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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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目中国古代官职名,尊称押衙押牙元代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僚属。明代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司市舶司盐课诸司都指挥使司卫指挥使司土官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及各州衙门均有设置此首领官[1]

清朝之位阶为从八品从九品不入流。其职能通常总务面杂役,为配置如太医院兵马司的基层官员编制之一。设置于土司则称为土目

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参考文献[编辑]

  1. ^ 衙门分主官、佐贰官、首领官(属官)、杂职官;明初将教官、首领官从元代的杂职官(金称杂班官)升为品官,别于杂职,见《明太祖实录》卷一三0 , 洪武十三年三月壬子条
  • 孙文良,中国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