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朗 (刘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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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朗(424年—460年),义利汝南安成人。南朝宋官员。周朗兄周峤一家与刘宋皇室多结姻亲,故周朗相当显贵,然而周朗因为喜好行事异于当时,故不为当时主流所称许,最后更因忤于孝武帝而被其杀害。

生平[编辑]

周朗有风采气度,但自少喜好奇异,与兄周峤当时的主流志趣不同,周峤亦厌恶他这偏好。周朗初任南平王刘铄的冠军行参军,后历太子舍人,司徒主簿、江夏王刘义恭太尉参军等。元嘉二十七年(450年),朝廷发动北伐,将以刘义恭出镇彭城,总统诸军。周朗闻讯立即解除参军职务。后任通直郎。

宋孝武帝即任后,周朗又当建平王刘宏的中军录事参军。当时宋孝武帝常斥责百官正言进谏,周朗就上书直言政策所失,建议改革授官及教育制度,让每个男子都按年纪先后接受经学及武艺教育,并按家户数设立教育官员。学习合格者依其长处授官;不合格者就考核其谋略议政,看其心术及行径。若还是不合格即使是公卿之后都不能进仕。为推动农桑,周朗又建议以谷帛代替钱币作为赏罚单位,又建议过千钱的大额交易都一律停止用钱作货币,改用绢布和米,以刺激人民大行农桑,亦遏制私铸钱币。周朗又推倡取税以人头作计,而不以资产,免得压制贫民为避课税而不敢发展。又周朗又针对元嘉北伐后战事破坏地区人民生活困苦,建议减少其户的租税,宽减其力役。又提议将因战乱离散而陷入饥饿的人们聚到丰穰的江南食,并协助及监督他们在淮南耕作和修堤湖,待作麦成熟后让他们回去故地。在防守北魏方面,周朗提倡大行养马,自建骑兵抵抗北方骑兵侵扰,又主张重建淮河沿岸的城垒,建烽火台,让士兵在城垒间流动作防守,休养生息,不论外国或边民求出师都不出兵,待骑兵建立,粮食充足,内外无忧时才实行北伐。周朗又对于兄弟间不相抚恤,甚至争产陷害之事作出惩办,褒赏治家有道者;又议自皇室起大行俭约,亦禁止工匠制造珍奇器物。另又建议厚待将帅;置官复周典,让官职与名位相称;废侨州郡;不让年幼诸王强仕官位;申明佛律,整治当前佛道中人不法之举;大推医术以压制鬼神迷信于民间发展等。周朗所言大忤孝武帝,终自解职位。

周朗及后曾任太子中舍人,终调任庐陵内史。庐陵郡在当时仍有很多荒芜地方,常有野兽出没,周朗为了应母亲薛氏出猎的愿望,在当地合围纵火,让母亲观看。不过火焰波及城郭,周朗就以官俸建屋,以赔偿因火事造成的损失,由此被州府所弹劾。周朗及后还都向孝武帝道歉:“州府有关方面所陈举臣的错失有很多不公允处。臣在郡时,再三发生老虎食人事件,虫鼠亦侵害农作物,就因这两件事对不住陛下。”孝武帝面色也变了说:“州府有不公允之处,或者真是。虫虎为患,与你有什么关系。”不久,薛氏去世,周朗丁忧期间都哭得很伤心,不过其他事就不太跟常规居丧礼节了,终在大明四年(460年)被孝武帝指令相关部们弹劾其“居丧无礼”,最终孝武帝下诏称周朗“悖礼利口,宜令翦戮,微物不足乱典刑”,下令将周朗流放宁州。孝武帝更派人在周朗去宁州的路上将他杀掉,周朗享年三十六岁。

性格特征[编辑]

周朗异于时俗,《宋书》亦载他与羊希的书信,尽现其洒脱行文。所陈的政策建议,尤以选官举才之法亦与当时门阀主导的官场文化大相径庭,难为当时所容。外戚萧思话长子萧惠开亦与周朗同好,故二人交好,惟思话就以此为失[1]。虽然如此,蔡兴宗却在周朗被流放宁州时敢冒风险亲身送别,还因此惹怒孝武帝[2]

家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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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编辑]

  • 周峤,周朗兄,娶宋武帝女宣城公主,二女亦分别嫁建平王刘宏及庐江王刘祎刘劭篡位时任吴兴太守,会稽太守刘诞起兵讨伐,因怯惧不知该支持哪方而遭司马丘珍孙所杀。

子女[编辑]

  • 周仁昭,南海太守。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宋书/卷82》,出自沈约宋书

参考资料[编辑]

  • 《宋书·周朗传》
  • 《南史·卷三十四·周朗传》
  1. ^ 《宋书·萧惠开传》:“及见惠开自解表,自叹曰:‘儿子不幸与周朗周旋,理应如此。’杖之二百。”
  2. ^ 《宋书·蔡兴宗》:“庐陵内史周朗以正言得罪,锁付宁州,亲戚故人,无敢瞻送,兴宗在直,请急,诣朗别。上知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