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星经济伙伴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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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星经济伙伴协定
新加坡与台湾、澎湖、金门及马祖个别关税领域经济伙伴协定
台星经济伙伴协定
类型自由贸易协定
签署日2013年11月7日
签署地点 新加坡
生效日2014年4月19日正式生效
签署者驻新加坡台北代表处谢发达代表
新加坡驻台北商务办事处:于文豪贸易代表
缔约方 中华民国
 新加坡
语言繁体中文英文

台星经济伙伴协定,全名为新加坡与台湾、澎湖、金门及马祖个别关税领域经济伙伴协定(英语:Agreement between Singapore and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on Economic Partnership, ASTEP)是由台澎金马个别关税领域中华民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之一的新加坡于2013年11月7日签订的经贸协定,其中新加坡将六项酒类产品关税减免为零关税。此协定为互补性质的双边经贸协定(新加坡是服务业为主,台湾则是科技代工业为主),且毋需经由多次经贸协商谈判和省略调整彼此经济型态所需成本而成[1]。台星经济伙伴协定于2014年4月19日生效。

协定共计17章,除有一般自由贸易区域包含的货品贸易、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关务程序、技术性贸易障碍(TBT)、食品安全检验及动植物防疫检疫(SPS)、知识产权等共通章节外,亦纳入世界贸易组织尚未涵盖的议题,例如电子商务、投资、竞争等章节,扩大双方合作事项的范围。[2]

此条约是台湾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国家区域整合的首次成功案例。[3][4][5]

协定会议[编辑]

2015年4月在台星经济伙伴协定(ASTEP)生效一年后,于新加坡举办台星经济伙伴协定(ASTEP)首届检视会议双方皆满意于协定对中小企业益处。[5]

参考文献[编辑]

  1. ^ 存档副本 (PDF). [2021-08-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8-19). 
  2. ^ 關於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台湾ECA-FTA总门户网站. 2017年12月21日 [2019年10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0月8日). 
  3. ^ 千华数位文化; 邱桦. 108年公民─看這本就夠了. 千华数位文化. 22 March 2018: 14– [2018-07-06]. ISBN 978-986-487-3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2). 
  4. ^ 外贸协会 经贸透视双周刊. 經貿透視雙周刊 477 新加坡 布局新南向市場樞紐. 外贸协会 Taiwan External Trade Development Council (TAITRA). 27 September 2017: 56– [2018-07-06]. GGKEY:PA5ZPKYPSYJ.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8). 
  5. ^ 5.0 5.1 《中华民国104年施政年鉴》撰稿单位. 中華民國104年施政年鑑: 104年行政院重要施政方針及施政成果. 行政院. 30 September 2016: 570– [2018-07-06]. ISBN 978-986-05-0040-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