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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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任议案
此管理员曾获提请解任或罢免,
以下列出过往的记录。

[1] - 无效相关破坏者建立页面已被Gzdavidwong删除

乌拉跨氪[编辑]

在此投票

时序 (UTC)[编辑]

联署期:2014年8月29日 (五) 07:11-2014年8月30日 (六) 09:14
答辩期:2014年8月30日09:14-2014年9月4日09:14
投票期:2014年9月4日09:14-2014年9月18日09:14

提请解任乌拉跨氪 讨论 · 贡献 · 封禁 · 保护 · 删除 · 移动页面 · 权限操作 · RfA之管理员权限,理由详列在下。 详细说明

理由[编辑]

依据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方针中“解任要求”的规定:以下仅列举从2013年9月以来,在下所了解到的,诸多乌拉跨氪的严重滥用管理员权限的情况(部分事实来自其他用户提供之信息)。

  • 2014年1月乌拉跨氪在封禁用户后[2],该用户提出申诉,乌拉跨氪违反方针,自行处理(拒绝)该用户的封禁申诉[3],后被其他管理员纠正[4]2014年4月,在User:守望者爱孟封禁案的申诉中,乌拉跨氪严重违规,不仅违抗社群要求解封的共识强行维持该用户的封禁,更重要的是,乌拉跨氪没有依据“管理员避嫌”的相关规定以及执行封禁的管理员User:T.A Shirakawa在申诉案中责令其避嫌的要求,拒不避嫌申诉,甚至6次拒绝守望者爱孟的申诉(抢在其他管理员即将依据正常程序解封之前),创造了维基百科有史以来我只知道的唯一一例管理员霸占封禁申诉的事例[5]。以上行为均构成管理员解任方针中的“解任要求”第一条所述的,严重违反普遍建立的操作规则
  • 2013年9月,乌拉跨氪在中国维权运动条目中,滥用权限,在自己和他人有编辑争议时,乌拉跨氪先充当编者回退对方User:C933103编辑,再滥用管理员“全保护条目”的权限条目自己保护自己编辑的条目的版本[6][7]2013年10月,乌拉跨氪在一个人物传记条目中,仅仅因为编者一次正常编辑就把条目按照他自己编辑的版本“全保护一年”[8][9],之后包括Risk等用户在内的其他用户向他指出不当行为,但其拒绝撤回滥权保护的行为。以上构成管理员解任方针中的“解任要求”第二条所述的,混淆管理员操作与一般的条目协作工作,比如滥用管理员权力违反WP:保护方针
  • 2013年10月,乌拉跨氪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CU数据为“可能”、编辑倾向“很可能”),以滥用傀儡为名,滥用权限封禁与自己在相关条目中有冲突的用户User:Hanteng一年之后,User:Wetrace等用户多次提出质疑,乌拉均未予回应,而管理员User:Ws227按照程序解封后,乌拉一度回退解封,执意维持不合理封禁,[10]2013年11月,乌拉跨氪在User:Wildcursive并未违反方针的情况下,滥权封锁该用户一周[11],后被其他管理员解封[12],安可也曾就此事提醒乌拉,望其能够收敛自己的滥权行为。但进入2014年,乌拉依旧继续滥权,且愈发严重。2014年1月,乌拉跨氪因为和守望者爱孟发生冲突,在对方没有滥用电邮功能的情况下,滥用封禁权限封锁守望者爱孟的电邮用户功能,疑似阻挠用户进行封禁申诉,后被Jimmy Xu纠正。2014年7月,乌拉跨氪在User:Chinuan12623仅仅是有编辑战而没有恶意破坏的情况下,无理封禁对方一个月[13],后被其他管理员修正封禁时间。2014年8月,乌拉跨氪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将User:中华爱国阵线(2011年注册)“认定”为其他被封禁用户(2013年注册)的傀儡,滥用权限执行“永久封禁”,后经CU查无证据,由其他管理员解封[14]2014年1月,乌拉跨氪使用封禁权力恐吓其他用户[15]以上大量的滥权封禁和以封禁权力恐吓均属严重违规,构成管理员解任方针中的“解任要求”第三条所述的,不合理的封禁用户或者以封禁相威胁
  • 乌拉跨氪还执行双重标准,其屡屡以所谓“人身攻击、无礼行为”封禁其他用户,但其自身却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16][17]。乌拉跨氪不履行社群共识,却独断专行,2014年3-5月,在讨论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完全按照自己的个人意愿意思封禁界面措辞[18]。以上违规行为已构成管理员解任方针中的“解任要求”第六条所述的,一再发生的、严重违反社群共识及礼仪
  • 2013年5月管理员Ws227仅仅因为错误恢复了几个条目就被乌拉跨氪提请解任,相比而言,乌拉跨氪自身的滥权行为严重得多。另一方面,乌拉跨氪一直对诸如:“chinuan12623”、“守望者爱孟”、“中华爱国阵线”等等曾经质疑其滥权行为的用户予以排挤打压,这点从相关人士被他封禁就可看出。
  • 综上,乌拉跨氪的所作所为已经明显违背了维基百科:人人可编辑的自由的百科全书的宗旨,也违反了wikipedia:管理员方针中:“管理员没有任何高于其他用户的特权,唯能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的基本原则,相信乌拉跨氪滥权的事情还有很多,在下限于生活忙碌和时间有限统计不全或有疏漏,还望其他用户补充。
  • 在此,对于乌拉跨氪严重的滥权行为提出申诉,并征求社群意见是否需要解除其管理员权限。本来并非刻意要罢免乌拉跨氪,仅仅是希望他对滥权行为作出解释、道歉和消除伤害。但由于乌拉跨氪对申诉未予积极回应,在讨论中使用莫名其妙的“支持”模板,其他用户也列举其滥权的行为,乌拉跨氪也拒绝回应,拒绝沟通,故无奈之下才正式提请解任并发起联署。同时,将在答辩区向乌拉跨氪提出疑问。
  • 在此,我希望本次解任案大家能够彼此尊重,不要人身攻击,并且反对拉票。我也希望本次解任案不要导致任何人被封禁,如果需要有人承担怎么“罪责”,那就找我吧。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08:29 (UTC)[回复]
  • (~)补充,还没开始投票就这样了。。。那作为提案人我有必要再补充几句,首先,本提案对事不对人,乌拉滥权,事实确凿。第二,鉴于有用户反应之前管理员解任案中有人引入站外力量干预,在此声明,绝不容忍这类情况,维基事宜由社群共识决定!最后,在下也感谢乌拉跨氪曾经对维基的贡献,管理员解任案若未通过,也希望吸取教训,即使通过,也希望您能够继续在维基百科贡献,方针并不禁止被解任管理员再次竞选管理员。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12:17 (UTC)[回复]

第一阶段:联署[编辑]

联署限期:2014年9月6日。

第二阶段:答辩[编辑]

第三阶段:投票[编辑]

现在的日期与时间是2024年4月4日 17时03分(UTC按此更新

投票现已结束!
请勿再作任何投票或改票,否则会被视为废票。

在此投票 (30/35/9) 截止时间2014年9月18日 (四) 09:14 (UTC)

支持[编辑]

联署者自动计为支持者,唯投票期间仍可改变意向。为确保页面清楚,联署中所有不合格的投票或意见被移除,请参见联署区。

  1. (+)支持:提案人,同时参与联署,理由已经叙述。--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7:14 (UTC)[回复]
  2. (+)支持:支持解任联署。理据同上方讨论之几项举证。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8:16 (UTC)[回复]
  3. (+)支持罢免管理员对百科有害吗?补充:在下从来不支持对权限进行监管。呼吁社群罢免权限用户及选举权选用户常态化,活水长新。--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4年8月29日 (五) 12:13 (UTC)[回复]
  4. (+)支持:别遗害人间--Dragoon17cc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15:18 (UTC)[回复]
  5. (+)支持:的确存在“管理”不当问题。同时我也反对百度百科编写者出任维基百科管理员,目前中文维基百科百度化倾向很严重,2006年就参与维基百科编写的我看到这种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朝着百度百科化及低俗化的趋势发展感到很痛心Fayhoo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08:23 (UTC)(注:此处的联署支持票由User:Fayhoo本人亲自于2014年8月29日 (五) 23:48‎ (UTC)从讨论区中移动至联署区[29],故有效)[回复]
    至于“百度化”的问题,我觉得还有必要吸引文字编辑工作小组注意,让他们前来修订。-- 2014年9月7日 (日) 10:47 (UTC)[回复]

    (+)支持,仅仅在近期在因为某个IP的举报(诬陷/傀儡?)[30],就没有讨论、没有社群共识的情况下永久(!)封禁中华爱国阵线一案,就是严重的滥权行为。参见:en:Wikipedia:Requests_for_de-adminship被除权的管理员记录里面有一类就是“Ad hoc decision-making”。--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06:55 (UTC)[回复]

    由于方针本身并无明确定义“不合理封禁”和管理员的解释责任,我决定不再坚持“这就是滥权”的观点。不过,正是因为方针的缺失、讨论的徒劳,我们才应该审时度势,做恰当的事。维基需要在威权政治和暴民政治这两极之间找到平衡。--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4:41 (UTC)[回复]

    (+)支持,原本见其贡献颇丰,希望看到对上述争议行为的合理解释。但是现在对当事管理员的回应感到失望,认为有必要进行解任投票。--E8xE84142014年8月30日 (六) 07:44 (UTC)[回复]

  6. (+)支持,滥权行为的确严重。--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4年8月30日 (六) 08:54 (UTC)[回复]
    支持(非由联署带出的)
  7. (+)支持,纯粹是为了抵消@Qazwsaedx的违反WP:NPOV/WP:POINT/WP:AD/WP:COI/的投票。--Byfserag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1:45 (UTC)[回复]
  8. (+)支持,辛卯、壬辰的乌云已经散了,甲午的台风也该解体了。我们不应该沉默。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1:57 (UTC)[回复]

    (+)支持:本人只是为维基百科的和平着想而已,对不起了乌拉君。另外二楼的主持人如果再不辨事就失落军师的荣誉啰www --Railgun Girl /(≥ώ≤)/粉丝信箱久经沙场的战绩 来!为维基百科作战啰! 2014年9月4日 (四) 12:03 (UTC)[回复]

    (+)支持认同要冷静一下先-- 9shi 2014年9月5日 (五) 09:59 (UTC)[回复]

    (+)支持:严重滥权+扰乱编辑。--D.A Seira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02:12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支持:冷静冷静。--AsdZhang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05:20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9. (+)支持,解任这个管理员固然是好,但如果解任另一个管理员就更好。Darkpurpledoll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07:46 (UTC)[回复]
  10. (+)支持:滥权嫌疑对维基发展有危害。--Changnick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08:07 (UTC)[回复]
  11. (+)支持:本人 (Sanmosa)反对任何滥权行为,且与Changnick同,滥权嫌疑对维基发展有危害。Sanmosa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8:16 (UTC)[回复]
  12. (+)支持,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中华爱国阵线@守望者爱孟的傀儡,仅仅因为签名风格相似(文字迥然不同)这简直是前所未有的情况,同理,建议解禁@Chinuan12623,至少允许用户讨论页申诉,没有证据表明此人在最后一次封禁前用ip破坏,请给他申诉的机会。很高兴能看到@Ebay5678能解封,避免另外一个受害者。--脳補。◕‿◕。讨论 2014年9月7日 (日) 06:17 (UTC)[回复]
    Jimmy说:Re: 看不下去了。而我就回复乌拉迄今之骂人不认错的讨论,Jimmy说是"阁下的扰乱行为"? J要如此维护乌拉?没人要将乌拉再交到VIP来直接封禁,但希望乌拉认错向社群致歉爆粗话,还是管理员有权爆粗、免罚免道歉之优遇?
    摘后~
    • 所谓的“骂人”一事,我警告之后用户有再犯吗?--Jimmy Xu 论 2014年9月7日
    • 所谓“骂人”,当初阁下有对乌拉提出"警告"模版吗?还是仅阁下与乌拉之间的"讨论对话"?乌拉连二次开骂,别人删再举报,乌拉回呛再回复,未被惩处仅被"告知",换成一般用户,早被封禁。在我看来,根本是坦护。另乌拉到今天仍重申没骂人,只是调侃,更甭论道歉,有此心态之人可当管理员吗?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7日
    • 是哪里说警告一定要用模板的?(还有,我的留言最后有个注释,想找自己去翻。)阁下的扰乱行为(对,我就是这么判断的,阁下认同不认同无关紧要)我告知过也就算处理完了吧,还是说如果被别人再交到VIP了就要一案二审来直接封一下?--Jimmy Xu 论 2014年9月7日 (日) 06:09 (UTC)
    • ps:J说留言最后有个注释,应该是指"我想是也不为过"。如真是这样,还真是对乌拉迂回的礼貌性谈话,但怎感觉比对我的"阁下的扰乱行为"来的直接威吓,莫非我...?"一案二审"不是重点,只要重审的合理又何妨。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09:58 (UTC)[回复]
  13. (+)支持:乌拉滥权对维基危害很大,维基不是非要有乌拉这份管理员权限不可。因事证明确,此一罢免案本人不再加入讨论。并感谢管理员Lanwi1接受本人的申诉,还原真相与事实。也感谢社群维友于本人遭受无理封禁期间之关心。本人现在持续原来承诺之闭关三个月中,暂离纷扰的维基,以求清心。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11:07 (UTC)[回复]
    • 本来想说封关就不讲了,但是看到Jimmy Xu以Ebay5678在此罢免案中质疑他当初袒护乌拉连骂二次人,又删词又回复而未处份之疑(乌拉至今未认错误),Jimmy Xu先以恐吓不可再提,否则办他扰乱,现又以diff=32596860来转移焦点(映证乌拉该封不封,不对味猛封),刚刚果真出手封禁,又是一滥权的管理员,言论白色恐怖,现在揭示来为社群幈弃,烦请管理员尽速解封,以免累及管理员群的清誉:
    由于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您已被暂时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管理员申诉,或在下方加入{{封禁申诉|您的原因}}(若您尚可编辑您的对话页)Jimmy Xu 2014年9月9日 (二) 13:18 (UTC)[回复]
    • 另因应某些人回应宜明确举乌拉过失之处,做为投票参考:1.为何自行处理自己执行封禁的封禁申诉项?乌拉答因当时不了解封禁执行者不能拒绝封禁申诉之规定。事实:狡辩,一天到晚执行权限,岂有不知,确定已犯规定。2.为何回退其他管理员对Hanteng的合理解封?乌拉答本人并未撤销。事实:在Ws227解封Hanteng后,乌拉自认为Ws227的解封理由不成立,再对Hanteng再进行为期273天的封禁。3.化学J诬告Chinuan12623在钓鱼台列屿犯3RR,然实际未达为何执意封禁?事实:已由多位管理员认定未违反3RR,由Lanwi1于9月7日解封Chinuan12623。4.为何在没有社群共识下修改界面措辞?乌拉确实是在几乎有不同意见与没投票没共识之状况下,将永久封禁修改为不限期封禁,现封禁之方针仍为永久封禁,虽本文未动,但与消息界面之不限期封禁是不合,是变相的错误迳改方针。5.在2014年2月7日客栈中,乌拉仍明确重申他骂人的话: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不认为存在什么过失,迄今也仍坚持仅是调侃话。事实:在本页讨论中,社群一致认为是不文明、不礼貌骂人的话6.在发起罢免讨论时,乌拉自述(+)支持-乌拉跨氪 2014年8月27日。:我"支持"阁下对本人的联署,乌拉跨氪 2014年8月29日。被指是扰乱,是口无遮拦口是心非之词。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14:07 (UTC)[回复]
    • 联系E君得知,为了突显J管理员有这种这种滥权遏止发言之怪异行为,又不避嫌自处争议案件来封E(他人举报乌骂人案,正由J所受理),他本想朝不做申诉留此很扯的封禁做为“白色恐怖”之见证,但本人认为不宜,如此只是做大做实其滥权之举,故应申诉。现社群与J自己、达师等都认为乌话是骂人,故当初J未惩封,确是有不当之处,虽惩不溯既往,但乌拉迄今“未认错也未道歉”,是身为管理员最坏之示范,乌拉是不宜再当管理员。而J现又以diff=32596860来转移焦点(映证该封不封,不对味猛封),提此等不文明之骂人等案是“普世”价值,J管理员阻扰评论才是扰乱阐释他“自我”之观念。余见“楼上”J与E就乌拉骂人之对话。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0:32 (UTC)[回复]
    • 感谢提醒Zhxy519骂人而封禁,请注意连这次Z有3次骂人被封是累犯,在举报二天后才处理仅封一周,还牺牲了Ebay5678以diff=32596860来提醒管理员重视与处理,但也换来莫名奇妙的扰乱封禁加身。某些管理员处理举报速度是看人,像化学J诬告我犯3RR(实未犯,冤二个月解封),乌拉很快没几分钟就封我一个月,比起Z有3次骂人累犯才封一周,感觉是残忍了多。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2:38 (UTC)[回复]
    (+)支持:滥权确实对中文维基有重大危害,本人支持解任该管理员,惟有确实改进,可重新申请担任管理员。Aotfs2013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14:47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支持:乌X还是不要做管理员了,真的。封禁什么的信手拈来,解封后告诉他他破坏了维基百科的方针,他就一句呵呵,继续逍遥法外,还指使其他管理员再来封禁。114.84.35.164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3:48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敬请阁下注意言辞。 9shi 2014年9月12日 (五) 14:59 (UTC)[回复]
  14. (+)支持封禁得过头了,真的要冷静一下-- Wolffy.C跟我去环校跑雪梨及奖牌·手册·扣分 2014年9月8日 (一) 06:02 (UTC)[回复]
  15. (+)支持: 乌拉管理员在上边仍在一口咬定我捏造(我早已说明过追查国际条目被删时JSJSJS虽被拉票但没作反应,我没了解事实,仅看到拉票及条目被删,有想当然认为JSJSJS有参与投票,我根本没有任何捏造的意图;我当时发声是看JSJSJS这样的安然接受他人拉票者反而宣称提名人拉票这件事比较好笑,起初发言时并没提到JSJSJS是否投删除票,而是在回复医生诡辩高手指称我模糊焦点时,对一个细节未作调查就想当然,这是有不当处,但根本不是什么捏造!),这是在继续滥权对我作人格攻击。其实JSJSJS用户和AISTISANA两位执行编辑用户互相违规拉票是有证据的。当时我给出了AISTISANA有意用IP身份给JSJSJS留言拉票的证据1证据2。今天感到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其实JSJSJS也确实向AISTISANA拉过票:JSJSJS于11月9日拉票的证据,此拉票行为导致了一相关条目被删除- JSJSJS9日拉票后AISTISANA于12日投票删除该条目,AISTISANA向JSJSJS拉票的行为则有很多次,比如邀JSJSJS参加天国乐团(2011/12/22)、神韵艺术团(2011/12/26)的存废讨论。小莲庄处士 2014年9月8日 (一) 18:11 (UTC)[回复]
    (+)支持:乌拉跨氪经常性胡乱提删除条目。- TibiSong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07:59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16. (+)支持:这位管理员的滥权行为已久。--背嵬军(武穆卫队)步兵 持斧 绍兴和议 2014年9月11日 (四) 10:07 (UTC)[回复]
  17. (+)支持:给我印象深刻的一位使用权限不当的管理员,的确是滥权很长时间了,负面影响以及对编辑的积极性伤害不小。-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9月11日 (四) 20:46 (UTC)[回复]
  18. (+)支持:我是受害人,对此人印象深刻,没想到天理昭彰,终有报应。Hier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7:40 (UTC)[回复]
  19. (+)支持:有使用权限不当的情形。建议先卸下管理员职务。Wetrace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09:10 (UTC)[回复]
  20. (+)支持:权力引起腐败,绝对的权力引起绝对的腐败。--Steinway I ,Ioannes Pavlvs XU C M E 2014年9月14日 (日) 09:49 (UTC)[回复]
  21. (+)支持:虽有苦劳,也有滥权,希望可以暂时停止其管理员身份。Michott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16:00 (UTC)[回复]
  22. (+)支持:认同指控,乌拉跨氪是中文维基百科上滥权、排挤打压其他人最多的人。可能有些新手不清楚乌拉跨氪的黑历史,他1.从2011年开始,于香港、澳门、台湾及大陆地理、当地文化相关的具基础质量条目中,大量滥挂关注度模板及直接提删,在删除讨论页滥投删除票,滥删程度比书生更甚,令读者无法获取知识及资讯。2.是非常明显的删除主义者,对于中文维基百科可收录的条目、及条目可收录内容范围的看法非常保守。3.歧视条目。对于地理、当地文化相关的具基础质量条目、对读者有实用价值的条目及内容以关注度作为可否收录的首要准则,传统百科条目(例如只具索引功能的小行星条目、由机器人建立的质量差劣植物条目等等)却不以关注度作为条目收录的首要准则,即使该等条目长期没有列出符合关注度要求的来源也不会被提删。4.是极不友善的编者,特别是对新手、封禁、排挤打压等方面,直接间接迫走大量优秀新手及长期编者。综合上述各点,他是中文维基百科有史以来其中一位最大的破坏者。—Baycrest (作客) 2014年9月15日 (一) 23:28 (UTC)[回复]
    (+)支持嗯。话说他现在年龄多大- -?---- 王庭茂  2014年9月16日 (二) 01:42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王庭茂  2014年9月16日 (二) 01:42 (UTC)[回复]
  23. (+)支持:确有滥用职权之举,多不赘述。醉手题诗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02:29 (UTC)[回复]
  24. (+)支持:认同指控,反对滥权。Yathimc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4:26 (UTC)[回复]
  25. (+)支持:再三斟酌谨慎使用支持票,管理员需有气度和处理事务的方式,猪笼草不是护身符,无论被撤还是留职都望沟通方式和处理问题的手法有所改善。galaxyharrylion留言2014年9月17日 (二) 10:02 (UTC)[回复]
  26. (+)支持:有特定条件支持,理据为“乌拉跨氪 未 吸取Chinuan12623乌式幽默伤人这个教训而不够格继续适任”,详见本人于反对票区的说明。--❦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17日 (三) 19:55 (UTC)[回复]
  27. (+)支持,本人其实不是很想投的,不过到最后阶段出现的拉票,我觉得有必要去抵销。另加一些(!)意见:当事人以不雅用词使人感到冒犯,幽默感再好也要有个限度,但是现在看来当事人似乎对此却若无其事。--街灯电箱150号 2014年9月18日 (四) 01:11 (UTC)[回复]
    依我看,支持这边似乎也有些不当举动,甚至更甚。只不过是线下你我看不到。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18日 (四) 05:28 (UTC)[回复]
    (!)意见--街灯电箱150号提到“拉票”的问题,不知拉票情况是否严重?Wetrace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14:04 (UTC)[回复]
  28. (+)支持,管理员于维基本身是要使用职权维持秩序,于广大的社群虽不要德高望重,至少要能公正高效、以理服人。而在后者,该管理员有所欠缺,希望能更多地站在普通编辑的角度处理站务、调停纷争,以服务社群的心态去维护维基长久有序的发展。--天天 (留言) 2014年9月18日 (四) 02:05 (UTC)[回复]
  29. (+)支持:本来还在观望,但看见乌拉跨氪至今对自己的错误毫无反省之心,故支持罢免--Ws227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08:40 (UTC)[回复]
    (!)意见: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看利弊。--七海花音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09:09 (UTC)[回复]
    (:)回应:言下之意是指在维基是有人不分是非对错,为了利益而支持某人吗?这就是所谓大人的想法?如果是这样,维基本来就不是这些“大人”该待的地方,维基原来的理念也不适合这些“大人”,这些“大人”还是不要玩我们这些纯真小孩的游戏吧--Ws227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15:07 (UTC)[回复]
    WS227好像说得自己小孩子似的,很傻很天真。那么请你交待一下你们跟上海团串通,联合搞罢免乌拉以报复上次乌拉罢免你的来龙去脉好吗?不要以为人家不知道就说的自己很干净,你其实很脏很恶心,谢谢。对了,对于“不能用黑武士的办法对付坏人”一说,或者你问问你们前基金会主席陈霆先生比较好,毕竟嘛,你们熟。@用户:朝鲜的轮子,你在维基百科也研究了一段时间了,我觉得这次投票对于贵报来说是一个很好的题材,欢迎你将此次投票登上报纸。--192.200.106.179留言2014年9月19日 (五) 04:54 (UTC)[回复]
    回复楼上的IP:这种事情上报只会越抹越黑,这种报道多半会成为一些人批斗他人的“可靠来源”。难道上次南方周末报道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我估计记者能知道的东西不会比参与此事的一些管理员多多少,最多就走访一下几个相关用户就把文章起草了。再说一般记者才不会在乎他们的文章对维基有什么影响,他们要在乎的只有这些:1.给自己赚到稿费;2.满足读者的眼球,给报社创造效益;3.不要跟“善意”审查报道的老编作对。--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9日 (五) 07:24 (UTC)[回复]
  30. (+)支持:对于所谓小品用语的事情,个人认为,小品是特殊场合,但该语言放在一般场合,尤其是争议场合,只会被人为是骂人的话。不能因为央视使用了,就一定是没问题的。砍头杀人的戏很多,难道是允许我们杀人吗?乌拉的话如果大方承认错误,反倒很多人不投支持票了。这一票是因为乌拉的态度而投--SP RailwayGuest 2014年9月18日 (四) 09:12 (UTC)[回复]
    本年度投票最大笑话。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18日 (四) 09:14 (UTC)[回复]
    认同是本年度投票最大笑话。反对票中近三成以瑕不掩瑜、功大于过为理由,但瑕、过不正是罢免之理据吗?而在法治社会下以“瑕不掩瑜、功大于过”卸责,通常是意味着私情泛滥,更扯的是还有楼上~七海花音: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看利弊...的扭曲价值观,乌拉是留校察看,尔后更要谨言慎行,莫让这些以瑕不掩瑜、功大于过的支持者他日换来痛心疾首才好。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9日 (五) 02:45 (UTC)[回复]
    楼上所言确有先例。在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历史档案/2013年7-12月#请求关注:乌拉跨氪7/5疑再次介入涉己争议管理&封禁中,守望者爱孟说到“乌拉跨氪在管理员中,算是公正的了,虽然也有言语不当的时候(在wetrace那个帮助新人投票),但总体上,还是称职负责的管理员。”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大家应该知道了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9日 (五) 04:30 (UTC)[回复]
    我说的是什么你就认同?呵呵。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19日 (五) 05:27 (UTC)[回复]
    明显是反讽……--Zetifree留言2014年9月20日 (六) 17:41 (UTC)[回复]
反对[编辑]
  1. (-)反对:Tencent Messenger! 吵个Jelly Bean!--Qazwsaedx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09:38 (UTC)[回复]
    敬请阁下注意言辞。 9shi 2014年9月5日 (五) 10:08 (UTC)[回复]
  2. (-)反对:未见任何滥权行为,只看到一群人要拿免封金牌。User:Cobrachen说得真好,User:Kolyma也看清楚了这到底是些什么样的“写条目的人”。两个人用同一个帐号也不是傀儡,一个人被封再用IP说我不是他就可以洗白。无论守望者爱孟还是Chinuan12623,单就看这个页面的话,他们真的被封禁了吗?有用户报怨管理员不做为,有管理员感叹只要涉及管理员,就绝对不可能会有善意推定。有什么好抱怨的,慢慢的就习惯了。封他人应该,封我就是错。--7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09:48 (UTC)[回复]
    没人保证管理员不会有滥权、错判之事,否则在“封禁申诉”页面中,不会有“已拒绝”的封禁申诉‎361个页面、“已接受”的封禁申诉‎88个页面之高比例,这就是少数不当之管理员心证重于物证,情绪重于理性,私交重于群论之结果;如乌拉骂人未封禁,如Jarodalien在7月29日告我使用匿名用户破坏,范马上配合封禁,冤了二天后由Jimmy用户查核“并未使用匿名用户”破坏,乌拉与6+一点歉意也没,6+现在反指他人分身魁儡云云,扯什么管理员不做为,不反省自己6+在优良条目候选[辣妈岛]用傀儡账户造票,但他未受封禁?当时怎不质疑查核的管理员怎没封他不做为?实在是...对6+很难会有善意推定,有什么好抱怨的,慢慢的就习惯了,封他人应该,封我-7就是错。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4:33 (UTC)[回复]
    请问我什么时候封禁阁下了?“乌拉与6+一点歉意也没”,我需要对哪方面进行道歉?本人感到莫名其妙。乌拉跨氪 2014年9月5日 (五) 11:14 (UTC)[回复]
    请看清楚上文之语意~如乌拉骂人(指你骂-是他妈的不要脸...)未封禁(当时讨论一大串,就是没管理员来处封),...乌拉...一点歉意也没(到现在还不承认是骂人,ㄠ是调侃话,更别谈是道歉)。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5日 (五) 12:11 (UTC)[回复]
  3. (-)反对:就答辩内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却一直被询问者无视某些字句,因而看不出需要被解任的理由。 ── 少年ウインド( ╹ヮ╹)ノ° 2014年9月4日 (四) 09:56 (UTC)[回复]
  4. (-)反对:我反对此次解任案。此次罢免案导火线是2014年8月25日(封禁记录)。乌拉跨氪管理员并没有对此次封禁有越权的行为(的确有用户提出CU),但我认为管理员因现存制度瑕疵,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不当。因为证据并未提前向社群公示或者咨询,所以迅速、隐秘行动会让社群认为存在“有罪推定”的过程。根据以前的罢免案经验,社群总能从中寻求到一些制度上需要弥补的地方。一些我认为需要事后讨论的包括(1)在封禁用户中是否能够进行一定的证据公示,或者备案?(2)在提请罢免案时,联署理由中的人身攻击的原因是否算为有效票?(3)社群如何规避地域攻击和地域保护?--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9月4日 (四) 12:00 (UTC)[回复]
    Walter君,虽然你我投票的立场不同,但是我很高兴能有人意识到同样的问题。我之前认为方针对于何谓“合理封禁”、管理员的举证责任存在定义不明、模棱两可的情况,有必要推动社群的讨论。本来想投中立,不过不慎提联署的时候受到某些言论的影响,说话有一点点倾向,但是也不好意思再改了。
    Wikipedia:封禁方针#解释封禁原因:“在维基百科,封禁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因此社群均认为封禁一个用户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包括可供查证的证据、合理判断及所有支持该封禁的因素。这些理由均应在进行复审时按复审人员的要求提供。”也就是说即便一开始提出的封禁的理由不充分、有争议,仍然不算是不合理,仍然可以等到复审时才开始讨论。同样的,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解任要求中的“不合理封禁”也没有明确定义,比如说封禁被撤销是否就一定是不合理封禁?如果管理员没有去仔细看全面的证据(例如我看了一下这两人的贡献记录,发现有比较多的几次交错,见User talk:Lanwi1),是否就不合理了呢?
    说到相关的方针瑕疵,根据我的经验,社群一向都对复杂繁琐的程序比较反感,例如WP:仲裁委员会WP:封禁申请的不了了之,例如之前引入CU制度的时候,就没有引入SPI(傀儡调查)的流程,虽然说SPI的范畴要比纯技术的CU大不少。另一方面,爱喊一喊口号、在能投票的时候投票的人总是很多,但是愿意讨论问题的却比较少,这可能也是社群不喜欢复杂繁琐的程序,讨论也常常不了了之的一部分原因吧。例如,之前守望者爱孟被封禁在社群引发长期讨论时,有不少用户提议解封/给他一次机会,甚至后来被一些人认为“共识是应该解封”,但是当我从拿来了一些具体的管理员封禁他的理由来讨论的时候(请参照互助客栈/其他5月和6月的存档),却没有人就这些问题具体的讨论——当然,也可能是大家已经不想关注这个话题了,或者我没去@那些支持过守望者爱孟的人。
    顺便再说一说对您的三个问题的看法——(1)在封禁用户中是否能够进行一定的证据公示,或者备案?——我觉得如果维基人能够更容忍,或者遇到封禁也不生气,慢慢讨论,其实效果是差不多的,但是显然不是每个人的脾气都很好。(2)在提请罢免案时,联署理由中的人身攻击的原因是否算为有效票?——我认为投票的合理性相当主观,就这里还有为了抵消某人的票以及“别遗害人间”五个字为理由的投票,如果为了某个票的理由有效不有效也要打破砂锅辩到底的话,实在是不现实。(3)社群如何规避地域攻击和地域保护?——虽然我见识过维基上的地域冲突,不过我几乎没有参与过或者调解过这类冲突,所以不太了解。--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3:25 (UTC)[回复]
  5. (-)反对: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Zhxy 519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6:04 (UTC)[回复]
    Zhxy519在楼下回某人而留个话:生殖器长在你身上,不代表你想跟谁做爱就能做,嘴也一样。而Symplectopedia以不雅言辞做删除,双方回退(举报)中,似没管理员理睬?现移此,管理员总不会说没看见了吧。同此,反对页中还有个化学jsjsjs1111批他人: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此等较之罢免案中乌啦骂人状况....。恳请哪位客观的管理员出来说个话,上面的话妥不妥,如何处置?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15:30 (UTC)[回复]
  6. (-)反对:未达妨碍维基百科运作的程度,功大于过。另外抗议User:Fayhoo未提物证的毁谤。-- 同舟留言2014年9月5日 (五) 01:55 (UTC)[回复]
  7. (-)反对:解任理据不足。--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9月5日 (五) 03:12 (UTC)[回复]
  8. (-)反对部分解任理据模棱两可。提案人对方针和管理操作的理解并不足够。一些解任理据似乎是专门为了解任而找的。被作为关键性证据的封禁操作是否合理(其实和cu完全没有冲突,kegns查核叶知秋时判断的不相关结论存在数过期的可能)。关于操作不适切的部分考虑到该候选人的大量及对于争议性封禁的工作可以理解。乌拉跨氪在同社群及被封禁影响的用户之沟通上存在问题。希望他在这方面有所进步。不过尚不足得解任。Bluedeck 2014年9月6日 (六) 02:33 (UTC)[回复]
  9. (-)反对。本次解任投票的发起人是这么想的:“说大陆用户太笼统,而是内陆(中西部地区)管理员帮派和马仔们才对。沿海发达地区,比如上海社群或者大连、天津社群及江浙一带的用户可不是这样的,目测上海社群在大陆是最活跃的甚至是唯一成规模的社群,但在内陆管理员打压下,到现在,上海社群的人只要选举管理员都会遭到一群内陆管理员围攻,为了打压消灭上海社群,他们不惜滥权封禁,阻挠公告等等。他们要的只有权力,因为权力就意味着可以掌控维基,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就这么简单。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2日 (二) 08:20 (UTC)”(粗体仅为突出重点,原文无加粗体。)[31] --Mewaqua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13:09 (UTC)[回复]
    请给我来点经济利益吧(跪)。Bluedollars 2014年9月6日 (六) 15:21 (UTC)[回复]
    同求,现在在维基百科以及相关活动上已经累计倒贴了超过一个月生活费了,好在偶尔有基金会补助--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9月7日 (日) 14:20 (UTC)[回复]
    真是不知道在维基这里,还有同楼上所述某些人有补助金可拿。但不管有无钱可拿,在这里大剌剌提出,对于默默义务贡献条目之广大社群,总是有那么一点刺激,为什么他有,而我没有?谈到钱,就容易让维基文化变质,纵然是在些许规则下允许,也少提,否则让人与五毛不当联想就不好。我倒认同Chinuan12623在无偿贡献维基之余,还组行善团救助了尹甸园、育婴院、家扶中心...等单位,大家一起来行善。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7:06 (UTC)[回复]
    @Ebay5678那好啊,你能把这些搞成维基社群的线下活动的话你就可以试试(找基金会要补助)啊。--Arthur200000 from AOSC 2014年9月14日 (日) 04:01 (UTC) 更新于 2014年9月14日 (日) 11:49 (UTC)[回复]
  10. (-)反对,当事人部分不当行为(不文明用语、未提供证据封人)确实给维基百科的合作气氛带来了负面影响,但我认为还不足以到解任的地步。因为不文明用语不涉及管理员权限,未提供证据封人一事制度上也有问题。倒是部分提请解任的用户的扰乱行为令人反感。说句题外话,喜欢操作傀儡、长年打编辑战的用户肯定喜欢管理员下台,请勿对号入座。--E8xE82322014年9月7日 (日) 13:52 (UTC)[回复]
  11. (-)反对个人观点已经说清楚了,从乌拉跨氪的操作风格看,对乌拉跨氪的解任对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发展弊大于利,维基百科需要这种能够处理棘手封禁的强势管理员;此外一些模棱两可的罢免依据,甚至带有地域、履历上的歧视,在维基百科上实在让人不齿--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9月7日 (日) 14:16 (UTC)[回复]
  12. (-)反对:瑕不掩瑜。--Kolyma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1:41 (UTC)[回复]
  13. (-)反对:瑕不掩瑜。——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8日 (一) 02:11 (UTC)[回复]
  14. (-)反对提出申请者关于对Hanteng、chinuan、Wildcursive三人的封禁质疑,另外抗议楼上那位睁眼瞎的说的“诬告的化学君才达3RR”(要不要我数给你看?)。还是那句话——“管理员一干活他们就说‘滥权’、‘独裁’,这样下去有个屁管理员敢出头啊。”--CHEM.is.TRY 2014年9月8日 (一) 02:36 (UTC)[回复]
    是要抗议化学君诬告Chinuan12623达3RR致被乌拉滥封。乌拉等已承认Chinuan12623未3RR,但因你诬举产生之冤封,你是否有羞愧之心啊?或许你没此心地,倒认同乌拉的这理由封不成,赶紧再换个理由来封,就是要封死你。另楼上一些功大于过暇不掩瑜的反对理由都出来了,此对照Ws227被乌拉提罢免时之景况,倒是无此优遇,冷暖自知?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3:20 (UTC)[回复]
    你连我举报的是哪个条目都不知道就来说话,真是搞笑。我举报的是chinuan在钓鱼台违反了3RR,要不要你自己查查我的编辑历史?也是,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我又能期待什么呢?--CHEM.is.TRY 2014年9月8日 (一) 03:50 (UTC)[回复]
    一个已经思论混乱之人,更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话都能说的出口的人,还有谁能救他?化学J要注意礼仪,格调高点,有哪个管理员方便给他个警告。
    • 摘Chinuan12623.钓鱼台列屿.违反3RR,且“恶人先告状”,不仅故意将编辑争议与破坏混淆,还在提报破坏中捏造事实,称本人“不参与”讨论。上次7月2号的编辑战双方都3RR的情况下管理员却只封了KOKUYO,这次是不是又会是这样呢,呵呵。发现人:CHEM.is.TRY 2014年7月7日 。处理:封禁1月,乌拉跨氪 2014年7月7日。PS:请社群(※)注意举报项是违反“3RR”。
    • 化学J思论混乱1.你连自己举报的是“钓鱼台列屿”,都会说到是钓鱼台。
    • 化学J思论混乱2.诬告Chinuan12623.钓鱼台列屿.违反3RR。但现证明是没有。
    • 化学J思论混乱3.你说上次7月2号的编辑战双方都3RR的情况下管理员却只封了KOKUYO,这次是不是又会是这样呢。事实上管理员封K君是另涉一条目,非钓鱼台列屿。
    • 化学J思论混乱4.说“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此格调很差,化学J应是指“红印花条目”,但观二次推优特此条目获选纪录,分别获有13、20之支持高票,在卅余张有效票中,仅有2人反对票,社群猜也知是谁,那就是会在优良条目候选[辣妈岛]用傀儡账户造票的6+,另一人是KOKUYO。真亏化学J说这是“垃圾条目”,看法果然与众不同,对条目之素质认知让人到不敢苟同,连带的让人怀疑尔后他对选优条目之评论水准,大家也不必太在意了。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5:11 (UTC)[回复]
    在投票区大规模的反驳已属不适宜,而现在出现的字眼不正如我前面所预测的:不但不能够进行沟通,争取更多同意票,谩骂也出来了。-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12:19 (UTC)[回复]
    @Ebay5678您若真的认为“大家也不必太在意了”,能否劳烦您把您的长篇留言移动到意见区?Bluedeck 2014年9月9日 (二) 02:21 (UTC)[回复]
    @Bluedeck1.您错解了!那是倒装词,意为-大家尔后也不必太在意化学君J对选优条目之评论水准了。2.另化学君J在此质疑,我在此回复,没错啊!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05:01 (UTC)[回复]
    哦。Bluedeck 2014年9月9日 (二) 05:14 (UTC)[回复]
    嗯,下次我投反对你也不用介意了,不是么?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人身攻击,已由Symplectopedia留言)于2014年9月12日 (五) 10:24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CHEM.is.TRY 2014年9月12日 (五) 09:12 (UTC)[回复]
    化学J连二次骂人,已属恶性,已符合@Jimmy Xu说的人身攻击,是太过火的,不必提告也会封处的,请Jimmy Xu速处。我倒想看看你如何处理此事。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4:21 (UTC)[回复]
  15. (-)反对:投诉理据不足--太刻薄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2:40 (UTC)[回复]
  16. (-)反对:我也觉得解任理据不足,看不出被解任的理由--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4年9月8日 (一) 15:54 (UTC)[回复]
  17. (-)反对:依个人看到的,认为该管理员尚未需被解任。--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00:58 (UTC)[回复]
  18. (-)反对:解任理据不足。另外谩骂看不下去(投票区这样吵我也是醉了),实在没法让人想要投同意啊。 --Arthur200000 from AOSC 2014年9月11日 (四) 14:59 (UTC)[回复]
    (~)补充:另外我一直看不惯某些极少数的也许是一开头声音比较大造成了误判吧)所谓的上海人社群的活动,无论是在什么平台上。在微博上一群“本地人”骂地铁想要取消吴语(沪分支)报站,还扬言要把新的领导搞下去,也差不多是这副德行吧(略有些排外不是病,不通过脑子就认为是排挤本地人毁灭文化就是有病了)。反正我就是讨厌瞎嚷嚷吵(特别是地域黑和地图炮)(貌似我这次也开了一下……)。利益无关:我是哪里人你们看我用户页也就能知道了。--Arthur200000 from AOSC 2014年9月12日 (五) 01:14 (UTC) 修改于 2014年9月16日 (二) 07:19 (UTC)[回复]
    ChangeLog:据说我激怒了一些社群,于是便这么加了“某些”。原先的措辞确有不妥。还有什么事还请用户讨论页解决吧。我个人并不喜欢维基上的事情丢到三次元解决,更何况只是因为一句话。--Arthur200000 from AOSC 2014年9月16日 (二) 07:19 (UTC)[回复]
  19. (-)反对:乌拉若被罢免,维基将失去一位正直的管理员。飞贼燕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1:56 (UTC)[回复]
  20. (-)反对:未发现如何滥权。—Kou Dou 2014年9月13日 (六) 04:54 (UTC)[回复]
  21. (-)反对:管理员有多辛苦我是知道的,封禁与维基的家务事等等,做了一个多月连100$也不知道有没有,再者又不能把所有滥权封禁的事推在乌拉君身上,所以本小姐想给他一次汲取面临被解任的经验去改过自新,当然我是有眼看到他的滥权行为,所以这件事件之后还是这样的话,那下次就是我发起解任投票的了。另外可能会有人觉得我乱投一通吧,而且如果是以“和平”为理由去投支持票的话就未免有点牵强,我是深思熟虑过才投这反对票的,不过还是要看看乌拉君是要向“一个受人尊敬的管理员”还是“没人信任的滥权破坏者”前进就是了。--会放电の少女 访问 研究 2014年9月13日 (六) 5:14 (UTC)
    100$?谁给?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14日 (日) 04:31 (UTC)[回复]
    (:)回应:原来没有吗._. --会放电の少女 访问 研究 2014年9月14日 (日) 9:25 (UTC)
    有的。高价帮别人写个广告恢复个页面什么的,私底下收款后封禁个用户什么的……(大误)--广雅 范 2014年9月14日 (日) 13:36 (UTC)[回复]
    别逗了。--Kuail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18:38 (UTC)[回复]
  22. (-)反对:同意上述意见,社群需要勇于任事的管理员。--游戏人间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06:06 (UTC)[回复]
  23. (-)反对:和上面有人提出的意见相约,越看着一个个的讨论,越只觉得是为了出一道怨气而提出的议案,这一点令我对这提案的公正性产生了疑问。--Foamposite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18:46 (UTC)[回复]
  24. (-)反对,维基百科更加需要有人进行管理,而乌拉作为为数不多的活跃管理员应该予以保留权力。--Techyan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11:20 (UTC)[回复]
  25. (-)反对,管理员出错难免,而且也解释得很清楚了。个人认为值得信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9月15日 (一) 02:10 (UTC)[回复]
  26. (-)反对,加油!--老陈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04:42 (UTC)[回复]
  27. (-)反对,我心目中的管理员应当比一般用户更加谦恭尔雅,乌拉跨氪以自以为幽默之词伤人诚不可取——业已经过其他管理员警告,希望他能够吸取这个教训。若能执行方针共识雷厉风行,与人沟通劝谏温文尔雅,察纳雅言,有错能改,这也不失为管理员的一种正直作风。--Kegns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17:35 (UTC)[回复]
  28. (-)反对:虽然行使管理员权限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功大于过。乌拉跨氪也是一名为数不多的活跃管理员,在处理编辑战和侵权方面有许多贡献。希望乌拉跨氪吸取教训。--Lanwi1(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18:25 (UTC)[回复]
    (-)反对,功大于过。--护国大将军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9:05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29. (-)反对,瑕不遮瑜,功大于过!--Fxqf留言2014年9月17日 (三) 11:49 (UTC)[回复]
  30. (-)反对:反对罢免,功大于过,瑕不掩瑜!若解任维基将失去活跃的管理员。即使有疏漏之处也请给予机会他们。Silvermetals留言2014年9月17日 (三) 15:45 (UTC)[回复]
  31. (-)反对,赞同Kegns的观点--AddisWang (留言) 2014年9月18日 (四) 02:17 (UTC)[回复]
  32. (-)反对,赞同Kegns的观点。 另,本人反对任何散发宣传拉票行为,通知有必要,可用机器人统一发布通知完成工作--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03:50 (UTC)[回复]
    {{反對}}提案人主提有关 中华爱国阵线 一案的的理据,唯提案人附提的Chinuan12623一案,的确有如管理员Kegns所言“自以为幽默之词伤人诚不可取——业已经过其他管理员警告,希望他能够吸取这个教训。”
    • 由于个人关注的是“未来”乌拉跨氪是否能改进,而就乌拉跨氪此页面的回应来看,并未看到其对Chinuan12623一案的乌式幽默伤人道歉并反省,本人因此而认为 乌拉跨氪 不适任。
    • 本人对于“瑕不掩瑜”、“功大于过”的理由意见如下:这些理由是对过去盖棺论定的历史评价说法,滥权只要有一次又不愿意承认错误并改进就不适任。在其位者得战战竞竞行使公权力(合法暴力),不能以“瑕不掩瑜”、“功大于过”继续其明确的滥权行为。(未来是否适任>过去是否功大于过)
    • 本人对于目前以“投诉理据不足”投反对票的人表示同情,因为此案的主提者有以此案绑另一案“中华爱国阵线 不是 守望者爱孟”的偷换概念企图。
    • 因此本人现投{{贊成}}票,理据为“乌拉跨氪 未 吸取Chinuan12623乌式幽默伤人这个教训而不够格继续适任”。若单就此案 乌拉跨氪 愿道歉并自我检讨,本人赞成票将改成反对票,以突显此案主提者 中华爱国阵线 于此所提的理据不足。此案还有众多点我欲评论,唯我最近因旅行外加找工作事务繁忙,未来将于User:hanteng/乌拉跨氪/管理员解任投票做逐点逐人的分析及回应。我在意的不是这里的票数,而是这里有的关于事实和理据的历史记录--❦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17日 (三) 19:53 (UTC)[回复]
  33. (-)反对抵销部分理据不足的支持票。--Flame 欢迎泡茶 2014年9月18日 (四) 08:30 (UTC)[回复]
    (-)反对:花音是乌拉的好朋友,花音不要乌拉被女人SM,乌拉你要好好当管理员,不要辜负我对你的爱。--七海花音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08:49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34. (-)反对:理据不足。 --北风其凉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08:52 (UTC)[回复]
  35. (-)反对:同Mewaqua和Arthur200000。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18日 (四) 09:11 (UTC)[回复]
中立[编辑]
  1. (=)中立滥权行为相关证据尚不充足虽然有滥权行为,但是希望他以后可以改正。--GZWDer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09:37 (UTC)(修改于2014年9月14日 (日) 13:54 (UTC))[回复]
    (=)中立:暂时中立,指控滥权一方已详细陈述理由,争议确实存在,不过很多方面我不能赞同。等待双方进一步回应。--E8xE82532014年9月4日 (四) 13:22 (UTC)[回复]
    (=)中立:支持权限用户敢于执法,更支持用户维权。最喜欢台风美剧刷特色条目,然后嚒观望一下,便于墙头草两边倒。--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4年9月4日 (四) 13:58 (UTC)[回复]
    (=)中立:尚未了解发生何事,但会视情况会改变投票立场。--Flame 欢迎泡茶 2014年9月4日 (四) 14:06 (UTC)[回复]
  2. (=)中立:此商君所以见弃也,惟恶语辱人之事无可辩驳,因此中立。--浅蓝雪 2014年9月5日 (五) 09:27 (UTC)[回复]
  3. (=)中立:不知经过 9shi 2014年9月13日 (六) 06:23 (UTC)[回复]
  4. (=)中立:虽然有滥权行为,但真的希望当事人以后可以改正,故保持中立。--Good afternoon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01:33 (UTC)[回复]
    (=)中立:我是路过打酱油的----2014年9月8日 (一) 05:17 (UTC)Yangzhezhen留言—以上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4年9月8日 (一) 06:07 (UTC)加入的。[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5. (=)中立:那个“爱国阵线”的签名和行为,总给我一种错觉,以为是“守望者”。—— 2014年9月8日 (一) 23:42 (UTC)[回复]
  6. (=)中立:对管理员无偏见,但望此君能多在WP上写生物条目。--To be №.N 2014年9月9日 (二) 12:41 (UTC)[回复]

    暂时(=)中立:我觉得我还是不要这么快投票好一点,毕竟为“和平”而投票好像不太合理。本小姐对各位管理员是没有偏见拉,但毕竟无理封禁的事也不能全部推给乌拉君,所以决定暂时中立,并看一看进一步的发展而定。--Railgun Girl /(≥ώ≤)/粉丝信箱久经沙场的战绩 来!为维基百科作战啰! 2014年9月11日 (四) 10:41 (UTC)[回复]

  7. (=)中立:理由见支持区。--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4:42 (UTC)[回复]
  8. (=)中立虽有滥权行为,但考虑到乌拉阁下确有贡献,改为中立。--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 SCR-510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9月13日 (六) 12:52 (UTC)[回复]
  9. (=)中立,管理员“出错难免”,但又未至于解任地步,是不是应该设立新制度(类似封禁制度,例如停职数日)来处理这种情况?维基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是一处非常复杂的网络社群,无罪开释和斩头二元法已经无法处理这种灰色地带,而且严重分裂社群。--Iflwlou [ M {  2014年9月16日 (二) 10:24 (UTC)[回复]
也许大家都退一步,还能海阔天空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2:50 (UTC)[回复]
其他意见[编辑]
虽然我也不喜欢参与政治斗争,但是要想做一些实事,哪怕是发声几下,也不得不掺杂一些斗争的成分。--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12:03 (UTC)[回复]
看过讨论后,罢免理由中有不少模棱两可、误导和错误的陈述,请相关人员划去或修改措辞--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9月1日 (一) 01:54 (UTC)[回复]
请学长指出。另外,我再重审一次,在下当初发起申诉,一直是希望乌拉跨氪能够回应并纠正行为,可是乌拉跨氪一直拒不认为自己行为有不当。在下生活忙碌时间有限,不可能一直看着这里,或许之后会很少发言,若有情况各位可以考虑电邮。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02:11 (UTC)[回复]
另外,在下建议,鉴于现在当事人正在答辩,而投票期未到,故讨论不宜在投票区,而宜在讨论页面进行,请各位移步讨论页讨论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02:14 (UTC)[回复]
实在没时间一一指出,只举一个例子吧:“2014年3-5月,在讨论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完全按照自己的个人意愿意思修改方针措辞”,但是根据讨论和实际情况,很明显并没有擅自修改方针页面的行为,只是修改了消息界面。消息界面不是方针页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9月1日 (一) 02:47 (UTC)[回复]
另外,“2013年5月管理员Ws227仅仅因为错误恢复了几个条目就被乌拉跨氪提请解任,相比而言,乌拉跨氪自身的滥权行为严重得多。另一方面,乌拉跨氪一直对诸如:“chinuan12623”、“守望者爱孟”、“中华爱国阵线”等等曾经质疑其滥权行为的用户予以排挤打压,这点从相关人士被他封禁就可看出。”这一条与管理员的权限使用无关,不应当成为理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9月1日 (一) 03:05 (UTC)[回复]
诶,对的,我也有印象,修改的是软件界面。这一条是中华爱国阵线没弄清的。Bluedeck 2014年9月1日 (一) 13:03 (UTC)[回复]
  • 哪儿跳出来个法官,大概又开始君权神仙授了,嗲。在下书读得少,官官相互,亲亲相隐,肯定都是假的。最讨厌说话被别人指手画脚,烦死了。各位权限用户,多有得罪,请多担待,然后好好修理他。--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4年9月1日 (一) 05:35 (UTC)[回复]
既然不是修改方针或者界面措辞,那就把实际上的理由拿出来。把界面和方针混淆在一起,还一连追着说睁眼说瞎话,自己连方针和界面 都分不清的,这个瞎话说的又是如何呢?要罢免,把理由写清楚,不相关的不要拿进来,不成立的理由不要拿出来凹。过去有几次罢免案就是因为提案或提问的人连 方针或共识都不搞清楚,理由混淆不清,不根据事实申辩,这一次会不会也变成这样,慢慢看。-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14:47 (UTC)[回复]
cobrachen是看不清以上论述含意。乌拉“已承认”是修改界面措词,但经查是在“几乎不同意见”之讨论下就径行修改(同上摘讨论内容),如同封禁守望案,高达九成票支持解封,更有3管理员解封,但乌拉再封,最后Lanwi1管理员欲再解封前夕,乌拉将最后6次申诉全抢来包办,拒绝申诉,乌拉很伟大吗?别人看法都不如他吗?没他维基会倒吗?别人都不管事,独独要为难他来跳火坑?所以本人才说重点不在修改的是方针或界面措词,而是乌拉很“独大”,这是乌拉之“唯我”心态很严重,维基是要客观非独我之管理员。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02:04 (UTC)[回复]
你们要抓他的独大心态,可以啊,就用这一点作为你们陈述的理由啊。上面你们拿的是什么理由做开头:修改方针。你们连要陈述的问题是什么都不先协调一下,先搞清楚究竟要抓哪一条,东一个,西一个,方针和界面都分不清楚,还敢说别人睁眼说瞎话。连理由都说不清楚,还能说是别人看不清?你们先私下商量好再来提出论述好吧,不要闹到后来,该批评陈述的都垮掉了,站不住脚,只剩下辱骂。-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02:48 (UTC)[回复]
请你注意你的言辞,还有“私下商量”?请你不要污蔑人啊,本人根本没想要也不可能为此案去和谁私下商量,一切交给社群共识。本人时间有限,偶尔抽出时间看此页面已经不易。程序走到这一步,无论是谁请在此页面谨慎言行,楼上的话很多都是对人不对事的,请你注意。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04:59 (UTC)[回复]
你真看不懂好赖话啊。人家是给你指引正确方法。--Zhxy 519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14:10 (UTC)[回复]
这要也算“指引”的话那我就算是“指引”廖氏和TA的支持者两回了,第三回…………还是看看下边那位吧。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13:55 (UTC)[回复]
如果这是你的第一个账户,就凭你的编辑次数,轮不到你指引。--Zhxy 519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6:07 (UTC)[回复]
嘴长我脑袋上,我爱说谁就说谁,再说了我说的是hanteng又不是你,还“编辑次数”,下回是不是该轮到“巡查次数”、“开启讨论页次数”,“削人次数”?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6:56 (UTC)[回复]
说句老实话,台湾的香港的大陆的海外的,如陈林梁招,刘高王柴,套数都太一致了,一致到让人打哈欠。不过这回遇上个同省的,倒是个别样的感觉。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7:02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人身攻击,已由E8xE8留言)于2014年9月10日 (三) 03:34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连方针和界面都分不清楚,陈述的理由该使用哪一个比较妥当都混淆在一起,动辄说他人睁眼说瞎话的时候,还可以说注意你的言词!这不就是正在朝向我上面提到的:提出罢免的理由不清,自己弄错还很大声,剩下的也就是辱骂了。要谨言慎行啊,先问问你自己吧,那些睁眼说瞎话的字眼请先修改修改。指责别人之前,先刮刮自己的胡子。-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14:28 (UTC)[回复]

上面的两个人到现在为止除了喷人之外,说过哪句像样的话?乌拉跨氪擅自修改消息页面措辞,目前WP:封禁方针里关于此类封禁的描述明确为“永久封禁”,乌拉跨氪擅自修改消息页面为“不限期封禁”,不仅与方针冲突,还在没有共识下进行,当然违规了。提醒一下,要反驳可以,有本事就拿点像样的东西出来,从头到尾乱喷别人只会显示自己修养很差,谢谢。(PS:虽然维护那啥的时候,就算人身攻击或许也没事,但仍请节制对人不对事的行为。)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01:16 (UTC)[回复]
此后又在客栈挂了三天,而且真正表达不同意见的也只有J.Wong一人而已。(J.Wong平时讨论用语就是文言,在界面用语问题上发表意见真的作数?)即便如此,社群也没有就更改成“indefinite的意思”这一点产生任何分歧。那个串此后还有很长的讨论,也未见有人反对。这一点理由似乎很难成立。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3日 (三) 04:12 (UTC)[回复]
既然当初做的时候讨论了有一两个月,也没有人提出显著的异议,执行了之后也没有异议,现在又为了这次解任而提出,确实不太好看。不过仅以一件争议来以偏概全概括其他的争议也是理据不足是不恰当的。--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04:30 (UTC)[回复]
我也觉得拿界面用词讨论说成方针修改也能扯了吧,前面用词讨论没参与过,而且对于本地用词的调整我没什么意见,但将这个本地用词更新到软件翻译上的确不太认同,,那已经是软件开发方面(也就是就mediawiki这软件修改方面)的问题,已经和本地编辑社群无关了,所以从本地社群上这个罢免理由不成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9月3日 (三) 07:01 (UTC)[回复]

上面的两个人到现在为止除了喷人之外,说过哪句像样的话,这话用在你现在的表现上再适合也不过。方针和界面分不清,要反驳就拿出点像样的理由,不要傻傻分不清还不断要他人注意言词,而且,不断使用睁眼说瞎话的可是阁下,所以,下面这句话给你也刚好:从头到尾乱喷别人只会显示自己修养很差。一个投票案,很多时候能不能推动,不见得是理由的成立点,而是主提案者的沟通与解释能力。看起来很快就会变成只剩下谩骂的地步了。你要走到这一步,那也是你的决定,取决于你对所有意见的反应和修辞,以及你的沟通能力。上面已经有人提醒你,这些意见是在教你怎么去推一个罢免案,能不能体会,看天意了。-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12:34 (UTC)[回复]

话说除了这个“永久”“不限期”争议外目前有没有人对别的提请罢免理由有重大意见?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13:55 (UTC)[回复]

回应~宜明确举乌拉过失之处,做为投票参考:1.为何在没有社群共识下修改界面措辞?乌拉确实是在几乎有不同意见与没投票没共识之状况下,将永久封禁修改为不限期封禁,现封禁之方针仍为永久封禁,虽本文未动,但与消息界面之不限期封禁是不合,是变相的错误迳改方针。2.为何回退其他管理员对Hanteng的合理解封?乌拉答本人并未撤销。事实:在Ws227解封Hanteng后,乌拉自认为Ws227的解封理由不成立,再对Hanteng再进行为期273天的封禁。3.化学J诬告Chinuan12623在钓鱼台列屿犯3RR,然实际未达为何执意封禁?事实:已由多位管理员认定未违反3RR,由Lanwi1于9月7日解封Chinuan12623。4.为何自行处理自己执行封禁的封禁申诉项?乌拉答因当时不了解封禁执行者不能拒绝封禁申诉之规定。事实:狡辩,一天到晚执行权限,岂有不知,确定已犯规定。5.在2014年2月7日客栈中,乌拉仍明确重申他骂人的话: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不认为存在什么过失,迄今也仍坚持仅是调侃话。事实:在本页讨论中,社群一致认为是不文明、不礼貌骂人的话6.在发起罢免讨论时,乌拉自述(+)支持-乌拉跨氪 2014年8月27日。:我"支持"阁下对本人的联署,乌拉跨氪 2014年8月29日。被指是扰乱,是口无遮拦口是心非之词。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14:07 (UTC)[回复]

还有就是“被别人回退的操作就是不恰当操作”的观点,我颇有微词。封禁守望者的电邮功能从我这里看应该是误操作,他自己没发现于是被jimmy给revert,但不是滥权。另外中华爱国阵线曾引kegns之言“查核叶知秋时未发现关联”作为不是傀儡的证据,其实该次查核由于查核对象是叶知秋,所以未发现关联的可能性很多(比如数据过期),完全不能作为无傀儡之证据。Bluedeck 2014年9月5日 (五) 14:36 (UTC)[回复]

拿守望者爱孟与“查核叶知秋时未发现关联”,作为中华爱国阵线与守望者爱孟之间无关联的证据,还义正言辞。好想问问各位,这种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行为真的大丈夫?乌拉跨氪 2014年9月11日 (四) 17:22 (UTC)[回复]
参照Kegns自己的解释:“当月,在叶知秋一例中确有对“中华爱国阵线”进行过查核,同时没有对“守望者爱孟”进行查核。在此过程中技术上并未发现明确证据表明二者有关,感谢垂注”。--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4:40 (UTC)[回复]
  • (※)注意:本人已经宣布隐退,但被人拉上来必须最后说一次话。@乌拉跨氪请您不要诬陷他人“颠倒黑白”。@Bluedeck请您实事求是。核查员kegns已经说得很清楚了,6月份对我进行过核查的,未发现和守望者爱孟有关联,[32],六月份既然已经对我进行过核查,那么如果我是他人之“傀儡”,就早该被查出了(CU可以通过IP反查,查出所有关联账号,我在本页面的讨论页已经详细叙述[33],至于有人认为,即使CU不相关,管理员认定傀儡封禁,还不算滥权的话,我只能呵呵)。至于Bluedeck所谓数据过期则根本是罔顾事实的说辞,查,守望者爱孟最后编辑是在4月初。CU数据保留3个月,Kegns对我核查是在6月中旬,倒推3个月,守望者爱孟CU数据并没有过期。也就是说,假定我是守望者爱孟或者其他任何人的傀儡的话,6月份Kegns对我核查的时候早就已经查出。但现在CU事实是,未发现有关联,谢谢!此外,这次解任案是我提案,任何人如果觉得要找替罪羊,请来找我吧,不要封禁别人,谢谢。这也是我最后一次编辑。各位珍重,本人不求有功,但求无愧。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8:24 (UTC)[回复]
原来如此,我只看到了叶知秋的段落,不知kegns对话页尚有一处说明,抱歉。Bluedeck 2014年9月12日 (五) 10:20 (UTC)[回复]
kegns说“在叶知秋一例中确有对“中华爱国阵线”进行过查核,同时没有对“守望者爱孟”进行查核“。根本未对“守望者爱孟"进行核查,也就是不知道守望者爱孟使用了哪些IP,那么如何得知有无IP重叠?同时kegns又说你与守望者爱孟的核查请求“所提理据不足以支持查核,这种情况下对于结果不会作出任何预判”。kegns根本未就你与守望者爱孟的关系进行结论。阁下义正言辞的说kegns已经给出结论说你与守望者爱孟无关,这不是捏造事实是什么?如果你的推理是正确,请让kegns明确的给出你与守望者爱孟不相关的结论。否则请把阁下自己的结论收回去,阁下不是核查员。另外,CU不是万能的,CU不可能绝对能查出所有的傀儡,也不是所有确认傀儡都需要经过CU,这么熟悉方针的阁下忽略这点我真的觉得好可笑。阁下对方针指引选择性失明那又不是颠倒黑白?在中文维基只要摆出为了保护所谓的弱势普通用户,大义凛然贴管理员所谓滥权的大字报,一副英勇就义的样子,管他自己有没有违反方针,反正声称管理员滥比别的用户指出他自己滥吸引眼球。别人叫他拿证据,他就各种颠倒黑白,捏造事实。管理员拿事实编辑历史来反驳,就有人可以“不必看连结”作为回应,继续抹黑。然后编不下去就说他要隐退,等风声过了,大多数人忘记他曾经编造过什么之后,马上出世发声,继续广播声讨管理员滥权第二季。实在拿不出什么好料了,就可以隐喻点管理员受共党指示,或者管理员拿了谁的好处,或是滥用基金会的资助来说事。好好玩的中文维基,好热闹的中文维基。乌拉跨氪 2014年9月12日 (五) 11:10 (UTC)[回复]
CU不相关,管理员认定傀儡封禁,当然不能一概算滥权。--Jimmy Xu 2014年9月12日 (五) 15:30 (UTC)[回复]
这次最多只能知道不是用了相同的IP。然后,即便真的查了,估计也只能看出“这是大部分时间在上海的两组IP”而已。--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20:51 (UTC)[回复]
这次具体情况不便透露,不过一般来说,CU确认不能推出就是傀儡(比如Chinuan12623的封禁申诉被接受了),CU不相关也不能推出就毫无关系(其一,现实中可能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其二,CU数据很好伪造;其三,那条理由里还有一项叫WP:MEAT)。说过很多遍了,行为证据很重要;也说过很多遍了,zhwiki没有SPI很遗憾,但你们有不清楚的地方能不能抓一个查核员问问,而不要自己拍脑袋想一些有的没的然后就开始大做文章?--Jimmy Xu 2014年9月12日 (五) 22:00 (UTC)[回复]
万一傀儡的问题实在辩驳不清,还有最后一种一劳永逸的方法,就是叫这两人都出动肉身去和维基人们见一面,不过身份验证是个难题。我们可以问他们一些和维基事务相关的问题,例如“你写过多少DYK?顺序是什么?”“你和XXX私下里联系过吗?”“那个签名是蓝底白字的用户叫什么名字?”如果这两人中其中一人是另一人请的托,有可能会不了解一些问题而露出破绽。我们也可以利用我们已经知道的信息,例如之前南方周末采访过守望者爱孟,记者可能会对他有一些印象。当然,现在估计社群还没到用这个方法的地步。--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20:51 (UTC)[回复]
……阁下给报销路费住宿费误工费?越说越离谱了。--Kuailong 2014年9月12日 (五) 22:06 (UTC)[回复]
上面的好像骂人...-- 2014年9月16日 (二) 09:24 (UTC)[回复]
自己看Wikipedia:聚会,想露个脸不是很难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2: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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