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公共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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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公共艺术?[编辑]

对公共艺术而言它表示一种特定场所,公共艺术的内容与环境或社区之间的对话与连结,是与实际设定位置或范围一样重要,否则就会像是纪念碑或纪念伟人铜像般的竖立在某个公共区域。 在西方国家越来越多暂时性的公共艺术作品,但同时也有永久性的公共艺术作品,他们认为两者都是公共艺术作品,甚至作品并不一定是个物件或实物,可能是街头演出等。在西方的观点并无自我设限,而是分了许多种类,如互动公共艺术,环境公共艺术等。比如台北捷运南港展览馆站的联通道,设置了一件作品《快与慢》,作者是三浦光一郎,作品会随着路人走过而跟着亮光,并且形成一个快速的节奏。环境公共艺术如艺术家约瑟夫·博伊斯(Joseph Beuys),作品城市计划,7000橡树-城市绿化代城市统治(1982-1987),每个人透过身体力行的参与为社会做出创造性的改变,艺术家将社会视为一个可雕塑的作品,用一个整体的概念去进行社会雕塑,为环境与社会与人们创造新的连结。 [1]—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YT0123对话贡献)于2019年11月7日 (四) 06:48 (UTC)加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