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毓棠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黄毓棠(?—?)广东新宁县人,清末立宪派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黄毓棠是清朝举人。1905年4月,余灼同黄毓棠等人将陈宜禧等筹办新宁铁路的经过和宗旨具文,禀请新宁县知县陈益转奏立案,以图使政府批准新宁铁路实行商办。[1]后来他任资政院议员。[2]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8年,台山县(由原新宁县改称)富绅黄毓棠、香港商人陈吉桥等人亲自拜访广东督军莫荣新,请求莫荣新派兵清剿台山海匪。莫荣新遂派黄兴业标统进剿陈祝三等海匪。经过一个多月的清剿,台山海匪被消灭不少,但陈祝三仍然在逃。[3]

参考文献[编辑]

  1. ^ 近代华侨投资国内企业史资料选辑:广东卷,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443页
  2. ^ 张朋园,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 (1909-1949):晚清以来历届议会选举述论,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281页
  3. ^ 冉光海,中国土匪,重庆:重庆出版社,1995年,第2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