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梵蒂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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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梵蒂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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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

梵蒂岡

中華人民共和國—梵蒂岡關係拉丁語Relationes Sino-Vaticanae),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天主教會聖座(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稱梵蒂岡)及其行政機構教廷之間的雙邊關係。雙方因遲未撤離的教廷駐南京公使館而在1949—1951年間有實質接觸,但均未承認其合法性、甚至敵視對方而未建立外交關係,在此期間梵蒂岡教廷仍承認一路由南京廣州重慶成都遷往臺北中華民國政府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南京後亦未將教廷視為合法的駐華使館,並未要求其承認當時新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雙方在主教任命權、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中國天主教全國代表會議制度等問題上的長期爭執,使聖座在兩岸分治後於1952年在其承認的中華民國政府所在地臺北復設公使館,並於1966年升格為大使館,雙方在1951年教廷公使黎培里遭驅逐出境後便無正式交流。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梵蒂岡的事務由駐義大利大使館兼轄。[1]

背景[編輯]

中國天主教會和中國共產黨雙方在1949年之前並無高層聯繫,但在抗日戰爭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中國共產黨控制區內(如陝甘寧邊區晉察冀邊區等等),也有天主教堂和天主教徒。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建立過程中,中國共產黨將宗教信仰自由納入統一戰線範圍,認為「爭取教民是我黨不可疏忽的任務」。抗日戰爭期間,雙方沒有發生過大的矛盾。[2]

抗日戰爭期間的1942年7月,中華民國聖座建立外交關係。1946年,即第二次國共內戰全面爆發之年,羅馬教宗宣布在中國實行「聖統制」,在中國劃分出20個總主教區和138個教區。同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和聖座分別任命謝壽康黎培里(Antonio Riberi)為首任駐對方公使。[2]

冷戰的大背景下,羅馬教廷認為,認同無神論共產黨是其最大的思想敵人。1948年,在義大利議會大選時,因義大利共產黨可能獲勝,教宗庇護十二世公開號召有投票權的天主教徒在選舉中擊敗共產黨,選舉擁護教會法和教會權利的候選人;天主教徒若不參加選舉,便犯良心重罪。1949年7月1日,羅馬教廷聖職部向義大利天主教徒發出三條反共敕令:「天主教徒不得參加共產黨;天主教徒不得宣傳和閱讀支持共產主義理論的書刊;如違反以上兩點,即不能接受聖事。」[2]

在羅馬教廷的反共立場指導下,以及第二次國共內戰的緊張形勢下,駐華公使黎培里也堅決執行反共政策。他來華後便成立了天主教中華全國教務協進會,通過該機構行使權力。在第二次國共內戰的形勢下,黎培里多次發出命令及指示,要求中國天主教徒執行聖職部的反共命令。因為反共立場一致,黎培里和中國國民黨國民政府(1948年行憲後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頗能相得」[2]。天主教南京總主教于斌在內戰中積極支持國民黨政府,甚至因此被中共方面列為內戰戰爭罪犯;日後,教宗庇護十二世曾抱怨于斌「同蔣政權走得太近」[3]

1948年3月8日,教宗庇護十二世發布通諭稱:在中國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地區,司鐸可暫時不守教會的除獨身主義以外的規矩,做彌撒行聖事可按「聖教艱難」時的辦法(即隱秘辦法)。[4]

1949年3月在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舉行的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作《報告》指出:「剩下的帝國主義的經濟事業和文化事業,可以讓它們暫時存在,由我們加以監督和管制,以待我國在全國勝利以後再去解決。」第二次國共內戰後期,中共對外國傳教士來華「新來者暫不批准」。[5]

沿革[編輯]

建國初期[編輯]

1949年4月24日凌晨,中國人民解放軍渡江戰役勝利後進入民國政府首都南京,但教廷駐華公使黎培里未隨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廣州亦未被召回,被視為有意與在內戰中勢如破竹的中共建立關係。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通過了《共同綱領》,其中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但聖座仍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亦未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公使黎培里仍繼續留在南京,甚至警告中國大陸天主教徒不要相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2],但中華民國外交部時任部長吳鐵城仍對於教廷公使持續逗留中共控制下的南京表示不滿[2][3]。1951年教廷公使黎培里遭到驅逐出境後,由於冷戰的政治對立及意識形態矛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羅馬教廷雙方未能建立互信及良好關係,亦無太多接觸。羅馬教廷支持美國等西方國家,對抗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在的共產主義陣營[6]

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後,這一對立更加尖銳。1950年7月28日,羅馬教廷再次表達對共產主義、共產黨和共產主義國家的態度,聲稱凡參加「在共產黨的指示和贊助之下成立的一些組織」,「不論在何種名目的掩護之下,都將受到絕罰」。韓戰爆發後,黎培里要求中國天主教徒與中國共產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抗,並以「流血致命」的「成聖榮譽」作為引導。[2]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政府主要關注禁止外國及外國人干涉中國內政,不許用宗教開展破壞和間諜活動,對包括教會在內的外國機構採取了較為審慎的方針。中共中央曾就外國人開辦的經濟、文化、宗教等機構指出:「不論其是否屬於帝國主義性質」,一般不採取排除或沒收的政策。宗教問題必須謹慎處理,「以免外國人民誤會我解放區政府是排斥宗教」。對於已經在中國的外國傳教士,容許其繼續居住並執行業務,暫不批准新來的外國傳教士。外國人辦的學校、醫院、教會等,組織其登記、審查,亦可維持現狀。對外國人辦的教堂、醫院、學校等,均「不得進入」。此後,在中共中央發布的關於宗教的政策法規,以及在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黨和國家領導人接見基督教、天主教、佛教等各界宗教人士的講話與文件批覆中,也不斷強調宗教信仰自由政策。[2]

1950年3月,第一屆全國統戰工作會議召開,確定了統一戰線工作的基本範圍及原則。周恩來兩次到會並講話指出要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宗教要同帝國主義割斷聯繫,「中國的宗教應該由中國人來辦」,將包括天主教、基督教在內的宗教工作納入統一戰線工作中[2]。其中第二次講話,即1950年4月13日周恩來《發揮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積極作用的幾個問題》的講話中指出:「我們主張宗教要同帝國主義割斷聯繫。如中國天主教還受梵蒂岡的指揮就不行。中國的宗教應該由中國人來辦。」[5]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李維漢提出要到基督教和天主教團體內部去工作,「從其內部展開民族民主覺醒運動」,使其從政治上、經濟上與帝國主義和國內反動勢力割斷聯繫,成為「自治、自給、自傳」的宗教團體[2]。1950年5月2日、6日、13日,周恩來先後三次和北京、天津、上海基督教人士座談,表明中共和國家對基督教的政策及態度,「要求宗教團體擺脫帝國主義的控制,肅清帝國主義的影響。」[5][2]1950年6月,在中共七屆三中全會上,周恩來表示,「要幫助宗教界人士割斷同帝國主義的關係,幫助他們『自己辦宗教,自演自唱,不要外國人來傳教』。」[2]中共中央於1950年7月和12月、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於1950年9月在政策上規定:外籍傳教士,除在所在教堂內傳教外,不得外出傳教[5]

1950年6月韓戰爆發後,1950年8月19日,中共中央第一次對基督教、天主教問題發出指示,表示國家保護信教自由,同時須警惕天主教、基督教長期受帝國主義利用,成為「對我國進行文化侵略的工具」的事實。對當前中國天主教、基督教應不幫助其發展,並反對帝國主義影響;同時保護信教自由,並在其中擴大愛國主義影響,使天主教、基督教「由帝國主義的工具變為中國人自己的宗教事業」。對當時尚沒有發起脫離帝國主義控制的天主教,要求各地方「注意團結天主教徒中有愛國心的分子,以求在適當時機發起同一運動」。全部這些宣傳活動「一概不得採取強迫命令辦法,尤其不可由教外的人包辦代替」。[2]

在北京的私立輔仁大學是第一所被政府接辦的教會大學。1948年底,黎培理指示輔仁大學校務長芮歌尼(Harold W. Rigney,美國教士),教會應與中共達成協議,使該校留在北平繼續開辦,1948年12月初聖言會也作出同樣決定。北平和平解放後不久,2月16日輔仁大學成立中國教員會,教員會18位教員向芮歌尼提出八項主張,包括學校教育須符合新民主主義教育精神、宗教與教育須分開、學校經費管理使用權及行政權須全交給中國人等等。這些要求已超出當時中共「不多加干涉」政策。2月26日外籍教士辭去除校務長(芮歌尼)外幾乎全部重要行政職務,改由中國人擔任。3月3日,17位中國教員組成的臨時校政會議成立,取代學校行政會議成為校務決策最高機構。4月28日,華北高等教育委員會副主任周揚接見該校校長陳垣等人。6月13日,周揚在接見芮歌尼時表示,政府對學校的政策是「只要它遵守人民政府一切法令,不違背新民主主義教育方針,均可允許其存在」,教會補助該校經費應公開,課程設置上政府「不干涉別人信教與傳教,共產黨與人民政府允許信教自由,允許在課外傳教」,「宗教學說作為學術研究當作選課是可以開的,但必須保證學生真正自願選修,不得加以任何勉強」,辯證唯物論歷史唯物論是「社會科學中最基本的」,應列為必修課。在政府推行的學校教育改革中,1949年6月29日輔仁大學調整課程,在此前取消四門宗教課的基礎上,全校增設《新民主主義論》、《辯證唯物論與歷史唯物論》、《社會發展史》三門必修課,各系也增設此類課程。1950年,芮歌尼多次向校長陳垣要求天主教會對該校人事任免有最終否決權,並提出解聘五位教授(社會學系魏某、楊某,數學系劉某,生物系王某,哲學系李某)等要求。要求被拒後,教會拖欠1950年該校經費。芮歌尼發表《告本校同仁同學書》宣布教會不再承擔該校經費,並鼓動該校工友向校方索薪。為維持該校運轉,教育部為該校墊支8月、9月經費。9月30日,芮歌尼正式答覆,教會完全停止該校經費。由於會增加財政負擔,並影響對中國天主教徒、基督教徒的爭取和團結,政府方面並不情願接辦該校。1950年10月6日,周恩來在主持政務院第53次會議討論教育部長馬敘倫《關於處理北京私立輔仁大學問題的報告》時仍表示,雖政府接辦了輔仁大學,但其他教會學校仍可繼續自辦。1950年10月12日,教育部宣布接辦私立輔仁大學,該校由此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政府正式接辦的第一所教會大學。1950年12月30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批判帝國主義企圖利用終止辦學經費繼續控制、干涉中國教育。[7][2]

1950年10月中國人民志願軍入朝對美作戰後,1950年12月16日美國國務院發表公報,凍結中國在美國資金,禁止美國船隻開往中國港口。12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相應發布兩項措施:「管制、清查美國政府和美國企業在華一切財產」;「凍結美國在華一切公私存款」。在這種形勢下,中國接受美國援助的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失去最主要經濟來源,中國政府不得不調整對其政策,著手全面接收。1950年12月,政務院第65次政務會議召開。會議通過《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的方針的決定》、《接受外國津貼及外資經營之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登記條例》。這些法規構成了對在華傳教的兩方面約束:一是限制和管理,二是接收自辦。1951年11月28日,政務院公布《外國僑民出入及居留暫行條例》,對暫居留中國的外國傳教士也形成限制和管理。外國傳教士先後回國。到1952年底,「大部分傳教士已離開中國」。[5]

在配合基督教三自革新運動的同時,四川省的中共劍閣地委、中共廣元縣委統戰部向當地天主教徒宣傳中央的宗教政策,派天主教徒做中國籍天主教神父王良佐的工作[2]。1950年11月30日,四川廣元王良佐神父及尚錫祝、王復初、孫克強等500多名天主教徒發表《天主教自立革新宣言》(通稱《廣元宣言》),提出中國天主教同帝國主義割斷關係,建立「自治、自養、自傳」的新教會。該主張獲得政府肯定並宣傳,1950年聖誕節時《新華日報》發表該宣言,1951年1月周恩來發表講話支持天主教「自治、自養、自傳」的三自運動,天主教自立革新運動開始在全中國獲得推廣[8]。截至1951年1月,中國天主教自立革新運動已擴展至廣州昆明杭州等53個地區,共10位主教(包括代主教、副主教)、186位神父、40萬教徒發表愛國宣言。華北地區最早參加天主教革新運動的是北京、天津。1951年1月11日,天津市天主教自立革新促進會籌備會成立。9月16日,北京天主教革新委員會成立。截至1952年底,「各地天主教先後成立了98個革新委員會(其中76.5%成立於1951年),分布於72個教區中(占全部教區約50%)。」截至1957年底,地方性天主教愛國組織增至200餘個。[2]

1950年黎培里的北平代表馬迪懦涉意圖刺殺中國領導人的炮擊天安門案

1950年12月18日,黎培里向全中國主教和神父發表《請視吾主》牧函,反對中國天主教自立革新,指其是「裂教」、「違反教義教規」、「妨礙教會的超然性」等。他還發表多篇《學習參考》,將自治、自養、自傳解釋為不讓「教外」的人插手,應形成天主教內部管理和傳播機制,維持已有的聖統制。上述文件通過中華全國教務協進會下發,廣泛傳播。[2]

1951年1月17日,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舉辦茶話會,邀請40多位華北地區天主教人士座談天主教革新,這是中共中央歷史上首次同天主教人士公開接觸座談。政務院總理周恩來表示,我們要愛中華人民共和國,要和反對我們國家的敵人斷絕關係,敵我界限必須分清,愛國和「天下教友是一家」不矛盾。後來,周恩來再度強調應將宗教與政治分開。隨後,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積極推進宗教革新運動的指示》,指出在梵蒂岡不干涉中國宗教革新運動及不在中國開展政治活動的條件下,中國教徒與梵蒂岡仍可有「純粹宗教性質上的聯繫」。[2]

1951年3月13日,《光明日報》刊登《天津天主教徒奮鬥前進積極展開自立革新運動》及天津津沽大學教授張羽時的《和天主教教友們談怎樣愛教》兩篇文章。毛澤東閱後批示兩文「寫得很好……說明天主教革新的理論根據,很有說服力,請考慮在人民日報轉載」。3月14日、15日《人民日報》分別轉載。[2]

1951年3月31日,南京總教區代總主教李維光等793人聯合發表宣言,表示除在信仰上和教廷保持純宗教關係外,堅決割斷與教廷的政治及經濟關係,這是首次提出「割斷」和「羅馬教廷」的聯繫。[2]

1951年5月,南京天主教徒上書南京市市長,要求將黎培里驅逐出境。(早在1948年,中共中央便制定了將不法外國僑民驅逐出境的政策,後又多次重複。)震旦大學天主教徒及北京地區天主教徒也發動驅逐黎培里簽名運動。9月4日,南京市軍管會決定將黎培里驅逐出境,公使館因而關閉。9月5日,《人民日報》社論號召天主教徒與潛藏在天主教內的一切帝國主義分子及其他反革命分子分清界限,將他們清除出去,這是全國一切天主教徒的「唯一正當的出路」。[2][6]

由於天主教在教會組織上「遵從至聖、至一、至公、從宗徒傳下來聖教會」,和自立革新運動有根本矛盾,所以自立革新運動受到天主教內部的極大抵制。為此,中國政府在1951年借「聖母軍」事件,將外籍神職人員驅逐出境,後來在1955年又通過「龔品梅反革命集團案」(九八教難),將天主教內抵制自立革新運動的中國籍神職人員逮捕,並通過該案在全中國開展了一場天主教內的鎮壓反革命運動,基本清除了天主教內部的抵制派[8]。(1960年3月17日,龔品梅被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和領導反革命叛國集團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後龔品梅一直在上海市監獄服刑[9]。)在此期間,各地公安機關陸續破獲一批利用天主教的帝國主義間諜案,如廣東梅縣美國籍主教福爾德間諜案、平原新鄉美國籍主教米甘間諜案、瀋陽法國籍主教費聲遠間諜案、昆明法國籍主教德為能間諜案、西安義大利籍代主教葛露膏等間諜案、濟南德國籍主教楊恩賚間諜案等等。[2]

1952年1月18日,教宗庇護十二世發表《我們切願聲明》(Cupimus Imprimis)公函,號召神長和教徒「勿以敵眾而萌退縮意」,強調地方教會的服務精神,表示驅逐外國教士對教會不利。1952年2月,羅馬教廷聖職部以「企圖在共黨中國成立一個國家的教會」的罪名,將南京總教區代總主教李維光「開除教籍[2]。1952年,聖座駐華公使館遷到台灣,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繼承了同聖座的外交關係,理論上台灣的天主教中國主教團也繼承了對全中國天主教的管轄權,聖座和中華民國雙方在反共旗幟下達成了一定默契,1968年于斌總主教升為樞機,成為繼田耕莘樞機之後的第二位華人樞機。[3]

1953年12月8日,羅馬教廷發布關於1954年為「聖母年」的通諭,要求中國神職人員做「最好的兒子」,「和中共最殘暴的政權做鬥爭」。通諭引發中國各教區紛紛制訂1954年大規模集體朝聖計劃,例如河北省15個教區中有12個接到該通諭後制訂出「集體朝聖」計劃。中國各地政府採取措施,使1954年「聖母年」朝聖成為正常的宗教活動。例如河北省1953年12月召開的宗教工作會議決定:「掌握控制教會核心,發動群眾,使聖母年的『朝聖』成為正常的宗教活動。發現朝聖活動後,施以壓力,縮小其規模,限制在教堂內,務必防止其大搞,影響生產、治安。……堂外朝聖應視為非法,堅決予以制止平息。」[4]

1954年2月,中共中央就天主教問題指示各地把「革新促進會」改稱「愛國會」,可以承認教宗,但要求教宗必須承認愛國會。這表示中共中央對羅馬教廷的政策有所調整。1954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布,其中規定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基本權利。[4]

1954年,教宗庇護十二世又發表《致中國總主教和其餘教區司鐸及服膺宗座的信友》通諭(又稱《致中華人民》通諭),譴責政府干涉宗教自由,鼓勵信友,並著重闡述了「三自運動」的應有意義,反對中國的「三自運動」[4]。為應對中國的困難情況,教宗對牧民守則作了很大放寬,被稱為「權力下放」政策,包括三點:(1)命每個教區主教指明三位代理人;(2)擴大神父牧靈範圍;(3)擴大神父聖事權力。

中共給予天主教自立革新運動的擁護者以很高的政治待遇。1951年10月,全國政協第一屆第三次會議補選震旦大學原校長胡文耀全國政協委員。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李維光、胡文耀等當選全國人大代表。1954年12月,濟南教區副主教董文隆當選第二屆全國政協委員。[2]

關係斷絕[編輯]

1956年1月30日,第二屆全國政協第二次會議召開。會議期間,與會的天主教主教、神父、教徒倡議成立中國天主教全國性組織。7月16日,經中國政府推動,37位天主教神長教友(包括遼寧皮漱石主教、湖北易宣化主教、四川王文成主教、陝西李伯漁主教、河北趙振聲主教等)發起的「中國天主教友愛國會籌備委員會預備會議」在北京召開,在會上成立了中國天主教友愛國會籌備委員會。7月26日,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接見會議全體代表,鼓勵天主教人士自辦教會,鼓勵搞好教會內部團結。11月20日,瀋陽總主教區總主教皮漱石最終轉變態度,以總主教身份表明支持自立革新運動的立場,在神職人員和教徒中產生很大影響。[2][8]

1957年4月,獻縣教區主教趙振聲(前北京總教區代理主教)與臨清教區主教李本良聯名寫信向教宗請求在中國各教區隨意祝聖主教的特權,數年後羅馬教廷將該特權授予趙振聲。1962年6月29日,趙振聲將獻縣教區經民主選舉的副主教王峻德秘密祝聖為主教,但因政治形勢而未予宣布。[4]

1957年6月17日至7月13日,中國天主教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在北京舉行。1957年7月15日至8月2日,中國天主教友第一次代表會議在北京舉行,皮漱石總主教、王文成主教、獻縣教區趙振聲主教、煙臺教區宗懷謨主教等從神學及法理上闡述了「愛國是天主的誡命」、「因愛國而受罰是無效的」等議題。趙振聲等主教因為堅持教宗有任命主教的絕對權力、反對自辦教會,而受嚴厲批判,被迫認錯。7月27日,會議通過《對梵蒂岡教廷否認上海教區合法代理主教張士琅的抗議》。會議最後一天,全體代表一致通過了《中國天主教友愛國運動情況及今後任務》的報告,一致同意成立「中國天主教友愛國會」,通過了《中國天主教友愛國會章程》和《中國天主教友代表會議決議》。會議決定割斷政治上、經濟上和教廷的關係,同教廷保持純宗教的關係,實行獨立自主、自辦教會方針,這標誌著中國天主教會自此走上「獨立自主自辦教會」的道路。會議選舉皮漱石為中國天主教友愛國會主席,選舉李伯漁、李維光、王文成、趙振聲董文隆李德培等為副主席。1957年8月2日,中國天主教友愛國會正式成立。[10]該會並未被羅馬教廷認可。[8][11]中國天主教友愛國會成立後,僅為一群眾性質的愛國組織,並無實權。1962年1月召開的中國天主教第二次代表會議將其改名為「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性質未變。[2][4]

1949年,中國20個總主教區僅4位總主教是中國籍,79個主教區僅29位主教是中國籍,138個教區僅20位主教是中國籍。1949年到1955年間,羅馬教廷祝聖18位中國籍主教(包括萬縣段蔭明蘇州龔品梅遼寧皮漱石洪洞韓廷弼廣東鄧以明呼和浩特王學明保定范學淹等),但大部分外國籍天主教神職人員或自動離開、或限期出境、或遭驅逐、或遭判刑(但教廷直到1981年才命令所有外籍主教辭職),還有約10位中國籍主教隨國民黨赴台灣。因此,中國100多個教區主教空缺。為了解決該問題,中國天主教會決定「自選自聖」主教。1957年12月16日,李熙亭獲投票選為成都教區主教,成為中國天主教首位自選主教(當時未呈報教廷,也未祝聖,日後才祝聖)。[2]

在中共武漢市委領導下,1958年3月18日漢口總教區選舉董光清為總主教,3月19日武昌教區選舉袁文華為主教。同月,漢口總教區和武昌教區向梵蒂岡上報自選和即將自聖的董光清袁文華。1958年3月26日、28日,梵蒂岡先後回復稱漢口和武昌兩主教自選無效,祝聖者和被祝聖者將自科絕罰。此後中梵雙方的宗教關係徹底斷絕。1958年4月13日,董光清袁文華兩位主教的祝聖典禮在漢口上海路聖若瑟主教座堂舉行,天主教蒲圻教區主教李道南祝聖新選出的董光清、袁文華主教,這成為中國天主教自選自聖的開始。[12]截至1963年9月,中國天主教已自選自聖近50位主教。1959年7月26日,皮漱石總主教在為北京教區姚光裕主教祝聖時,開創了在祝聖儀式中部分不用拉丁文而用中文的先例。[2]中國政府堅持三自原則,承認中國教會自選自聖的主教,此後長期禁止任何當選主教者向教廷申請承認。梵蒂岡方面則堅決反對三自原則,並承認遷台的中華民國政府,認為自選自聖主教全部是自科絕罰而出教。自1958年起,直到文化大革命期間教會活動全面停止,參與自選自聖的人士,一直無機會向梵蒂岡申請承認。[6][13]

1958年6月29日,教宗庇護十二世發表《宗徒之長》通諭(又稱《致中國教會》通諭),稱自選自聖主教不合法,祝聖者和受祝聖者均自科絕罰,並指出了「中國天主教友愛國會」的錯誤。此後,中國各地天主教召開大規模抗議大會,通過多份抗議書。[2][4]1959年,教宗若望二十三世任命高理耀為駐台北的駐華教廷公使。

1959年,教廷傳信部長等一批天主教資深人士在香港聚會,認為中國祝聖的主教有效但不合法,中國並非裂教。1962年11月26日,教宗若望二十三世表示不再使用「裂教」一詞形容中國教會的情況。[4]

1954年,在李維漢主持下,中共中央統戰部起草了《關於過去幾年黨在少數民族中進行工作的主要經驗總結》的報告,經中共中央政治局討論並受毛澤東高度評價並轉發全黨,報告中指出了「少數民族宗教的長期性、民族性、國際性。」後來,李維漢又發展了這一提法。1958年,第五次全國宗教工作會議正式提出「宗教的五性」,即「長期性、群眾性、民族性、國際性、複雜性」。1963年,李維漢受到批判,他提出的「宗教的五性」也被否定。[14][4]

1962年至1965年召開的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中文簡稱「梵二會議」),對天主教教義進行了符合現代社會發展的改革,並啟動了各種意識形態對話,開始緩和意識形態鬥爭。在梵二會議結束時,教宗保祿六世致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呼籲停止越南戰爭,並表達了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改善關係的願望。這時雖然聖座轉而淡化之前天主教會過於濃厚的意識形態鬥爭色彩,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政治形勢卻在趨向緊張。[3]

1965年四清運動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各地天主教受到衝擊,例如河北省政協常委、河北省天主教愛國會秘書長、1958年7月自選自聖的保定教區主教王其威(在范學淹任主教初期曾任第二副主教)協助四清工作隊動員徐水縣安家莊等教徒聚居村教徒退教。各地天主教愛國會控訴和聲討羅馬教廷、外國傳教士、教內反動分子,部分參加愛國會的主教、神甫、修士、修女結婚。[4]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爆發後,中國天主教會遭受很大損失,許多神職人員遭受衝擊,有的自殺或結婚,各地教堂等機構紛紛被毀或被占用,財產被沒收。各地各級天主教愛國會解體,愛國會成員一度甚至遭到比其他神職人員及教徒更嚴重的衝擊。各教區及男女修院解散。但也有不少教徒及被遣返原籍的教職人員在家偷偷念經,部分原愛國會成員產生痛悔,不少教徒聚居區反覆出現「活耶穌」、「活聖母」、「活聖女」、「活聖人」之類群眾性事件。全中國的天主教活動完全處於地下狀態。[4]

1966年12月24日,教廷宣布台北的駐華教廷公使館升格為教廷大使館,任命高理耀為首任駐華教廷大使。1967年1月6日,教宗保祿六世發表「呼籲中國維護自由和平」講道辭。隨著中美關係改善,1970年華理柱主教(美國籍,1958年被捕,後被判處有期徒刑)獲釋。1971年,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1972年,美國總統尼克森訪華。1971年,梵蒂岡撤回駐台灣教廷大使葛錫迪,降低了同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級別,此後一直再未向台灣派駐教廷大使。[3]

1970年7月,范學淹被解除勞教,回原籍清苑縣小望亭村。作為河北省惟一有人身自由的由教宗直接任命的主教,范學淹開始秘密行使主教職權。1977年5月,范學淹召集甘肅天水教徒王泰、保定教徒張國彥等9人在張國彥家起草《羅馬教會綱領》,向中國各地寄發,並將王泰祝聖為神甫。[4]

改革開放後[編輯]

1978年4月5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統戰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於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請示報告。自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開始在宗教問題上撥亂反正,調整宗教政策,平反宗教界人士的冤假錯案,一批正在服刑、被勞教、被管制勞動的天主教神職人員和教徒獲釋,其中許多是1950年代因反對自立革新而被逮捕者。[4]1979年起,宗教活動場所開始紛紛歸還給各宗教團體。1978年2月24日至3月8日,全國政協第五屆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皮漱石、張家樹作為全國政協委員出席。5月16日,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主席皮漱石病逝。[15]1979年12月21日,北京教區傅鐵山神父在宣武門天主堂常德教區楊高堅主禮,呼和浩特王學明、上海張家樹襄禮,接受了主教祝聖禮。這是改革開放後首次自選自聖主教。教廷對此發表聲明表示遺憾,但未提及絕罰及有關法律問題,這為以後處理中國教會問題預留了空間。

1978年6月27日,羅馬教廷發布《將以下權力及特權頒給居留在中國大陸之神甫及教友》指令,要點一是將主教處理教會日常事務的大部分權力下放給神甫,簡化宗教儀式,放寬部分教規;二是將擔任神甫的條件簡化到「忠於伯鐸」(即忠於教宗)和「願守獨身的男性」,特別指出「即使未有正式的神學教育」。這全盤否定了以割斷與羅馬教廷一切聯繫和教職人員結婚為特徵的1950年代天主教反帝運動,促使反對獨立自主自辦教會並享有人身自由的神甫、主教重新爭奪教會領導權。[4]

隨著改革開放,文革中停止活動的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恢復,演變為中國天主教實際上的最高權力機構。由此形成了中國政府(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梵蒂岡教廷、各地地下教會等多方權力格局。

1980年5月30日,中國天主教愛國會第三屆代表會議結束以後,隨即召開「中國天主教第一屆代表會議」。會議決定成立「中國天主教主教團」和「中國天主教教務委員會」,並且通過《中國天主教教務委員會章程》,其中第二條規定:中國天主教教務委員會「為中國天主教全國性教務機構。」第七條規定:「中國天主教主教團由各教區正權主教組成,其任務為:研究、闡明當信當行的教義、教規,交流傳教經驗,開展對外友好活動。」中國天主教教務委員會主任與中國主教團團長由同一人擔任。1992年9月,中國天主教第五次代表會議上,依據中國教會領導人提出的調整全國機構的建議,撤消中國天主教教務委員會,並在中國天主教主教團下設6個專門委員會。1998年,中國天主教第六次代表會議修改通過《中國天主教主教團章程》,其中第二條規定:中國天主教主教團「為中國天主教的全國性教務領導機構。」[16]

1979年6月,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秘密冊封仍在獄中的龔品梅樞機主教。1981年6月6日,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任命鄧以明天主教廣州總教區正權主教,遭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強烈譴責。

1980年代,在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授意下,教廷國務卿宣布只要中國主教承認教宗的首席權,便可成為合法主教,此即針對中國的「非法可以變合法」方針。該方針被視為替中梵關係改善創造了基本條件。由此,中國政府承認的自選自聖的主教也可以被教廷承認,成為實際上由中國政府和教廷雙方承認的主教。但中國政府對此進行了抵制,直到2000年才結束抵制。[17]自1980年代開始,包括董光清在內的許多自選自聖主教都秘密獲得了教廷的承認。1980年代以來,一些地方政府不斷施壓教區要求舉行主教選舉,許多當選者主動向教廷申請批准,經教廷批准任命後才接受祝聖。[12]

關係解凍[編輯]

1981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國政協主席鄧小平在會見義大利天主教民主黨副書記、意中經濟文化交流協會主席科隆博時,就中梵關係表示:「這裡有兩個問題,首先,是梵蒂岡與台灣的關係問題。如果梵蒂岡解決了這個問題,承認一個中國,我們同梵蒂岡的關係就可以建立。第二,是梵蒂岡必須尊重中國天主教愛國會獨立自主、自傳、自辦教會的政策,這是在中國歷史條件下必然要提出的政策。過去帝國主義侵略中國,教會是一個重要的工具。」[18]鄧小平的這次談話確定了此後幾十年中國政府在同梵蒂岡建立關係問題上的兩項原則[19]

1982年3月31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印發《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中發〔1982〕19號)。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中共中央第一個專門性的宗教工作文件。文件全面闡述了新時期中共中央對中國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奠定了中共由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後宗教工作的理論基礎。該文件提出,「我國宗教的狀況已經起了根本的變化,宗教問題上的矛盾已經主要是人民內部的矛盾。」徹底否定了過去宗教工作中以限制和消滅宗教為目的的極「左」路線。將宗教信仰同政治問題分離,將宗教界人士視為與中國共產黨具有共同政治目標,政治、經濟根本利益一致,而不是階級敵人,該思想後被提煉為「政治上團結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文件重申了宗教信仰自由、各教平等、政教分離等原則。文件特別指出「在天主教和基督教中還要加強獨立自主、自辦教會的教育。」「國際宗教反動勢力,特別是帝國主義宗教勢力,包括羅馬教廷基督教的『差會』,也力圖利用各種機會,進行滲透活動,『重返中國大陸』。我們的方針,就是既要積極開展宗教方面的國際友好往來,又要堅決抵制外國宗教中的一切敵對勢力的滲透。」[20][5]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中第36條第4款規定「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5]

1984年、1989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兩次訪問韓國,兩次請求飛越中國領空都未獲得中國政府批准。[21]

1985年7月3日,天主教上海教區主教龔品梅獲得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假釋。1988年1月5日,龔品梅獲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減免剩餘的假釋考驗,並恢復政治權利[9]。1988年,龔品梅獲准前往美國探親[22];此後一直在美國居住直到2000年逝世。

1988年11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李金華說,梵蒂岡如真有誠意與中國的天主教會恢復關係,就應該斷絕與台灣的所謂「外交關係」,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23]

1982年4月15日,天主教保定教區主教范學淹第三次被捕;1987年11月17日獲得假釋。1988年1月3日,范學淹向一位來訪者以答問形式全面闡述對中國教會現狀的看法,後被整理為《十三條》,在教會內部(包括地上和地下教會)廣泛流傳,其中心是認為主張獨立自主、自辦教會的愛國會教職人員己完全喪失神權。1989年11月,中國天主教地下勢力主要人士經羅馬教廷駐香港代辦費羅尼同意,在陝西省高陵縣張二冊村秘密集會,成立「完全接受教宗的領導,維持其與整個天主教會的徹底共融」的「中國大陸主教團」,擬議中的領導成員都是河北省地下主教。但羅馬教廷不批准「中國大陸主教團」,並在1990年停止地下主教任意祝聖主教的權力(實際並未起作用)。羅馬教廷的重點轉向爭取加入愛國會的地上主教等教職人員。[4]

1990年4月,中國共產黨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陳雲就「有關宗教滲透日益嚴重」,尤其是「披著宗教外衣從事反革命活動日益猖獗」的情況致信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提出要「高度重視宗教滲透問題」。江澤民在不同場合多次要求關注該問題。1990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召開全國宗教工作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中發〔1990〕6號),明確提出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一方面對日益混亂的宗教活動進行規範,一方面對國外的宗教滲透活動加強抵禦。文件強調「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要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這是在中央文件中首次將獨立自主自辦教會作為原則,並由中國天主教、基督教推廣到適用於中國各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在此次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李鵬指出:「要十分警惕和堅決抵制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對我進行滲透。這種滲透是指以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祖國統一為目的的反動政治活動和宣傳,以控制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為目的的活動和宣傳,以及在我國境內非法建立和發展宗教組織和活動據點,而不是指宗教方面的友好往來。」[5]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第4款的原則,1994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布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第8條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進行宗教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得在中國境內成立宗教組織、設立宗教辦事機構、設立宗教活動場所或者開辦宗教院校,不得在中國公民中發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職人員和進行其他傳教活動。」[5]

1996年12月3日,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對天主教台灣地區主教團駐教廷代表發表《致在中國的教會》談話,將羅馬教廷一直堅持的對中國天主教愛國會組織上的攻擊轉變為僅在觀念上攻擊。河北省天主教教務委員會主辦的《信德》報全文轉載了該談話。[4]

1999年,教廷國務卿索達諾樞機主教表示,教廷在台北的大使館就是駐中國大使館,如果北京同意,梵蒂岡可以在當天將使館轉移到北京[24]

2000年9月26日,國家宗教事務局公布部門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對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正常的講經、講道活動同違法傳教活動嚴格區別,保護前者,禁止後者。[5]

2001年召開的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提出「新世紀初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務」,即「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鞏固和發展黨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維護穩定,增進團結,為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祖國的完全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而努力奮鬥。」。中辦發〔2003〕34號文件和2004年1月召開的全國宗教工作座談會上,中共中央首次明確使用了「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這一提法,概括為四句話「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5]

中華殉道聖人風波[編輯]

2000年1月6日,在北京自選自聖五位主教(詹思祿陸新平蘇長山方建平靳道遠),未獲聖座批准,羅馬教廷對此強烈反對[13]

2000年的10月1日(聖女小德蘭生日,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節),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冊封120位在中國清朝至民國年間的天主教受難者為聖人。他們當中有外國傳教士,也有中國籍信徒[6]。這次封聖是由天主教會台灣地區主教團(原名天主教中國主教團,1998年更名)力推而成[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此提出強烈抗議,認為被冊封的人當中,有一些是幫助外國殖民者奴役中國人民的幫凶,有一些則本身品行低劣,並認為天主教會這樣做是採用宗教的方法,試圖干涉中國內政,篡改歷史。此事引起中國社會輿論關注。2001年3月,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針對中國首度致歉。2001年10月24日,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又在有關利瑪竇的研討會上發表書面致辭,希望中國寬恕歷史上天主教在中國所犯「錯誤」,並促成教廷和北京的關係正常化,這是他針對中國的第二次致歉。該書面致辭發表當天,在北京舉行的紀念天主教傳教士利瑪竇的一場活動上,有人宣讀了該書面致辭。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該書面致辭中稱:「我對過去這些錯誤深感難過,我感到遺憾,這些過錯令許多人認為羅馬天主教不尊重中國人,使他們感到教會對中國持敵視的態度。」2001年10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孫玉璽在回應教宗致辭時,對教宗的道歉表示歡迎,但對教宗未對「封聖」事件作出明確解釋表示遺憾。此外,中國政府聲明同梵蒂岡建交的兩項原則依舊不變。[6][25]

自2000年以後,中國政府放棄了阻撓自選自聖主教尋求教廷承認的政策,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方面過去自選自聖的主教,可以較為公開地向梵蒂岡表示忠心,取得梵蒂岡方面認可為合法主教,這顯示中國政府開始淡化主教任命權的政治色彩。中國教會的自選自聖主教大部分都成功獲得了教廷的認可[26]

本篤十六世繼任後[編輯]

2005年,若望·保祿二世去世,本篤十六世繼任教宗。本篤十六世較為強調聖統制,與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方面矛盾加深。[17]

2006年4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政治立場迥異的香港主教陳日君被擢升為司鐸級樞機,陳日君也就中梵建交問題發表令中方不悅的言論,導致中梵雙方關係再度緊張。[27][28]

2006年,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方面不顧梵蒂岡的反對,三次祝聖。[26]例如2006年4月30日,昆明教區馬英林主教祝聖,但梵蒂岡以牧靈經驗不夠而未承認。[17]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副主席劉柏年稱,中國大陸97個教區中,46個沒有主教,中梵談判可能要花五、六十年,中國教會不能一直等待。劉柏年還稱,梵蒂岡應尊重「在社會主義的地方,要以社會主義的方式傳教。」[26]

2007年1月,羅馬教廷成立中國事務委員會,教宗本篤十六世在首次會議上向中國教徒發出牧函《致中國教會公開信》。[29]

2007年6月30日,教宗本篤十六世向中國的天主教徒發出一封名為《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天主教主教、司鐸、度奉獻生活者、教友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的牧函,希望引導中國教會回歸正常的教會生活。他在牧函中重申了政教分離原則,堅持教廷才有權任命主教,但在主教人選、任命、確認新主教、教區劃分等問題上,教廷可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達成協議;他在該牧函中稱讚了仍忠於教宗的教會即地下教會,而又收回了過去賜予中國地下教會團體的所有特權,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承認的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中國天主教主教團,但對其中忠誠於教宗的神職人員的合法性加以認可,並提出了促進教會合一共融的若干問題;此外,他促請中國政府給予信徒宗教自由,並期望能夠和北京政府重新建立外交關係。[26][17]該牧函使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一正式名稱,表明了梵蒂岡方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合法地位的認可。[3]

這封牧函發出後,中梵關係一路趨好。[26]2007年7月下旬,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副主席劉柏年向一份義大利報章表示希望教宗本篤十六世正式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梵蒂岡指出短期內有技術性的問題,也聲明教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態度不變。

2008年5月7日,中國愛樂樂團上海歌劇院合唱團在梵蒂岡保祿六世音樂大廳為教宗本篤十六世演奏莫扎特的《安魂曲》和中國民樂《茉莉花》。教宗本篤十六世同指揮余隆及四位領唱張建一饒嵐曹崢龔冬健握手,隨後發表講話,向所有中國人民致意,並祝福北京奧運會成功。中國駐義大利大使孫玉璽、在意華人華僑及梵、意各界近6000人觀看音樂會。教宗還在音樂會現場接見了孫玉璽、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歐洲司副司長劉海清以及中方代表團團長、中國愛樂樂團高級顧問鄧榕鄧小平之女)等中國各界代表。[30][31][32]2008年8月3日,教宗本篤十六世在義大利北部舉行的一次祈禱中,再度祝福北京奧運會成功。[33]

2009年4月,梵蒂岡對河北當局3月30日再次逮捕河北地下教會正定教區賈治國主教表示痛心,並且說這種情況給梵蒂岡和中國之間的對話造成障礙。

2009年,海門教區沈斌當選為正權主教,教廷以沈斌「道德有虧」為由表示不能承認,但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不予置理並且將祝聖自2010年4月29日提前到4月21日,迫使教廷於祝聖前兩天改變決定,承認其祝聖。[17]

2010年6月24日,陝西三原教區韓英進神父晉牧為三原教區主教。韓英進主教的任命獲得梵蒂岡的批准和中國政府的認可,成為2010年4月以來繼呼和浩特海門廈門主教之後產生的第4位獲得中梵雙方承認的中國主教。

2010年8月7日,長期被視為地下教會「忠貞標杆」的安樹新主教接受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和中國天主教主教團的任命,公開就職為保定教區正權主教。隨後,安樹新主教在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任要職。安樹新主教在接受天主教在線的採訪時說:「這個任職沒關係,我主要是看到保定教區原先認為自選自聖的主教是應受罰的,他們就是裂教,他們的聖事就是有問題。後來我知道了,80%以上的主教都被教宗認可了。我看到這個:我們反對人家,但是人家已經被教廷接納了。教廷接納的我們還不接納這就是問題。我就看教廷的方向,按照教廷的方向去做。」[17]

2010年,中梵雙方中斷官方接觸談判,其核心原因與中國天主教代表會議制度有關。中國天主教代表會議制,體現了中國政府支持的中國天主教獨立自主自辦這一原則,在該制度下,主教團要向代表會議負責,並且不和教廷有往來。梵蒂岡方面對該制度無法接受。[34]

2010年11月,郭金才神父自選自聖河北省承德教區主教,但未經教廷批准。2010年11月20日,梵蒂岡對此提出批評。羅馬教廷發言人隆巴爾迪(Federico Lombardi)表示,郭金才神父的祝聖未經教廷批准,是「非法的」,此舉是對宗教和良心自由的嚴重侵犯。教廷聲明稱,「中國當局允許中國天主教愛國會的領導層,在劉柏年的影響下,採取了嚴重損害天主教會和妨礙上述對話的態度。」這是教廷在和中國恢復交往以來,首次點出姓名表示對自聖的反對,表現出教廷同中國天主教愛國會的嚴重矛盾。[17]

2010年,中國天主教召開第八次全國代表會議,選出新一屆中國天主教領導人。2010年12月17日,梵蒂岡發表聲明批評「中國天主教第八次代表會議」的舉行,並重申中國政府認可的中國天主教主教團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不符合」天主教教義。[35]

2011年3月30日,中國當局任命梵蒂岡認可的梁建森為廣東江門教區主教。這是自2010年中國政府和教廷雙方關係陷入低潮以來,中國首次任命羅馬教廷同意的新主教。

2011年6月,中國天主教愛國會發出消息稱,中國尚有40個教區無主教,計劃儘快任命40位教區主教。不久,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任命雷世銀為四川樂山教區主教。2011年7月4日,梵蒂岡嚴厲抨擊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擅自任命雷世銀樂山教區主教。梵蒂岡表示,沒有教宗批准而任命主教,這是對教宗的直接對抗,有損於教會的共融。梵蒂岡宣告未經教宗同意的祝聖主教雷世銀神父已經因其行為自科絕罰[26]

2011年7月16日,梵蒂岡譴責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任命黃炳章汕頭教區主教。羅馬教廷曾警告說,他們不會承認黃炳章,因為梵蒂岡在汕頭教區已經有任命莊建堅主教。[36]羅馬教廷說,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委任的主教無權轄理廣東省南部天主教教區的天主教徒。因此黃炳章也被表示已自科絕罰。[26]

2012年7月,在哈爾濱自選自聖岳福生主教,該任命未獲梵蒂岡批准,隨後梵蒂岡對岳福生處以絕罰出教。在自選自聖岳福生主教的次日,在上海祝聖中梵雙方共同承認的馬達欽主教時,馬達欽在祝聖禮上宣布辭去中國天主教愛國會的領導職務,隨即遭到軟禁,並被愛國會單方面撤銷主教任命。

方濟各繼任後[編輯]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召開,習近平當選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翌年3月,教宗方濟各就職,兩人曾互通信件。2014年3月,教宗方濟各主動向媒體談及此事。教宗方濟各任命的教廷國務卿帕羅林,曾經是梵蒂岡負責同中國高層展開秘密談判的首席代表,曾和羅馬教廷其他代表兩次赴北京開展外交談判及斡旋。2014年,羅馬教廷中國教會事務委員會成員進行了換班,此前曾經直接參與涉華談判的部分成員進入該委員會。[35]2014年4月中國雅安地震,教宗方濟各為雅安祈福;2014年8月中國魯甸地震,教宗方濟各又祈福。[21]

2014年8月14日,教宗方濟各乘飛機赴韓國途中,首度飛越中國領空時,按照外交慣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和中國人民發送了問候電報。8月15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向《中國日報》表示,「我們注意到教皇方濟各的表態。中方對改善中梵關係始終抱有誠意,並一直為此作出積極努力。我們願與梵方繼續努力,進行建設性對話,推動雙邊關係改善進程。」[34]

2014年,中梵雙方恢復官方接觸談判。2014年11月,香港《文匯報》報導,中梵談判近4年的主教任命協議已經基本達成,協議已呈交給梵方,正在等待回應,預計梵方應會在2014年底或2015年初給中方回應。根據該報導,中梵雙方已在主教任命權問題上達成默契,包括可以由教區自選出一到兩名主教人選,由中國政府經外交渠道通報梵方,若中國政府與梵方對所報主教人選無異議便可祝聖,若雙方未就主教人選達成一致,則雙方均不會單方面任命,不會強行祝聖。據信中梵雙方也就主教任命問題制定了交換意見機制。[34]

2015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停止使用死囚器官。教宗通過伊斯坦堡宣言執行主席團,就此事向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表示讚賞[37][38]

2015年1月19日,教宗方濟各結束訪問菲律賓,在乘飛機自馬尼拉返回羅馬途經中國領空時,第二次按照教廷禮儀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和中國人民發送了問候電報,並表示願在任何時間訪問中國。[39]

2015年8月4日,天主教安陽教區助理主教張銀林祝聖典禮舉行,這是馬達欽之後三年來中國祝聖的首位主教,也是河南省首次舉行中梵雙方都承認的祝聖典禮。[40]

2016年8月6日,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湯漢樞機在香港《公教報》發文,暗示中梵雙方在神職人員任命問題上已經達成協議。8月27日,教廷國務卿帕羅林樞機表示願進一步發展梵中關係,中方回應稱將同梵方共同努力。[3]

2016年10月5日,教宗方濟各在公開接見時段,首次接見了一位來自中國大陸的主教,並和其他來朝聖的中國大陸教友合影。獲得接見的主教是徐宏根,隸屬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在1999年當選為天主教蘇州教區主教,並於2006年由中國天主教主教團副主席、天主教臨沂教區主教房興耀為其祝聖晉牧。[41]

2016年11月7日教廷發表聲明,譴責一名地下天主教會的神職人員自我任命成為主教的行為不合教法。聲明指出,梵蒂岡從未批准有關祝聖行為,也未被正式通知。據信,最近幾年來,一共有4-5名中國地下教會主教是未經梵蒂岡批准擅自祝聖的。其中包括最近私自祝聖為主教的河北教區神父董冠華。 就此,梵蒂岡新聞辦公室表示,最近幾周,有報導稱中國大陸一些非官方天主教會的神父進行自我任命,梵蒂岡不承認相關任命,並譴責其嚴重違反教廷規範。聲明說,即便是出於「特定的個人信仰」,這種任命也都是非法的。報導稱,過去中國可能出現過10次類似的自我任命。[42]

2016年11月30日,首批獲梵蒂岡和天主教愛國會共同認可主教之一的唐遠閣正式就任天主教成都教區主教。[43]

2016年12月20日,教廷的聲明指出,對於絕罰主教雷世銀出席了中國與梵蒂岡認可的神父唐遠閣雷家培的祝聖儀式表示不滿。[44][45]

2017年2月,「反對器官販賣全球峰會」在梵蒂岡召開,全國政協常委、衛生部前副部長、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等人應宗座科學院院長馬塞洛的邀請參加[37]

2018年1月24日,天主教媒體《亞洲新聞》報導,梵蒂岡在主教任命問題上向北京讓步。梵蒂岡曾於2017年10月和12月兩度派代表團前往中國,要求獲教廷承認的88歲汕頭教區主教莊建堅讓位給中國官派主教黃炳章,同時閩東教區主教郭希錦也被要求「降格」為輔理主教助理主教,屈居於官派主教詹思祿。梵蒂岡可能會承認7名官派主教,換取中國認可教廷指派20到40位主教[46]。分析指,兩國對主教任命問題達成共識,是為日後正式建交鋪路。陳日君後表示,教宗認為向非法主教讓步的行為是錯誤的,反對教廷與北京建交。

2018年2月2日,路透社報導教廷與中國間有關主教任命問題的架構協議已經準備就緒,幾個月內就可以簽署,這將是中梵關係的重大突破,甚至可能促成建交[47]

2018年6月16日,路透社報導中梵在羅馬已就主教任命問題舉行新一輪談判[48]。6月21日,方濟各表示中梵對話進行順利,他同時稱讚中國人的耐心,並聲稱對中國充滿敬意[49]

2018年9月22日,教廷官方媒體《梵蒂岡新聞》宣布,教廷與中國針對主教任命問題簽署了一項有關主教任命的臨時性協議,並以其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性的評估[50],雙方協議的內文尚未公開[51];同時教廷方面亦宣佈重新接納8名自選自聖的中國主教(承德教區主教郭金才汕頭教區主教黃炳章閩東教區主教詹思祿樂山教區主教雷世銀安徽教區主教劉新紅昆明教區主教馬英林黑龍江教區主教岳福生和已於2017年1月去世的漢陽教區主教塗世華)以及正式承認承德教區[52][53]。10月3日,郭金才與楊曉亭代表中國天主教主教團,在梵蒂岡參加世界主教大會,受到教宗方濟各的熱烈歡迎,方濟各一度落淚哽咽[54]。會後,郭金才向方濟各提出訪華邀請。

2019年8月26日,內蒙古集寧教區神父姚順祝聖為該教區主教,是簽署了臨時性協議之後中國首次舉行的主教祝聖。[55][56]8月28日,陝西漢中教區助理主教胥紅偉獲祝聖為該教區主教,姚順和胥紅偉獲得祝聖時,中國官方給的批准書內容與過去不同,都新增了「此人選已經教宗同意」的字樣。

2020年2月15日,在德國舉辦的第56屆慕尼黑安全會議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慕尼黑應約會見梵蒂岡外長加拉格爾英語Paul Gallagher (bishop),這是雙方外長首次舉行會晤,也是繼1951年教廷駐南京公使遭驅逐出境以來雙方最高層級的接觸[57]

2020年9月15日,天主教權威刊物《美國》期刊(America Magazine)披露,教廷希望在中國設常設宗座代表處,且可望促成教廷國務樞機卿伯多祿·帕羅林樞機與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會晤[58]

2020年10月22日,中國同梵蒂岡經協商,決定將關於主教任命的臨時性協議延期兩年[59]

2022年9月16日,梵蒂岡聖座國務卿伯多祿·帕羅林證實,教廷計劃將派駐香港的辦公室遷至北京[60]

2022年10月22日,中國同梵蒂岡經協商,決定將關於主教任命的臨時性協議再次延期兩年[61]

2022年11月24日,被教宗方濟各委任為餘江教區主教的彭衛照被中國天主教主教團任命為江西教區的輔理主教。然而江西教區並未獲羅馬教廷承認。11月26日,梵蒂岡發表聲明,指責中國違反了關於主教任命的雙邊協議,在一個不被羅馬教廷承認的教區設置主教。[62]

2023年4月4日,中國政府單方面任命沈斌上海教區正權主教,這是中國第二次違反中梵主教任命臨時協議的單方面任命。[63]7月15日,梵蒂岡發表聲明稱教宗已批准該任命,表示聖座並不反對在中國的主教調動,但同時對中方「無視梵蒂岡與中方多年建立的對話與合作精神」而單方面任命主教的行為表示憂慮。[64]

2024年1月,河南天主教鄭州教區王躍勝、山東天主教濰坊教區孫文君、福建天主教閩北教區吳奕順三位天主教新任主教根據梵蒂岡和中國政府達成的協議獲祝聖。二月一日,當法新社記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問及此問題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稱「近年來,中國和梵蒂岡保持溝通,雙方簽署的關於主教任命的臨時性協議得到良好執行。中方願同梵方秉持相互尊重、平等對話精神推動中梵關係不斷改善。」中國與梵蒂岡關係有所改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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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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