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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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允
北魏咸阳文公
北魏镇军大将军尚书散骑常侍光禄大夫金章紫绶、“乘车入殿,朝贺不拜”
国家北魏
时代魏晋南北朝
主君北魏明元帝北魏太武帝北魏文成帝北魏献文帝北魏孝文帝
高姓
伯恭
封爵汶阳子→梁城侯→咸阳公
族裔汉族
籍贯勃海郡蓨县(今河北省景县以东)人
世系渤海高氏
其他名号刘宋少帝顾命四大臣之一
出生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五年(390年)
逝世北魏北魏孝文帝太和三年(487年)
享嵩寿九十八岁
北魏都城平城
谥号文公

高允(390年—487年),伯恭勃海郡蓨县(今河北景县东)人。南北朝时期北魏官员、学者。高允通晓儒学及天文历法,在魏历仕太武帝文成帝献文帝孝文帝四任君主,官至尚书、散骑常侍,加光禄大夫、金章紫绶。

生平[编辑]

高允父亲高韬在高允年纪还小时就去世了,但高允早熟,气度非允,崔玄伯见高允后对他很欣赏,说:“高子的才德深藏不露,而展现文辞之学,肯定是一代伟人,只怕我不及看不见。”[1]。高允十多岁时祖父高泰去世,他奉祖父灵柩回到勃海郡后,将祖父留下的家产都让给了两个弟弟,自己却出家为僧,法名“法净”。不久还俗后,为了学习不惜用扁担带着书籍,不远千里求学,学成后通晓儒家经典、史籍和天文术数之学,而他最爱《春秋公羊传》[2]

高允后来获勃海郡召为功曹。至神䴥三年(430年)七月太杜超以太宰、都督冀定相三州诸军事、行征南大将军出镇邺城,任命高允为从事中郎。杜超见当时所辖各州在春季堆积了很多没审结的案件,遂表奏让高允及吕熙等人到各州协助审理案件;可是最终吕熙等人都因为受贿而获罪,只有高允因为行事清廉而平允而获奖赏。不久高允解职,回乡以教学为业,有一千多人跟他学习。神䴥四年(431年),太武帝下诏征集逸民,高允与卢玄等都以当时州郡的儒者贤俊而获召入朝。高允初拜中书博士,后迁中书侍郎。及后又以本官担任行卫大将军拓跋范的从事中郎,并随其西镇长安,期间对拓跋范治理当地有相当多助益,并得当地人称颂[2]

太延二年(436年),骠骑大将军、乐平王拓跋丕领兵进攻占据上邽仇池首领杨难当,高允又以本官参其军事。拓跋丕统领的部队严整,没有侵扰居民,甚至有略阳郡居民以牛和酒劳军,难当见状就顺应北魏谕文退避让出上邽。但当时有将领劝拓跋丕诛杀当地豪帅以免军还后又再生事,而且可以掠夺豪帅的财宝物资奖赏将士,高允则表示反对,认为这样做会摧毁当地人归附的心,反而是刺激他们在军还后起事。拓跋丕亦同意,最终都是对当地人采安抚方法[3][4]。高允亦以建谋安定当地之功而获赐爵汶阳子,加建武将军[2]

后高允又以本官担任秦王拓跋翰,又受敕命去东宫教授皇太子拓跋晃经籍,很得对方礼待。另外太武帝又命高允与中书侍郎公孙质胡方回等编定律令,更问高允各项政务问题应最先处理哪项。高允因当时有很多良田被封闭禁止进入,而且平城有很多流民前来求取裹腹,就向太武帝谈农事,并暗示道:“古人说方一里的土地就能种三顷又七十亩田,方百里就有三万七千顷田了。若果勤力耕种,每一亩就有三斗生产,不种就每一亩失去了三斗生产。这么说单计方百里的土地就有二百二十二万斛粟的差别了,何况全国这么广阔的领土呢?若果官府和民间都有储粮,即使遇上一年粮食失收,也怕什么呢?”太武帝明白其意,就下令解除田禁,田地全都给人民耕作[5]

国史之狱[编辑]

太武帝灭北凉后,命崔浩监秘书事,主持监修《国纪》,而高允与张伟领著作郎去编写[6]。当时崔浩宠信著作令史闵湛,闵湛不但上疏称许崔浩所注释的《诗经》、《论语》、《尚书》及《周易》更胜马融郑玄王肃贾逵所注释的经典,建议都收集全国所有前人注释经典的书,而改用崔浩注释的版本;又求下诏命崔浩注释《礼记》,以让天下人得知《礼记》的正确解释。及后更劝崔浩将写好的国史刻在石上,想用这种能长久保存的方式彰显崔浩直笔写史的事。崔浩和皇太子拓跋晃都同意这样做,最终在平城西郊祭天坛东三里建成了刊载《国记》及崔浩所注《五经》的大型石铭林。高允得闻此事后,就和诸作郎宗钦说:“闵湛所做的,短时间内恐怕造成崔家极大的灾祸,连我们也不剩了。”这些石碑都放在道路旁当眼处,看过的行人都对其直书北魏一些史事有所不满,并很快就让太武帝知道,终令崔浩和其家族清河崔氏被族诛,并因而波及其姻亲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7][8]。而崔浩被收捕那晚,高允正在中书省当值,皇太子拓跋晃特别命东宫侍郎吴延召见高允,并让他留宿东宫。明天一早,太子命高允随行去见太武帝,表示进去后自己会在太武帝面前为他说话,并嘱咐即使太武帝有问题要召他也要和自己说的口径一致。进去后太子即向太武帝表示高允在东宫做事多年一直小心慎密,得自己信赖,修国史一事虽然和崔浩共事,但一直是受制于崔浩,求获特赦。太武帝及后召高允进见并问他国史是否都是崔浩写的,但高允却如实答:“《先祖记》是前著作郎邓渊所撰。《先帝记》及《今记》是臣和崔浩一同写的。不过因为崔浩事务太多,他只是从总体作裁定而已。至于注疏方面,臣比崔浩参与更多。”太武帝听后大怒:“这样比崔浩更重罪,哪裹还有活着的理由!”太子随即尝试为高允开脱:“皇帝的威严太强了,高允只是小臣,所以迷惑错乱,表现失常。臣之前问过他,他是答崔浩写的。”太武帝再问高允是否如太子所言,高允又直说:“臣以低下的才能,错误地参与了著作国书,触犯了皇帝的威严,罪行应予灭族,今天已经是死定了,不敢作假。太子殿下因为臣长期为他侍讲,所以想留住臣的性命罢了。他根本没问过臣,臣也没说过这话。臣据实回答,并没有迷惑错乱。”太武帝见状就向太子说高允明知要死仍不坚定不移的行为是相当难得,而且坚持对君主说实话是忠贞臣子,决定饶过他[9]。及后太武帝大怒之下命令高允写诏书,要上至崔浩,下至其僮吏共一百二十八人全部都夷五族。高允却一直拖延,在一直催促下他请求朝见太武帝后才写,但朝见时却说:“因崔浩而连坐的人,臣不知他们是否还有别的罪,但若只因此事,罪不致死。”太武帝闻言大怒,命武士将高允抓住。太子闻讯又去为高允求情,但太武帝也因高允的话而改为只族灭崔浩,其他人就只诛其本人。事后,太子责问高允为何不听他的话,就是要触怒太武帝。高允就表示史书是帝王的真实记录,亦是后世明显的警戒,故此要详细记载君王的事迹以让后来者所知,故此在国史之狱上其实是崔浩因自己爱恨私欲而有负圣恩,致遭灭族,但在史籍上书写帝王起居事迹和记载朝廷得失本来就是写史的原则,没有什么问题;又说自己和崔浩一起写国史,生死荣辱就当连在一起,不应该有所分别,故此得到赦免是出了他自己的意料。太子听后动容感叹[2]

高允后来见太子亲近宠臣,又营立田园以谋私利,遂劝谏他要亲贤人远小人,将田地园林都分给贫下及停止卖牲畜产物,但太子并不接受。正平元年(451年),太子去世,高允很久都没去进见太武帝,太武帝特地召见他,却见他十分悲伤,令得太武帝也哭了,命他离去。太武帝随从们见状不明所以,太武帝则知高允在国史之狱中因着太子的努力才得免死,现在太子死了,故此十分伤心[2]

文成所重[编辑]

后来中常侍宗爱先后弑太武帝以及随后由他拥立的南安王拓跋余陆丽游雅源贺等人遂在承平元年(452年)发动政变拥立文成帝,杀宗爱等人。高允在此事上其实也有颇多参与,但却没像陆丽等接受封赏,反而不发一言。不过文成帝很看重高允,对他的礼敬规格很高,不呼其名而常以“令公”称呼他。政事上对高允反对给事中郭善明大建宫室的建议予以接纳之余,及后多次进言求婚嫁殡葬遵从古制等谏言都会聆听,即使遇上不想听的也只是命人将高允扶出去。而有时高允有秘密事要求见,文成帝知道其来意亦会命左右退下等待高允,这样高允可能早上入见黄昏才出来,甚至一整天都在内,人们都不知他和皇帝说了什么。后文成帝以高允为中书令,兼著作,又以本官转太常卿,再解太常卿而以本官领秘书监,进爵为梁城侯,加左将军[2]

光宠四世[编辑]

和平六年(465年),文成帝去世,献文帝即位。天安元年(466年),冯太后诛杀了专擅的丞相乙浑,并选任高允入禁中参与裁决朝政,又命高允与中书省及秘书省商议于郡国中设立学校事宜。高允终上奏方案:大郡设博士两人、助教四人、学生一百人 ;次郡设博士及助教各两人、学生八十人;中郡设博士一人、助教两人、学生六十人;下郡设博士及助教各一人、学生四十人。博士和助教两者皆都要挑选熟悉经典,而且世代都忠诚清廉,能担当人师长的人,博士和助教分别限四十岁和三十岁以上,但也容让一些年轻但学已有成的人不限年纪入教。至于学生也要挑选郡中有好名望、行为谨慎守礼的人,优先取高门子弟,有余才选中等门第[2]

高允及后以年老求退,但不获准许,后来又曾以兼太常身份去祭孔庙,并于皇兴四年(470年)随献文帝北伐柔然,并在武川镇写下《北伐颂》。时献文帝受制于冯太后[10],遂思量传位人选,但他认为太子拓跋宏年纪太小,想立叔父京兆王拓跋子推,并召集大臣询问意见。问到高允时高允却哭着跪对,表示要献文帝想想当天周公旦辅助周成王之事,亦即反对让位予子推;任城王拓跋云及陇西王源贺等人亦支持立拓跋宏,献文只好在皇兴五年(471年)禅让帝位予太子,是为孝文帝,自己则成为太上皇。高允随后又改任中书监、加散骑常侍。因着支持立孝文帝的功勋,获进爵咸阳公,加镇东将军[2]

不久,高允改任使持节、散骑常侍、征西将军、怀州刺史。至太和二年(478年),高允再求退休,上了十多次奏章仍不获准许,就报称患病返乡,朝廷却在那年征召高允,敕命州郡送高允回朝。高允回去后获授镇军大将军,领中书监,并得到“乘车入殿,朝贺不拜”的礼遇。后迁尚书、散骑常侍,太和十年(486年)又获加光禄大夫、金章紫绶,朝廷有大事要议论都会去问他意见。太和十一年(487年),高允去世,享年九十八岁。朝廷追赠他为侍中、司空公、冀州刺史、镇军大将军、咸阳公,并赐谥号[2]

著作有《左氏释》、《公羊释》、《毛诗拾遣》、《论杂解》等,辑有《高允集》二十一卷[11]。至明人张溥辑有《高令公集》载于《汉魏六朝百三家集》中。

性格特征[编辑]

  • 高允通晓天象历法,崔浩曾经召集一批术士查核自汉朝以来的日蚀、月蚀及行星运动的记载,并识别前代史籍记载之误,最后制成了《魏历》。崔浩将《魏历》给高允看,但高允却说天文历数不能没依据地凭空写,并指出汉王元年(前207年)冬季十月时五大行星在东井聚集一事是基本的历法术学就能知是错的事,认为崔浩讥笑汉代史籍错误而看不出这点,后人会像他今天讥笑古人这样讥笑他。崔浩问有何错误,高允就答道:“根据《星传》,金星水星常常在太阳附近出没。那年冬季十月,太阳在尾宿箕宿那裹,黄昏时在西南方下山,而那时东井才在东北方升起。那两颗星为什么会和太阳相背而行呢?这是因为史官故意要神化发生于那时的事件(秦朝灭亡),故此都不按常理去写了。”崔浩仍然质疑:“要改写的话什么也可改呀,你又不怀疑其他三星聚于东井,却去说那两颗星?”高允只称这不是口舌争论能说清,而要崔浩再作审视。旁观的人都不明白为什么高允有这种质疑,就只有游雅充满信心地认为高允是对的。一年多后,崔浩也向高允承认对方所言是正确的,并对游雅说:“高允之术,阳元之射也。”正谓高允每说必中。不过,高允虽然精通历法,但总不去推算并解释,就只有游雅数度向他寻求灾异的解释,然而最后高允还是拒绝道:“以前的人说,知晓这种事已经很难,知道了还怕说漏了出去,还不如不知道。全天下玄妙之理这么多,为什么就问这些?”游雅就只好不再问了。国史之狱后,高允曾经上表呈上他撮写《洪范》及《汉书·天文志》内容,节略其文辞而成的八篇有关历史上灾异记载文章,太武帝阅后认为高允对灾异的洞察力比崔浩更强[2]
  • 高允坚持直言,例如得太武帝宠信的辽东公翟黑子在任台使到并州时收受了一千匹布,还被人揭发了。翟黑子就问高允该怎回答皇帝,高允则认为翟黑子身为宠臣,应如实回答,而且自己坦诚供认,不会怎问罪。但中书侍郎崔览公孙质等人就认为罪责难料,主张隐瞒。黑子听信了崔览等人,反认为高允是在坑害自己,与其绝交。可是,太武帝最终发现翟黑子说谎,最终将之处死了。国史之狱中高允不听太子所言而坚持如实回应,最终获赦,他及后曾和人透露他这样做其实也为了对得起翟黑子[2]
  • 高允在魏仕官多年,但家境仍然很贫困。文成帝曾经到访高允家,发现其家只是有几间草屋组成,盖布制被子和穿粗劣的冬衣,厨房中也只有盐腌菜,遂感叹其清贫,赐了他五百匹帛布及千斛粟。孝文帝召还高允回朝后,下诏每天早晚都会向高允赐食,每月朔望两日都赐牛和酒,而且每月都会送一次衣服绵绢,可是高允将这些都分给了亲友们[2]
  • 毗陵公窦瑾因咒诅之事被诛杀,他的儿子窦遵逃亡,留下被没入县府的窦遵母焦氏。虽然后来焦氏因年老而得赦免,但窦瑾的亲朋却都不理她,高允就接她回去照顾了六年,直至窦遵获赦回来[2][12]
  • 太和十年,孝文帝因事派马车召高允到西郊,但马匹突然受惊而令车子翻了,意外在高允眉间造成三道伤口,孝文帝及冯太后派人去为高允料理伤口,并要重罚驾马车的人,高允则主勋为该人求情。又一次高允在雪中突然遇到犬只而受惊跌倒,本来扶着他的人很害怕,但高允反过来安慰他,并不将事情说出去。而被派往照料高允的中黄门苏兴寿表示他侍候高允的三年之间未曾见他发过脾气,教授别人都恂恂善诱,而且不分昼夜都手不释卷;每次有伶人奏乐起舞,爱音乐的高允都会拍手叫好;又常设斋讲佛道,厌恶杀生;也不会随便与人交际。高允亦表现出非常顾念亲朋故友,不顾自己地接纳他们,即使其时身份尊贵,志向仍旧和贫寒时一样,例如献文帝时南朝宋青齐地转归北魏,北魏朝廷将这些地区的士族都全部北迁到平城一带,这些人远赴北境每每都饥饿且缺乏御寒衣物,更是高允的姻亲家族成员,而这些人徒步到高允府中求援时高允都尽其力量帮助他们,并且慰问周到,人们都称高允仁厚。当时北魏人对这些新民还是不怎信任,但高允还是挑出有才能者上奏请朝廷录用为官[2]
  • 高允常常认为自己在中书省时拯救了不少人命,积有阴德,故应有百岁阳寿。在高允去世前十多日,他有点不适,但都不卧床休息和求医,反而像没有事那样如常作息。孝文帝和冯太后得知高允不适就派了李脩去诊视,李脩对高允表示他没事,但回宫却密报高允气血不妥,应该活不久了。皇帝和太后于是赐了百多样当时得令的美食佳肴,又有大量床帐被铺及衣服几杖,还有大量官员前来慰问病情。高允见状仍然认为是上天以其年老所赐,只是一直致谢,没想过其实是自己快死了。这样数日后,高允在夜裹过世,家人也毫不察觉有任何征兆[2]

家庭[编辑]

祖父[编辑]

父亲[编辑]

  • 高韬,年轻时以聪明而知名,与封懿互相敬慕,在后燕官至太尉从事中郎,入北魏后为丞相参军,早死

兄弟[编辑]

  • 高推,字仲让,小名檀越。高允弟,早有名誉,后获游雅推荐出使南朝宋,连南朝也称许其才辩,但却患病死在建康。灵柩北返后获赠辅国将军,谥临邑恭子。
  • 高燮,字季和,小名淳于。高推弟,有文才。太武帝在位时曾经获多次下诏征命但皆以疾病拒绝不应,并经常讥笑高允长期屈折在官场中。

夫人[编辑]

子女[编辑]

  • 高忱,字士和,嗣降为咸阳侯,官至绥远将军、长乐太守,为政作风宽和而有恩惠,故当地人心安稳。有子高贵宾袭爵,任冀州治中
  • 高怀,字士仁,任城王拓跋云的郎中令、大将军从事中郎,并授中散大夫。为人恬淡退静,任中散十八年不改,后在太尉咨议参军任内去世。
  • 高氏,嫁北魏使持节、都督洛州诸军事、龙骧将军、洛州刺史、东安惠侯刁遵

注释[编辑]

  1. ^ 《魏书·高允传》:清河崔玄伯见而异之,叹曰:“高子黄中内润,文明外照,必为一代伟器,但恐吾不见耳。”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魏书·高允传》
  3. ^ 《北史·卷十六》:后督河西、高平诸军讨南秦王杨难当。军至略阳,禁令齐肃,所过无私,百姓争致牛酒。难当惧,还仇池。而诸将议曰:“若不诛豪帅,军还之后,必聚而为寇。”又以大众远出,不有所掠,则无以充军实,赏将士。将从之。时中书侍郎高允参丕军事,谏曰:“今若诛之,是伤其向化之心,恐大军一还,为乱必速。”丕以为然,于是绥还初附,秋毫无犯。
  4. ^ 《资治通鉴·卷一二三》:“赫连定之西迁也,杨难当遂据上邽。秋,七月,魏主遣骠骑大将军乐平王丕、尚书令刘絜督河西、高平诸军以讨之,先遣平东将军崔赜赍诏书谕难当。⋯⋯九月,庚戌,魏乐平王丕等至略阳;杨难当惧,请奉诏,摄上邽守兵还仇池。诸将议以为:“不诛其豪帅,军还之后,必相聚为乱。又,大众远出,不有所掠,无以充军实,赏将士。”丕将从之,中书侍郎高允参丕军事,谏曰:“如诸将之谋,是伤其向化之心;大军既还,为乱必速。”丕乃止,抚慰初附,秋毫不犯,秦、陇遂安。”
  5. ^ 《南史·高允传》:太武引允与论刑政,因问允“万机何者为先”。时多禁封良田,又京师游食众。允因曰:“臣少也贱,所知唯田,请言农事。古人云:方一里则为田三顷七十亩,方百里则田三万七千顷。若劝之,则亩益三斗;不劝,则亩损三斗。方百里损益之率,为粟二百二十万斛,况以天下之广乎?若公私有储,虽遇饥年,复何忧乎?帝善之,遂除田禁,悉以授百姓。
  6. ^ 《魏书·崔浩传》:于是遂讨凉州而平之。多饶水草,如浩所言,乃诏浩曰:“蕞皇祚之兴,世隆北土,积德累仁,多历年载,泽流苍生,义闻四海。我太祖道武皇帝,协顺天人,以征不月木中口,应期拨乱,奄有区夏。太宗承统,光隆前绪,厘正刑典,大业惟新。然荒域之外,犹未宾服。此祖宗之遗志,而贻功于后也。朕以眇身,获奉宗庙,战战兢兢,如临渊海,惧不能负荷至重,继名丕烈。故即位之初,不遑宁处,扬威朔裔,扫定赫连。逮于神䴥,始命史职注集前功,以成一代之典。自尔以来,戎旗仍举,秦陇克定,徐兖无尘,平逋寇龙川,讨孽竖于凉域。岂朕一人获济于此,赖宗庙之灵,群公卿士宣力之效也﹕而史阙其职,篇籍不着,每人月山土斯事之坠焉。公德冠朝列,言为世范,小大之任,望君存之。命公留台,综理史务,述成此书,务从实录。”浩于是监秘书事,以中书侍郎高允、散骑侍郎张伟张伟参著作,续成前纪。至于损益褒贬,折中润色,浩所总焉。
  7. ^ 《魏书·崔浩传》:著作令太原闵湛、赵郡郄标素谄事浩,乃请立石铭,刊载《国书》,并勒所注《五经》。浩赞成之。恭宗善焉,遂营于天郊东三里,方百三十步,用功三百万乃讫。……真君十一年六月诛浩,清河崔氏无远近,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皆浩之姻亲,尽夷其族。初,郄标等立石铭刊《国记》,浩详述国事,备而不典。而石铭显在衢路,往来行者咸以为言,事遂闻发。
  8. ^ 《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五》:浩竟用湛、标议,刊石立于郭坛东,方百步,〔胡三省注:据水经注,平城西郭外有郊天坛。〕用功三百万。浩书魏之先世,事皆详实,列于衢路,往来见者咸以为言。北人无不忿恚,〔胡三省注:北人,谓其先世从拓跋氏来自北荒者。〕相与谮浩于帝,以为暴扬国恶。帝大怒,使有司按浩及秘书郎吏私罪状。
  9. ^ 《魏书·高允传》:初,浩之被收也,允直中书省。恭宗使东宫侍郎吴延召允,仍留宿宫内。翌日,恭宗入奏世祖,命允骖乘。至宫门,谓曰:“入当见至尊,吾自导卿。脱至尊有问,但依吾语。”允请曰:“谓何等事也?”恭宗曰:“入自知之。”既入见帝,恭宗曰:“中书侍郎高允自在臣宫,同处累年,小心密慎,臣所委悉。虽与浩同事,然允微贱,制由于浩。请赦其命。”世祖召允,谓曰:“《国书》皆崔浩作不?”允对曰:“《太祖记》,前著作郎邓渊所撰。《先帝记》及《今记》,臣与浩同作。然浩综务处多,总裁而已。至于注疏,臣多于浩。”世祖大怒曰:“此甚于浩,安有生路!”恭宗曰:“天威严重,允是小臣,迷乱失次耳。臣向备问,皆云浩作。”世祖问:“如东宫言不?”允曰:“臣以不才,谬参著作,犯逆天威,罪应灭族,今已分死,不敢虚妄。殿下以臣侍讲日久,哀臣乞命耳。实不问臣,臣无此言。臣以实对,不敢迷乱。”世祖谓恭宗曰:“直哉!此亦人请所难,而能临死不移,不亦难乎!且君对臣以实,贞臣也。如此言,宁失一有罪,宜宥之。”允竟得免。
  10. ^ 《魏书·天象志三》:先是(皇兴)元年六月,荧惑,是岁十一月,太白又犯之,是为内宫有忧逼之象。占曰:“天子失其宫”。四年十月,诛济南王慕容白曜。明年,上逼于太后,传位太子,是为孝文帝。
  11. ^ 《隋书·经籍志四》
  12. ^ 《魏书·窦瑾传》:兴光初,瑾女婿郁林公司马弥陀以选尚临泾公主,瑾教弥陀辞托,有诽谤咒诅之言,与弥陀同诛。
  13. ^ 《魏书·卷五十四·列传第四十二》:允将婚于邢氏,雅劝允娶于其族,允不从。雅曰:“人贵河间邢,不胜广平游。人自弃伯度,我自敬黄头。”
  14. ^ 《北史·卷三十四·列传第二十二》:允将婚于邢氏,雅劝允娶其族,允不从。雅曰:“人贵河间邢,不胜广平游。人自弃伯度,我自敬黄头。”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阅读此作者作品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魏书/卷48》,出自魏收魏书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北史·卷031》,出自李延寿北史

参考书目[编辑]

  • 《魏书·卷四十八·高允传》
  • 《北史·卷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