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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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禁是指一个国家政府限制言论自由媒体自由。这里的“报禁”,一般是泛指所有媒体,实行报禁即等同限制人民自由创办报刊等媒体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党的喉舌”成为政府对报社记者的唯一要求。而民办报社的关闭整编、各省市日报(即党报)的创立扶持反右运动中的“引蛇出洞”及随后政府对追求“言论自由”的编辑和记者的打击成为政府实施其“报禁政策”的三大标志。

文化大革命的展开,更是导致全国只有“两报一刊”可以发出声音,1966年至1976年,全国有近95%报纸和杂志被迫停刊。

台湾[编辑]

1951年,台湾适逢戒严时期政府以“节省纸张”为由,停止新报纸登记(限照),现有报纸每份发行张数限三大张以内(限张),印刷厂只能在一地(限印)。此后,任何要办新报纸的人都必须向经营不善的报纸业者购买登记证,方可发行;例如“华报”经营不善即将停刊,登记证由联合报系取得,民生报方可创刊;例如公论报登记证由联合报系经济日报取得。由于报纸经营需经政府同意,故报社与当时执政的中国国民党紧密结合,报社负责人也因此与中国国民党政策核心结合,例如中国时报系余纪忠联合报系王惕吾皆为中国国民党 中央常务委员

随着台湾在1987年解严,报禁于1988年1月1日正式解除。

1950至1988年间台湾媒体家数统计表[编辑]

年度 报纸(种) 杂志(种) 通讯社(家) 出版社(家)
1950 44 184 28 -
1961 31 686 42 578
1971 31 1534 43 1395
1987 31 3422 44 2956
1988 126 3708 126 3191

参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