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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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TAIWAN PULP & PAPER CORPORATION
成立1946年5月1日(77年339天)
代表人物简鸿文
余美玲
总部 台湾
台南市新营区南纸街94号
产业造纸业
营业额新台币43.47亿元(2016年)
息税前利润新台币-2.31亿元(2016年)
净利润新台币-2.59亿元(2016年)
资产新台币84.6亿元(2016年)
实收资本额新台币40.20亿元
网站http://www.tppc.com.tw

台湾纸业,简称台纸台湾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化工与化学产品制造等。于1946年5月1日,最早是由中华民国政府征收五间原为日资的纸厂合并形成的国营企业。1954年后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转为民营化

历史[编辑]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投降撤台,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原属日资的台湾制纸株式会社(台北士林),与台湾兴业株式会社(宜兰罗东)、台湾纸浆株式会社(台中大肚)、盐水港纸浆工业株式会社(台南新营)、东亚制纸工业株式会社(高雄小港)等五间纸厂以及林田山林场合并,收归国营。1946年改组为台湾纸业公司,隶属行政院经济部

1953年,中华民国政府实施耕者有其田政策,以台湾纸业与台泥工矿农林等国营企业股票来补偿地主的损失。1954年11月,台湾纸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转为民营公司。

1958年开始,台湾纸业进行分拆。高雄小港厂出售给台湾水泥。罗东厂及林田山林场,由公股保留,改组为台湾中兴纸业,改隶属台湾省政府。1960年,士林厂出售后,改组为士林纸业。台湾纸业只保留台中大肚厂与台南新营厂。

1983年4月,由于历年亏损过多,台湾纸业大肚厂与新营厂同时停工;同年9月,新营纸厂再行复工。而大肚厂在1984年开始办理城市规划变更。至1985年后,公股完全释出,台湾纸业成为完全的民营企业。

1988年,台湾省政府通过台湾纸业大肚厂土地变更,大肚厂土地由工业区变更为住宅区及商业区。

1993年,因为国际纸浆价格下跌,台湾纸厂新营厂再度停工。

1994年,台湾纸厂开始转型,进行多角化经营,投资越南纸厂等海外事业。完成大肚厂土地重划工程,开始出售预售屋。新营纸厂也复工。

2016年,停止浆、纸生产,并开创电子级盐酸,同时维持既有的化工产品。

2020年6月1日终止上市及停止公开发行。[1]

争议[编辑]

2017年2月13日,台纸股东会发生闹双包,总经理余美玲召开记者会,台纸公司作法,预计在2017年3月13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长简鸿文登报指出和旺公司宋正一接掌台纸其中一席监察人,并决议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让监察人“死而复生”,余美玲痛批简鸿文,“导演出来的一出戏”,严重扰乱台湾证券金融市场秩序,对此简鸿文缺席原本预定券商公会活动,电话也只有秘书接听,尚无回应。[2]

参考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