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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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宣王朱翊銮(1540年代—1618年),是端王朱载均庶第二子,明朝第五代吉王。生母叶氏。

生平[编辑]

朱翊銮起初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十二月受封龙阳王,[1]后于隆庆六年(1572年)袭封吉王。

当时为了限制宗室,按《宗藩条例》,由旁支进封的亲王的儿子们不能封郡王,只能按父亲进封前的地位降一级封官爵。朱翊銮的次子朱常汶、三子朱常因此只能按郡王之子封镇国将军万历十六年(1588年)三月,朱翊銮奏请改封朱常汶为郡王,被礼部驳回,指朱翊銮违例妄请,所求不当。[2]

后来朱翊銮又奏请按沈宣王朱恬烄朱珵垲朱珵埏分别封为灵寿王及六合王、秦靖王朱敬镕朱谊𣴖封为崇信王等由小宗入继的亲王的子孙仍可封郡王的事例,早正朱常汶、朱常的名分,及请求改封二人各自的夫人陈氏、周氏为王妃。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正月,礼部上奏请求驳回及下敕书令吉王府长史司告知朱翊銮遵守成例,不要再妄求给儿子们加封。神宗下旨称吉王府为亲支,朱常汶、朱常准照秦王府的例子改封郡王,他人不得引以为例。[3]二月,礼科给事中杨天民称以前秦、沈二王府的王子得封郡王已经错了,岂可再错,要防止他人心存侥幸效仿,请求按礼部所请停止封朱常汶、朱常为郡王,神宗不采纳。[4]三月,礼部问如果其他人也以此为由请求封儿子为郡王,神宗又当如何,请求收回成命,神宗不准。礼部又奏请准朱常汶、朱常受封郡王,但仍支用镇国将军禄米,仪仗、房屋、冠服等件照例免给,至于教授、典膳、民校等项由礼部铨选给拨,获准。[5]五月,神宗遣使者册封,朱常汶、朱常夫妇分别加封为德化王和德化王妃、福清王和福清王妃。[6]

后来朱翊銮又引用朱常汶、朱常为例,请求让第五子朱常源也受封郡王。礼部上奏认为朱常汶、朱常没有被改回镇国将军已经是侥幸,不该被引以为例,加恩也不可以一再发生,应该依法仅封朱常源为镇国将军。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十月,神宗同意礼部的意见。[7]

朱翊銮在位四十六年,在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过世,谥号世子朱常淳早卒,三年后由其孙朱由楝嗣位。

子女[编辑]

  1. 嫡长子:吉安王朱常淳,万历九年封世子,万历四十六年薨,谥安惠世子。
  2. 庶次子:德化王朱常汶,万历二十四年加封镇国将军,永历四年正月薨。
  3. 嫡三子:福清王朱常
  4. 庶五子:镇国将军朱常源

参考资料[编辑]

  1.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九十二》. [2023-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22). 
  2.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六》. [2023-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22).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三》
  4.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四》
  5.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五》
  6.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七》
  7.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四百八十八》. [2023-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19).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龙阳国国王
1552年—1572年

原因:晋封吉王,封国废除
前任者:
弟庄王朱翊镇
明吉国国王
1572年-1618年
继任者:
孙贞王朱由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