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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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斧(?—?),约生活于宋仁宗宋神宗年代,宋代志怪小说作家。

生平[编辑]

生平不可稽考。仅知其长辈曾任狱吏的官职。[1]孙沔《序》称他为“秀才”,说他“吐论明白,有足称道”。著有《青琐高议》前集十卷,从集十卷,别集七卷,内容多描写男女情爱,是宋代志怪、论议、纪传等综合体小说。每条目皆用七字标目,如“张乖崖明断分财”、“别传叙飞燕本末”之类,鲁迅认为“甚类元人剧本结末之‘题目’与‘正名’,因疑汴京说话标题,体裁或亦如是,习俗浸润,乃及文章”[2]。《四库全书总目》载有《清琐高议》共二十卷,所记皆怪异事迹。另著有《摭遗》、《翰府名谈》二十五卷,皆佚,曾慥的《类说》辑有部分佚文。

注释[编辑]

  1. ^ 《青琐高议》后集卷三《巨鱼记》说: “嘉祐年,余侍亲通州狱吏。”
  2. ^ 中国小说史略·宋元之拟话本》

参考文献[编辑]

  • 李剑国:〈青琐高议考疑〉,南开学报,1989年第 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