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县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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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县,中国旧县名,辖境大致包括今天津市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及滨海新区南部一带。
历史沿革
[编辑]清朝雍正九年(1731年)设立,隶属直隶省天津府,为附郭县,天津府治[1][2]。
1912年(民国元年)7月1日,天津县署裁撤,其事务由天津府接管。次年4月恢复天津县,撤销天津府,县署设于原府署,后改称“天津县行政公署”,负责日常行政,征收部分税赋。辖区内警务、卫生、工程等政务则由省直接办理[3]。1928年,国民革命军占领天津,将原属天津县的城区设为天津特别市(后为天津市),天津县县治迁至灰堆(今河西区西南部陈塘庄街道)[来源请求]。1934年天津市、县划界,原4乡组成的天津县实行分治。
1935年迁治咸水沽。1949年天津县迁灰堆,隶属天津专区。1952年迁陈塘庄,划归天津市[2][4]。
1953年3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和华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撤销天津县,省入天津市,设立津东郊区、津南郊区、津西郊区、津北郊区[2],1992年2月12日分别更名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民政部关于天津市四个郊区更名的批复
参考文献
[编辑]- ^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 (编). 天津通志 民政志. 天津: 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03: 65. ISBN 7805637741.
- ^ 2.0 2.1 2.2 中国历史大辞典·历史地理卷编纂编委会 (编). 中国历史大辞典.历史地理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6-08: 119. ISBN 7-5326-0299-0.
- ^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 (编). 天津通志 政权志 政府卷. 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6: 150. ISBN 9787805635859.
- ^ 李树新 (编). 河北省地名志 廊坊地区分册. 河北省地名办公室. 198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