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诸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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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诸动机(英语:Appeal to motive),或称诛心论诛心之论,是诉诸人身谬误的一种,系借由质疑提出主张者的动机,而论证或明示暗示其主张不合理。主张者背后特定的动机或利害关系只是提出论述的一种可能,未必就是提出论证的真正原因。

质疑动机并不是完全不合理的,但不能只因主张者提出某项论证就质疑主张者背后必然有某种动机,就否定该论证,就算论者真的有某种动机,也不代表论者的论证是无效的。论证的有效性和论者的提出这论述的理由是否是可接受的这两点,是彼此独立的,论者是否有某种不可告人的动机或利害关系,和论证本身是否有效无关。没有私心的人提出的论证未必是真的,因为利害关系而提出的有利自己的论证也未必是假的。

一个例子是看到政治人物或知名人士在公开场合声称“死刑定谳就该执行”,或者政府突然执行死刑,就声称政府只是在挽救低迷的民调,或者在替选举造势,或者政治人物和知名人士是在消费受害者炒知名度,并进而明示或暗示这些人不该有如此的理论或者政府不该执行死刑等,这种质疑就有借由犯下诉诸动机谬误的嫌疑。

除了用论者可能的动机来否定某个论证是犯了诉诸动机的谬误之外,因为论者可能有某种动机,就假定论者一定有某种动机,也同时是犯了诉诸可能的谬误。

示例[编辑]

  • “裁判判决韩国队获胜,但裁判也是韩国人,因此裁判的判决不可信!”

裁判判决是否成立,和裁判的国籍无关。要质疑裁判的裁决,应当从裁判本身的判决入手。

  • “你支持政府修改宪法,美国政府给了你多少钱?”

修改宪法是否合理,和支持修宪的人的身份无关。要反对修改宪法,应当从修宪案的内容本身和可能因此造成的影响入手。

  • “这个网红支持这位政客根本是在炒知名度和民众支持,这样根本是消费受害者!”

一个政客是否得力,和支持他的人能因此得到多少好处无关。要反对政客,应该要拿出确实和政客相关的理由。

  • “这个女权主义者曾经就xxx行动发声,一定是收了美国人的钱宣传自由民主的思想!”

一个人是否支持女权主义,是否为某行动发表自己的看法,与其发声后的收获无关。要对某位持特定观念的人提出批评,应该指出观念中存在的问题,而非煽动民族主义人身攻击。

参见[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