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雅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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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雅淑
 中华民国任务型国民大会代表
任期
2005年5月30日—2005年6月7日
选区全国不分区(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多数票1,647,791(42.52%)
 中华民国第4-5届立法委员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5年1月31日
选区台北县第三选举区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66-08-12) 1966年8月12日57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县汐止镇
(今新北市汐止区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配偶林志男
学历
经历

周雅淑(1966年8月12日),台湾政治人物,台湾台北县汐止镇(今新北市汐止区)人,民主进步党籍,现任立法院顾问。曾任台北县议员立法委员。其父是公车司机。其妹周雅玲曾任台北县议员,为现任新北市议员。堂姐夫曾任汐止市市民代表。其夫林志男是警察,曾任台北县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巡官,曾被借调内政部警政署公关室科员。

经历[编辑]

1996年6月26日,汐止镇长(当时汐止镇尚未升格为汐止市)补选,民进党征召时任台北县议员的周雅淑参选,中国国民党(国民党)提名台北县议员黄建清参选;开票结果,周雅淑当选汐止镇第十二届镇长,成为汐止镇第一位女镇长。周雅淑汐止镇长任内,延续前任镇长廖学广的“镇长税”政策;但为避免重蹈廖学广时代镇长税“于法无据”之争议,故依据台北县汐止镇民代表会通过的《鼓励营建厂商自愿回馈地方建设方案》向建商课征回馈金,取得镇长税新台币三千四百多万元。1998年,周雅淑争取连任镇长失利,败给廖学广之妻周丽美

1997年9月,周雅淑说表示,廖学广汐止镇长任内,据说几家缴纳钜额镇长税的建商都能顺利推建案,把关过松造成汐止的山坡地遭过度开发;廖学广驳斥此说,并强调,镇长的权力很有限,镇长需于开发案动工前出示证明表示汐止镇公所会清运垃圾,汐止镇公所于发使用执照前核发无损害公共设施证明并征收镇长税[1]

2001年,周雅淑连任第5届立法委员。

2003年4月10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688号判决”,周雅淑要求廖学广与周丽美民事赔偿案发回台湾高等法院审理,理由为“本件事实既未臻明了,本院自无从为法律上之判断”。2003年9月6日,周雅淑征收镇长税案,士林地方法院依《中华民国刑法》第129条“违法征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周雅淑提出上诉。

2005年5月,周雅淑递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委员悬缺,成为公平会委员。2005年5月14日,周雅淑当选民进党任务型国代;由于当时公平会主任委员黄宗乐告知周雅淑必须退出政治活动,周雅淑向公平会请假一个月以进行《中华民国宪法》第七次增修。2005年9月29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认定镇长税为“不依法行政”、“巧立名目强募不乐之捐”,驳回周雅淑的上诉;但考量周雅淑并非为个人私利,而是因欠缺程序正当性而触法,恶性不大,故依《中华民国刑法》第129条“违法征收罪”判处周雅淑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定谳。2006年4月,周雅淑产下长子。2007年3月,周雅淑产下女儿。2009年1月31日,周雅淑的公平会委员任期届满,离开公平会。

2011年3月25日,民进党公布新北市第六选举区区域立委党内初选结果,周雅淑代表民进党参选该区区域立委,但台湾团结联盟(台联)的萧贯誉也有意在参选该区区域立委,最后仍由周雅淑代表泛绿参选该区区域立委。2012年1月14日,国民党的林鸿池当选新北市第六选举区区域立委,周雅淑落选。

2022年3月10日,时任立法院顾问洪慈庸向立法院长游锡堃递出辞呈表示将离开立法院,其遗缺由周雅淑接替,并于3月15日上任。

参考文献[编辑]

  1. ^ 康添财、林莹秋、韩嵩龄. 老汐止人談汐止的開發問題 大財團蠶食鯨吞我們的山坡地. 《商业周刊》第511期. 1997-09.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