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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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44″N 120°46′10″E / 22.67889°N 120.76944°E / 22.67889; 120.76944

好茶村
地图
坐标:22°40′44″N 120°46′10″E / 22.6789°N 120.7694°E / 22.6789; 120.7694
国家 中华民国
县市屏东县
乡镇市区雾台乡
区划6邻
面积
 • 总计41.56平方公里
人口(2019年12月)
 • 总计547人
 • 密度13.16人/平方公里
 • 户数182
 性别比:88.62
(男性257人,女性290人)
户口资料:内埔户政事务所
时区国家标准时间UTC+08:00
村里代码10013270006
鲁凯族好茶旧社
Kochapongan(古茶布安)、家者惹也社
好茶旧社、旧好茶
位置屏东县雾台乡
建成时间可溯及14世纪
类型登录等级:国定古迹
登录种类:石板屋
评定时间1991年5月24日
详细登录资料
材料灰黑色板岩及页岩等
屏东县雾台乡好茶旧社
Kochapongan(古茶布安)、家者惹也社
好茶旧社、旧好茶
位置屏东县雾台乡
类型登录等级:文化景观
登录种类:神话传说之场域
评定时间2011年7月28日
详细登录资料

好茶部落鲁凯语Kucapungane排湾语qucapungan,汉译古茶布鞍家者惹也社)是台湾屏东县行政区隶属雾台乡的其中一个村。位置在中央山脉大武山山区背脊面,分为Shikiparichi(古好茶)、无人常住的国定古迹与文化景观-好茶旧社(旧好茶)、Tulalegele(新好茶)、古查布鞍(新新好茶),部落居民大多为台湾原住民鲁凯族。1970年代旧好茶村搬迁隘寮南溪岸旁的新好茶村,2009年因八八风灾淹没新好茶而于2010年与三地门乡大社村、玛家乡玛家村的居民一同迁至玛家乡玛家农场的成立礼纳里部落(行政区各自隶属原乡镇)。

历史[编辑]

旧好茶[编辑]

在当地世代流传的口述传说中,七百多年前好茶当地人的始祖Puraruyan从台东地区的Shikiparichi(位于太麻里的Tavoari和今天的知本地区之间,即古好茶)带着一只台湾云豹前来雾头山狩猎;当他们来到Kucapungane附近的Karuskang时,云豹喝到了当地瀑布甘甜的山泉水便不愿再度启程前行。始祖于是在当地勘查环境,并确认该地为适合居住之地;后来,他回到部落带领族人越过中央山脉前来这被称作Kucapungane的地方定居。该地因此被称为“云豹的故乡”,当地的鲁凯人也自称“云豹的传人”,并以云豹为其神兽,复订下禁猎云豹的习俗。该地即为好茶旧社,又称旧好茶,位于雾台乡西南隅、南隘寮溪北侧的一处陡峭悬崖,标高约在海拔950米到1050米之间,以其石板屋建筑文化闻名,现也被立为国定古迹。[1][2]

日后,因人口增加、部落规模扩大,当地部分居民开始移居至附近成为阿礼、雾台与神山等社群。好茶部落亦普遍认为为鲁凯族发源地之一。此外,当地居民过去也曾为争夺资源与其西南及西北的达来、马儿、排湾等部落相互征战与猎首。[1][2]

新好茶[编辑]

1980年,台湾省政府经评估后,特地以地形不适居住为由,将其整鲁凯部落迁村至南隘寮溪、好茶溪交会口东岸一个名为Tulalegele的地方,并结合旧村规划为屏东县原住民文化园区重要据点,该地被称为新好茶,惟新居场所地处偏僻,且为古代鲁凯、排湾族的战场,被视为不祥之地,且仍有土石流威胁及年轻人力外出就业等社会问题。

1993年,经济部水利署预计动工兴建玛家水库。因好茶村处于玛家水库的影响范围之内,为配合兴建计划,中华民国政府曾尝试要求好茶村居民配合迁村。但由于玛家水库使用期间只有10年,且大武山属于生态敏感带,一旦开发将使生态区内许多特有生物栖地受到严重冲击。[3]而松软的地质在开发水库后如遇大雨,将可能造成崩塌,危及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好茶村居民曾经联合各界发起请愿要求以大武山生态园区取代玛家水库。反玛茶水库的请愿运动者台邦‧撒沙勒亦曾经率员至屏东县政府以和平唱歌跳舞的方式表达反对玛家水库兴建的决心,并因而被屏东地方法院以违反集会游行法为由判处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罚金。[4]台邦‧撒沙勒的判决唤起了各界的注意力,并使排湾族、鲁凯族的原住民和环保人士结合以反对玛家水库。[5]并最终使水利署做出让步,停止兴建玛家水库。[6][7]

新新好茶[编辑]

八八风灾过后,新好茶再度迁村至玛家乡礼纳里,成为雾台乡的飞地,是为新新好茶[8]。而原来的新好茶,已遭灭村,除了位于最高地势的好茶教会外,全遭掩埋[9]

参考资料[编辑]

  1. ^ 1.0 1.1 采义科技有限公司. 國定古蹟環景導覽 - 魯凱族好茶舊社. view.boch.gov.tw. [2016-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1). 
  2. ^ 2.0 2.1 魯凱族好茶舊社.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19). 
  3. ^ 停止興建瑪家水庫請願書及替代方案. 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 1994-08-12 [2016-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8). 
  4. ^ 代繳拘役易科罰金之聲明. 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 1995-10-12 [2016-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7). 
  5. ^ 堅決反對瑪家水庫的開發連署聲明. 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 1997-06-25 [2016-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6). 
  6. ^ 國立高雄大學數位論文典藏 (PDF). [2016-12-2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12-21). 
  7. ^ 1993年反建瑪家水庫 召集人遭拘役. 原视新闻网. 2012-03-14 [2016-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9). 
  8. ^ 屏東霧台 深入舊好茶部落. 苹果日报. [2016-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1) (中文(台湾)). 
  9. ^ 林倩如. 【八八風災七周年國賠系列】文資滅失 好茶國賠第一案. 环境资讯中心. 2016-08-11 [2020-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6). 

连结[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