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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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主要领导
主任 贺龙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
组织上级机构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机构类型 政务院部门
行政级别 正部级
联络方式
总部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 1952年11月15日
撤销时间 1954年11月
接替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

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1952年11月15日设置的一个部门。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增设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决定为增强人民体质、开展体育工作,设置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

职责权限[编辑]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历史[编辑]

机构设置[编辑]

1953年2月27日, 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行文 (《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公文 (53) 中人二字第83号》) , 通知中央体委:“你委一九五三年编制, 经审查, 核定共编制239人, 计干部212人, 勤杂人员编制27人。”当时, 中央体委的全班人马就是从团中央调来的十几名干部, 由荣高棠黄中担任体委的正、副秘书长。尚缺近200名干部。

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机关设:

  • 办公厅
  • 干部训练司
  • 国际联络司
  • 运动竞赛司
  • 群众体育指导司
  • 学校体育司
  • 编审司
  • 计划财务司
  • 民族形式体育研究会

后又创建了北京体育学院、《体育报》、体育科研所等

组成人员[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苏尚尧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机构(1949-1990年)》.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3. ISBN 7505805045. D·54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