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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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天主教稱《厄弗所人書》,(希臘語ΠΡΟΣ ΕΦΕΣΙΟΥΣ)是《新約聖經》的第10本書,是由使徒保羅在約公元60年至61年在羅馬帝國的首都羅馬監獄中寫給以弗所基督徒的一封書信。該書信由推基古帶給以弗所人。

背景[編輯]

公元第一世紀, 以弗所憑著巫術魔術占星術和對生育女神亞底米的崇拜而聞名遐邇。[1]在神像的周圍矗立著一座堂皇華麗的神殿。這座神殿被譽為古代世界的七大奇觀之一。根據19世紀在該地出土的文物顯示,這間廟宇建於一片闊約73米,長約127米的地台上。神殿本身闊約50米,長約105米。它包括100條高約17米的大理石柱子。殿頂由大片白色大理石鋪成。據説石與石之間的接縫不是用灰泥而是用黃金接合。神殿吸引了普天下的遊客。每逢節日,成千上萬的遊人就會蜂擁進城。以弗所的銀匠向遊客兜售亞底米的小銀龕作為紀念品,這門生意可謂利市三倍。

保羅在第二次海外傳道旅程期間曾於以弗所稍作停留,向當地的人傳道,然後把亞居拉百基拉留在那裏繼續工作。[2]保羅在他的第三次傳道旅程期間重回以弗所,在那兒逗留了三年左右,對許多人傳講「這道」。[3]保羅在以弗所的時候辛勤工作。貝利(A. E. Bailey)在他的著作《聖經時代的日常生活》中寫道:「保羅通常習慣從日出直至上午11時幹活兒。[4]到這個時辰推喇奴已經教完書, 於是保羅就從上午11時至下午4時在學堂裏傳道,並且和助手開會。……最後,從下午4時直至深夜,保羅逐家逐戶地傳福音勸人歸信。(徒20:20,21,31)我們不禁奇怪他怎有時間吃飯睡覺。」——[5]

由於保羅熱心傳道,揭發了在崇拜中使用偶像的謬誤,結果激怒了製造和販賣偶像的人(例如銀匠底米丟)。 保羅終於在一片鼓譟騷嚷中離開這城。[6]

當時保羅正首次被囚於羅馬,時間大約是公元59-61年。他已向凱撒上訴,現正在士兵看守之下等候審訊。雖然如此,他仍有自由從事某些活動。

成書[編輯]

使徒保羅在羅馬的監獄中寫了這封信(約公元62年),和有著許多相似點的歌羅西書以及腓利門書為同一時期的書信。1792年開始,一些學者質疑本書是否為保羅所作[7][8] ,懷疑是有其他受保羅影響的基督教作家在公元80年至100年間托保羅之名所寫。[9][10][11][12][13]

作者[編輯]

保羅在信的起首即表明自己是執筆者,此信是寫給以弗所人,並且四次直接或間接提及自己「為主被囚」。[14]迄今發現最早的幾部聖經正典均有收錄以弗所書,推估於公元200年左右寫成的切斯特·貝蒂紙莎草紙抄本第2號(P46)共有86頁是含有保羅書信的內容,其中包括致以弗所人書全書,可見當時以弗所書已被收入保羅書信之中。

早期的教父與教會作家皆認為這封信是保羅寫給以弗所人的。例如:

  • 初代教會的教父們,包括羅馬的革利免(公元?-100年)、安提阿的伊格那丟(公元67-110年)、羅馬的黑馬(約公元100-140年)、坡旅甲(公元69-156年),都認為使徒保羅為以弗所書的作者。
  • 公元第二世紀的伊里奈烏斯引用以弗所書5:30如下: 「正如蒙福的保羅在致以弗所人書中所説的一樣,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 生於同一時代的亞歷山大的克雷芒在報告中引述以弗所書5:21説: 「因此他也在致以弗所人書中寫道: 當存敬畏上帝的心, 彼此順服。」
  • 奧利金在公元第三世紀上半葉的寫作中則引用以弗所書1:4説: 「但使徒也在致以弗所人書中用同樣的措辭説: 他在創世之前已揀選了我們。」[15]
  • 另一位早期基督教歷史(約公元260-342年)權威優西比烏斯也把以弗所書列入聖經正典之中。其他早期基督教作家大部分也都曾引證以弗所書,並視之為上帝所感示的聖經的一部分。[16]

懷疑保羅是以弗所書作者的論點則有:

  • 現存最早的幾本重要抄本,如切斯特·貝蒂紙莎草紙抄本第二號梵蒂岡抄本第1209號西奈抄本在本書的第1章第1節都沒有「在以弗所」這幾個字, 沒有表明這封信是寫給誰的。
  • 保羅在信中沒有個別地問候一些以弗所教會的成員,只是直接對所有人問安,也沒有提及自己在以弗所教會的經歷(保羅曾在那裡勞苦三年)。
  • 信中的一些語詞看來,作者和收信人間似乎只有間接的認識。[17]這使有些人猜測此信可能是寫給別處的人的,或至少是一封傳閲的信件,寫給小亞細亞各群會衆的,包括以弗所會衆在內。

聖經學界處理保羅書信作者問題的四個理論:

  • 傳統觀點認為本書為使徒保羅所寫,支持此論點的學者包括Frank Thielman, Ezra Abbot, Asting, Gaugler, Grant, Harnack, Haupt, Fenton John Anthony Hort, Klijn, Johann David Michaelis, A. Robert, André Feuillet, Sanders, Schille, Brooke Foss Westcott, Theodor Zahn等。
  • 第二種觀點認為本書是由使徒保羅與另一位作者交錯寫成,持此論點的學者包括Albertz, Benoit, Cerfaux, Goguel, Harrison, H. J. Holtzmann, Murphy-O'Connor, Wagenfuhrer等。
  • 批判的觀點認為本書不可能是保羅所寫,支持的學者包括Allan, Beare, Brandon, Bultmann, Conzelmann, Dibelius, Goodspeed, Kilsemann, J. Knox, W.L. Knox, Kümmel, K and S Lake, Marxsen, Masson, Mitton, Moffatt, Nineham, Pokorny, Schweizer, J. Weiss等。
  • 另外一些學者認為缺乏決定性的證據做判斷,包括Cadbury, Julicher, McNeile, Williams等。

早期手稿中缺乏可以證實此書是寫給以弗所教會的資料,可能導致了在第二世紀首先編輯《新約聖經》(對比論)的異端—馬吉安主義,他們認為這封信是寫給老底嘉教會。這個觀點在傳統和之後也不少見,認為本書與約翰啟示錄當中提到老底嘉教會的社會背景很相似。

綱目[編輯]

壹 引言 一1~2
貳 教會在基督裡所得的福分與地位 一3~三21
一 神給教會的福分 一3~14
1 父的揀選和豫定,說出神永遠的定旨 3~6
2 子的救贖,說出神永遠定旨的完成 7~12
3 靈的印記和憑質,說出神所完成之定旨的應用 13~14
二 使徒為教會得啟示的禱告 一15~23
1 使徒為教會的感謝 15~16
2 使徒為教會的祈求,要聖徒看見: 17~23
a 神呼召的盼望 17~18上
b 神在聖徒中之基業的榮耀 18下
c 神向著我們的能力 19~21
d 教會─身體,基督的豐滿 22~23
三 教會的產生與建造 二1~22
1 教會的產生 1~10
2 教會的建造 11~22
四 恩典的管家職分,與關於教會之奧祕的啟示 三1~13
1 管家的職分 1~2,7~8,13
2 奧祕的啟示 3~6,9~12
五 使徒為教會求經歷的禱告 三14~19
1 要聖徒得加強到裡面的人裡 14~16
2 要基督安家在聖徒心裡 17上
3 要聖徒領略基督的量度 17下~18
4 要聖徒認識基督的愛 19上
5 要聖徒被充滿,成為神的豐滿 19下
六 使徒為著神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裡得榮耀,向神的讚美 三20~21
參 教會在聖靈裡需要的生活與職責 四1~六20
一 在基督身體裡需要的生活與職責 四1~16
1 保守那靈的一 1~6
2 恩賜的盡功用,與基督身體的長大並建造 7~16
二 在日常行事上需要的生活 四17~五21
1 基本的原則 四17~24
2 生活的細節 四25~五21
三 在倫常關係上需要的生活 五22~六9
1 妻子與丈夫之間 五22~33
2 兒女與父母之間 六1~4
3 奴僕與主人之間 六5~9
四 對付屬靈仇敵需要的爭戰 六10~20
肆 結語 六21~24
一 推薦 21~22
二 祝福 23~24

主要內容[編輯]

上帝的旨意是要通過基督促成團結合一[編輯]

(覆蓋經文第1章1-2章22)。在以弗所書的開頭,使徒保羅問候各人。這卷書信的特點,是從神永遠的定旨,從永遠,以及從天上說起,立意頗為高遠。

因上帝的榮耀和仁慈,願人都祝頌祂。這項仁慈與上帝揀選他們與耶穌基督聯合起來一事有關。藉著基督,他們通過祂的血得蒙救贖。此外,上帝更向他們大顯愛心,讓他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祂定意要設立一項管理,使「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並且指定這些和基督聯合的人作後嗣。(以弗所書1章10)他們都受了聖靈的印記作得基業的憑據。保羅所祈求的是,以弗所人堅信蒙召所得的希望,明白上帝會為他們施展大能。祂曾以這大能叫基督復活,把祂擢升到一個遠超過所有執政的、掌權的位置,並且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雖然他們從前在過犯罪孽之中死了,上帝卻本著豐富的慈悲和偉大的愛心叫他們活過來,使他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2:6)這全是由於上帝的仁慈和他們信心的緣故,並不是由於他們自己任何行為的結果。基督是他們的和睦。誡命律法本像牆一般把外邦人和猶太人隔開,基督卻將這牆拆掉。如今不論猶太人抑或外邦人,都能藉基督親近天父上帝了。故此以弗所人已不再是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靠著基督耶穌同被建造,漸漸成為主的聖殿,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節選自和合本聖經《以弗所書》3章16-22節)

「關於基督的奧秘」[編輯]

(覆蓋經文3章1-21節)。上帝藉著聖靈已向祂的聖使徒和先知啟示福音的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18]憑著上帝的仁慈恩賜,保羅成了這福音的執事,宣明基督那深不可測的豐富,並叫人看見這奧秘如何實行。藉著教會,上帝的諸般智慧得以為人所知。因此保羅所祈求的是,他們能藉著上帝的靈獲得力量,剛強起來,好使他們能充分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的,並且明白上帝能「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19]

穿上「新的品格」[編輯]

(覆蓋經文4章1節-5章20節)。基督徒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卑、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只有一個聖靈、一個指望、一個信仰,也只有「一[位]上帝,就是衆人的父,超乎衆人之上,貫乎衆人之中,也住在衆人之內」。(譯文以弗所書4章6節)故此「一位主」基督賜下了使徒、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者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所以保羅寫道:「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就要脫去以前行為上的舊人。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要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既然人人都彼此相屬,他們就該説真話,除掉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相反,願他們「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寬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饒恕你們一樣。」

人人都當效法上帝。至於淫亂、並一切的污穢、貪婪,在他們當中就是提起也是不應該的,因為凡行這些事的人在基督和上帝的國里都是沒有分的。保羅敦促以弗所人説:「要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要愛惜光陰,「因為現在的世代邪惡」。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以感恩的方式讚美上帝。

適當的順服;基督徒的戰爭[編輯]

(覆蓋經文5章21節-6章24節)。妻子應當順服丈夫,正如教會順服基督一樣;丈夫當愛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 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要孝敬父母。同樣,僕人和主人都當小心自己的行為,因為衆人的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最後,願所有人都「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穿上來自上帝的全副盔甲,好使他們能站立穩固,抵抗魔鬼。『此外,又要拿起信心盾牌』,並且「拿著聖靈的寶,就是上帝的」。要繼續禱告,保持警醒。保羅也請他們為他代禱,使他能放膽發言,「講明福音的奧秘」。

基督教新教觀點[編輯]

保羅寫給給以弗所人的信差不多涉及基督徒生活的每一方面。鑒於生活中惱人的難題和不法事件在世上激增,保羅所提出的健全、中肯、切合實際的勸告對一切渴望過敬虔生活的人均大有裨益。保羅的勸告涉及的問題有:

  • 兒女對父母或父母對兒女應有的態度;
  • 丈夫對妻子或妻子對丈夫負有的責任;
  • 會衆中的個別分子必須怎樣行才能保持團結友愛;
  • 基督徒在這個邪惡的世界裡如何才能保持純潔。

此外,保羅也解釋穿上基督徒的新品格牽涉到一些甚麽事。研讀以弗所書能夠體會到怎樣的品格才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而為上帝所喜悅。[20]

參考文獻[編輯]

  1. ^ 參考Insight on the Scriptures, Vol. 1, page 182.
  2. ^ 參看使徒行傳18章18-21節的記載
  3. ^ 參看使徒行傳19章8-10節;20章31節的記載
  4. ^ 參看使徒行傳20章34,35節的記載
  5. ^ A. E. Bailey,Daily Life in Bible Times,1943, p308。
  6. ^ 參看使徒行傳19章23節-20章1節的記載。
  7. ^ Authenticity of Ephesian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8. ^ Hoehner, Harold. Ephesians: An Exegetical Commentary. Baker Academic, 2002. ISBN 978-0-8010-2614-0
  9. ^ Hoehner surveys 279 commentators from 1519 to 2001, finding 54% favor Pauline authorship, 39% conclude against Pauline authorship, and 7% remained uncertain. See Harold W. Hoehner, Ephesians: An Exegetical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Baker, 2001), 6-20; isbn=0-8010-2614-8
  10. ^ Ehrman, Bart D. The New Testament: A Histor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Early Christian Writings. New York: Oxford. 2004: 381–384. ISBN 0-19-515462-2. 
  11. ^ USCCB – NAB – Ephesians – Introduction. [2009-0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1-04). 
  12.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barth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13. ^ Perrin, Norman. The New Testament: An Introduction. Second Edition..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1982: 218–222. ISBN 0-15-565726-7. 
  14. ^ 參看以弗所書第1章1節;3章1,13節;4章1節;6章20節的記載
  15. ^ Origin and History of the Books of the Bible, 1868, C. E. Stowe, page 357.
  16. ^ New Bible Dictionary, second edition, 1986, edited by J. D. Douglas, page 175.
  17. ^ 參見以弗所書第1章15節;1章16節的記載
  18. ^ 參看以弗所書3章4,6節的記述
  19. ^ 參看以弗所書3章20節。
  20. ^ 參看以弗所書4章24-32節;6章1-4節;5章3-5,15-20,22-33節的記述。

外部連結[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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