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羽 (弘治乙丑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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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羽

大明南京工部右侍郎
籍贯 陕西汉中府南郑县军匠籍
字号 字伯翔
出生 成化六年(1470年)
逝世 嘉靖十二年(1533年)
配偶 娶吕氏
亲属 (孙)张槐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举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张羽(1470年—1533年),字伯翔,号中梁,陕西汉中府南郑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陕西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九十二名进士[1][2]。初任行人司行人,正德六年十二月选授四川道试监察御史,十一年巡按山东,弹劾山东左布政使陈一经衰老废事,令致仕,又弹劾山东按察司佥事牛鸾,使其降职。后出任广平府知府,创建漳川书院,调河间府知府,超升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嘉靖四年(1525年)四月升江西按察使,晋贵州左布政使。八年(1529年)九月升南京太仆寺卿,十月升南京大理寺卿,十年闰六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卒年六十四[3]。十五年六月赐祭葬。

家族[编辑]

曾祖张威;祖父张宁;父张广,知县。母邓氏;继母杨氏[4]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5452:张羽 ,字伯翔,号中梁,南郑人。性至孝。弘治十八年进士,武宗时任御史,出为广平知府,调河间,甚着声绩。嘉靖中擢贵州布政使,以羡金进却不纳,为籍记于官。终南京工部侍郎,卒年六十四。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八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