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果共和国签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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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刚果共和国的游客必须获得刚果共和国驻外机构之一签发的签证,除非他们来自免签国家或可在抵达时获得落地签的国家。

签证政策地图[编辑]

刚果共和国签证政策

免签[编辑]

以下5个国家持有生物识别护照的公民可以在没有签证的情况下访问刚果共和国最长90天[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护照持有人可免签入境。

贵宾邀请函持有人不需要签证。

巴西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外交或公务护照和葡萄牙土耳其外交护照持有人可免签入境[3]

与安哥拉签署了外交和公务护照签证豁免协议[4],该协议尚未生效。

落地签[编辑]

以下国家的公民可在抵达时获得落地签[7][6]

过境免签[编辑]

在同一天内有确认前往第三国的航班机票的乘客。他们必须留在机场的国际过境区,并有前往下一个目的地所需的文件。

参考资料[编辑]

  1. ^ Country information (visa section). Timatic. 国际民航组织 (IATA) 与 海湾航空. [1 April 2017]. 
  2. ^ 存档副本. [2019-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7). 
  3. ^ Under visa exemption agreement on 15 November 2012; from 13 July 2013 [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存档副本. [2019-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02). 
  5. ^ [2]
  6. ^ 6.0 6.1 https://mobile.twitter.com/Rwandamigration/status/1052212463935115264
  7. ^ Country information (visa section). Timatic. 国际民航组织 (IATA) 与 海湾航空. [1 April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