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牛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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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牛獒
英文名
Bullmastiff
原产地
英国

斗牛獒(英语:Bullmastiff)是一种大型的犬种。其正式记载的历史大约从1860年的英国开始,有部分繁殖者相信在这年期之前数世纪,已经出现。在当时英国的贵族,会在他们巨大的庄园里建立猎场,同时饲养大量动物作为狩猎用途。而当时的社会环境相当艰难,贫穷的人根本没有金钱购买肉类作为食物。祇能偷偷地在这些贵族的猎场盗猎动物。当时的法律偷猎是一项严重罪行,会被判处死刑,或送往国外。但亦不能阻止偷猎的活动。盗猎者亦都明白被捉拿后的惩罚,所以会对猎场守卫作出强烈反抗。经常都会发生人命伤亡事件。而猎场守卫为了保謢自己生命安全,唯有利用只来守护。当时一般贵族都会饲养一些大型犬,保护他们的堡垒,由其喜爱一些高贵和优雅,长着漂亮的长毛大型犬。但对于外貌粗野,短毛的獒犬,就不大喜欢。通常会送到自己的农场作守卫之用。而猎场守卫就选取了这些高大,强壮的獒犬用作守卫。而盗猎者就会用一种称为lurchers混种灵提犬作为盗猎犬,守护猎场的獒犬虽然高大强壮,但就不灵活,缺乏耐力及侵略性。猎场守卫虽要一种强壮,沉静,无畏无惧,敏捷和充满爆炸力的种。这时候在英国中下层流行饲养一种称为斗牛犬的品种,它符合了猎场守卫的要求,只是细小一点。正好补偿獒犬的缺点。他们将两个品种结合,成了今天的斗牛獒。它亦有另一个别名猎场守卫者。早期的斗牛獒样貌同现今不太相似,主要是在二十年代,有很多不同系统的斗牛獒出现,直至到1924年制定出必须三代都是斗牛獒配对繁殖,方可注册。而同时以60%的獒犬和40%的斗牛犬配种模式给与繁殖者参考。但在二十世纪初的斗牛犬同早期已经有很大变化,得出的结果,就是现今的斗牛獒

以往的猎场守卫特别喜欢虎班毛色,因为在晚上不容易被发现,黄色品种在月光的照射下容易被盗猎者发现。

一般外貌[编辑]

充满力量的结构,展现强大的爆发力,敏捷而充满活力,绝不会有累赘的感觉。注意力强,机警,忠心。头大,从任何角度观看都呈正方型,整个头额的圆周相等于肩膊至地面的高度。嘴短,长度等于整个头部的三分之一,阔度与深度相等。平齿咬合,轻微倒及咬合接受。短毛,毛色有不同深浅虎班,鹿黄至火红,任何毛色都必须保持着黑脸谱的特点。

  • 体高雄犬63.5至68.5厘米,雌犬61-66,厘米。
  • 体重雄犬50至59公斤,雌犬41至50公斤。

来源美国犬业俱乐部

名犬[编辑]

韦基舜与果种

香港犬坛的年长者都熟悉在六十年代,有一头很出名的斗牛獒。当年风魔了很多爱好纯种犬的人士,亦是首次有中文报章争相报导。它的名字叫果种(Pip),主人就是社会名人韦基舜先生。当年韦先生花费二万多元,从英国引进到香港。由于当时犬只是不能用飞机运送,须交由只经海路运送,但运返香港时,遇上稣彝士运河发生事故,航道受阻,结果花了三个月才运送到香港。早期很多人都不孰悉这是什么种,误会它的名字果种就是品种的名称。果种参加五届狗展,荣获四届全场冠军。它本身出自英国著名犬舍Buttonoak。它父亲是1958年的克鲁夫狗展Cruft全场后备总冠军。当年的评审员有世界知名,己故美国Mr. Maxwell Riddle,他曾经两次到香港担任评审工作。他在1962年接受访问时说,我曾经在世界各地评审超过五个以上的大规模斗牛獒单独展,果种在我首次来港评审时它应是幼犬,我已预测它将来是明日之星。今天我可以确定没有错,它无论到世界各地都会胜出,它有一个完美的体格,充满力量、醒目、永远都受人注目。 韦基舜先生除了是果种的主人亦是全世界首位将传统中国沙皮犬引入参加犬展的人士。

参考文献[编辑]

  • THE BULLMASTIFF: PEERLESS PROTECTOR,by Jack Shastid and Gerry Roach.
  • EVERYONE'S GUIDE TO THE BULLMASTIFF,by Carol H. Beans
  • RAISING THE BULLMASTIFF,by Mona Webb
  • BULLMASTIFFS TODAY,by Lyn Pratt.
  • THE MASTIFF AND BULLMASTIFF HANDBOOK,by Douglas Oliff.
  • 吾土吾情,韦基舜.
  • k9q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