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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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是指傳播基督信仰的行為,亦稱傳道講道傳教宣教佈道新教使用較多)、福傳天主教多用此詞),其字源來自耶穌在世時的通用語——通用希臘語的「εὐαγγέλιον」,意為「好消息」,後引申為傳播基督福音

簡介[編輯]

傳福音是基督徒的重要使命。新約聖經裡數個章節提到基督徒傳福音的重要性:「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1],以及「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2]

傳福音的內容大體上是以耶穌基督為中心及聖經經文,主要是強調救恩的內容,通常也會涉及關於原罪大審判等有關基督教神學內容,也可能會有更貼近聽者生活的內容。不同的基督教團體所傳講的教義內容並不完全相同,有時甚至會有較大的差別。

方法[編輯]

基督徒有很多傳福音的方法,當中以三福,四律,五色佈道法粵語五色佈道法較為普遍及流行。一些教會也會印製一些小冊子,發給慕道友或是路人

傳福音的方式,是隨者時代與社會的轉變而有所不同的,進入工業化時代前,基督徒大多以到處演講、發送出版物、創作音樂等方式來傳播福音。現代傳福音的方式則相當多樣化,除了傳統方式之外,流行音樂傳媒營隊也常被基督徒運用,以和一般大眾的生活貼近,使福音更能被瞭解。

法律問題[編輯]

在某些政教合一伊斯蘭國家,傳播基督宗教信仰是違法行為。以色列容許基督宗教,但禁止向18歲以下的猶太人傳教[3]

參考文獻[編輯]

  1. ^ 馬可福音》第16章第15節
  2. ^ 哥林多前書》第9章第16節
  3. ^ 美新教牧師夫婦被下令離開以色列. [2009-06-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1-17). 

參見[編輯]