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补帖 (电脑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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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补帖本来是指补药,1990年代随着光碟刻录技术的普及,在台湾出现许多人在电脑卖场周围,或是在网络上让人下单,贩售许多刻录各种商业软件于一张的盗版光碟,这种盗版光碟因为其“内容丰富”的特性,于是被俗称为大补帖,简称补帖,或是拼音缩写“DBT”[1][2][3][4][5]。因为大补帖原本就是台湾泡面的品牌之一(见大补帖 (品牌)),所以这类盗版光碟有另一黑话:“泡面”,因此在台湾当人们要购买盗版光碟时,也往往会说要买“泡面”。在2000年后随着宽频网络的普及,大补帖也逐渐被各种FTP站、P2P文件交换所取代。

不过若只是将免费软件、共享软件或自由软件集合在一张光碟中也能称为大补帖,故大补帖不一定是非法的。

1995年左右,光碟开始普及,一张CD-ROM的容量和原本主流的携带式存储装置3.5吋磁碟片相比,足足大上上百倍,原本许多软件都以磁碟片为平台,常常容量不足10MB,于是容量超过600MB的光碟便能一口气装下非常多的软件。当时台湾盗版技术盛行,电脑科技发达,便有人利用此项特性,大量压片光碟,内含众多磁片时代软件,让获取这些盗版光碟的人都为之一亮,内容丰富震撼当时的用户,而这些光碟就被称为大补帖。

举例来说,一张游戏大补帖可能包含了非常多MS-DOSWindows 95下可执行的游戏。

后来,软件容量愈来愈大,一张光碟能包含的软件数目不再令人震惊,而且政府开始重视盗版扫荡,大量压制盗版光碟的公司大半消失,大补帖一词渐渐消失在流行的洪流中,许多盗版软件光碟可能也只含一到两样软件而已,不再给人“大补帖”的感觉。

2004年左右,台湾宽频网络更是开始普及,软件间传输更为简便,渐渐不再需要利用光碟搭载。

至今,网络上有非常多软件可供获取,可能是合法,也可能是非法,总之利用网络获取基本软件在台湾已经是非常普通的事情。即便DVD容量又是CD的五倍以上,但人们已经鲜少需要用一张光碟来携带大量的软件了。

2009年起,随着光碟宽频网络技术的普及导致网络带宽的壅塞及饱和,在台湾出现许多在游戏商店周围、或是在电话上让人预定选购,贩售许多次世代商业电玩软件于整颗硬盘的新式销售手法;这种盗版硬盘因为其“内容丰富”的特性,于是被俗称为WII大补碟、PS2大补碟、PS3大补碟、X-BOX大补碟、X-BOX 360大补碟、蓝光电影大补碟,将商业正版游戏直接备份至硬盘再透过USB链接次世代主机。

相关[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章忠信. 郵寄購買大補帖光碟被抓之責任?. 法源法律网. 2003-01-24 [2016-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30). 
  2. ^ 檢舉盜版光碟或大補帖,是否有檢舉獎金?. 台湾法律网. 智慧财产局. [2016-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03). 
  3. ^ 盜拷集團侵權3億 江蕙盜版CD水漲船高. 自由时报. 2015-01-09 [2016-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2). 
  4. ^ 新使者雜誌 第52期 現代的工作倫理. : 26–29页 [2016-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7). 
  5. ^ 竊取知識的新經濟獲利豐 盜版光碟交易破壞資訊社會生態. 淡江网络新闻报. [2016-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