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共抗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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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连江县防空洞的对联标语“反共抗俄、杀朱拔毛
1953年,台湾台东鹿野乡敬老会全体合影。背后建物,以超过两人宽的中文字体,由右至左书写着“反共抗俄”字样。图来自:台东文化局

反共抗俄为1950年代到1960年代中华民国政府自由地区)所施行的重要基本国策及政治宣传。其中,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则指苏联苏俄)、苏联共产党。该国策基准为首先认定苏俄为侵略者,其次指出靠苏俄帮助的中共汉奸,并以国家民族生存为诉求,对所辖台湾民众大力宣传以深植人心。

当时主导反共抗俄国策的中华民国政府为因国共内战撤退至台湾。该国策历经总统蒋中正(五任)、严家淦蒋经国任内,直到1980年代初期,才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国策取代。

源起[编辑]

1922年,于中国广州成立的国民党军政府,在政权领导人孙中山主导下,采取联俄容共的国民党重要决策,史称第一次国共合作。1925年,孙中山去世,以西山会议派为主的反共者,在上海成立“国民党中央党部”,与广州国民党中央相对抗。西山会议派反对汪精卫的联共,与长期支持“联俄容共”的国民党内部以廖仲恺、邓演达为首的左派不合。1926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弹劾西山会议派的决议,决定永远开除邹鲁、谢持的党籍。1927年蒋中正发动清党后,通令取消“打倒西山会议派”的决议,恢复邹鲁等人党籍,同时停止与苏联的合作,打击邓演达为首的国民党左派。在蒋中正取得政权后,以清党为由,使用捕杀共党人士为手段,将共产党逐出国民党的势力范围。之后至1945年,国民党与共产党在中日战争中虽有短暂合作,但总括而言,“反共”常为国民党主要政策之一。

1952年所立写着“移山填海,反共抗俄”字样的兵工建设纪念碑

1949年,国共内战加剧,国民党主政的中华民国中央政府于战事失利后,从中国大陆辗转撤退至台湾。1950年,以复行视事为由重新取得国民党党内权力的蒋中正,重新主导由国民党建构的中华民国政府。以台湾为政权根据地的政府,除了不承认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且以本有反共政策,配合美国兴起的反共主义,建立反共抗俄的基本国策与政治宣传来对抗中国共产党建立的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争取国际支持。

反共抗俄基本论[编辑]

1949年10月9日,《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国庆纪念告全国军民同胞书》:“反共抗俄,实为我中华民国存亡、三民主义成败的决定关头。”

1952年10月10日,中国国民党第七次全国党代表大会召开,蒋介石指示四项任务。[1]10月16日,全会通过蒋交议之“反共抗俄基本论”,为中国国民党今后思想言论行动遵从之准则。[1]该大会通过的四项重大决议当中,除了第一项,将“中国国民党总章”,改为“中国国民党党章”,并确定中国国民党属性为“革命民主党”外,其于二至四项,均以反共抗俄有关。大会直至10月20日闭幕。至此,反共抗俄成为中华民国重要国策。

  • 第二项:接受总裁(蒋中正)交议之《反共抗俄基本论》,以为今后反共抗俄思想言论及行动依据之准则。
  • 第三项:通过“中国国民党政纲”暨“反共抗俄时期工作纲领”。
  • 第四项:为团结中国青年参加革命战斗,特拟具本党反共抗俄时期青年运动纲领案。

这里面,作为反共抗俄准则的《反共抗俄基本论》共有:“前言”、“俄国帝国主义的侵略传统”、“反共抗俄战争的特质”、“国民革命的本质与方略”、“三民主义的哲学观点”、“三民主义现阶段的提纲”、“汉奸必灭”、“反共必胜”、“侵略必败抗俄必成”及“反共抗俄总目标”等章节。其内容详述“反共抗俄的形势”;“如何因应苏俄和‘共匪’夸大而抹杀事实的宣传方式”;“绝不能不先把‘共匪’虚伪宣传所造成错误观念加以澄清”等等总重点工作。

相关法规[编辑]

1951年,正在上课的台湾学生。黑板上写的课程大纲是“奉行三民主义”、“拥护反共抗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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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国策”原属《中华民国宪法》之一部分,惟在中国国民党专政时代,党之基本政治纲领与基本国策于性质上发生混同之情形。是以,反共抗俄形同未明订于宪法本文之的“基本国策”,中国国民党、中华民国政府所属立法院行政院,依“国策”通过或订定多项以“反共抗俄”为主要任务的实施方向、中华民国法律及组织。而以纲领条例办法相关提案、法律为主的配套措施,范围包含教育、内政、军事等。诸如:

  • 反共抗俄战士授田条例》:曾参加反共抗俄作战,除因有叛国行为或逃亡而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外,其余在台离营之退除役无职军官,领有退伍除役证明书,且现居住台湾地区者,视同已发给授田凭据,依本条例之规定处理。(第十条)
  • 《反共抗俄立功人员奖叙条例》:应予奖叙之立功人员如左:一、在接战地区或敌后地区工作者。二、在后方担任反共抗俄之特殊任务或专门技术工作,对战地军政有重大贡献者。而立功人员应予奖叙之功绩如左:一、收复失地者。二、协助国军作战建有功绩者。三、担任反共抗俄设计、宣传、情报、策反各项工作具有功绩者。四、担任军工技术工作有重大发明或改进裨益军事者。五、以人力、物力、财力直接协助反共抗俄工作者。六、对敌方人力、物力之争取,防止敌人之各种破坏动作,及巩固我方军政组织,确有成效者。七、担任与反共抗俄有关之动员工作,著有功绩者。(第二条、第三条)
  • 《反共抗俄战士授田施行细则》
  • 《印刷品加印反共抗俄宣传标语须知》
  • 《印制品加印反共抗俄宣传标语办法》

属于国民党内部之政治纲领:

  • 《反共抗俄时期工作纲领》
  • 《反共抗俄时期青年运动纲领》

相关社团[编辑]

运动手册[编辑]

  • 《反共抗俄救国军》
  • 《反共抗俄总动员运动手册》

宣传[编辑]

一九五零年代在台湾台东县绿岛乡的“消灭万恶共匪”标语

在宣传方面,于中华民国内政部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分别颁布的《印刷品加印反共抗俄宣传标语须知》及《印制品加印反共抗俄宣传标语办法》等法律限制下,规定所有机关行号或私人印刷品,举凡月历、包装纸、火柴盒、信纸、电影票、商业宣传单、日记簿、报章及杂志等,均强制打印反共抗俄标语,并规定台湾各县市警察局及其民间团体,必须“随时检查劝戒不配合业者”。其中,还列举了《奉行三民主义,拥护反共抗俄》、《增产报国,反共抗俄》、《反共抗俄、收复河山》、《打倒苏俄帝国主义、消灭朱毛匪帮”》等多条参考标语提供予印刷业者使用。

除了印刷之外,也有内文以“是色魔”、“勾成奸”等字眼替代“人之初”、“性本善”的《反共抗俄三字经》出版。另外,配合国策宣传的主要军歌《反共抗俄歌》由蒋中正亲自作词:

打倒俄寇,反共产,反共产;
消灭朱毛[a],杀汉奸,杀汉奸;
收复大陆解救同胞,服从领袖完成革命;
三民主义实行,中华民国复兴;
中华复兴,民国万岁,中华民国万万岁。

改变[编辑]

因应台湾与中国大陆的两岸情势稍缓及国际情势改变,台湾的反共抗俄国策日渐随各项办法条例不再施行或取消而有所变动。1970年代,中(共)苏两国交恶,反共抗俄国策更动为“反共复国”。1980年6月,蒋经国提出“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主张”取代“反共抗俄”或“反共复国”国策,且顺利成为中国国民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纲领。之后,并有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同盟等组织的具体落实。

参见[编辑]

注释[编辑]

  1. ^ 朱毛死后改为“消灭匪帮”

参考资料[编辑]

引用[编辑]

  1. ^ 1.0 1.1 陈布雷等编著,《蒋介石先生年表》,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8年6月1日,第71页

来源[编辑]

  • 张瑞桢. 走過威權年代,笑看反共標語. 2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9). 
  • 李筱峰,《蒋政权“反共抗俄”的政治迷思史料举隅》,《台湾史料研究》半年刊
  • 中国国民党万维网,历届全代会
  • 蒋中正,《反共抗俄基本论》,1952年
  • 许嘉文,《台湾乡土教育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