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马签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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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民入境 巴哈马前必须从巴哈马使领馆英语List of diplomatic missions of the Bahamas处取得签证,某些情形下签证亦可从英国使领馆处取得。而享有豁免签证或落地签证资格的国家的公民则无需申请签证,即可前往巴哈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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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哈马签证政策

签证政策[编辑]

除另有说明,以下120个国家/地区的公民无需签证即可访问巴哈马3个月:[1][2][3]

1 – 比利时,丹麦,希腊,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和英国(仅英国本土公民)可以入境停留8个月,其他类型的英国护照和剩余国家入境可以停留3个月。
2 – 可以入境停留8个月
3 – 美国本土居住的美国公民可以入境停留8个月;在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美属萨摩亚,波多黎各和美属维尔京群岛居住的美国公民可以入境停留3个月。
4 - 包括永久居民卡持有人在内可以入境停留最多30天的。

持给海地的外交或公务护照以及古巴的外交、公务或官方护照都不需要巴哈马签证。

 印度签署了外交和公务护照免签证协定,但尚未批准。[4]

落地签证

拥有加拿大、英国、美国或申根成员国签证的 印度公民,可以免签证入境停留最多90天。

游轮乘客[编辑]

往返巴哈马的游轮乘客必须要申请入境签证,[5]进入和离开必须乘坐游轮。[5]

访客统计[编辑]

到达巴哈马的大多数游客来自以下国家:[6]

国家 2015 2014 2013
 美国 1,146,272 1,107,328 1,067,355
 加拿大 151,739 144,141 123,744
 英国 28,022 23,831 24,006
 法国 13,353 13,288 14,004
 德国 9,906 10,059 8,934
 意大利 8,815 9,102 8,362
 巴西 8,388 9,350 8,880
 牙买加 不适用 不适用 6,291
 瑞士 5,751 5,489 5,045
 阿根廷 5,090 4,805 5,047
合计 1,483,915 1,427,066 1,365,586

参见[编辑]

参考[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