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巧姐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改琦绘,出自《红楼梦图咏》

贾巧姐是《红楼梦》中的人物,金陵十二钗之一,是王熙凤贾琏之女。在曹雪芹前八十回本中,巧姐尚年幼,故其个性、特质并不明晰。只知其年幼多病,王熙凤请年老贫困的刘姥姥为她取名,希望可以压一压。因为生在七月初七乞巧节,所以刘姥姥给她取名为“巧姐”,含义为以毒攻毒。

高鹗续书写道,贾家破败后,巧姐差点被卖给藩王,不过刘姥姥即刻相救,只是虚惊一场,是王熙凤当年救济刘姥姥的恩报。后巧姐在刘姥姥的安排下嫁予一乡村财主之子。

但据红学家考证,认为巧姐应是嫁予刘姥姥之外孙板儿。据判词及脂批表明,巧姐在贾府破败后为“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所卖入妓院;过了一阵子,刘姥姥仗义将巧姐从中救出,而后巧姐才嫁给板儿作一辈子村妇。根据《金陵十二钗正册》,画有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纺织,此人正是巧姐。

判词[编辑]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曲文[编辑]

“留馀庆”

留馀庆,留馀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上,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