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奎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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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奎书院
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初定单位
地点江津县白沙区黑石山
时代
编号50
登录1987年1月23日
聚奎书院
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点江津县高屋乡
时代
编号55
登录1992年3月19日
聚奎书院
第一批重庆市(直辖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点江津市白沙镇黑石山
时代清代
编号139
登录2000年9月7日

聚奎书院位于重庆市江津县白沙区黑石山,文物遗址年代为清,1987年1月23日列为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初定名单[1]。1992年3月19日列为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2000年9月7日列为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3]

注释[编辑]

  1.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重办发〔1987〕16号,1987年1月23日
  2. ^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重府发〔1992〕52号
  3.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渝府发[2000]83号,200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