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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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23°41′57″N 120°31′35″E / 23.699157°N 120.526328°E / 23.699157; 120.526328

云林县政府
(国家语言府名列表)

Yunlin County Government(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云林县县徽
基本信息
授权法源地方制度法、云林县政府组织自治条例
主要官员
县长张丽善
副县长谢淑亚
秘书长曾元煌
组织编制
内部单位18处
附属机关5个所属一级机关(33个下属机关)
30个所属二级机关
186所各级学校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50年
联络信息
地址64001 云林县斗六市云林路二段515号
电话+886 5 552-2000
网站www.yunlin.gov.tw

云林县政府Yunlin County Government)是中华民国台湾省云林县最高层级的地方行政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为自治的行政机关,同时负责执行中央机关委办事项。云林县的自治监督机关本为台湾省政府,但台湾省虚级化后,台湾省政府的业务与功能被大幅缩减,云林县的自治监督机关亦改为行政院各部会(主要是内政部)。云林县政府也是辖下各乡、镇、市的地方自治监督机关。

县府组织[编辑]

云林县政府所辖组织,在县长及副县长之下,设有23个一级机关单位包括5个局、18个处。

  • 县长,对外代表云林县,综理县政,指挥监督所属机关及员工,并指导监督乡(镇、市)自治事项。(民选产生)
    • 副县长,襄助县长处理县政。(1名,特任职,比照简任第十三职等,由当届县长任命)
    • 秘书长,为幕僚长,承县长之命,处理县政。(1名,特任职,简任第十二职等,由当届县长任命)
    • 参议、消费者保护官、秘书,受秘书长之指挥、监督,分别掌理县政设计、政策咨询、法案审核、消费争议调解、机要、协调、核稿等事项。
  • 县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秘书长、参议、秘书、各处处长、所属一级机关局长,与县长指定人员组成。县务会议,由县长召集,并由县长担任县务会议之主席,县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县长职务代理人担任主席。

所属一级单位[编辑]

文观处大楼

按《云林县政府组织自治条例》,云林县政府设有17个所属一级单位。

所属一级机关[编辑]

按《云林县政府组织自治条例》,云林县政府设有6个所属一级机关。

所属二级机关[编辑]

云林县政府设有30个所属二级机关,由云林县政府各处督导。

所属一级机关所辖机关[编辑]

县府团队[编辑]

所属一级机关 、单位首长[编辑]

历任县长[编辑]

参见[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