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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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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学校或称资助学校,是指学校非由政府主办,但接受纳税人资助的学校。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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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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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真光中学是香港的其中一所津贴学校,并且是女子中学

香港最早期获纳税人资助学校称为补助学校,后来推出条款有所不同的津贴学校。1970年代末,政府统一两种资助计划,改称“资助学校”(Aided Schools)。由于一般大众对政策的历史未有深入了解,现时坊间称“津贴学校”实际上亦可能是指“补助学校”。另外亦有少量“按额津贴中学”(Caput Secondary Schools),政府将依照学生人数发放资助。资助学校一般是由社会及宗教团体主办。

2008年前,香港官立及资助学校小一至中三的学费全免,中四至中七则须收取学费,资助学校更会向中四至中七学生额外收取少量“堂费”以支援教育开支。2008年起,免费教育扩展至中七(高中更改学制后则为中六),但资助学校仍然可以向高中学生收取堂费。根据《教育规例》第61及65条,学校如需收取堂费,须向教育局常任秘书长申请。堂费如不超过每年港币370元,教育局即会自动批准有关申请,超过港币370元则需教育局另行审批。[1]

直接资助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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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直接资助计划促进优质的私立学校发展,为学生提供官立及资助学校以外的更多选择。直接资助学校可以收取学费,同时获得纳税人按学生数目计算的资助。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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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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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香港教育局 - 收取堂費指引 (PDF). [2019-03-1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