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线三星 (第二序列)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三线三星(第二序列)。为中华民国警察职务阶级之一,高阶警察干部,佩阶三线三星,官等列“警监三阶至警监二阶”,同一般公务员简任第十一职等至第十二职等,相当于军职少将。上级为三线三星(第一序列),下级为三线二星

三线三星(第二序列)职务阶级识别章

概要[编辑]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及格,并经中央警察大学毕业或训练合格,依法任职。

主要职称[编辑]

警政署(本部)
  1. 主任秘书、督察室主任
  2. 警政委员
警政署所属机关

相等职级[编辑]

中华民国内政部消防署:副署长、主任秘书、局长(直辖市)
中华民国海洋委员会海巡署舰队分署:分署长
海洋委员会海巡署本部:主任秘书
中华民国法务部矫正署:副署长、主任秘书、组长 机关首长
  • 警视长 警视监(日本警察)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