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级历史建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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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级历史建筑(英语:Grade I historic buildings in Hong Kong)是香港古物古迹办事处评级的香港历史建筑的第一个等级。在这个级别的建筑物,被认为具特别重要价值,而可能的话须尽一切努力予以保存[1]。政府于2008年确立制度,身兼古物事务监督的发展局局长,可考虑被评为一级历史建筑是否达到“极高门槛”,宣布为香港法定古迹

2005年,当局选取了1444幢历史建筑物,由专家小组进行深入评估,并向古物咨询委员会提交拟定评级,供委员会考虑及审议。截至2023年12月14日,全港有173幢建筑物被确定为一级历史建筑[2];另有27幢不属于上述名单的建筑物,获评为一级历史建筑[3],两者合共200幢。

此列表不包括已列为法定古迹的香港一级历史建筑。以下表列之斜体为古物咨询委员会列为1444幢建筑物,而过去曾被评级,但尚未最终确定的一级历史建筑。

评级机制及保育政策[编辑]

古物古迹办事处于1980年参考英国把历史建筑物列为古迹的做法,引入历史建筑物评级的制度,以评定建筑物的相对重要性以供内部参考[4]。然而,已评级建筑物不受法例管制,即拆卸或干扰都不受法例禁止[5]

古物古迹办事处在1996年至2000年,对全港大部分建于1950年代以前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记录了约8,800幢历史建筑,其后在2002年至2004年,挑选其中1,444幢建筑物进行深入调查。根据古物咨询委员会的建议,一支由历史学家、香港建筑师学会香港规划师学会香港工程师学会代表组成的专家小组于2005年成立,负责就1,444幢建筑物的交物价值进行评估,参考外国采用的方案和原则,如《威尼斯宪章》(Venice Charter,保护和修复古迹遗址的国际宪章)、《巴拉宪章》(Burra Charter,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澳洲分会保护具文化意义地方的宪章)和《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等有关文物保护的国际文献而订立评估方案和遴选原则,并加上香港的实际情况作为关键的考虑因素,包括建筑物的历史价值、建筑价值、组合价值、社会价值和地区价值、保持原貌程度、罕有程度等进行两阶段的评分,提出拟定评级[6]

古物古迹办事处在2009年3月19日公布1,444幢建筑物的评估结果及建议评级,并展开为期4个月的公众咨询[6]古物咨询委员会在9月9日决定分三个阶段完成所有评级工作,第一阶段会先通过没有收到反对意见的建筑物的建议评级,第二阶段是复核收到提出疑问、要求从名单中剔除或提高评级等意见的建筑物之建议评级,第三阶段是完成1,444幢建筑物的评估后,考虑收到要求对新项目或类别作评级的建议[7]

2006年的保留旧中环天星码头事件及2007年的保留皇后码头事件,令政府检讨文物保育政策。发展局于2007年7月1日成立,把与发展有关的文物保育列为政策范畴。政府于2008年11月26日确立古物咨询委员会对历史建筑物的行政评级制度,与法定古迹宣布制度建立关系,令历史建筑物获得的行政评级,可作为推行各项文物保育措施的依据。若建筑物被评为一级历史建筑,将接纳为已列入“备用名单”的具高度价值的文物建筑,身兼古物事务监督的发展局局长可考虑该建筑物是否达到“极高门槛”,宣布为香港法定古迹[8]

政府拥有的已评级历史建筑物,部分将透过“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由政府提供财政支援,让非牟利政府机构通过经营社会企业,进行活化再利用。至于私人物业方面,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会联络一级历史建筑的业主,提供维修建筑物的资助,而建筑物面临拆卸威胁时,政府亦愿意按个案与业主商讨提供经济诱因以保存建筑物[8]

活化计划[编辑]

发展局于2008年4月25日成立“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提供专责支援推行文物保育政策,并推行“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将合适的政府历史建筑纳入活化计划活化再用。下列为各期活化计划中的一级历史建筑名单: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港岛区[编辑]

中西区[编辑]

湾仔区[编辑]

东区[编辑]

南区[编辑]

九龙区[编辑]

油尖旺区[编辑]

深水埗区[编辑]

九龙城区[编辑]

黄大仙区[编辑]

观塘区[编辑]

新界[编辑]

元朗区[编辑]

屯门区[编辑]

荃湾区[编辑]

葵青区[编辑]

沙田区[编辑]

大埔区[编辑]

北区[编辑]

西贡区[编辑]

离岛区[编辑]

被拆重建/被拆除[编辑]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香港的文物建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康乐文化事务署古物古迹办事处
  2. ^ http://www.aab.gov.hk/form/AAB-SM-chi.pdf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444幢历史建筑名单和评估结果”
  3. ^ 1444幢歷史建築物以外的新項目評估結果 (PDF). [2013-01-0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11-15). 
  4. ^ 古物咨询委员会评级制度的历史发展简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古物咨询委员会
  5. ^ 检讨《古物及古迹条例》(第53章)下的古迹宣布制度与古物咨询委员会的评级制度之间的关系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古物咨询委员会委员备忘录,2008年11月26日
  6. ^ 6.0 6.1 1,444 幢具文物价值的建筑物评估:常见问题[失效链接]”古物古迹办事处,2005年11月
  7. ^ 1444幢历史建筑物评级的确认工作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古物咨询委员会文件,2009年12月4日
  8. ^ 8.0 8.1 检讨法定古迹宣布制度与行政评级制度之间的关系和制定对私人拥有的古迹及历史建筑物之保护机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古物咨询委员会文件,2009年12月4日
  9. ^ 9.0 9.1 发展局局长谈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首批建筑甄选结果(只有中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09年2月17日
  10. ^ 10.0 10.1 发展局局长在宣布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第二期申请结果记者会上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短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10年9月15日
  11. ^ 第三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选出具创意建议(附图/短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2013年2月21日
  12. ^ 第四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结果公布(附图/短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15年6月16日
  13. ^ 13.000 13.001 13.002 13.003 13.004 13.005 13.006 13.007 13.008 13.009 13.010 13.011 13.012 13.013 13.014 13.015 13.016 13.017 13.018 13.019 13.020 13.021 13.022 13.023 13.024 13.025 13.026 13.027 13.028 13.029 13.030 13.031 13.032 13.033 13.034 13.035 13.036 13.037 13.038 13.039 13.040 13.041 13.042 13.043 13.044 13.045 13.046 13.047 13.048 13.049 13.050 13.051 13.052 13.053 13.054 13.055 13.056 13.057 13.058 13.059 13.060 13.061 13.062 13.063 13.064 13.065 13.066 13.067 13.068 13.069 13.070 13.071 13.072 13.073 13.074 13.075 13.076 13.077 13.078 13.079 13.080 13.081 13.082 13.083 13.084 13.085 13.086 13.087 13.088 13.089 13.090 13.091 13.092 13.093 13.094 13.095 13.096 13.097 13.098 13.099 13.100 13.101 13.102 13.103 13.104 13.105 13.106 13.107 13.108 13.109 13.110 13.111 13.112 13.113 13.114 13.115 13.116 13.117 13.118 13.119 13.120 13.121 13.122 13.123 1444幢历史建筑物名单和评估结果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古物咨询委员会
  14. ^ 14.00 14.01 14.02 14.03 14.04 14.05 14.06 14.07 14.08 14.09 14.10 14.11 14.12 14.13 14.14 14.15 14.16 14.17 14.18 14.19 14.20 14.21 14.22 14.23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newitem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15. ^ 第一七六次会议记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古物咨询委员会
  16. ^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2007年6月15日會議跟進事項 (PDF).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 (报告)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 2007-06-28 [2013-03-1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0-30). 
  17. ^ 堵建伟(2007)美利楼的怀旧与殖民空间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文化研究@岭南》第四期,2007年3月
  18. ^ 民政事务局(2007)皇后码头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立法会 CB(2)2102/06-07(01)号文件),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讨论文件,2007年6月
  19. ^ “何东花园列为暂定古迹”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发展局,2011年1月28日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