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股东大会(Shareholders Meeting)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又称周年股东大会;Annual General Meeting,缩写AGM,直译“年度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则会在特殊情形时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召开。股东会的议案投票通过与否并非取决于投票股东人数,而是由投票股东的持股比例加起来是否超过全部股权的半数来决定,会议主要内容为选举董事监察人,决议盈余分配、亏损拨补及其他重大议案。在某些国家如美国,部分股东如创业时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获得比他们的持股比例更高的投票权,例如持有一股股票却拥有两股股票的投票权。一般而言,股东会皆由公司的负责人(如董事长)亲自主持。另外,为解答股东公司法规与财务问题,得要求律师会计师一同列席[1]

纪念品[编辑]

在一些地方,如日本台湾,召开股东大会前,部分公司可能因公司派持有或掌握股数不足法定比例,会以赠送纪念品给股东,来换取股东会委托书,纪念品的内容大多为:

不过也有公司为降低成本,而不送任何纪念品给股东。

另类股东会[编辑]

除了一般的股东会外,有些公司的股东会会加入额外的项目,例如鸿海集团曾在股东会结束后招待与会股东到员工餐厅用餐。而波克夏更将股东会扩大举办成数天的嘉年华会,旗下的各公司会设摊展示。

大会相关事项[编辑]

另见[编辑]

  1. ^ 第七条(股东会主席、列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