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义男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廖义男
廖义男,2021年摄
 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
任期
2003年10月1日—2007年9月30日
提名陈水扁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41年(82—83岁)
 中华民国
国籍 中华民国
居住地 中华民国台湾
学历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学士
德国杜宾根大学法学博士
职业法学家
经历
著作

廖义男(1941年[1]籍贯不详,中华民国法学家、法官。[2]

经历[编辑]

1963年,获得国立台湾大学法学士学位。1973年,获得德国杜宾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回到台湾后,1973年至1975年,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客座副教授。1975年至1980年,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副教授。1977年至1981年,任私立辅仁大学法律系兼任副教授、教授。1980年至2003年,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教授。1984年至1990年,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教务分处主任。1992年至1995年,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7年至1999年,任私立东吴大学法律系兼任教授。1999年至2002年,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院长。2003年至2007年,任司法院大法官[2]

2003年起,出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兼任教授。2007年10月起,担任私立世新大学法律学院客座专任教授。[2][3]2013年,担任中华民国宪法学会第八任理事长。

著作[编辑]

  • 企业与经济法(1980)
  • 国家赔偿法(1981)
  • 公共建设与行政法理(1994)
  • 公平交易法之释论与实务(1994)
  • 公平交易法之理论与立法(1995)
  • 行政法之基本建制(2003)
  • 公平交易法之注释研究系列(一)(2003)(计划主持人)
  • 公平交易法之注释研究系列(二)(2004)(计划主持人)
  • 公平交易法之注释研究系列(三)(2005)(计划主持人)
  • 行政罚法(2007)(主编)[2]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