢蕪漫蕭條。諸窣堵波頗多頹圮。天祠百數異道雜居。……城外東南八九里有卑鉢羅樹。……卑鉢羅樹南有窣堵波。迦膩色迦王之所建也。……大窣堵波西有故伽藍。迦膩色迦王之所建也。……迦膩色迦王伽藍東北行五十餘里。渡大河。至布色羯邏伐底城。……城東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即過去四佛說法之處。先古聖賢自中印度。降神導物。斯地寔多。即伐蘇蜜呾羅(唐言世友。舊曰和須蜜多訛也)論師於此製《眾事分阿毘達磨論》。」
  31. ^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七章大毘婆沙論的諸大論師,第二節脅.富那.馬鳴,第三項馬鳴:「『大莊嚴經論』:十五卷,凡九十事,姚秦鳩摩羅什Kuma^raji^va譯。本論為馬鳴所造,從來沒有異說。然近代在新疆的庫車縣,Kizil廢墟,發見本書的梵文殘本,題為『譬喻莊嚴』或『譬喻鬘』,作者為Kuma^rala^ta,就是經部本師鳩摩羅羅多。因此,對本書的作者,引起學界的異說。『大莊嚴經論』,曾一再提到旃檀罽尼吒王(第十四事、三十一事),而說「我昔曾聞」。『大莊嚴經論』的作者,顯然為出於迦膩色迦王以後。又『大莊嚴經論』,曾說到 :「釋伽羅王,名盧頭陀摩」。這就是賒迦族Saka卡須多那Cashtana王朝的盧陀羅達摩王Rudrada^man。盧王約於西元一二0──一五0年在位。據此二事,『大莊嚴經論』的作者,不能與迦膩色迦王同時。所以,如以『大莊嚴經論』為鳩摩羅陀所作,似更為合理。」
  32. ^ 大莊嚴論經》:「富那比丘。彌織諸論師。薩婆室婆眾。牛王正道者。是等諸論師。我等皆敬順。」
    「汝今寧不聞。釋種具大悲。牛王正道者。所說之法耶。」「佛說三種人。應為起塔廟。釋迦牛王尊。正應為作塔。」
  33. ^ 印順《印度之佛教》,第六章學派之分裂,第一節二部、三系、四派:「上座系學者馬鳴於『大莊嚴論』 序云:「富那,脅比丘,彌織諸論師(北方分別說系之主流),薩婆室婆眾(一切有部),牛王正道者(犢子),是等諸論師,我等皆隨順」。此亦於敬禮其師長富那及脅尊者而外,等視上座三系而尊敬之。上座有此三系,為探究學派源流者所不容忽略者。」
    第十一章大乘佛教導源,第四節大乘初興:「馬鳴之在當時,可謂一代名德矣!……彼於『大莊嚴論』序,歸敬於富那及脅,於一切有部眾,化地論師,牛王正道者,並皆敬順。不拘一宗,具大乘之風度。」
    元魏吉迦夜譯《付法藏因緣傳》:「憂波毱多而告之曰。……囑累尊者摩訶迦葉。……迦葉次付阿難比丘。阿難滅後囑累吾師商那和修。商那和修以付於我。……以此法寶持用付汝。……又提多迦。如來涅槃賢聖隱沒。所有一切深經寶藏。漸當衰損墜沒於地。世間昏冥流轉生死。所以者何。在昔吾師商那和修既滅度後。七萬七千本生諸經滿足。一萬阿毘曇藏。凡有八萬清淨比尼。如斯等法皆悉隨減。一人涅槃眾法衰減。況多賢聖俱皆滅度。……昔提多迦臨滅度時。以法付囑最大弟子。名彌遮迦。多聞博達有大辯才。而告之曰。佛以正法付大迦葉。如是展轉乃至於我。我將涅槃用付於汝。汝當於後流布世眼。彌遮迦言。善哉受教。」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三章說一切有部及其論書,第一節一切有與說一切有部,第三項阿毘達磨論宗迦旃延尼子:「然富樓那Pu^rn!a與寐者柯Mecaka,就是『大莊嚴經論』的富那與彌織,『薩婆多部記』的富樓那與彌遮迦或蜜遮迦。都是西元一世紀間的大師,傳為迦旃延尼子的師承,顯然是不足採信的。」
    第七章大毘婆沙論的諸大論師,第二節脅.富那.馬鳴,第二項望滿:「據『付法藏因緣傳』:脇尊者Pa^rs/va付法與富那夜奢,再傳為馬鳴As/vaghos!a。 馬鳴菩薩傳說:馬鳴從脇尊者出家。脇與富那夜奢為次第,也如『大莊嚴經論』卷一(大正四‧ 二五七上)說:「富那脇比丘,彌織諸論師,薩婆室婆眾,牛王正道者:是等諸論師,我等皆隨順」。隨順,是隨順而行,依奉他的教授,而自行化他的意思。隨順薩婆室婆──說一切有部論師,而特別列舉富那、脇、彌織──三位論師,說一切有部的名上座。所說的富那,顯然是「富那耶舍」的略稱。先富那而後脇,先脇而後富那,雖傳說不定,但時代總是相近的,約在西元二世起初。」
  34. ^ 阿育王傳》:「未來之世當有三惡王出。一名釋拘(塞種人)。二名閻無那(希臘人)。三名鉢羅擾(波斯人)。害百姓破壞佛法。如來肉髻及以佛牙當至東天竺。南方有王名釋拘。將十萬眷屬破壞塔寺殺害眾僧。西方有王名曰鉢牢。亦將十萬眷屬亦壞破塔寺殺諸道人。北方有王名閻無那。亦將十萬眷屬破壞僧坊塔寺殺諸道人。」
  35. ^ 道梴毘婆沙序》:「自釋迦遷暉。六百餘載。時北天竺有五百應真。以為靈燭久潛。神炬落耀。含生昏喪。重夢方始。雖前勝迦栴延撰阿毘曇以拯頹運。而後進之賢尋其宗致。儒墨競構。是非紛拏。故乃澄神玄觀。搜簡法相。造毘婆沙。抑止眾說。或即其殊辯。或標之銓評。」
    吉藏中觀論疏》:「部雖二十而五部盛興於世。五部中薩婆多偏行於世。小乘法中有三藏教。正量部偏弘於律。律是住持佛法之本。上座部偏弘經。經是三藏根本。佛滅後二百年中。從上座部薩婆多部偏弘毘曇。毘曇是真實法。故佛滅後三百五十年。迦旃延解佛毘曇作《八健度》。六百年釋八健度造《毘婆沙》。七百年為婆沙太廣故法勝造毘曇(心)。為法勝太略千年之間達磨造於《雜心》。如此皆是薩婆多部毘曇義。故毘曇盛行。」
    大毘婆沙論》:「三藏法師玄奘譯斯論訖說二頌言。佛涅槃後四百年。迦膩色加王贍部。召集五百應真士。迦濕彌羅釋三藏。其中對法毘婆沙。具獲本文今譯訖。願此等潤諸含識。速證圓寂妙菩提。」
  36. ^ 大毘婆沙論》:「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
  37. ^ 窺基瑜伽師地論略纂》:「大天名高德大。果證年卑。王貴欽風。僧徒仰道。既而卓牢無侶。遂為時俗所嫉。謗之以造三逆。加之以增五事。大天頌言:「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是名真佛教。」大天解言。(1)諸阿羅漢。煩惱漏失二事俱無。為魔所誘。或以不淨塗污其衣。乍如漏失。……(2)諸見諦者。煩惱理疑。雖皆斷盡。疑杌為人。事疑猶在。……(3)無知有二。謂染不染。諸阿羅漢。染者皆盡。不染猶在。……(4)舍利子等諸利根者。尚因善友令其入道。餘因令入其事不惑。……(5)諸宿習者。修已多生。臨證果時。因佛言教說苦空等。聞便入道證獲聖果。若不說苦聲深厭。聖道無由得起。」
  38. ^ 大毘婆沙論》:「大天於後集先所說。五惡見事。而作頌言。「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是名真佛教。」於後漸次鷄園寺中。上座苾芻多皆滅歿。十五日夜布灑他時。次當大天昇座說戒。彼便自誦所造伽他。爾時眾中。有學無學多聞持戒修靜慮者。聞彼所說無不驚訶。咄哉愚人寧作是說。此於三藏曾所未聞。咸即對之翻彼頌曰。「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汝言非佛教。」於是竟夜鬪諍紛然。乃至終朝朋黨轉盛。城中士庶乃至大臣。相次來和皆不能息。王聞自出詣僧伽藍。於是兩朋各執己誦。時王聞已亦自生疑。尋白大天。孰非誰是我等今者當寄何朋。大天白王。戒經中說若欲滅諍依多人語。王遂令僧兩朋別住。賢聖朋內耆年雖多而僧數少。大天朋內耆年雖少而眾數多。王遂從多依大天眾。訶伏餘眾。事畢還宮。爾時鷄園諍猶未息後隨異見遂分二部。一上座部。二大眾部。時諸賢聖知眾乖違。便捨鷄園欲往他處。諸臣聞已遂速白王。王聞既瞋便勅臣曰。宜皆引至殑伽河邊。載以破船中流墜溺。即驗斯輩是聖是凡。臣奉王言便將驗試。時諸賢聖各起神通。猶如雁王陵虛而往。復以神力攝取船中同捨鷄園未得通者。現諸神變作種種形相。次乘空西北而去。王聞見已深生愧悔。悶絕躃地水灑乃蘇。速即遣人尋其所趣。使還知在迦濕彌羅。復固請還僧皆辭命。王遂總捨迦濕彌羅國。造僧伽藍安置賢聖眾。隨先所變作種種形。即以摽題僧伽藍號。謂鷄園等數有五百。復遣使人多齎珍寶營辦什物而供養之。由是爾來此國多有諸賢聖眾任持佛法。相傳製造於今猶盛。波吒梨王既失彼眾。相率供養住鷄園僧。」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有阿羅漢為餘所誘等五事。本上座部為此五事與大眾諍。所以分出。今復許立。何乖本旨。初與大眾乖諍之時尚未立此。至三百年滿與說一切有諍。說一切有得本宗故無五事。舊上座弟子失本所宗乃立五事。是知年淹日久聖隱凡生。新與舊殊。復何怪也。」
  39. ^ 僧祐薩婆多部記目錄序》:「大迦葉羅漢傳第一。阿難羅漢第二。末田地羅漢第三(譯曰中也)。舍那婆斯羅漢第四。優波掘羅漢第五。慈世子菩薩第六。迦旃延羅漢第七。婆須蜜菩薩第八。吉栗瑟那羅漢第九。長老脇羅漢第十。馬鳴菩薩第十一。鳩摩羅馱羅漢第十二。……」
    吉藏三論玄義》:「佛滅度後。迦葉以三藏付三師。以修多羅付阿難。以毘曇付富樓那。以律付優婆離。阿難去世。以修多羅付末田地。末田地付舍那婆斯。舍那婆斯付優婆掘多。優婆掘多付富樓那。富樓那付寐者柯。寐者柯付迦旃延尼子。從迦葉至寐者柯。二百年已來無異部。至三百年初。迦旃延尼子去世。便分成兩部。一上座弟子部。二薩婆多部。所以分成二部者。上座弟子但弘經。以經為正。律開遮不定。毘曇但釋經。或過本或減本。故不正弘之。亦不棄捨二藏也。而薩婆多謂毘曇最勝。故偏弘之。從迦葉至掘多。正弘經。從富樓那稍棄本弘末。故正弘毘曇。至迦旃延大興毘曇。上座弟子部見其棄本弘末。四過宣令遣其改宗。遂守宗不改。而上座弟子部移往雪山避之。因名雪山住部。」
  40. ^ 雜阿含經·一一四四經》:「一時。尊者摩訶迦葉、尊者阿難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世尊涅槃未久。……尊者摩訶迦葉語阿難言。我自出家。都不知有異師。唯如來、應、等正覺。……我出家已。於王舍城那羅聚落中間多子塔所。遇值世尊。……佛即自手授我糞掃納衣。我即奉佛僧伽梨。如是漸漸教授。我八日之中。以學法受於乞食。至第九日。起於無學。阿難。……譬如轉輪聖王第一長子。當以灌頂。住於王位。受王五欲。不苦方便自然而得。我亦如是。為佛法子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得法、餘財法、禪、解脫、三昧、正受。不苦方便自然而得。譬如轉輪聖王寶象高七八肘。一多羅葉能映障者。如是我所成就六神通智則可映障。若有於神通境界智證有疑惑者。我悉能為分別記說。天耳、他心通、宿命智、生死智、漏盡作證智通有疑惑者。我悉能為分別記說。令得決定。」
  41. ^ 大毘婆沙論》:「問誰造此論。答佛世尊。所以者何。以一切種所知法性甚深微妙。非佛世尊一切智者。誰能究竟等覺開示。……問若爾此論何故傳言。尊者迦多衍尼子造。答由彼尊者受持演說廣令流布。是故此論名稱歸彼。然是佛說。……一切如來應正等覺弟子眾中。法爾皆有二大論師任持正法。若在世時如尊者舍利子。若般涅槃後如尊者迦多衍尼子。故彼尊者以願智力觀法所益而造此論。問若爾佛說阿毘達磨。何者是耶。答世尊在世於處處方邑。為諸有情以種種論道。分別演說阿毘達磨。佛涅槃後或在世時。諸聖弟子以妙願智。隨順纂集別為部類。是故尊者迦多衍尼子。佛去世後。亦以妙願智隨順纂集造發智論。……阿毘達磨本是佛說。亦是尊者隨順纂集。又若佛說若弟子說不違法性。世尊皆許苾芻受持。故彼尊者展轉得聞。或願智力觀察纂集。為令正法久住世故製造此論。」
  42. ^ 迦多衍尼子阿毘達磨發智論》:「云何世第一法。答: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有作是說。若五根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
    大毘婆沙論》:「『有作是說。若五根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問誰作此說。答是舊阿毘達磨者說。……有說。此是犢子部宗。彼部師執世第一法信等五根以為自性。」
  43. ^ 大毘婆沙論》:「『有作是說。若五根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問誰作此說。答是舊阿毘達磨者說。問彼何故作此說。答為遮餘部故作是說。不必唯說五根為性。謂分別論者執信等五根唯是無漏。一切異生悉不成就。」
    毘尼母經》:「有問分別、無問分別、相攝、相應、處所此五種。名為阿毘曇藏。」
    四分律》:「有難、無難、繫、相應、作處。集為阿毘曇藏。」
    大毘婆沙論》:「何故經中世尊先說世第一法。……或有說者。為止於此多誹謗故。謂他於此世第一法起多誹謗。是故先說。多誹謗者。謂於自性及於名、界、現前、退中皆起誹謗。於自性起誹謗者。謂或有說。信等五根以為自性。於名起誹謗者。謂或有說。此名種性地法。不應名世第一法。……」
    舍利弗阿毘曇論·非問分·品》:「云何凡夫人。若人未上正決定。是名凡夫人。云何非凡夫人。若人上正決定。是名非凡夫人。復次凡夫人。若人未得正決定。是名凡夫人。復次非凡夫人。若人得正決定。是名非凡夫人。復次凡夫人。若人未得聖。五根未曾得。是名凡夫人。復次非凡夫人。若人得聖。五根曾得。是名非凡夫人。云何性人。若人次第住凡夫勝法。若法即滅。上正決定。是名性人。云何性人。若人成就性法。何等性法。若無常、苦、空、無我。思惟涅槃寂滅不定心。未上正決定如實人。若受、想、思、觸、思惟、覺、觀、見、慧、解脫、無癡、順信、悅、喜、心進、信、欲、不放逸、念、意識界、意界。若如實身戒口戒。是名性法。若人此法成就。是名性人。」
  44. ^ 符秦僧伽跋澄譯《鞞婆沙論》:「問曰。何以故彼作經者(迦旃延子)立此經(阿毘曇八犍度論)。答曰。……或以三事故。增益智故。開意故。離計故。……離計人者。誦爾所阿毘曇前句後何。如是四句不說計人。一切中說無我行。非眾生、非命、非長養、非士。空淨聚也。以三事益智、開意、離計人故作此經。」
    北涼浮陀跋摩譯《阿毘曇毘婆沙論》:「復次以三因緣故。尊者迦旃延子造作此經(阿毘曇八犍度論)。一為增益智故。二為開覺意故。三為斷我故。……斷我人者。彼尊者造阿毘曇經。未曾說有我。於一切處常說無我無人。以如是等眾因緣故。彼尊者造阿毘曇經。」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復次尊者(迦多衍尼子)以三因緣製造此論(阿毘達磨發智論)。一為增益智故。二為開覺意故。三為遮計我故。……遮計我者。尊者所造阿毘達磨。未曾說有補特伽羅。恆顯諸行空。無有我。以如是等種種因緣。故彼尊者製造此論。」
  45. ^ 周柔含<《婆沙論》三譯本及其成立>,臺大佛學研究,第十五期。
  46. ^ 大毘婆沙論》:「猶如一切鄔拕南頌。皆是佛說。謂佛世尊於處處方邑。為種種有情隨宜宣說。佛去世後大德法救。展轉得聞隨順纂集。制立品名。謂集無常頌立為無常品。乃至集梵志頌立為梵志品。此(發智論)亦如是。阿毘達磨本是佛說。亦是尊者隨順纂集。又若佛說若弟子說不違法性。世尊皆許苾芻受持。故彼尊者(迦多衍尼子)展轉得聞。或願智力觀察纂集。為令正法久住世故製造此論。」
    大毘婆沙論》:「說一切有部有四大論師。各別建立二世有異。尊者法救說類有異。……說類異者。彼謂諸法於世轉時。由類有異。非體有異。如破金器等作餘物時。形雖有異。而顯色無異。又如乳等變成酪等時。捨味勢等。非捨顯色。如是諸法從未來世至現在世時。雖捨未來類。得現在類。而彼法體無得無捨。復從現在世至過去世時。雖捨現在類。得過去類。而彼法體亦無得無捨。……說類異者。離法自性說何為類。故亦非理。諸有為法從未來世至現在時。前類應滅。從現在世至過去時。後類應生。過去有生。未來有滅。豈應正理。」
    法救雜阿毘曇心論》:「此四種薩婆多。一種異分別者。……當知此是轉變薩婆多。」
    世親阿毘達磨俱舍論》:「尊者法救作如是說。由類不同三世有異。……此四種說一切有中。第一執法有轉變故。應置數論外道朋中。」
    眾賢阿毘達磨順正理論》:「此四種說一切有中。傳說最初執法轉變故。應置在數論朋中。今謂不然。非彼尊者說有為法其體是常。歷三世時法隱法顯。但說諸法行於世時。體相雖同而性類異。此與尊者世友分同。何容判同數論外道。」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六章說一切有部的四大論師,第一節大德法救,第三項大德法救的思想:「大德法救的教說,與『發智論』系──阿毘達磨論宗不同。法救是三世實有論者(『大毘婆沙論』所說的譬喻師,也是這樣),不失為說一切有部的大師。他已論到極微等,有北方佛教的特色,但思想直承阿毘達磨論開展以前的佛法。對阿毘達磨論的論門,如「相應」,給予不同的解說。「因緣」,「成就不成就」,也是看作非實有性的。法救的教說,代表了說一切有部的初期思想,可為原始佛教的良好參考。……法救是說一切有部中的持修多羅者,譬喻者,是一位眾所周知,不需要稱呼名字的大德。『大毘婆沙論』的編集者,對大德法救的態度,有點故弄玄虛。儘管逐條的駁斥他,同時又推重他,確認他是說一切有部論師,大同阿毘達磨論宗。……反對『發智論』──阿毘達磨論宗,而發智學者不能不推重他,這可以想見大德在北方佛教界所有的崇高威望了!」
  47. ^ 婆藪跋摩四諦論》:「優波及多《道理足論》(Netrīpada)說。能令至無餘涅槃界故。故貪愛盡得名滅諦。雖然有餘無餘二涅槃界。皆名滅諦。何以故。因滅名為有餘。果滅名為無餘。由因滅故。故有因滅。如燈盡故光盡。是故二滅皆名滅諦。」
    世親俱舍論》:「西方師說。菩薩學位先起此定後得菩提。云何此中不許彼說。若許彼說便順尊者鄔波毱多理目足論》。如彼論說。當言如來先起滅定後生盡智。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說。非前起滅定後方生盡智。所以者何。傳說。菩薩三十四念得菩提故。」
  48. ^ 印順《佛教史地考論》,一二、北印度之教難,五、罽賓滅法與師子比丘
  49. ^ 大唐西域記·迦濕彌羅國》:「迦膩色迦王既死之後。訖利多種復自稱王。斥逐僧徒毀壞佛法。覩貨邏國呬摩呾羅王(唐言雪山下)其先釋種也。以如來涅槃之後第六百年。光有疆土嗣膺王業。樹心佛地流情法海。聞訖利多毀滅佛法。招集國中敢勇之士得三千人。詐為商旅多齎寶貨。挾隱軍器來入此國。此國之君特加賓禮。商旅之中又更選募得五百人猛烈多謀。各袖利刃俱持重寶。躬齎所奉持以獻上。時雪山下王去其帽即其座。訖利多王驚懾無措。遂斬其首。令群下曰。我是覩邏國雪山下王也。怒此賤種公行虐政。故於今者誅其有罪。凡百眾庶非爾之辜。然其國輔宰臣遷於異域。既平此國。召集僧徒。式建伽藍。安堵如故。復於此國西門之外。東面而跪持施眾僧。其訖利多種。屢以僧徒覆宗滅祀。世積其怨。嫉惡佛法。歲月既遠。復自稱王。故今此國不甚崇信。外道天祠特留意焉。」
  50. ^ 僧伽羅剎造共二十七品,依據僧祐出三藏記集》:「三品修行經一卷(安公云近人合大修行經)」,最後三品為合入的《三品修行經》。
  51. ^ 僧祐出三藏記集》,道梴「毘婆沙經序」:「……大沮渠河西王者。……息心昇堂玄客入室。誠詣既著理感不期。有沙門道泰才敏自天沖氣疎朗。博關奇趣遠參異言。往以漢土方等既備幽宗粗暢。其所未練唯三藏九部。故杖策冒嶮。爰至蔥西。綜攬梵文義承高旨。並獲其胡本十萬餘偈。既達涼境。王即欲令宣譯。然懼環中之固將或未盡。所以側席虛衿企矚明勝。時有天竺沙門浮陀跋摩。周流敷化會至涼境。其人開悟淵博神懷深邃。研味鑽仰喻不可測。遂以乙丑之歲四月中旬。於涼城內苑閑豫宮寺。請令傳譯理味。沙門智嵩道朗等三百餘人。考文詳義。務存本旨。除煩即實質而不野。王親屢迴御駕陶其幽趣。使文當理詣斥言有寄。至丁卯歲七月上旬都訖。通一百卷。會涼城覆沒淪湮遐境。所出經本零落殆盡。今涼王信向發中深探幽趣。故每至新異悕仰寄聞。其年歲首更寫已出本六十卷。……」
  52. ^ 僧祐出三藏記集》,慧遠「廬山出修行方便禪經統序」:「達磨多羅。闔眾篇於同道。開一色為恆沙。其為觀也。明起不以生滅不以盡。雖往復無際。而未始出於如。故曰。色不離如。如不離色。色則是如。如則是色。佛大先以為澄源引流。固宜有漸。是以始自二道開甘露門。釋四義以反迷啟歸塗以領會。分別陰界導以正觀。暢散緣起使優劣自辨。然後令原始反終妙尋其極。其極非盡亦非所盡。」本經為佛大先禪法,自費長房歷代三寶紀》開始被誤題為《達摩多羅禪經》。
  53. ^ 真諦譯《婆藪槃豆法師傳》:「佛滅度後五百年中有阿羅漢。名迦旃延子。……與五百阿羅漢及五百菩薩。共撰集薩婆多部阿毘達磨。製為八伽蘭他。即此間云八乾度。伽蘭他譯為結。亦曰節。……八結合有五萬偈。造八結竟復欲造毘婆沙釋之。馬鳴菩薩是舍衛國婆枳多土人。……迦旃延子遣人往舍衛國。請馬鳴為表文句。馬鳴既至罽賓。迦旃延子次第解釋八結。諸阿羅漢及諸菩薩。即共研辯義意若定。馬鳴隨即著文。經十二年造毘婆沙方竟。凡百萬偈。毘婆沙譯為廣解。表述既竟。迦旃延子即刻石立表云。今去學此諸人不得出罽賓國。八結文句及毘婆沙文句亦悉不得出國。」
  54. ^ 北宋法護譯《施設論》:「對法大論中世間施設門第一(按釋論有此門梵本元闕)」
  55. ^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四章「六分阿毘達磨論」,第四節「阿毘達磨施設足論」,第一項「品目與撰述的推論」:傳說的『分別世處分』,總有八品,現在雖不能完全明白,但憑上來的文證,可以推定:世間施設,因施設,業施設,結使施設,定施設,慧施設──是『施設論』的部分品目。
  56. ^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八章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第二節婆須蜜菩薩及其論書,第二項集論的時代與所宗:「『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所宗依的,無疑的是譬喻大德法救。凡法救說而被引用的,十九在問題論究的終了,可說是結論。本論有「尊曇摩多羅說」,「尊作是說」;這就是「大德法救說」與「大德說」。論中明白說到的,略檢得五十二則……然本論所引的大德說,實不止於此。……本論所引的大德法救說,確實是多極了!可以這樣說:本論每一論題的結歸正義,不是大德法救所說,就是法救的學者說。這是法救譬喻系的要論!」
  57. ^ 大毗婆沙論》:「問彼極微量復云何知。答應知極微是最細色。」「極微一一雖無變礙。而多積集即有變礙。」
  58. ^ 雜阿含經·二十三經》(對應S.22.91.Rahulo):「羅睺羅。當觀若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悉皆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慧正觀。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慧如實觀。」
  59. ^ 大毘婆沙論》:「復有三法。謂過去未來現在法。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故。謂或有執。世與行異。如譬喻者分別論師。彼作是說。世體是常。行體無常。行行世時如器中果。從此器出轉入彼器。亦如多人從此捨出轉入彼舍。諸行亦爾。從未來世入現在世。從現在世入過去世。為止彼意顯世與行體無差別。謂世即行。行即是世。……問何故名世。世是何義。答行義是世義。問諸行無來無去。云何行義是世義。所以者何。諸行若來不應有去。來相合故。諸行若去不應有來。去相合故。復次諸行若來。則來處應空缺。諸行若去。則去處應盈礙。是故尊者世友說言。諸行無來亦無有去剎那性故住義亦無。諸行既無來去等相。如何立有三世差別。答以作用故立三世別。即依此理說有行義。謂有為法未有作用名未來。正有作用名現在。作用已滅名過去。……復次諸有為法三有為相。未已作用名未來。一已作用二正作用名現在。三已作用名過去。……」
  60. ^ 分別說部舍利弗阿毘曇論》:「云何過去界。若法生已滅。是名過去界。云何未來界。若法未生未出。是名未來界。云何現在界。若法未滅。是名現在界。云何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界。若法無為。是名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界。」
  61. ^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然諸有者。有說二種。一實物有。謂蘊、界等。二施設有。謂男、女等。有說三種。一相待有。謂如是事。待此故有。待彼故無。二和合有。謂如是事。在此處有。在彼處無。三時分有。謂如是事。此時分有。彼時分無。……」
    北涼浮陀跋摩譯《阿毘曇毘婆沙論》:「有有三種。一相待有。二處所有。三實有。相待有者。因有故有無。因無故有有。處所有者。如此處有。彼處無。實有者。此實有。此實無(如苦實有。我實無)。復有說者。有有二種。一物體有。二施設有。物體有者。謂五陰。施設有者。謂男、女等。」
  62. ^ 雜阿含經·三一九經》:「佛告婆羅門。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若復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我今捨。別立餘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
  63. ^ 世友菩薩異部宗輪論》:「說一切有部本宗同義者。謂一切有部諸是有者。皆二所攝。一名二色。過去未來體亦實有。」
  64. ^ 雜阿含經·三〇六經》:「爾時。世尊告彼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有二法。何等為二。眼.色為二。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所以者何。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眼.色。此等法名為人。於斯等法作人想.眾生(satta).那羅(nara).摩[少/兔]闍(manussa).摩那婆(mānava).士夫(purisa).福伽羅puggala).耆婆(jīva).禪頭(jantu)。」
    提婆設摩識身論》:「趣補特伽羅。八種與三聚。三種自造作。見聞覺知後。」「謂契經中世尊善語善詞善說。如是五趣決定安立不相雜亂。謂捺落迦趣傍生趣鬼趣天趣人趣。」「……如是八種補特伽羅。決定安立不相雜亂。謂預流果能作證向。若預流果。乃至阿羅漢果。能作證向。」「……如是三聚決定安立不相雜亂。謂不定聚。邪性定聚。正性定聚。」「……如是三種補特伽羅。決定安立不相雜亂。謂學補特伽羅。無學補特伽羅。非學非無學補特伽羅。」
  65. ^ 北涼浮陀跋摩譯《阿毘曇毘婆沙論》:「以何等故。如不可得。乃至廣說。問曰。何故作此論。答曰。為止他人意故。或有說者。有。以有故憶本所作。……」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補特伽羅不可得。又無前心往後心理。何緣能憶本所作事。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己義故。謂或有執補特伽羅自體實有。如犢子部。彼作是說。我許有我。可能憶念本所作事。先自領納今自憶故。若無我者。何緣能憶本所作事。……」
    提婆設摩識身論》:「補特伽羅論者作如是言。諦義勝義補特伽羅。可得可證。現有等有。是故定有補特伽羅。」「補特伽羅論者作如是言。有我、有情、命者、生者、養育、士夫、補特伽羅。由有補特伽羅故。能造諸業。或順樂受。或順苦受。或順不苦不樂受。彼造順樂受業已。領受樂受。造順苦受業已。領受苦受。造順不苦不樂受業已。領受不苦不樂受。」「補特伽羅論者作如是言。有我、有情、命者、生者、養育、士夫、補特伽羅。由有補特伽羅故。於所見聞覺知法中。已得已求。意隨尋伺。」「補特伽羅論者作如是言。有為可得。無為可得。補特伽羅亦有可得。」
    性空論者作如是言。諦義勝義補特伽羅。非可得非可證。非現有非等有。是故無有補特伽羅。」
    北涼浮陀跋摩譯《阿毘曇毘婆沙論》:「於實義中。人不可得。」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諦義勝義補特伽羅。都不可得。」
    世友菩薩異部宗輪論》:「但有世俗補特伽羅。說有移轉。活時行聚即無餘滅。無轉變諸蘊。」
  66. ^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三章「說一切有部及其論書」,第一節「一切有與說一切有部」,第一項「一切有的定義」:『相應部』「蘊相應」,也有同樣的經文,但沒有第二段──反證非有不可的文句。這就涉及了部派所傳文句不同的問題;漢譯『雜阿含經』,是與說一切有部所傳相合的。
    相應部·犍度篇·蘊相應·第9經》(S.22.9-11.Atitānāgatapaccuppanna):諸比丘!過去未來之色皆是無常,何況現在之[色]耶?諸比丘!有聞之聖弟子如是觀,不顧過去之色,不悅未來之色,對現在之色趣向厭離、離欲、滅盡。受是無常…乃至…。想是無常…乃至…。過去未來之行皆無常,何況現在之[行]耶?諸比丘!有聞之聖弟子如是觀,不顧過去之行,不悅未來之行,對現在之行趣向厭離、離欲、滅盡。過去未來之識皆無常,何況現在之[識]耶?諸比丘!有聞之聖弟子如是觀,不顧過去之識,不悅未來之識,對現在之識趣向厭離、離欲、滅盡。」
  67. ^ 眾賢順正理論》對應引文:「過去未來色尚無常何況現在。若能如是觀色無常。則諸多聞聖弟子眾。於過去色勤修厭捨。於未來色勤斷欣求。現在色中勤厭離滅。若過去色非有。不應多聞聖弟子眾。於過去色勤修厭捨。以過去色是有故。應多聞聖弟子眾。於過去色勤修厭捨。若未來色非有。不應多聞聖弟子眾。於未來色勤斷欣求。以未來色是有故。應多聞聖弟子眾。於未來色勤斷欣求。」
  68. ^ 大毘婆沙論》:「說類異者,彼謂:諸法,於世轉時,由類有異,非體有異;如破金器等,作餘物時,形雖有異,而顯色無異;又如乳等變成酪等時,捨味勢等,非捨顯色;如是諸法,從未來世,現在世時,雖捨未來類,得現在類,而彼法體,無得無捨;復從現在世,過去世時,雖捨現在類,得過去類,而彼法體,亦無得無捨。」
  69. ^ 大毘婆沙論》:「說相異者,彼謂:諸法,於世轉時,由相有異,非體有異,一一世法,有三世相,一相正合,二相非離;如人正染一女色時,於餘女色不名離染;如是諸法,過去世時,正與過去相合,於餘二世相不名為離;未來世時,正與未來相合,於餘二世相不名為離;現在世時,正與現在相合,於餘二世相不名為離。」
  70. ^ 大毘婆沙論》:「說待異者,彼謂:諸法,於世轉時,前後相待,立名有異;如一女人,待母名女,待女名母,體雖無別,由待有異,得女母名;如是諸法,後名過去,前名未來,俱名現在。」
  71. ^ 北涼浮陀跋摩譯《阿毘曇毘婆沙論》:「薩婆多中,有四種論師,一說事異,二說相異,三說時異,四說異異。……說時異者言:法行世時,以時異故,生於異名,非其體異;譬如算籌,初下名一,一轉名十,復轉名百,如是至千萬,算籌是一,轉其處故,有種種名;彼亦如是,如是說世者,名不嬈亂,說以所作故,便有三世,若法未有所作,名未來;已作,名現在;所作已滅,名過去。……問曰:何者是?薩婆多中,四大論師,第一名達摩多羅,第二名瞿沙,第三名和須蜜,第四名佛陀提婆。」
  72. ^ 世友菩薩異部宗輪論》:「說一切有部本宗同義者。……說一切行皆剎那滅。定無少法能從前世轉至後世。」
  73. ^ 增一阿含經·三供養品》:「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此三有為有為相。云何為三。知所從起。知當遷變。知當滅盡。彼云何知所從起。所謂生。長大成五陰形。得諸持.入。是謂所從起。彼云何為滅盡。所謂死。命過不住.無常。諸陰散壞。宗族別離。命根斷絕。是謂為滅盡。彼云何變易。齒落.髮白.氣力竭盡。年遂衰微。身體解散。是謂為變易法。是為。比丘。三有為有為相。當知此三有為相。善分別之。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74. ^ 符秦僧伽提婆譯《阿毘曇八犍度論》:「彼一。云何興。云何衰。云何住若干。答曰。興者生。衰者無常。住若干老也。」
    隋朝真諦譯《阿毘達磨俱舍釋論·分別根品》:「《發慧論》中說:於一中。何法名生。謂初起。何法名滅。謂死。何法名住異。謂老。」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有三有為之有為相。乃至廣說。雖作是說而不顯示云何起盡云何住異。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應說之。復次為止他宗顯正義故。謂或有執三有為相非一剎那。如譬喻者彼作是說。若一剎那有三相者。則應一法一時亦生亦老亦滅。然無此理互相違故。應說諸法初起名生。後盡名滅。中熟名老。為遮彼執顯一剎那具有三相。」
  75. ^ 大毘婆沙論》:「一切有情心等起等滅。彼一切一剎那生一剎那滅。以有為法從緣生已皆則滅故。」
  76. ^ 大毘婆沙論》:「問身語業何等隨心轉。何等不隨心轉耶。答色界戒及無漏戒隨心轉。欲界戒及餘身語業不隨心轉。」
  77. ^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復作此論。答前納息中。雖明心心所法等剎那滅。未辯色等。今欲辯之故作斯論又為遮止三剎那論沙門執故。謂有沙門說諸色法三剎那住。說心心所剎那則滅。彼復二種。一雜生論。二次第論。雜生論者作如是言。依初眼根生初眼識。彼俱生已眼根住眼識滅。依第二眼根生第二眼識。彼俱生已眼根住眼識滅。依第三眼根生第三眼識。彼俱生已眼根住眼識滅。當知則與初眼俱滅。……次第論者作如是言。依初眼根生初眼識。彼俱生已。眼根住眼識滅。次復依彼生第二眼識。眼根住眼識滅。後復依彼生第三眼識。此識與眼俱時而滅。……為遮彼執故作斯論。」
  78. ^ 迦多衍尼子阿毘達磨發智論》:「頗有二心展轉相因耶。答無。所以者何。無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俱生。又非後心為前心因。
    頗有二心展轉相緣耶。答有。如有心起無未來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如有心起有未來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如有心起無未來道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如有心起有未來道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如有二知他心者。彼二心展轉相緣。
    何故無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俱生。答無第二等無間緣故。有情一一心相續轉故。
    補特伽羅既不可得。又無前心往後心。理何緣能憶本所作事。答有情於法。由串習力。得如是同分智。隨所更事。能如是知。」
  79. ^ 迦多衍尼子阿毘達磨發智論》:「欲有相續。最初得幾業所生根。答卵生胎生濕生得二。化生得六或七或八。無形六。一形七。二形八。色有相續。最初得幾業所生根。答六。無色有相續。最初得幾業所生根。答一。」
  80. ^ 義為凝滑、雜穢,入胎後第一個七日內。
  81. ^ 義為皰、皰結。坐胎第二個七日內。
  82. ^ 北涼浮陀跋摩譯《阿毘曇毘婆沙論》:「時相續者。迦羅羅時滅。次生阿浮陀時。阿浮陀時。續迦羅羅時。名時相續。乃至中年時滅次生老年時。老年時續中年時。是名時相續。」
  83. ^ 北涼浮陀跋摩譯《阿毘曇毘婆沙論》:「法相續者。善法後次生不善無記法。不善無記法續善法。後不善無記說亦如是。是名法相續。」
  84. ^ 北涼浮陀跋摩譯《阿毘曇毘婆沙論》:「剎那相續者。前生剎那。次生後剎那。後剎那續前剎那。是名剎那相續。」
  85. ^ 眾賢順正理論》:「又執滅定體唯是假。未知何法為假所依。非離假依可有假法。
  86. ^ 眾賢順正理論》:「諸行相續名何所詮。謂諸有為無間流轉。此復何法為其自性。是假有法寧求自性。然諸剎那。展轉相似。因果相繼。諸行感赴。連環無斷。說名相續。」
  87. ^ 印順《性空學探源》,第三章「阿毘曇之空」,第二節「實相與假名」,第二項「假名有」。
  88. ^ 大毗婆沙論》:「分位者。羯剌藍等十種分位。(羯剌藍遏部曇閉屍鍵南鉢羅奢佉。初生。嬰孩。童子。少壯。衰老位。)」
    佛大先修行方便禪經》:「流注者,謂:修行觀剎那流、至怛剎那、乃至羅婆、摩睺路妬,是名流注;迦羅邏分流注、七日皰、肉段、堅厚乃至衰老分,是名流注;起分、住分、起緣分、入分、出分、方便分,一切正受巧便流注,次第起盡,名流注;諸趣迴轉,如旋火輪,是名流注,如是一切無量流注。」
  89. ^ 法救雜阿毘曇心論》:「相續轉者,是無始義。因果展轉相縛故,說緣起輪,猶如滿月,始不可知。……如是因緣相續緣起,滿月輪,始不可知,是故言不可知。」
    世親阿毘達磨俱舍論》:「十二支位所有五蘊,皆分位攝。即此懸遠,相續無始,說名遠續。」
  90. ^ 90.0 90.1 大毗婆沙論》:「《品類足論》作如是言:『云何緣起法?謂一切有為法。』問:此與彼論所說何異?答:此說不了義,彼說是了義。……復次緣起有四種:一、剎那,二、連縛,三、分位,四、遠續;此說分位遠續,彼說剎那連縛。」
  91. ^ 大毗婆沙論》:「問:此十二支,過去、未來、現在皆具,何故但說過去未來各有二支、現在有八?答:(1)無慧眼者,以現在因,推未來果,以現在果,推過去因,可知亦有,故作是說。……(2)復次、說有過去二支,即遮生死本無今有執;說有未來二支,即遮生死有已還無執;說有現在八支,成立生死因果相續。如是如來化事已滿,故作是說。(3)復次、說有過去二支,即遮常見;說有未來二支,即遮斷見;說有現在八支,即顯中道。如是如來化事已滿,故作是說。(4)復次、說有過去二支,即顯生死有因;說有未來二支,即顯生死有果;說有現在八支,即顯因果相續。由此有情能辦所作,故作是說。(5)復次、說有過去二支,除前際愚;說有未來二支,除後際愚;說有現在八支,除中際愚。由此有情能辦所作,故作是說。(6)復次、此中但說一生因果,餘生因果,義准可知,故作是說。……
    問:何故此論唯說有情數緣起法耶?答(1)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2)復次、不應責此作論者意,以作論者依經作論,契經唯說有情數緣起法故,此亦爾。」
    北涼浮陀跋摩譯《阿毘曇毘婆沙論》:「緣起法有四種。一者剎那。二者相續。三者時。四者次第。此說剎那。彼說相續。此說時。彼說次第。」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又諸緣起差別說四。一者剎那。二者連縛。三者分位。四者遠續。」真諦譯《阿毘達磨俱舍釋論》:「此緣生餘處說有四種。一約剎那說。二約多時(遠續)說。三約相應(連縛)說。四約位說。」
  92. ^ 大毘婆沙論》:「世尊施設十八界已,復於此中略出少分,施設六界。故此六界,十八界中,攝界全、界少分。五界全者,謂前五識界;四界少分者,謂色、觸、意及意識界;此中空界,攝色界少分;地、水、火、風界,攝觸界少分;識界攝意界、意識界少分,以此二界,通有漏、無漏,識界唯攝有漏分故。……復次,由此六界,能生、能養、能長有情色、無色身故,復施設。能生者,謂識界;能養者,謂地、水、火、風界;能長者,謂空界。復次,由此六界,能引、能持、能增有情色、無色身故,復施設。能引者,謂識界;能持者,謂地、水、火、風界;能增者,謂空界。復次,由此六界,是根本有情事,是遍行有情事,是無始有情事,是無分別、有分別有情事故,復施設。根本有情事者,謂欲、色界受生有情,從結生心乃至死有,無此六界無勢用時。……」「問識界云何?答:五識身,及有漏意識。問:何故無漏識不立識界耶?答:與識界相不相應故。若法,能長養諸有,攝益諸有,任持諸有者,立六界中。無漏意識,能損減諸有,散壞諸有,破滅諸有,是故不立在六界中。……尊者世友作是問言:此六界中,何故不攝無漏意識?……復作是說:如是六界,是有情依,無漏意識,非有情依。復作是說:如是六界,是異熟依,無漏意識,非異熟依。復作是說:如是六界,是入胎緣,無漏意識,非入胎緣。復作是說:如是六界,無始來有,無漏意識,非無始有。大德說曰:如是六界,是自體分,無漏意識,非自體分。脇尊者言:如是六界,是生死依,無漏意識,非生死依。由如是等種種因緣,無漏意識,不立識界。」
  93. ^ 雜阿含經·一三〇〇經》:「爾時,世尊說偈答言:迦羅邏為初,迦羅邏生胞,胞生於肉段,肉段生堅厚,堅厚生肢節,及諸毛髮等,色等諸情根,漸次成形體,因母飲食等,長養彼胎身。」
  94. ^ 北涼浮陀跋摩譯《阿毘曇毘婆沙論》:「如《施設經》所說:云何無明?過去諸結是也。評曰:不應作是說,若然者,諸法則離自相。應作是說:云何無明?過去諸結時。云何行?過去諸行時。云何識?相續心及眷屬。云何名色?已受生相續,未生四種色根,六入未具,一、歌羅羅,二、阿浮陀,三、卑屍,四、伽那,五、波羅奢呵,如是等名曰名色。云何六入?已生四種色根,具足六入,此諸根,未能為觸作所依,是時名六入。云何為觸?此諸根,已能為觸作所依,未別苦樂,不能避危害,搊火、觸毒、把刃,及諸不淨,是時名觸。云何為受?能分別苦樂,避諸危害,不搊火、觸毒,不把刃,離諸不淨,能生貪愛,不起婬欲,於一切物,不生染著,是時名受。云何為愛?具上三愛,是時名愛。云何為取?以貪境界故,四方追求,是時名取。云何為有?追求之時,起身、口、意業,是時名有。云何為生?如現在識,在於未來,是時名生。云何老死?如現在名色、六入、觸、受,在於未來,是時名老死。」
  95. ^ 世親阿毘達磨俱舍論》:「復有說者:剎那連縛,如《品類足》,俱遍有為。」
  96. ^ 法救雜阿毘曇心論》:「展轉相縛故,說連縛因緣。根本展轉久遠義,非唯十二支說緣起,若生、若所生,一切有為法說緣起。」
    佛大先修行方便禪經》:「連縛有六種:一曰、生,二曰、分,三曰、趣,四曰、生門,五曰、剎那,六曰、成壞。……剎那者,觀五陰,念念相續,生滅不斷,是名剎那連縛也。……」
  97. ^ 大毘婆沙論》:「尊者設摩達多說曰:一剎那頃,有十二支。如起貪心,害眾生命。此相應癡,是無明。此相應思,是行。此相應心,是識。起有表業,必有俱時名色、諸根,共相伴助,即是名色及與六處。此相應觸,是觸。此相應受,是受。貪,即是愛。即此相應諸纏,是取。所起身語二業,是有。如是諸法起,即是生。熟變,是老。滅壞,是死。瞋癡心殺,有十一支,無愛支故。雖有此理,而此中說,時分緣起,依十二位,立十二支,一一支中,各具五蘊。非剎那頃有十二支。」
  98. ^ 提婆設摩阿毘達磨識身足論》:「於可愛事,由無智故,便生等貪。此中無智,即是無明。等貪,即行。了別事相,即是其識。識俱四蘊,即是名色。名色依根,即是六處。六處和合,即是其觸。此中領納,即是其受。受生欣喜,即是其愛。此愛增廣,即名為取。能生後有業,即名有。諸蘊現起,則名為生。諸蘊成熟,即名為老。諸蘊棄捨,即名為死。於內熱惱,即名為愁。發言怨嗟,即名為歎。五識相應不平安受,說名為苦。意識相應不平安受,說名為憂。其心熱惱擾惱燋惱,說名擾惱。……」
    大毘婆沙論》:「然《識身論》復作是說:……問:前說後說,有何差別?答:前說是一心,後說是多心;前說是剎那,後說是相續,是謂差別。彼論雖說,多心相續十二有支,而不同此。以彼所說,十二有支,多是別法,或同時起。此論所說,十二有支,皆具五蘊,時分各異。」
  99. ^ 北涼浮陀跋摩譯《阿毘曇毘婆沙論》:「我有二種。一假名我。二計我。若計假名我。則非邪見。若計人我。此則邪見。」
    龍樹中論》:「若人說有我。諸法各異相。」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毗婆沙論》:「我有二種。一者法我。二者補特伽羅我。善說法者。唯說實有法我。法性實有。如實見故不名惡見。外道亦說。實有補特伽羅我。補特伽羅非實有性。虛妄見故名為惡見。」
  100. ^ 窺基大乘百法明門論解》:「法有我無宗,攝三部全,謂一切有部、雪山部、多聞部,更兼化地部末計一分之義。」
  101. ^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對存在的一切而析為二類,為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見地。這也就是世俗與勝義的差別……常識中的地,是和合有,是世俗假想施設而非真實的。佛說的地界──地大,那是勝義有, 也就是有實自性的。從複合的總聚,而探得一一法的自性,如上所引,也稱為「分」。「分」是 不可再分析的;如可以分析為多分,那就是「有分」而不是「分」了。單一性的實法,也稱為「 我」,如『論』卷九(大正二七‧四一上)說:『我有二種:一者法我,二者補特伽羅我。善說法者,唯說實有法我,法性實有,如實見故』。「我」是「自在」義;一切法自性,是「自有」、「自成」的,永恆存在的,所以『論』卷二一(大正二七‧一0五下)說:『「諸法實體,恆無轉變,非因果故』。」
  102. ^ 演培譯,木村泰賢著《小乘佛教思想論》第二篇第一章第二節〈實在論的傾向〉:「有部特別與勝論派有顯著的共通點,這到底是不可否定的事實。尤其如多元論,極端的實在論,於物質觀承認極微,就是這個。吾人雖不欲主張有部直接受勝論派的影響(但據西藏傳說,大毘婆沙論編輯時,勝論學者參加於此)。但至少曾間接觸其空氣,而自注意於佈陣,這點,想可說是安全的。在所謂不相應行法中,似於勝論的句義不少,尤其到無著大乘阿毘達磨集論,最為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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