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监狱挟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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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22°35′23″N 120°23′54″E / 22.589647°N 120.398209°E / 22.589647; 120.398209

高雄监狱挟持事件
位置 中华民国台湾高雄市大寮区法务部矫正署高雄监狱
日期2015年2月11日至2月12日
2月11日1538时许至2月12日清晨5时许(UTC+8
目标越狱[1](失败)、狱政诉求
类型夺枪、挟持人质典狱长陈世志、戒护科长王世仓
武器2把裁缝剪刀、6把中华民国205兵工厂制T75手枪、4把T65K2突击步枪及223发子弹
死亡6人(6人均为嫌犯)
受伤5人
受害者替代役役男眉心剪刀顶伤及狱方人员郑惠仁左脸颊剪刀划伤约20针、廖智达右背部剪刀刺伤、林尚瑜颈部剪刀划痕(约25公分红痕)、吴德晋左大腿剪刀刺伤
主谋郑立德
参与者黄子晏、靳竹生、秦义明、魏良颖、黄显胜
防守者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法务部矫正署高雄监狱
动机不满刑事政策三振法案不得假释

高雄监狱挟持事件是2015年2月11日至12日,一起发生于台湾高雄市大寮区高雄监狱(俗称大寮监狱)的受刑人挟持人质事件,而这事件也是台湾狱政史上首次狱政干部被挟持事件[2]。过程中参与受刑人挟持了监狱典狱长等人作为人质,最后6名挟持人质的受刑人自杀身亡[3],包括典狱长等人质均平安获救[4]

2月11日16时,郑立德等6名受刑人,打伤两名管理员后挟持人质、典狱长,而受刑人抢夺6把半自动手枪及4把步枪,以及223发子弹[5]。尽管受刑人企图挟持人质越狱逃亡,但在东侧门遭到率先赶到的6名警察以火力拦阻而未成功,之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紧急调派超过300名荷枪实弹警员包围监狱对峙[1]。其后郑立德要求中华民国政府撤除守备警员、提供车辆予其逃亡,但警方拒绝。经过与警察的一夜对峙,戒护科长王世仓于翌日清晨3时获释。至清晨5时,6名参与挟持事件的囚犯全部持长枪饮弹自杀身亡,典狱长陈世志平安走出,整起监狱挟持事件历经14小时多才结束[4]

嫌犯[编辑]

高雄监狱挟持事件带头的受刑人是有黑帮背景的郑立德,是竹联帮尊堂高雄分会长,曾经涉及有组织犯罪、枪械、盗窃等罪行,并且以作风凶残著称。在12年前郑立德曾经因为涉嫌持枪勒索而入狱,3年前则因为车祸肇事使人死亡及利用他人顶罪,而被判28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其余5名参与挟持人质的重刑犯还有黄子晏、靳竹生、秦义明、魏良颖、黄显胜,所涉及的罪行包括贩卖毒品、强盗及窃盗等,全部人被判监25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六人皆为男性,累进处遇4级之再犯或累犯,配业10工场。[6]

受刑人姓名 年龄[7] 所犯罪行与判刑[6]:1 备注
郑立德 47岁 犯杀人、毒品、枪炮、伪造文书等罪,累犯,判处有期徒刑28年6月 2013年12月13日移监[6]:1、前竹联帮尊堂高雄分会长[8]
秦义明 43岁 犯盗匪罪判处无期徒刑,被撤销假释应执行残刑25年、另犯强盗罪判21年,累犯,合计有期徒刑46年,符合三振法案,不得假释 2013年12月11日入监[6]:1
靳竹生 64岁 犯强盗、枪炮等罪,累犯,判处无期徒刑 2011年6月15日移监[6]:1
黄子晏 42岁 犯强盗、毒品等罪,累犯,判处有期徒刑25年 2014年1月16日移监[6]:1
魏良颖 38岁 犯毒品等罪,累犯,判处有期徒刑34年3月 2014年7月1日移监[6]:1
黄显胜 50岁 犯毒品等罪,判处有期徒刑34年2月 2011年5月24日移监[6]:1

经过[编辑]

嫌犯假病引发骚动[编辑]

2015年2月6日,法务部矫正署高雄监狱第10工场受刑人郑立德、黄子晏、靳竹生、秦义明、魏良颖、黄显胜等6人,报称筋骨酸痛,要求申请看诊。工场吴姓主管和教区许姓科员核章后,卫生科排定2月11日下午安排到狱中骨科看门诊。2月11日下午15时许,提带主管吴德晋戒护6人看诊,离开工场前工场主管未检查身体,经过管制点时值勤主管检查身体未触及手臂,提带主管复检亦未检查手臂。随后,至卫生科门口时,其中一人从后压制,持预藏袖内的剪刀刺穿他的大腿,抢夺吴德晋所配的通道钥匙,并推挤在场一名替代役役男致轻伤,6名受刑人冲至对面接见室。[9]:3

6人跑至接见室,被提带接见主管廖志达发现,以无线电呼叫紧急状况,接见监听主管林尚瑜按压紧急铃,启动全监紧急应变机制,行政大楼大门周自强主管闻讯按压警民连线按钮,通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园分局大寮分驻所。6人跑进接见室欲破坏接见室强化玻璃脱逃,并攻击代理物品检查赖姓主管,赖姓主管压住铁门,故未由接见室脱逃成功。6人只好转往中央门,但当时中央门三道门区已净空,无法通行脱逃。此时管理员赖文源刚戒护外医回监,众人遂挟持他前往戒护科办公室,反锁管教中心大门,再撞开戒护科房门,当时戒护科4名职员因判断错误已前往接见室支援,只留守的江姓替代役男遂被众人挟持[6]:2[9]:5-6

15时43分,以利剪挟持3名管理员与替代役役男的6名受刑人,以灭火器、高脚椅等,猛撞戒护科办公室枪械库门,约20分钟破坏三道不锈钢门及铁门,取得6把T65突击步枪4把与步枪子弹177发、T75型半自动手枪6把与手枪子弹46发。期间副典狱长、戒护科长、中央台人员皆未向典狱长报告。16时00分,中华民国法务部次长陈明堂证实,6人已夺取6把步枪、6把手枪子弹200多发。 16时09分一名专员向典狱长陈世志报告械弹库遭受刑人破坏并抢走枪支与弹药,典狱长前往现场遇到受刑人,双方对谈时受刑人曾鸣枪威吓,14分典狱长被挟持。6名受刑人押著典狱长、副典狱长、戒护科长三名人质前往中央门,见仍无法通行。16时21分转往监狱东侧门车检站。当时车检站主管接获通报,即疏散人员及车辆,在场送货厂商驾驶一人依指示离开,另一人坚持等候公司决定,后来两人进司机休息室并反锁,未被受刑人发现。

嫌犯突破失败[编辑]

16时04分,法务部矫正署安全督导组组长黄坤前接获电话通报高雄监狱发生收容人持枪挟持案件,下令联络了解事件情形。此时6名收容人已经取得武器,在16时15分从礼四五舍侧面走道至侧门,在16时37分挟持典狱长及戒护科长到复验站,其后到车检站尝试逃狱[10]。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园分局大寮分驻所的六名警员随即赶往围捕,才刚抵达东侧门约20米外的一处矮墙,惊见原本铁门突然开启,而嫌犯正持枪押著典狱长和戒护科长要往外逃。嫌犯看见警察后随即开枪,想争出逃亡方向;警方也避开人质和囚犯的方向连开11枪喝止,迫使嫌犯押着人质退回监狱关上铁门,驳火结束后,一名巡佐发现手上的盾牌遭子弹贯穿,只差10多公分的距离就可能射中头部[1]。因警方火力制止,6名收容人未能成功突破。

在车检站四处搜索,从置物柜中找到厂商司机交付保管之智能手机,拿取后上网查询[6]:3

主嫌郑立德之后致电《苹果日报》记者表示:“要求政府提供两辆加满油的私家车,让我们可以搭车离开监狱到安全地点,我们就会释放两个人质。刚才的驳火无人伤亡,我们不想要伤害人质,请警方不要开枪,警方刚刚还差点打到人质。”[11]副典狱长赖政荣离开后,传达受刑人要求提供两辆加满汽油小型车辆,但遭狱方拒绝[6]:3

16点21分,戒护科打110报案,报“枪械被夺”。

17时03分,法务部矫正署通知台南市高雄市屏东县地区的南部矫正机关靖安小组人员前往支援[10]

18时30分,在高雄监狱行政大楼典狱长室成立联合指挥中心,联同内政部警政署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等警政单位指挥调度[6]:3

警察封锁包围现场[编辑]

受刑人在18时12分透过勤务中心,向警方要求2包烟、6个便当、槟榔及酒,其后矫正署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长陈家钦取得联系,确认警方因应策略将以安排受刑人家属至监狱现场喊话并且劝导投降,避免现场爆发直接冲突[10]

法务部次长陈明堂在18时30分召开记者会说明案件[10]。为了避免破窗效应,19时法务部矫正署囚情通报中心以简讯及电话联系各矫正机关,宣布取消全国监所日勤管理人员休假;除了要求即刻回到各监狱及看守所协助稳定囚情外,并要求各机关审慎评估翌日是否开放探监[10]。同时法务部请出新北市副市长侯友宜(担任警官时,曾经与胁持南非使馆武官的陈进兴谈判)指导谈判策略,侯认为勿攻坚,先缓和嫌犯情绪并慢慢谈判。而谈判专家在接受采访时,引述事件带头的囚犯郑立德表示“不想伤人,但如有必要会自我了结”的口讯。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出动了300名以上的优势警力及特种警察荷枪实弹层层封锁监狱,并且在监狱出口布设鸡爪钉,同时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也开始架设照明灯。而包括中华民国特种警察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总队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等由大寮区到凤山区沿路站岗,屏东县政府警察局也调集大批警察到高屏大桥站岗并一一盘查来往车辆,以阻挡嫌犯闯进屏东,同时8名中华民国特种警察手持6把长枪和2把短枪入戒护区制高点[10]。另一方面,中华民国国防部也下令宪兵特种勤务队陆军高空特种勤务中队海军陆战队特勤中队(包括狙击手等)等特种部队在各营区待命,等待前往支援监狱现场的命令[12]

警匪交涉谈判[编辑]

在狱方联系下,先后9位受刑人家属到场协助,矫正署署长吴宪璋20时36分抵达后,原拟陪同家属进入,与受刑人面对面沟通,但受刑人担心警方冒充家属混入,情绪激动,鸣枪拒绝。狱方遂安排家属以内线电话进行亲情喊话。主犯郑立德的母亲与妻子在21时20分到场劝导[6]:3[10]

指挥中心由警方得知亲民党高雄市议员李荣宗与主嫌郑立德为旧识,通知他协助劝降,并于19时20分准备便当8个、水2瓶、“七星”香烟2包,由李荣宗带进车检站[10],并留下规劝受刑人。随后受刑人于22时26分发表诉求提到:

  1. 需要掌上型电视1台。
  2. 三振法案是恶法,一罪一罚太长,让他们无法出监。请求要将此诉求诉诸媒体,明早送报纸给他们看,是否被刊载上报。
  3. 认为被判18年的罪是冤枉的。
  4. 透过现场媒体发布消息[10]

警方在等待受刑人提出完整要求期间,先带领厂商至监狱修理枪械室[10]。受刑人随后变卦,表示吃饱饭后,将书面写上诉求,要求矫正署署长公开宣读,隔日见报后才放人,21时29分李荣宗带出郑立德手写之4点诉求。主任检察官陈俊秀及矫正署长吴宪璋在22时30分以内线电话与歹徒沟通,改以电子媒体公开,获得同意。22时35分受刑人再传两张手稿诉求给法务部部长罗莹雪[10]

22时40分,中天电视台致电李荣宗,与《新闻龙卷风》节目现场连线[13],李荣宗接受主持人戴立纲访问数分钟后,将手机交给典狱长陈世志,典狱长借此机会,向外界传达内部状况,同时安抚受刑人情绪,表示人质行动虽受控制,但人身尚安全,受刑人无加害举动,同时呼吁警方勿采取攻坚行动[14],另一被挟持的人质,戒护科长王世仓亦受访指,受刑人不是对狱方管理不满,而是因为刑期太长,又不能假释,没有明天,才有此行动[6]:4

发表声明[编辑]

22时53分,吴宪璋向在场媒体公开说明受刑人5点诉求。但表明未对嫌犯诉求做任何允诺,囚犯则保证两名人质的生命安全。受刑人的声明包括:

  1. 陈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医,监所比他严重的就不能保外?为什么?因为我们是罪犯、活该关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吗?身为一个国家元首,曾经当过律师的阿扁,难道不懂法律吗?他都知法犯法,却被你们说成政治犯吗?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办理一视同仁,法律之前人人不是平等吗?
  2. 现在一罪一罚,有人刑责四十几年、五十几年,这是现在的法律:初、再犯二分之一能报假释,但是都关到三分之二才能准,累犯就更惨了,三振条例连报假释都不行,你们是官逼囚反,法律不是“情、理、法”?“情”已经不见了,“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证独裁的道理。他说你有罪就是有罪,谁叫我们有前科、活该,什么是无罪推论,那只是说说而已,法官真伟大。既然你们要给我关到死,那是不是该让我们有自主自给的能力,做了一个月的工作只有二百元,买套内衣裤都不够,还要靠家人接济,我们活的尊严都没有了,还要拖累家人,那就剩“自杀”和“拼了”这条路。
  3. 我没有杀人,却被判十八年的杀人罪,十八年对别人来讲,只是个数字。对我来讲,却是不甘心。我只是冰山一角,还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一样的心情,谁来帮我们说话?
  4. 马英九你虽然不是个好的总统,但你却是一个很好的法务部长,在你还有能力之前,救救这些受刑人吧!谢谢您。
  5. 三振法案该改一改了,给人一点希望好吗?减刑为什么只减微罪,重罪不减?你们是鼓励大家做小偷、搞诈骗吗?既然要减,为什么不能一视同仁?讲难听点,不是都是罪犯吗?[15]

到了23时,郑立德母亲透过监狱内线电话与郑立德再度通话,劝说勿冲动行事。受刑人未依约放人,雄检主任检察官陈俊秀在23时19分与郑立德通话,郑立德要求见搭乘高铁赶赴高雄的竹联帮大老-“白狼”张安乐,陈俊秀表示有困难。 警政署长王卓钧在23时42分抵达监狱研商,管理人员提供5套收容人服装,给布署警力识别[10]。未久受刑人看见制高点的警力部署,情绪激动,在12日凌晨0时04分至0时8分对空鸣枪数声[6]:4。0时52分受刑人要求送酒换人质,其后向主任检察官陈俊秀提出两项要求:

  1. 由狱方送入酒,他们喝完后自杀,人质释放。
  2. 由张安乐送入酒,带二位人质出去,彼等弃械投降。若皆被拒绝,天亮后8人将一起上路[6]:4

指挥中心考虑到受刑人饮酒失控,未即同意,但先备妥啤酒,继续协商。陈俊秀在1时43分致电呼吁郑立德放下武器,释放人质,但对方催促尽快答复决定,否则天亮前8人都会没命,旋即挂断电话。1时49分人质王世仓致电中央台称,受刑人要求5分钟内送入香烟及槟榔,陈俊秀再与郑立德协商,只送槟榔,典狱长陈世志建议配合提供酒,但未获接受[6]:4

其后张安乐公开向郑立德表示:“你受的委屈,我们都知道,你是一条汉子,我们会帮助你,你不要波及无辜,也不要自我伤害,让亲痛仇快。”三立电视主播陈雅琳询问张安乐如何与“歹徒”协调时,张安乐回应:“郑立德不是歹徒,是个讲义气兄弟,我会劝他们珍惜自己跟人质的性命。也要呼吁马英九,不能说贪污的陈水扁就保外就医,其他小老百姓都重罪。”

陷入僵持[编辑]

之后矫正署署长吴宪璋再度与受刑人谈判,而这时现场指挥中心有警政署署长王卓钧、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蔡瑞宗、主任检察官陈俊秀、高雄市警局长陈家钦等人支援。之后主任检察官陈俊秀再次致电郑立德,呼吁放下武器,释放人质,迅速投降。然而郑立德回复,快点履行任何一选项,并提到“天亮前8人没命”,旋即挂断电话。之后高雄监狱中央台接获戒护科长来电表示嫌犯等要求5分钟内送入槟榔香烟,之后郑立德1时55分致电《苹果日报》,重提解决事件事件的3个方案:

  1. 让张安乐带2瓶高粱酒进来,我们6个兄弟喝完酒后,和2名人质跟着张安乐出去弃械投降。
  2. 让警方进来,带酒给我们6个兄弟喝,随便什么人、什么酒都可以,喝完后我6个人上路,自杀。
  3. 如果两点半以前都没动静,就准备玉石俱焚火并。

对此主任检察官陈俊秀电知郑立德拟先送槟榔,因为酒容易影响心情,故送酒则有待考量。随后郑立德将电话转由典狱长陈世志,希望能说服矫正署署长吴宪璋配合要求,不过吴宪璋不接受陈世志的游说。2时30分,郑立德以移动电话与张安乐联络,要求张安乐携酒入内探视。随后典狱长陈世志电话联系大门员工,请求快送烟酒并且表示生命已遭严重威胁。但是因为担心使嫌犯心理更加激进,所以警察不允许张安乐进入。不过警方为了安抚嫌犯情绪,主任检察官陈俊秀决定顺应其部分要求,交付受刑人6瓶啤酒。

嫌犯自杀[编辑]

但由于受刑人要求改提供2瓶38度高粱酒,因此警方只能派遣狱中的教诲师给予嫌犯2瓶高粱酒与6罐啤酒。之后受刑人安排由戒护科长至该地点取回,另外高雄监狱副典狱长公开发言要求媒体离开机关区域,避免危及安全。凌晨3时20分,两名人质之一的戒护科长王世仓获救。之后王世仓表示典狱长陈世志人身平安,不过受刑人要求转达10分钟内让张安乐入内会谈,之后将弃械投降。随后科长王世仓与矫正署署长吴宪璋至指挥中心支援救援行动,而警政署署长王卓钧则去电受刑人表示希望解除武装出来,以其生命保证大家都会安全。

3时50分,因媒体使用空拍直升机,使得受刑人不满,连续朝天空开枪射击空拍直升机。4时,亲民党前高雄市议员李荣宗再度与嫌犯交涉。嫌犯表示,只要等到早报出刊,他们看得到报纸上自己的诉求被刊登,他们就会释放人质,弃械投降或者自我了断。4时45分,受刑人对空及车检站门开枪,警察则于门外开枪还击,警匪双方再度驳火并且共开20多枪,最终无人伤亡。清晨5时,黄显胜、魏良颖、靳竹生、黄子晏4名嫌犯走出来以手枪抵住太阳穴举枪自尽。

清晨5时许,手持步枪的郑立德、秦义明两名嫌犯出来查看。可能由于4人一息尚存,而为避免该等人痛苦,另外以步枪向4人补枪。确认4名同伙死亡后,两名嫌犯亦于5时34分吞弹自尽。5时36分,位处制高点的警方连络确认郑立德、秦义明等人举枪自尽,6名嫌犯全数身亡。而在监狱内传出多起枪响后,警方准备攻坚行动;之后典狱长陈世志自行走出戒护区平安获救,而2名躲于司机休息室的厂商也于5时49分安全带离现场。之后法务部政次陈明堂受访证实经确认6嫌犯已经举枪自尽,典狱长陈世志安全获救。9时,6辆救护车同时抵达监狱,至10时30分将6名自杀受刑人郑立德、黄子晏、靳竹生、秦义明、魏良颖、黄显胜的遗体移出监狱自杀现场,送往殡仪馆安置[16]

调查报告[编辑]

中华民国法务部公开的第二份调查报告,原本被外界以为自愿换取人质而被挟持的“英雄”典狱长陈世志,当日原来决策失误而轻易被挟持,又错过制伏六囚的黄金机会。法务部称,因急于完成首份调查以呈上总统、向市民交代案情,匆匆完成报告,其后再深入调查,才揭破陈世志的谎言。[17]

调查报告指,高雄监狱一直疏于考核六囚中的帮派份子郑立德秦义明的生活情形,在没有身体检查的情况下、批准郑等六囚去看骨科,使他们在当日下午3时38分在卫生科门口持裁缝工场取得的利剪、钢条攻击戒护人员。在戒护人员按下警钟后,狱方人员未有向上级反映,其后又未有通知已经到场林园分局的两名警员,错失廿分钟的镇暴时机,六囚得以破坏枪械库,以枪挟持副典狱长赖政荣与戒护科长王世仓。

典狱长陈世志于事发后半小时才得知事件,毫无戒备地赶到现场,轻易被挟持,事后被问及何以未听到警铃响声,他只坚持说“我不知道”。全监一度陷入无人指挥的状态。报告指,狱方先前自称坚拒派车给囚犯,但实情是陈世志和赖政荣均同意由下属开两车到侧门,只是被警员阻止,免于让六囚逃脱。戒护科长王世仓一度答应六囚的要求,企图带出另一名柯姓囚犯,但其他戒护员没有照做。

报告指出更多监狱管理的失策之处,包括 : 囚犯私藏利器在手袖处,经过裁缝工场、一楼管制点、中央台均没被查出 ; 勤务中心未能藉监视系统研究镇暴对策,令囚犯有时间破坏械弹库 ; 教诲师张俊冠则违背指挥官命令,擅自引导前议员李荣宗带小型电视给六囚,令囚犯利用李荣宗的手机与媒体联络。

法务部痛斥陈世志、赖政荣王世仓领导无方,将他们各记一大过及调离现职,矫正署长及廿二名矫正人员分别被记过、申诫,调查员郑惠仁[18]等三人因勇于抵抗等优异表现被记嘉奖。

回响[编辑]

监狱管理问题[编辑]

2月12日,时任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表示不能认同并且谴责受刑人以劫持人质的方式表达不满,并且对6名监狱囚犯选择以自杀方式结束生命感到遗憾。同时他也表示高雄大寮监狱发生人犯挟持人质事件,显示现行监狱管理已经出现漏洞。因此要求中华民国法务部彻底检讨管理制度,并且有关单位要在2月13日前公布此案的调查报告,以及在一周内提出具体改革方案而立即实施。同时外界对于监狱管理陆陆续续提出许多质疑,这使得负责相关业务的法务部矫正署除了奉命加强警戒还有稳定在监受刑人心情外,也受到了多方的压力。

在挟持事件发生后,互联网上便传出先前有文章提到台湾监狱在2013年后将发生大型暴动,认为由于监狱里重刑犯人数增加趋势明显,然而假释门槛升高造成囚犯爆满,相对地管理人力又不断减少,各种负面因素加乘可以预言暴动必定发生[19][20]。对此法务部部长罗莹雪指出台湾监狱管理人力不足确实容易造成问题,其中管理员和服刑人的比例一般国家是1比3或4,台湾则是1比13或14,而这将是未来改善的重点项目。另外有关部门计划设立重刑监狱和老年监狱,透过将受刑人分开处理以稳定受刑人心情。

其他反应[编辑]

曾受到受刑人靳竹生抢走上百两的金饰、射伤一家三口、造成一家长期痛苦及儿子双脚残废银楼业者,表示总算等到靳竹生的报应,靳竹生还在法庭上说谎,说被害者一家是被玻璃割伤的,这位银楼业者呼吁重视受害者的人权[21]

再生受刑人服务中心社长董念台,基于反对陈水扁保外就医的立场而赞成该些受刑人的行为,并表示打算策划下一波监狱暴动[22]

究责[编辑]

陈世志、王世仓及赖政荣3人遭法务部移送监察院调查,而监察院认为3人违失情节重大,严重损害政府机关形象及公信力,因此提案弹劾并移送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理。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于2017年5月10日宣判,判处陈世志、王世仓各降贰级改叙,赖政荣降壹级改叙,于理由中并提及:“…本件受刑人持工场作业工具,挟持人质并夺取戒护科弹药库之枪弹,甚而挟持典狱长、副典狱长及戒护科长,造成高雄监狱群龙无首,震惊全国,传达换人质之错误讯息,舆论哗然,引发外界物议,严重损害监所声誉及政府形象,情节非轻。被付惩戒人陈世志身为监狱之典狱长,综理全监事务,未能切实指挥所属执行受刑人之监管事项,王世仓担任戒护科长,直接负责受刑人之戒护及监狱之戒备、管理事项,竟轻忽监狱安全之管理监督,为本件发生之源头,爰参酌前述情节,依被付惩戒人陈世志、赖政荣、王世仓应负之违失责任之轻重,判决如上。”[23][24]

参见[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1.0 1.1 1.2 【更新】“差10公分就射穿头” 6警勇阻重囚逃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2015年2月12日
  2. ^ 典獄長、戒護科長 被挾持. 中时电子报. [2015-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11). 
  3. ^ 6囚自轟身亡蘋果直擊驚險一夜. [2015-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12). 
  4. ^ 4.0 4.1 高雄大寮監獄爆挾持事件落幕. 台湾中央社. 2015-02-11 [2015-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12) (中文(台湾)). 
  5. ^ 遭挾典獄長陳世志 曾任法務部副司長. 苹果日报. 2015-02-11 [2015-0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11). 
  6. ^ 6.00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6.11 6.12 6.13 6.14 6.15 6.16 高雄监狱典狱长及戒护科长遭受刑人持枪胁持事故调查报告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法务部矫正署,2015年2月13日
  7. ^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法务部矫正署高雄监狱挟持事件书面报告全文"[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NOWnews今日新闻,2015年2月12日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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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