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气象署地震测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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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央气象署地震测报中心
Seismological Center, CWA(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交通部中央气象署署徽
基本信息
机关类型一等气象测报机构
所属部门交通部中央气象署
员额46人
授权法源交通部中央气象署组织法
交通部中央气象署各气象测报机构组织准则
主要官员
主任陈国昌
副主任吴健富
组织编制
内部单位6科
联络信息
地址10048 台北市中正区公园路64号
电话总机:
+886 2 2349-1000(代表号)
气象查询:
+886 2 2349-1234
地震查询:
+886 2 2349-1168
网站scweb.cwa.gov.tw
中央气象署地震测报中心

交通部中央气象署地震测报中心中华民国交通部中央气象署一等附属气象测报机构,为台湾的官方地震测报机构。

组织[编辑]

单位沿革[编辑]

台湾总督府台北测候所于1897年12月19日装设第一部格雷-米尔恩型(Gray-Milne)地震仪,开启了台湾地震记录科学化的时代,1938年台北观测所升格为台湾总督府气象台,地震、地动及火山之观测、调查、报告与研究等属业务课之部分职掌,1945年二战结束,同年11月1日成立台湾省气象局接管台湾总督府气象台,原地震观测业务由隶属观测科之地震股延续办理。1971年交通部中央气象局恢复建制,承接台湾省气象局并予改制,地震观测业务由测政组下之地球物理科继续掌理。

台湾位于欧亚大陆板块菲律宾海板块交界处,地震活动甚为频繁,而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各大都会区人囗密度不断提高,高楼大厦林立,大幅增加了地震灾害的潜在危险。为加强对台湾地区地震活动之测报工作,以降低地震灾害,于民国1989年7月1日正式成立“交通部中央气象局地震测报中心”,并取代原有之地球物理科。

中心成立后随即积极执行“加强地震测报-建立地震观测网计划”,除将原有19处地震站的垂直动地震仪汰换成三向量之地震仪外,并陆续增建31处三向量地震站,六处深井站,并合并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学研究所中正大学之地震站,建构成本署即时地震观测网,使得整个台湾地区之地震测报功能与精确度大为提升。

在积极扩建台湾地震监测网之同时,本署于1992年至1997年度间依照规划执行了“强地动观测计划”,总计在台北、新竹、台中、嘉义、台南、高雄、宜兰、花莲、台东等九大都会区装设了自由场强震站629站,另完成51座结构物强震监测系统的安装工程。

所获地震资料不仅可提供工程单位从事耐震反应谱设计,肆应重大工程防震设计所需外,亦提供了各地区震度模式发展(至2001年度止计有自由场强震站660站,及58座结构物强震监测系统)。

赓续“强地动观测计划”之成效,本署该中心于1997年1月再行提报“强地动观测第二期计划-建置强震速报系统”,经行政院核定自1998年度起开始执行,期程6年,实施方式主要是在即时地震监测网之部分测站加装具有即时输出数位资料功能的强震仪,以建立即时强震观测网,将各地强、弱地动讯息即时同步传送回台北之地震测报中心,加速了对各地区震度之掌控,而所接收各测站的震度资料,亦可供是否成灾之初步判断。而地震速报系统因采全自动处理作业方式发布地震消息,强震测报时效得以提高,并加速传递地震消息予各重要交通控管中心及救灾单位,以有效避免灾情之扩大。

为深入了解台湾地形变化与地震活动的关连性,本署自1993年度开始设置永久性的全球卫星定位追踪站(简称GPS站),以连续监测记录方式量测各追踪站之高程及水平变位,至2001年度止共完成37站,此大地卫星测量网可长期调查全岛地壳变化的概况,并可经由与地震发生时序之比对,研判台湾未来地震活动之趋势,从而建立地震预测之能力。

组织架构[编辑]

  • 主任(简任第11职等)
    • 副主任(简任第10职等)
    • 简任技正(简任第10职等)
      • 技正(荐任第8至第9职等)
      • 综合规划科
      • 地震监测科
      • 地震资料科
      • 地震系统科
      • 测报技术科
      • 地球物理科

业务内容[编辑]

地震监测科

有感地震报告、海啸警报、火山喷发讯息等资讯发布业务之规划及执行。 地震测报系统及作业之建置、管理及维运。 二十四小时地震守视业务之规划、联系、执行及督导。 地震、海啸及火山等相关重大事件之资讯汇整。 地震测报相关法规研拟与制订。 其他有关地震监测业务事项。

地球物理科

地球物理资料处理、备份及提供。 地球物理系统建置、管理及维护。 地球物理观测资料综合分析。 地震前兆分析技术研发。 其他有关地球物理资料管理事项。

测报技术科

地震测报技术之研发、转移及支援。 即时地震站资料接收与系统整合之建置、管理与维护。 资料服务展示系统及地球物理数据库管理系统之建置、管理及维运。 资讯系统及设备之安全、管理、维运。 其他有关研究发展事项。

地震资料科

地震资料之处理、备份及统计。 地震资料处理系统及作业之建置、管理及维运。 地震数据库索引档案之整理及更新。 地震季报及年报之编纂。 特殊地震活动观测分析及每月地震活动例行分析报告撰写。 其他有关地震资料处理事项。

地震系统科

地震及地球物理仪器之采购、管理及维运。 地震及地球物理站房之场址规划、勘选、建置、管理及维运。 地震及地球物理资料之传输线路申请、管理及维运。 中心电力空调消防设备之建置、管理及维运。 库房及财产管理。 其他有关系统维运事项。

综合规划科

地震测报业务施政计划、科技计划、预算及出国计划之提报及管制考核。 地震科技计划委办、会议召开及合作交流。 为民服务相关业务、地震防灾教育宣导之规划及执行。 文书及档案管理。 地震测报及防救灾业务之规划、行政规则制定、联系、执行。 其他有关综合规划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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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编辑]

  1. ^ 业务职掌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气象署地震测报中心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