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地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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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地方道しゅようちほうどう),是根据日本道路法第56条,由国土交通大臣所指定的主要都道府县道路以及政令指定都市道路。被赋予主要干线道路的地位,与高速汽车国道普通国道共同负担区域交通,并由国家补助道路维护及管理的部分费用。

都道府县道路原则上需经过两个以上的市町村才能被指定为主要地方道。

指定历史[编辑]

至目前为止,已进行过六次的主要地方道指定,包括新指定、变更及废止。分别于下列日期所指定:

  1. 1954年(昭和29年)1月20日
  2. 1964年(昭和39年)12月28日
  3. 1971年(昭和46年)6月26日
  4. 1976年(昭和51年)4月1日
  5. 1982年(昭和57年)4月1日
  6. 1993年(平成5年)5月11日

第3次以后的主要地方道指定,都约于普通国道指定实施后一年所进行。

编号原则[编辑]

在路线查询标识和地图上多以绿色表示。原则上使用1~100编号,但以下地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